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首,即甲长,十户为一甲,每十户的头领称为甲长。
2.摊丁入亩赋税政策是清朝雍正皇帝时期实行的,就是把当时全国各地的人丁税转移到田地上,按亩均摊,土地多的多交,土地少的少交,无地的就不用交。当时国家贫农占三分之二,这一税制的施行,大大减轻了底层农民的负担,致使人口爆炸性增长(但是对富农和地主不友好,因为富农土地多,均摊到的丁税也就多)。
而且当时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可以进城打工,从而促进手工业及其他行业的发展。
3.三联票,清康熙时期实行的一种纳税手续。三联票的前身是二联票。
为避免贪官污吏巧立名目,私收税款,清政府对纳税手续做了一些改革,先向纳税人发出通知单,同时发给盖有印章的截票(即二联票),交税时,就印字中分,一给纳户,一存有司(古代官吏)。
后清政府将二联票改为三联票,征税时,将三联票一存州县,一给差役,一留纳户,各有凭证,彼此无争,以防弊端。
这些较为完善的财政手续,对封建官吏们的横征暴敛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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