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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来这里搬砖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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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宁城又下了一场雨,绵绵不绝,像是情人之间用刀也割不断的青丝,落在地上发出沙沙的缠绵低语,迎面的风带着无比的潮气,吹得人耳清目明,不一会儿又被太阳光线蒸的湿热。
这是沈明矜第三天来到江夏路中心的商业区。
他任由风将他的衣角吹的笔直,露出里面白皙布满疤痕的腰,茫然的视线不断落在来往鸣笛的车流和高楼大厦上,一掏裤兜,里面空空荡荡的,手机微信和支付宝里的零钱早就被花完了,要是再找不到工作,就只能活活饿死。
偏偏他又失了忆,身份证连同兜里的零钱一股脑儿被大海卷走,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知道,更不要说找到什么能帮他重新捧起饭碗的毕业证学位证。
他人生的俊俏,穿着个浆洗的发白的旧T恤和牛仔裤在大街上回头率都达百分之百,可惜脑袋上磕了一个碗大的疤,虽然废了老大劲儿才去掉,但眉骨上还留下了一道不甚明显的淡红色疤痕,远远看去有点儿像半片小凤尾蝶残翅,瑰丽莫名。
“老板,来一包烟。”
沈明矜肚子里空空如也,但仍斜倚在小卖部前面的桌前,咂了咂淡而无味的舌尖,一张清冷矜贵的脸做起这个动作,竟无端透出些许懒散,显示出与他脸蛋不相符合的随性来:
“要最便宜的。”
刚以为生意来了的老板娘:“.........”
在这个时代,一张好脸看不出富贵,但是人靠衣裳马靠鞍,身上的穿着倒是能让人看出一个人的整体消费水平。
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就差把“我很穷”写脸上的沈明矜,随即轻“啧”一声,不太明显地翻了一个白眼,从玻璃柜子里窸窸窣窣掏出一包白色的烟,随意丢给了沈明矜,又摇着塑料扇子坐了回去,继续看她的电视:
“钱放桌子上面就成。”
沈明矜也不太在意老板的态度,“哦”了一声,一边拿过烟,一边气定神闲地掏出一张金卡:
“我没钱,刷卡成吗?”
老板娘恋恋不舍地将目光从狗血电视剧移到沈明矜身上,烦躁的眼神在落在沈明矜指尖上时,倏然发直,双眼瞪得比铜铃还大:
“你哪来的金卡?!”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老板就算是没用过金卡,还是在电视上见过的。
她怎么也没想到,面前这个看上去就差穷的要去要饭的穷小子,竟然真的有金卡?
该不会是偷来的吧?!
她犹疑的目光在沈明矜身上打转,正在思考要不要报警让警察查一查沈明矜的身份,就见沈明矜忽然动了,自言自语地将卡放回裤兜里:
“还是算了,你这里也没有pos机。”
说完,他还似乎很可惜地看了一眼老板娘,一双看上去能表达心绪的丹凤眼微微睁大,看上去圆溜溜的,充满了可疑的控诉。
老板娘见此,差点咆哮出声:
“很奇怪吗!”
一个小卖部,没有刷卡用的POS机,很奇怪吗!!!
沈明矜歪了歪头,无辜地看着双眼几乎要喷出火焰的老板娘,像是不明白对方为什么会这么生气。
他失了忆之后,最大的优点就是自动过滤别人的愤怒情绪,半晌后镇定自若地收回卡,正想离开,就听身后的老板娘突然开了口:
“喂,小伙子。”
她的声音似乎还带着些许沧桑,但不知是不是沈明矜茫然无助的眼神让她想起了自己出门在外打拼的儿子,眸光逐渐染上了些许温度,看向沈明矜背影的眼神也不再像之前那样刻薄和冷漠,朝沈明矜扔来一个小包的橘子糖:
“如果没钱的话,不要想什么歪门邪道来骗人钱,前面沅陇印象开发区正在招人,踏踏实实按自己的劳动赚钱比什么都重要。”
“.........”沈明矜低头,看着怀里那包沾着些许灰尘的橘子糖,垂下头,看不清表情,指尖慢慢撕开包装,将已经半融化黏连的橘子糖塞进嘴里。
一股子糖精味道。
“知道了,谢谢老板娘。”
沈明矜并不在意,在抬起头的瞬间,收了脸上的吊儿郎当,冲老板娘笑了笑:
“我这就去找工作。”
沅陇印象开发区是宁城首富许更水许氏集团投资开发的房地产生意,最近才刚刚动工,很缺人手。
沈明矜晃到工地上时,包工头正戴着一个黄色的帽子,拿着个大喇叭在监工施工,水泥推车和勾机正在忙碌地运作,看上去一片眼花缭乱,如火如荼。
包工头喊的嗓子冒烟,一回过头,见沈明矜背着手站在高楼大厦面前,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见过大世面的他心中忽然咯噔一下,忍不住犯嘀咕:
“怎么了这是,听说今天上面会派什么大人物上来视察,难道就是他?”
包工头心中怀疑,忍不住又看了沈明矜一眼。
瞧瞧,看这气派和气度,身如翠竹,面似朗玉,应该是许家那位新接回家的大公子没错了。
只是这有钱人的毛病真奇怪,明明有钱,却还是穿的这么朴素。
不过,想一想真少爷被接回家之前也是过惯了苦日子的,这么一想想,私服视察倒也没有这么奇怪了。
为了防止怠慢,包工头赶紧迎上前,搓着手对沈明矜笑道:
“大公子,这边太阳大,你跟我来。”
沈明矜闻言缓缓回过头:“?”
你们这边,对来应聘搬砖的态度都这么好吗?
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安的指尖微微蜷缩收入掌心,但片刻后还是选择一声不吭,沉默地跟着包工头走了。
等沈明矜和包工头前脚刚走,一辆黑色的奔驰就在沅陇印象开发区前停了下来。
随着车窗缓缓降下,印在上面的白云影子也随之飞速退去,很快露出一张白皙俊秀的青年脸庞。
他长相有些偏少年,虽然穿着精致考究的白衬衫,但看上去不过刚满二十,黑沉的瞳仁中满是戾气和阴沉,绷着清晰的下颌线,看上去有些不好相处,冰冰冷冷的,像是一颗难以捂化的冰块,打眼一看就让人忍不住心里打颤。
“这篇开发区的负责人呢?不是说好会在这里接大公子吗?”
司机从车前面走了下来,恭恭敬敬地给许渡晚开了门,许渡晚捻了捻手腕上檀木制成的佛珠,不置可否地掀起眼皮。
这是他被接回许家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地接手了老爷子手底下现今最重要的一个工程。
有人说他是纯粹的野心家,老爷子这是引狼入室,还有人讽刺许渡晚没有金刚钻还揽瓷器活,褒褒贬贬,众说纷纭,但许渡晚对这类言辞并不在乎,反正他现在才是许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对于那些冒名顶替了他二十多年人生的人,许渡晚又不是圣父,自然对他们没有什么好脸色,同样的对于本该属于他的东西,他也会一样一样的,拿回来。
那些伤害过他的人,他也同样不会放过。
面前忽然闪过一张带着笑意的少年脸庞,但看向他时,目光又变回了冷漠,交叠拼凑在记忆里,一想到这个人,许渡晚不知为何,眸子愈发深沉,太阳穴青筋暴起,恨不得绝地三尺将这个爱之深恨之切的男人掘地三尺找出来,狠狠羞辱一番。
沈明矜........
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可以任由对方羞辱的丑小鸭了,不是吗?
你最好别让我找到你。
许渡晚勾起唇,但笑意却不达眼底,俊秀的脸上因为愤恨甚至微微扭曲,染上些许疯狂和偏执,神情狰狞可怖。
所以,对于本该原定要来接他的负责人此刻没有出现,对于疑心深重的许渡晚来说,很难不即刻怀疑是有人故意授意,给他一个下马威。
就连视察这种小工作都被人使小绊子,更遑论接手整个许氏?
一想到许家现在还在蹦跶的假少爷,许渡晚的神情逐渐冷了下来,爆烈的太阳当空,空气夹杂着潮湿的泥土腥味铺面而来,晒得他热汗层出不穷,心中的燥郁如潮水般漫上心头,让他忍不住烦躁地扯了扯衣领,露出一小片白皙精致的锁骨,声音沉闷的像是压抑到极致:
“他们负责人办公的地方呢?带我过去。”
他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忽视的力道,大夏天听起来,竟带着丝丝缕缕的凉意,引得人心脏重重一沉,无意识对他起了些许不知名的敬畏。
........
包工头是第一次接待上头派来的人,一时间还有些紧张。
负责人还没有来,沈明矜和包工头坐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里,镇定自若地捧着一小杯水,反倒是包工头仿佛是来面试的,对着他有些坐立不安,活像长了痔疮。
他小心翼翼地看着沈明矜的脸,看见对方正在眯着眼享受久违的空调凉意,心中也拿不准这位爷满意了没,小心翼翼地赔笑道:
“大公子,你今天来看,对咱们施工的进度满意吗?”
沈明矜心说我满意有啥用,我又不是大老板,但想了想,还是诚实点头:
“挺满意的。”
“那就好。”包工头大喜过望,兴奋地搓了搓手正想说些什么,办公室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负责人洪亮的嗓音伴随着赔笑的说话声由远及近,像是马上就要推门而入。
沈明矜不认识这个负责人,稳稳地坐在真皮沙发上没有动,包工头却忽然紧张了起来,隔着一米,沈明矜都能看见他额头上倏然冒出的密密麻麻的冷汗,微胖的身体像个弹簧般压缩到极致,忽然跳了起来,微微下塌,点头哈腰做出笑脸相迎的模样:
“程总.......”
吱呀——
门从外面被打开了。
随着门被打开一条缝隙,坐在沙发上的沈明矜终于看清了门外那张人的脸。
打头的人带着黑色的墨镜,露出小半张白皙的下巴,穿着白衬衫,衬衣下摆扎进垂坠的西装裤里,腰细的似乎一只手就能握住,颈上带着一根若隐若现的银链,看上去像是便宜到大街小巷都能卖的款式,手腕上则缠着名贵的檀木佛珠,两者十分不搭,面色阴沉冷酷,肩上落下半片阴影,看上去神秘莫测。
而他身后,则站着十几名像是保镖的人物,身侧,还站着一个头上打满发油的中年老男人,对着年轻人笑道:
“大公子,你能来,我们这里是蓬荜生辉啊........”
站在沈明矜身后的包工头闻言,顿时如遭雷劈,恍恍惚惚的视线在许渡晚和沈明矜身上来回打转,眼睛几乎要瞪脱窗:
“怎么回事?!你不是许大公子?!”
沈明矜没有注意到包工头的视线,专注地听着面前的人说话,凭直觉,他知道,这个年轻人的身份肯定不一般。
就在沈明矜在犹豫要不要站起身和他问好的时候,顶着众人的视线,那名男子忽然摘下墨镜,露出一张满是惊愕和不可置信的脸庞:
“沈明矜?!”
“......你好。”沈明矜被点名,反射性地上前一步,在包工头目瞪口呆的目光里,握住了许渡晚的手,满脸诚恳:
“你认识我?”
“...........”
许渡晚额间的黑发不其然落下一缕,遮住了晦暗不明的眸子,意味深长地沈明矜一眼,并没有立刻开口说话。
在沈明矜的掌心握住许渡晚手腕的那一刻,众人的面色由平静逐渐转变为惊恐,暗暗为沈明矜捏了一把汗。
现在谁不知道,这许家真少爷是野路子出身,刚回到家,在接风洗尘宴上,就因为一个喝醉了的男人看他长得好看,故意去摸他的腰,没想还没碰到他的衣角,下一秒就被察觉到的许渡晚面无表情地当头砸了一个酒瓶子,稀里哗啦的碎玻璃片顺着染血的脸庞掉落在地,把所有人都给吓傻了。
果不其然,在众人各异眼神中,许渡晚面色阴沉,缓缓将视线垂下,落在沈明矜抓着自己的指尖上,被沈明矜碰过的地方像是有一小只蚂蚁在啃噬,透着细细密密钻心的痒意。
原来连碰一下都要嫌恶到洗手的人,现在调换了身份,竟然也学会主动讨好他了。
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许渡晚嘴角勾起一丝僵硬讽刺的笑,定定地将视线落在沈明矜那张无辜的脸上,心中的恨意翻滚,恨不得将面前这个人剥皮抽筋,半讥半讽道:
“沈明矜,你来做什么?”
看吧,世界上的人就是这样,你贫穷的时候,对你爱理不理,一听说你富贵了有钱了,就像个苍蝇一样扑上来,防不胜防。
连清冷矜贵如沈明矜,也不例外。
一想到这个,许渡晚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忽然有些不舒服起来,就好像心中的白月光被玷污了,恨不得转身就走。
“我?”对上许渡晚探究的视线,沈明矜不明所以,甚至还理直气壮道:
“我来这里搬砖啊。”
“..........”许渡晚缓缓眯起眼,还没等所有人反映过来,忽然伸出手,如闪电般反手掐住沈明矜的脖颈,用力怼到墙上,表情阴鸷,眼尾发红,似讥似讽地凑到沈明矜耳边,灼热的气息喷洒在沈明矜皮肤上,说出的话却带着冰冷刻骨的恨意:
“沈明矜,十年了,骗我的时候,能不能稍微打一打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