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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过去 ...

  •   我为什么会喜欢詹姆斯·波特?

      实在是一言难尽。

      我抬头迎向喷洒着温水的淋浴头,暖暖的热水冲刷着我身上的每一处,温柔地带走一大早因魁地奇训练过度而产生的疲惫。我闭着眼回想起与詹姆斯相识的前因后果。

      别看我现在过得还可以,刚入校那会儿也不怎么如意。

      虽说我祖上确实有不少出身拉文克劳的大牛,但你得承认“好竹也会出歹笋”。不幸的是,我刚好是只“歹笋”。我的意思是,相比之下,我确实一直是个头脑不太灵光的小孩。

      我爸爸一直认为,这是因为我妈妈是个出身赫奇帕奇的后进生所带来的后果。当年,他被妈妈的美貌冲昏了头脑,陷入了狂热的爱恋中,他们一毕业就结了婚,至今还是两只幸福的爱情鸟。所以我爸爸的这个猜测也就只是敢在我面前说说而已,一看到我妈,他比谁都会说甜言蜜语——“你有如此美貌,又何需如此智慧”。啧啧,男人真是虚伪……

      这两位在智慧高低上产生分歧的人,倒在我的分院结果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伊芙绝对会被分到赫奇帕奇。按爸爸的说法就是,拉文克劳不会收一个连漂浮咒都要学上个一、两周的孩子。我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故而在分院之后,我真的是受宠若惊、坐立不安!我爸甚至给我寄了一封吼叫信,以表达他心中的喜悦振奋之情,对此,我十分感激以至于圣诞节也不想回家。

      一开始,拉文克劳的同学对我都还算友好。但一个月后,开始有人对我面露不耐。一个学期下来,我甚至难以在魔药课上找到搭档。我很庆幸出期末成绩后没多久我就回了家,要不然我真怀疑自己会无地自容。我像只鹌鹑一样在家里窝了一个多月,但二年级开学后,该来的事情还是照样发生了。

      最初,只是有几个女生在说:“她好像是真的笨”,“她怎么会被分到拉文克劳”……后来,同寝室的碧翠丝告诉我,现在大家都偷偷叫我“花瓶”。对了,碧翠丝始终没嫌弃过我,我觉得她可能是真的“肤浅”——她声称,看着我的脸就能原谅我的傻。

      我原以为自己不会往心里去。小时候爸爸教我魔咒,而我施咒时却始终差上一点,他就老说我是“榆木脑袋”。“花瓶”听上去还美观一点呢!

      但……

      一次变形课上,我始终没办法将兔子变成拖鞋——那只兔子一开始面对高举的魔杖立马就惊慌失措、疯狂挣扎,到后来伏在案上安静如鸡以为我在对它表演。最后麦格教授不得不站在我旁边,盯着我的一举一动,以便找出问题所在。也许是麦格教授严厉的目光起了一点作用,我的魔杖一点,那只兔子开始变化,最后变成了扁扁的“兔干”,耳朵还在时不时地摆动一下以示存在感。

      我估计麦格教授的脸色从没这么精彩过,从红到白到青再到红,她极为含蓄地对我说:“蒙特莫伦西小姐,我真希望你的变形术也像你的脸蛋儿一样好看。十英寸羊皮纸的作业,如果下堂课你还不能成功施咒,那就再加十英寸。”

      我像只被拔光了毛的白孔雀,萎靡不振地缩在座位上,周围传来的窃窃私语让我的心情更低落了。这个时候我就开始幻想,要是碧翠丝跟我是同一个年级的就好了,她多少能安慰我几句。或者,如果我能够直升到三年级也好啊,高年级的学长学姐似乎并没有这么嫌弃我。

      终于下课了。我慢吞吞地收拾着书包,准备最后一个离开教室。同院的一群女生从我的座位旁经过,她们没有一个开口邀请我同行。我垂下了眼,心想,笨又不会传染,干嘛这么嫌弃我。就在我暗暗自嘲之时,她们停下了脚步。站在中间的那个女生,也是我们学院这一届里成绩数一数二的学生,她回过头神色高傲地对我说:“花瓶!我要是你,我都不好意思穿戴拉文克劳的领带和徽章。”她说完,那一群女生都捂着嘴笑了,她们簇拥着她离开了教室。

      我突然开始怀念起爸爸对我“榆木脑袋”的称呼,虽然不好听,但也不过是一个老父亲“恨铁不成钢”的感慨。而“花瓶”,文雅但却恶毒,配合那群女孩轻蔑的眼神,我头一回尝到了伤心的滋味。我缓慢地眨动着眼睛,可眼泪还是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我像那只兔子一样伏在桌上,把脸埋进胳膊里,并不太想让人看到我此刻脆弱又无能为力的样子。

      我怎么就是个拉文克劳呢?

      这时,有脚步声传来,由远及近,最终停在了我的面前。我假装自己没有听见,继续伪装成安静如鸡的兔子。

      “蒙特莫伦西,我要是你,我就朝她们扔粪蛋,”一个男孩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我抬头,望进了一双浅褐色的眸子里,那个声音接着说道,“分院帽是不会出错的,你就是一个拉文克劳,只是你还没证明自己而已。难道你想就这样认输吗?”

      “退一万步说,花瓶起码还有‘好看’这个优点,很多人连这个优点都没有呢!”

      他轻轻挥动了一下他的魔杖,我手边的“兔干”变成了一只毛茸茸的兔耳发夹,他又用漂浮咒指挥着那只发夹落在了我的头顶。

      “再见,红眼睛的拉文克劳!”他朝我扮了个鬼脸,潇洒地走向了教室外,跟冲他吹口哨的朋友们嬉笑着越走越远。

      我头顶的那只发夹抖了抖毛绒绒的兔耳朵,我的心也跟着它不安分地发起抖来。

      这么一想,我跟詹姆斯的相识还蛮像罗曼史小说中“英雄救美”的恶俗情节呢。只不过詹姆斯拿的那本小说,主角是他和莉莉。我睁开眼,伸手关掉了淋浴头的开关,裹着浴巾走出了浴室。

      等我收拾好,再次来到公共休息室时,人已经不少了。

      “早上好,伊芙。”
      “早,伊芙,你看上去光彩照人。”
      “伊芙,魁地奇训练辛苦了。我会为你的比赛加油的。”

      同学们纷纷跟我问好,这是我前两年想都不敢想的待遇。

      是的,我已经如詹姆斯所说的那样,证明了自己是一名合格的拉文克劳。这背后是无数次的咒语练习失败后重来,无数度的图书馆啃书到崩溃后再读,还有无数回从扫帚上跌落后又飞……

      这个格兰芬多的男孩,无意中借给我一点勇气,让我能顶着别人的质疑努力钻研着这么一个问题——“我为什么是一个拉文克劳?”

      而在探索这个答案的过程中,我发现了自己身上以前从没认为会是问题的问题。

      从小到大,我没有一次反驳过爸爸对我玩笑般的称呼。“榆木脑袋”这个称呼几乎伴随了我的整个童年——在没能记住一本看过的书的内容时,在重复学习一个简单的咒语时,在多次弄混两种外表相似的草药时……爸爸就会叹息着这样叫我,而妈妈总是笑盈盈地说:“随我,是个赫奇帕奇。干嘛非得跟你一样去拉文克劳?没事的,伊芙,赫奇帕奇是个非常好的学院。”

      在这样的数落和安慰中,我自然而然地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快乐的赫奇帕奇,也就忽略了我虽然需要大量的时间去掌握新的知识,可一旦学会了就少有出错和遗忘的情况发生。我始终坚信着,我毫无天分。

      只是拉文克劳的同学们不会像爸爸妈妈一样包容我,等待我顺其自然的成长。这个学院的学生对知识有着超凡的渴求,无时无刻不将智慧视为至上的荣光。而我却因打心眼里不相信自己是个拉文克劳,总是得过且过地对待着学习,也从未反驳过“笨”之类的质疑。这样的我会被同学们当成“异类”排斥,其实也并非难以理解。

      我已经不再纠结自己为什么会是个拉文克劳了,这大概需要我花费一生来证明。但我并不感到恐惧,我享受解答这个问题的过程,而这正是拉文克劳们特有的小爱好——找出问题的答案。

      气氛融洽的社交时间结束后,我一把扯走坐在沙发上跟乔伊插科打诨的碧翠丝,气势汹汹地赶往图书馆“补课”。三年级时,我作死地选修了古代如尼文,因为比起占卜学虚无缥缈的“天眼”来,我相信自己更有可能具备一点语言天赋。事实却让我怀疑起古代如尼文是否真的是这个世界存在过的语言。幸运的是,碧翠丝在这门课上颇有造诣,刚好可以指点我这个比她低一年级的小学妹。

      更幸运的是,在图书馆附近,我还看了一出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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