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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
      可以决定自己的流放。
      遭遇风雨,心路不开,愁思就会绵长。
      直到有一天,撞见阳光。
      ——梭罗

      ***

      好像所有烂俗言情小说里描写的那样,我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了。

      那个时候我刚从巴黎美术学院毕业不久,正在享受回国后的短暂假期生活,再过一个月就会回去继续研究生阶段的学业深造自己。

      回到香港后的生活与预想的一样,忙于各自事业的父母没有时间陪自己,并给了我一笔数额比较大的零花钱,建议我可以在这段时间约几个好朋友出去走走。

      不过久未回家的我还是觉得在自己的床上踏踏实实地睡一觉比什么都强。

      事实上,我也这么做了,拿倒时差作理由,直接倒头睡了三天三夜,连房门都没有踏出一步。

      一直到第四天,我一早醒了过来,觉得再这么睡下去,我爸可能会直接收到自家来的报案。

      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我打了个电话给自己那位已大半年没有见过的竹马,响足了二十秒的嘟声后,对方才接了起来,像是习惯了我这样的骚扰,他带着未睡醒的浓重鼻音问我又怎么了。

      “早哇,要不要去饮茶?”

      “……大姐,你不要搞我啦,现在六点都没到。”

      这么说着,对方就把电话挂了。

      我撇撇嘴,五点多喊人出门确实不太人道。

      可就在我准备自己去消磨时间的时候,那个刚自己挂了电话的人又主动打了回来。

      “……萱?你回香港了?”

      “是啊!”

      当然,我们最后并没有真六点不到就去饮茶,而是约了中午一起吃饭。

      因为他上午有个答应了他妈一定要出席的股东会议,所以无所事事的我跟帮佣何嫂打了声招呼就出门先去中环逛商场。

      事实证明,我在出门前应该先翻下黄历,要么不出门,一出门就遭遇了一场劫案。那个时候我刚好在为阿公半个月后的七十大寿挑礼物,又好巧不巧地站在劫匪边上,自然成为了人质之一。

      虽然我并不觉得商场一楼的几个小小的珠宝柜台值得人来抢,一样是会被重判的持枪抢劫,还不如去拐角的那家金店去抢个痛快,起码黄金储备量比较大,保全系统弱于中心商场,而开在路边的店面也更方便跑路。

      这是正常人会有的逻辑思考,而我很快发现,这位独自来打劫商场的劫匪确实不是正常人。

      “收声啊你们!我来买东西啊!叫这么大声干嘛?!!”

      这位大哥很有“诚意”,来买东西还带着一把手、枪和在腰上缠了一排的炸、弹,彻底乱了的人群成为他的扫射对象。在一片血色中,他大喊着叫店员拿出柜台里面所有的钻戒,但他没有丢出大容量的包让她们赶紧装满,而是开始细细打量挑拣起摆成好几排的钻戒。

      “不知道阿美会喜欢哪个?”

      他面目狰狞,咧嘴癫笑,捏了大把的钻戒在手里。

      商场警铃大作,几乎同时出现的不是附近的巡逻警或是冲锋队,而是一队穿了防弹衣的便衣警察,他们高喊出劫匪的名字,告知他已被包围赶紧投降。

      这个时候,劫匪一般都会需要个人质。

      我知道自己的外表极具欺骗力,身型单薄,皮肤白皙,头发黑长,五官凑在一起就跟碗刚煮好的碱水面似的,一双黑亮的眼睛大概是这碗面里唯一的佐料。文雅、柔弱、恬静,还带了点忧郁和委屈,学了画画以后这样的特质被再度放大。平时发呆的时候都会有不认识的人来多问两句,像是担心我被欺负又或者想不开了。事实上,这种时候我一般都是在想今晚到底吃什么好。

      说了那么多,我其实只是想表达,如果我是劫匪,一定会选择我这种类型当人质,能拽能拖还不占地。

      所以,在我被抢顶着脑袋的时候,我没有半点意外,只是开始认真地懊恼,今天就该在家继续睡一天。

      但劫匪再次不按套路出牌,挟持我后没有跟警察讨价还价,而是把手里的钻戒拍到我跟前,喊我替他女朋友阿美试一下。不知道是真的疯了,还是有足够火力的炸弹在身,他根本没有把已将自己团团围住的警察放在眼里。

      我作为人质,清楚地知道自己现在的工作就是配合劫匪,假意热情地帮他试戒指来拖延时间。管阿美喜欢什么款式,把最大最贵的包起来就对了。

      劫匪兴奋极了,找了颗标价78万的三克拉钻戒就叫我往手指上戴给他看。

      我也兴奋极了,戴上以后觉得钻戒确实要最大最贵才行。

      我很满意,他也很满意。

      他叫我把戒指摘下来,说要拿去见阿美跟她求婚。

      我连说这主意不错,但悲催的是我发现这颗戒指竟然卡在无名指上,怎么用力都拔不下来。

      在这里我要说明,拔不下来绝对不是因为我手指粗,陈列出来供人试戴的戒指尺寸会那么小一定是商家的问题。

      我急眼了,他也急眼了。

      干净利落地摸出把小刀大喊着要割断我的手指。

      我愣住了,没有想过剧情会以这种方式发展,劫匪手中锋利的小刀折射的反光足以刺痛我的眼睛。

      恍惚之间,我好像听到了根本不在现场的母亲在绝望地叫喊——

      “不要啊,她的手是拿画笔的,为什么要这么对她啊?!!!”

      思绪飘得有些远了。

      我叹了口气,重新睁开了眼睛,微微侧头看向此刻“万众瞩目”的右手,内心突然变得很平静,指间那足有三克拉的钻石确实耀眼非常。

      这可能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无名指上戴上钻戒的样子,所以在那疯子提起刀要剁下我手指的时候,我连眼睛都没有闭上。

      手起刀落。

      伴随围观群众分外统一的尖叫声,远处有人扣响了已瞄准许久的手、枪,

      “砰——!”

      子弹不偏不倚,刚好射中了疯子的太阳穴。

      一枪毙命。

      血液和脑浆混杂的温热液体溅在我脸上,我看到刚还扬言要剁下我手指的劫匪睁大眼睛倒在地上,身体抽搐了下便彻底停下机能。

      人群再度发出尖叫,赶到的拆弹组飞速进入现场,混乱的场面让我的大脑一时无法思考,白色的地砖和流出的鲜血交织成可怕的颜色,我仍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绞住手指,不知所措。

      “别害怕,已经没事了。”

      “…………………………”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几乎抽离的灵魂再次回到了身体。

      我才意识到,自己想要听的也只是这句话而已。

      劫匪滚烫的血变成了润滑剂,我愣愣得转头看向那个刚救下自己并带离现场的男人,同时摘下了卡在无名指上的钻戒。

      俊秀漂亮的面庞。

      温柔好听的声音。

      哪怕戴了眼镜,我都能看清他仿佛有星星在闪耀的眼睛,让人只一眼便再也挪不开视线。

      我慢慢地弯起了嘴角,不知道怎么想的,高举起刚摘下来的钻戒递到了男人面前。

      他没想到我忽然的动作,慢了半拍才接下我递过去的钻戒,说了句多谢。

      用当时不小心围观了会儿的荃哥的话来说,以我当时的架势来看,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要跟敖哥求婚了。

      我本人还没有这些过分的联想,但也察觉到了气氛有些尴尬,唯一确信的是这一秒我还是受害者。既然如此,就要将这个身份使用到底。

      “阿Sir,我好怕呀呜呜呜。”

      我一把抱住了眼前的男人,他的腰肢比我想象的更要结实精瘦些。

      对方显然没猜到我两条细长的胳膊能有这个力气,在试图拉开我无果以后,只得拍了两下我的肩膀以作安抚。

      当然了,便宜不能一直占。

      另外两位警察小跑过来汇报情况,在看到这画面后干咳了一声。

      意识到要做正事后,我乖乖松开了手,配合现场指挥走到了一边。

      “敖哥,拆弹组已经回收炸弹了,另外中区的重案组也来了。”末了他还小声补了句,“那个夏Sir脸都快黑成炭了。”

      年纪小些的警察撇了撇嘴:“又跑来他辖区抓人能有什么好脸色,要怪就怪自己没本事咯。”

      “公子。”

      “知啦,标哥。”

      那个叫公子的被拍了把胸口以作提醒后才收起了自己的口无遮拦。

      我没有离开,在商场的出口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浑身是血的样子第一时间吸引了赶到的救护人员和闻讯而来的记者。

      “我没有受伤,身上是劫匪的血,你们快点去救其他伤员吧。”

      但这样的话没能叫停怼脸拍摄的记者。

      不过我根本没有搭理他们,只是坐在警戒线外的台阶上,隔着很远的距离注视着刚才救了自己的英雄先生。

      敖哥。

      我心里默念了一遍其他警察对他的称呼。

      现场有条不紊地进行善后工作,一个钟头后差不多收尾。我始终坐在原来的地方,看到英雄先生在忙完后一边跟人交谈,一边从商场走了出来。

      视线交汇后,我冲他挥了挥手,露出一个自认为很好看的笑容。

      对方没想到作为人质的我竟然还留在现场,在结束跟同僚的沟通后向我走了过来。

      “你没事吧?需要什么帮助吗?”

      我摇了摇头。

      但想了下觉得不对,又点了点头。

      “那个……我还没有跟你道谢,谢谢你救了我。”

      他笑了下:“这是我应该做的。”

      说完之后目光落在了我的手上,附近没有可以洗手的地方,依旧是满手满脸的血污。

      我有些局促地想要收回手,低头时又听到了他的声音。

      “爆珠,来瓶水。”

      不远处正要收队的高个男人抬手示意听到了,没有多言地转身去车上拿了瓶水丢给他。

      他接过水后拧开瓶盖,拉过我的手腕指尖朝下,将瓶口搁在我染血的小臂出慢慢倾倒向下冲洗。

      在这样的近距离下,我更能看清他的脸,也才注意到他还带了伤,脸颊有淤青,额头处贴了个创可贴。

      弄伤这样一张的脸,这一定是犯罪!

      我愤愤不平,视线往下看到了挂在他脖子上的警察证件,重案组高级督察——

      “邱刚敖。”

      被忽然叫了名字的男人抬了下眼:“嗯?”

      我笑了下,用另一只手指了指自己:“骆嘉萱。”

      凉水冲洗下的无名指传来刺痛,我才注意到被戒指卡得够呛的地方磨破了皮,微有渗血。

      他也看到了我的伤处,从口袋里摸出一张跟他额头同款的创可贴,示意我伸出受伤的手指。

      我乖乖地照他的话做了。

      他安抚地朝我笑了笑,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创可贴缠在了我擦伤的手指上,微凉的指尖扫过我的皮肤,很难想象会做出这样温柔动作的人不久前才扣动扳机杀了劫匪。

      在这么一瞬间,我忽然相信了一句话——

      无名指有一根血管是跟心脏相连的。

      指间轻轻的一个动作,便能拨动我的心弦。

      那之后,我没有再跟邱刚敖说些什么,他收队回警局处理这起劫案的后续事宜,商场恢复了正常运作,记者见无料可爆也一并收工,只有我站在原地仍旧久久地看着他离开的方向。

      心里有什么东西满满当当地快要炸开了,我必须要跟人说些什么,不然一定会憋死。

      所以,我摸出手机,拨通了跟我约午饭的那位,告诉了他我此刻唯一的想法——

      “阿祖,我觉得……我恋爱了。”

      然后我听到了,电话另一头手机砸地的声音。

  • 作者有话要说:  写都写了!那就一步到位!女主竹马是隔壁片场的关祖,《新警察故事》里吴彦祖演的那个疯批【。
    故事线显然在绑架案之前,总之是想给敖哥一个好结局。
    本质嫖、文,细节勿纠,为爱发电,希望评论互动多多【抱住猛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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