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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佛跳墙07 ...


  •   *
      北地狄人活在马背上。北寒之地又出悍马,他们圈养的凶戾骏马大多是好种。

      这些马不知道吃了多少年的精贵草料,湿湿地踩烂过多少戍边燕地的将兵的惨红脑浆,让人又爱又恨。今年引进来几十匹身材匀称紧凑的百岔马,大如成年骆驼,个个膘肥体壮,跑起来咚咚咚地比春雷还惊、战鼓还响。原本狄滔在掌马司中不受欢迎,他无父无母,又有个和狄人相关的名字,就算平日里处事低调也讨不了好。这回这份好差却落在他头上——

      相马师揪着几十条马嚼头,乜斜着眼,把绳往他面前一砸。

      “这几十匹骏马都是给营中将帅用的,要不是看你小时候训活过百岔铁蹄马,还不一定轮得到你。”

      “你可小心训,训好了自然有你的赏!”

      狄滔自然接下这差事。驯马本不是件容易事,一训起来,轻则被颠下马,重则伤筋动骨的。不过这回狄滔接下倒没有人有什么异议,毕竟,这养马奴可是接住了阆肆王一剑的!

      狄滔不在意这些人的想法,他十几天都泡在马场里训这些剽悍野性的马,费了不少鞭子,等训好了便半点不拖地献上去。

      此时从京都回来已有半月余。

      不少人知道阆肆王的狂狷性情,迎接归来人马时,看见少了大半将领的队伍,心中虽然有些毛毛寒意,但大部分人对此多见不怪。

      燕地不乏将才,遍地都是善骑射的好男儿。

      这回赵骜杀了数十个,新的武臣密不接缝地补上去,个个对赵骜崇敬地可怕。曾有个武将在集市上买辔头,被纵马的阆肆王撞得人仰马翻,后槽牙都碎了两颗,忙不迭爬起来一点也不气,反倒看着微微讶异、眉目耀眼的赵骜双手合十参拜起来,日后更是将这件事作为自己的谈资。

      甚至可笑地以此为荣。

      如果是狄滔是暗,是幽篁中摆琴静静坐着、等待响弦时分的隐忍之士。

      那么赵骜就是明,是万千光华加身、出生起就被皇帝深深忌惮的天生贵胄。

      没有人不捧着他,也没有人不仰望他。赵骜仿佛天生就会辜负别人,轻视臣子的耿耿忠心,恣意对待跟随自己的人。偏偏他又天生神力,俊美不似凡人,貌如天上窃来的,运道更强地令人将他当做活神来崇拜。自小就伴随各种奇异的自然之象,四岁背经识字,十岁骑上马飞驰时身上紫气缭绕,弱冠时跟着皇帝上祭坛求雨,天空如见亲儿,立刻开颜降下甘霖。这样的容貌瑰杰,生而不凡的人,怎么会不是天命所归?

      这样的人物,就算杀了千万个别的人也不过传记中一点小小瑕疵。

      算不得什么的。

      燕地不少盲目崇信阆肆王的人无一不是这样想的。甚至死的人里也不乏这样的傻瓜。

      掌马司的领官眼见跟去的十几个养马奴死了大半,不禁私下问了几句。

      只见活着的其中一个狄滔,好好的、温温的、俊俊的脸上留着道横贯嘴唇的淡淡伤疤,大约回来这十几天才从红色蜈蚣淡化成了小小蚯蚓的模样。领官命他回了屋舍,同屋的养马官听说了王城殿上的凶险故事,更庆幸自己没跟去,不禁暗自嘀咕道:“这狄滔不爱说话,平常就是传话也温吞没趣,到没看出来能用嘴接下剑刃,不过那穰王的滟美人真有传闻那么杀魂夺魄的么?叫人快死了还盯着看!”

      不知不见者心中又是一番感叹。

      狄滔一概淡淡地回应:是。是有那么挖心掏肝、油煎汤沸、怨毒到让人脊背发凉的美。

      他只在心里答道。

      狄滔没有想好如何称呼她,将来好了,自然是身边人,是妻子。

      所以他这时不愿叫她作穰王的夫人。

      可要是不好了,他也只是个姘夫。

      那天他差点就死在京都那片脂粉地里了。就差一点。如果不是他捡起将来身边人的簪子,在洗漱时用衣服挡着刺伤自己,恐怕真会落得个牡丹花下鬼的下场。

      当时狄滔已听见穰王的仪驾不远处,已经传来声响,心中却不想离开。他闭了闭眼,黑衣下,手持玉簪,簪尖狠、稳地咬在渗出情热汗水的肩膀上,咬得贪欢的人身上一个滋滋冒血的肉.洞。剖魂的力道,蛮痛至极,霎时让人清醒了一魂一魄。路上狄滔都不曾将它拔下来,就任凭其亲密地依偎在血肉里,直到燕地才取下来,处理好伤口。现在那半截断掉的玉簪,还在怀里用绢布包着,狄滔将其放在心口,不曾有丢弃的想法。

      他曾埋在那美人的身体里。她如一汪水水的荔枝,身上红的、白的都艳,吮吸起来是甜的。

      美人头上的一只钗环,也算作她的身外之物,也以一种半点不温柔的姿态侵入了狄滔的身体。痛意绵长久远,值得珍惜。

      狄滔并不是沉溺于男女之乐的人,比起得到愉悦的结果,他更注重过程中两个人是如何相连的。

      那天离结束还有些时间,她微微迷蒙双眼,盯着狄滔手掌几处割痕入神思考什么时——

      似乎疑惑伤口是怎么来的。

      狄滔便从背后抱住她,缓了缓动作。藏住脸上表情,将小时候这件不值一提的事告诉她。

      狄滔思索一番,以僭越的“我”为自称,带着点半真半假的意味。对着她徐徐讲道——

      .

      *
      我从六岁起,就被卖到掌马司了。

      掌马司不过是阆肆王营地中一个养马的小地方。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有负责马匹配种、钉铁蹄、催生小马的“小”官;有教习形貌美丽的马以优美动作,在舞马时,珍珠金玉编在马鬃上旋转飞舞、驯马人一同大放光彩的“高”官……这些官外,更有不值一提的“小中之小”的马官。

      我六岁被卖到王府、拎到马厩前做的就是这样的小马官。他们戏谑叫我,小马奴。

      我从来不反驳他们。

      我每日天不亮便起来,捣碎饲料,耐心铺进马槽内。喂食马厩里用以辟马瘟的几只母猴子,在它们上蹿下跳之际倒水给马匹饮。

      下午便收拾马粪。收拾好的马粪也不归自己,这是要孝敬给上头拿出去卖钱的。

      直到有天马厩里的牵来了只浑身黑玉似的、油光发亮的百岔铁蹄宝马。这马难训,倔得像头托生的犟驴,可这马漂亮剽悍,又厉害得像条跃过龙门的鲤鱼,赵骜很是中意,吩咐掌马司一定喂饱了等他三日后来训。结果第二天,所有人就都为这怪马不吃饲料不吃水的举动焦舌烂额,甚至出昏招,将酒楼里买来的精贵吃食也倒进马槽里。可那昂首的宝马仍是什么也不吃,自顾自地打着响鼻,嘲笑众人似的。

      我那时候不过七八岁,样子瘦小。

      别人说我双眼睛沉静如水,能看出日后的几分端倪、几分造化。

      我那时候除了活着,的确还有别的野心。

      可是这野心是什么,长的什么样,是胸腔里这颗怦怦乱跳的肉红色,还是马背上极速间仿佛超脱一切、太阳般的金色。我一概不知。

      当晚,我闭着眼睛,缩在冰冷草席上睡觉时,听见那些人暗自筹谋着将饿马的事情推到我身上:“就说那小孩贪玩,去外面采了马牛不吃的刺旋花,又不慎混在饲料里如何?”

      随着阆肆王到了燕地,毫无倚靠的小马奴并没有跳起来说什么,睁开眼睛听完了。

      半夜他起身去了马厩,身上只穿着短衫,连麻衣也没披。他打开马厩锁着的门栏,解开缰绳,将那匹将要害死自己的马客气请出来。

      这马也毫不客气,趾高气昂地溜出来。

      百岔铁蹄马的称号名不虚传,这种马天生就骄傲,俊美天资,体魄凶悍得堪比猛虎。

      这马围着马场痛快跑起来时马蹄声哒哒作响,像阵疾驰的风。

      小马奴站在马场边上看它跑着,心里明白这种宝马天底下绝对不多,最多只有十几匹。它的马蹄虽然形状圆圆小小的,但是坚不可摧、厚实强健,荆棘也刺不进去。行走在乱石遍布的崎岖山路上如履平地,甚至都不需要钉上马蹄铁。

      某一个瞬间,小马奴眼中闪过异彩。

      他以一种不怕死的姿态冲上去,脸上没有任何凶狠的表情,只普普通通、平平淡淡地冲上去,心中甚至没有闪过会被马蹄踩烂脸的恐惧。他第一次骑马就是这样的烈马,顺利地极其诡异,动作行云流水般可怖。好像这个人天生有这一劫要轻松渡过,有这一个小故事要体现他不凡的个性、成为千古美谈一样。

      那时候我忽然知道,忽然明白——

      小马奴不会一辈子都是小马奴了。他过目不忘的本领不是赘余,是上天给他翻身的礼物。

      是夜,正巧有个掌马司里的起夜如厕的驯马师路过马场,瞥见马影时瞬间忘却尿意,扒在外围栏上看得脚抽筋了都没反应。

      小马奴没在意他,后来这人虽然不明着对他说起这件事,暗地却隐约有些敬佩、有些怵。据这驯马师私下对着小马奴的眼神来说,着实有些夸大了。他看到的景象大约是这样的吧——

      午夜,马场。

      一匹嘶叫的骏马。

      一个瘦小的马奴。这马奴不比骏马高贵,熬干了血肉抵不上一块儿镶金马蹄铁。

      骄傲的骏马眼神不屑,似乎将小马奴当做了自己的奴仆。只见小马奴瘦小的一个人,冲进马场,踩上马镫,漂亮地翻身骑在马背上,伏低身子后立刻将一块儿擦桌子的黑布蒙在这难得的千里马身上。

      他紧紧攥着茂盛的黑色鬃毛,活要揪烂的力道,平稳地、淡淡地提高声音道:“来吧。”

      “你想死就拼命地跑吧!”

      “我能和一只流芳百世的死马葬在一起也是件了不起的事。我不怕死。”

      马快快地、发怒地、重重地跑,想颠碎身上的人,状似被羞辱惨了。

      它一连跑了十几圈。

      小马奴身上所有的骨头似乎都被倒出来,然后胡乱塞进去一番。但是他不怕痛。

      他一把揪住马耳朵细细私语。

      如果不是阆肆王两日后要见到匹漂亮健壮的好马,恐怕小马奴就带着整日揣在怀里的匕首,这时候冷冷架在马脖子上、插在马臀上了。

      憋着尿的驯马师恨不得揪下耳朵丢到马场中央,听听他后面说了什么。

      小马奴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晚上他酣畅痛快的心情,他记得自己死死贴在马背上,对着马耳朵说:“你比人还骄傲,就和人一样怕死,不吃不喝不过是拿乔;我比畜生还低贱,就跟虫子蚂蚁一样生生不息,我不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你要是继续蒙着眼跑下去,不听我的训,我们一齐死了,正好应了一个词。”

      “马革裹尸。”

      说完,我抽出整日揣在怀里、捂的有些发热的匕首,割开自己的手掌心。

      将血腥气放到马鼻子下,让这不训的野马深深地嗅到那沉静的、疯狂的、孤注一掷的气味。

      马打了个战栗的响鼻。

      马跑慢了些,虽然还有足够能将我颠下去的充沛体力,但它还是服了软。

      它低下头,粗粗地喘气,抚顺了许多傲气。我当时有了主意,若是这马不愿让我活,我便愿意让它死。这马到底有些灵性,时务地及时,惜命惜得十分狡黠。第三天它便肯吃肯喝了,旁人准备嫁祸推诿的下下之策自然冰消雪融。第四日赵骜来时,果不其然这骨气只塑了一半的千里马很快在暴虐的鞭打中谄媚屈服了。只是除了那个起夜的驯马师,没人知道第一个驯服它的人不是阆肆王,而是我。

      像人的畜生还是畜生。

      像畜生的人依旧是人。

      .

      *
      狄滔说了一刻钟,中途便不想她受这缓慢的香艳酷刑。于是抽身出来,细细替她梳洗。

      中间有些讲话本意味的艺术处理,好让人听起来更有滋味,耳朵更觉得有趣些。狄滔声音淡淡的,讲起来很少有起伏,有些需着重强调的部分他特地顿了顿,然后继续四平八稳地讲下去,仍显得笨拙生疏。说到最后已经脱离了其中“小马奴”的角色,变成了第一人称的说书。

      有许多并不真实的地方,比如他并没有驯服那匹马,而是训死了那匹马。

      手掌处的确割了一刀。

      后来余下数刀是阆肆王听说这件事后,有些兴致盎然地让他再割几道,让他看看、观赏狄滔那副要跟匹畜生拼命的模样。不过两日马厩里就有了新的汗血宝马,也是浑身黑,但乖巧忠顺许多,这一匹赵骜还是让狄滔训,训好了便送过去给他。

      说完后她的眼睛闪着奇异的打量神色。

      美人的眼睛里有一片幽幽的绿草、稀疏的几颗星、漫天隐隐橙亮的萤火虫。

      狄滔的世界是幽暗、静谧的。

      他能想到的人世间至美就是这样的场景。她的睫毛对着他,就像两枚小小的蜻蜓。脸颊不知是否涂了胭脂,点点红晕化开一团水草丰美的牧地,狄滔年年养马喂马,他好像在这地方活了很久,又似乎从没见过这样美丽的桃花源。

      狄滔看一眼,冷静便不冷静。

      素日的克制,顷刻间抓成一堆心乱如麻。

      美人直直地打量狄滔。仿佛他是个很值得研究的人物似的。

      狄滔心里其实有些羞窘,但手上为她擦洗动作不停,面上依然静如井水。他说这些一是想满足美人的好奇心,说个故事来解解闷也好,二是隐晦地告诉她,自己不是个懦弱无能的男人。当然狄滔自己也没意识到,他不但不懦弱、不怕事,甚至脊骨里深深埋着一股风雨不动安如山、沉稳异常的笃定姿态。他是个有目标的人。

      狄滔想的没错。

      在乱世中,就算他做不成王侯将相。

      就凭他在学堂门外旁听、替打扫藏经阁的小厮掸灰,掸得自己腹中数座黄金屋。这样的天纵英姿不知道要叫多少人嫉妒,这份勤勉自持又是乱世中享乐奢靡的贵族身上少有的。

      狄滔就算不做能臣,不做人上人,也会是这乱世中定将一鸣惊人的学士、隐士。

      可他要一个祸国美人做妻子是很难的。不做帝王他一定会死。争做帝王他也可能会死。

      于是狄滔叹了口气,他想到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人用那么好的眼神看过自己,没有一个人这么期待的样子,仰着脸笑着看他,除了美人。或者说有过其他人,只是狄滔没放在心上。除了美人,他在殿下看她流泪时就心里一突,有种少年慕艾之意,马场草地上风流一刻后就是不得不死心塌地地爱她了。

      尽管美人对他好,也不好,看他的眼中闪着微微的、可爱的恶意。

      但狄滔也只能无可奈何地爱了。

      带着一点对自己的放纵,和对钟情之人的偏爱。他总觉得她想要做坏的样子是很可爱的。

      他也是个极为传统,恪守自身的无趣男人。既然做了不能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娶她做妻子的。四年之后,如若不好,真是愧对她,狄滔暗自打算,那就草草拿了席子裹尸。狄滔回到燕地后半年间,拿出那半截凝血的簪子,想起这个不知能不能赴的约,不苦不甜地一笑,心想:只怕到时候她早不知道自己什么模样,什么姓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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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佛跳墙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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