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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岁的拉夫经历 ...

  •   赶了几天的路程,我跟着养父来到了大城市,我见识到了很多新鲜的玩意儿,也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我的素养提高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总是说一些粗鲁的话了。),养父也给我买了许多新奇的玩意儿,他可真是个好人!

      (他还经常夸我的眼睛漂亮呢!父亲都没有这样夸过我!)
      “有没有人夸过你的眼睛漂亮?”
      “并没有。”
      “你的眼睛很漂亮,我想她会喜欢的……”
      “喜欢什么?”
      “没什么。你总是喜欢问为什么。”
      “汤姆也这样说我!”
      “哦,别提那些乡下小孩子的名字。”
      “…………”

      我挺喜欢养父的。(哦我的老天爷呀!我撤回这句话,他就是一个***。)

      但我还是更加喜欢我的家——大海。我喜欢光着脚踩在沙滩上,吹着凉爽的海风,尝着咸咸的海水,捡着小贝壳——那毕竟是我出生的地方。
      我有时会给他们(这里指我的亲朋好友们)写信,让养父转交给他们,可他们却从来没给我回信,真是奇怪!可能是因为邮票费太贵了吧!

      不过我的生活并没有一直被幸运女神兼顾。

      在我14岁生日这一天,他送了我一个天大的惊喜(吓):
      他把我打扮了一番,装在一个红色的巨大礼盒里,又系上了丝带,让我不要出声,呵呵,他把我当成纪念礼物,送给了他的情人!(因为他的情人不能生育,但他的情人想要一个孩子,可他的情人又不想要好好养个和她毫无血缘关系的男孩儿,这根本就是互相矛盾的!)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的逃,可我被尼桑的侍卫们抓了回来还揍了一顿,我根本无力反抗,我在村子里的大孩子们那学的东西在这儿根本没用!

      我被尼桑送给了他的情人……成为一个卑微的奴婢!(但只要熬过这几天,我应该就可以回去了,因为父亲当初告诉我,我不需要在这儿待太久的!)

      但我后来才知道,这就是个阴谋:
      尼桑就是一个大骗子!!他根本不是什么无子无女想要收养一个孩子,(相反,他有一位贤惠的妻子娜塔莎,一位漂亮又年轻的情人林林子,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他就是想买一个好看又傻的奴隶,来为他的地下情人林林子取乐!
      “哦,尼桑,他的眼睛可真是好看到不得了。”林林子。
      “当然宝贝儿,他现在归你了……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得好好叙叙旧……你知道的,娜塔莎总是不像你这样的迷人……”尼桑。
      “那是当然……”
      “…………”

      然后他们就去了花园,出去前还不忘让我去把碗洗了,尽管他们有自动洗碗机。

      “…………好的,养父。”
      “叫我尼桑先生。”
      “…………好的,尼桑先生。”

      天哪,我当年真是傻极了,才上了他的马车!
      不过父亲一定是因为有要紧的事情,急需用钱,所以才让我交给养父的吧……唉。不知道父亲和汤姆有没有想我?他们应该非常想我吧,说不定我回去时可以给他们带点儿特产(当然是用养父给的钱,毕竟我可没有忘记我的心愿。)。

      这段日子迷惘又黑暗,撑过去了会有下一个黑暗的日子等着你。

      终于有一天,尼桑的妻子发现了尼桑养的情人,他们大吵了一架。

      “……这不是真的……对吗?尼桑!”娜塔莎。
      “…………你应该知道,你并不是多完美,我不可能总耗在你身上……”尼桑,“林林子是一位完美的女人……”
      “不不不不不!!!!!”娜塔莎。
      “或许你应该成全我们……”林林子,“你已经老了,而我还很年轻,我会好好的照顾你的孩子……”
      “…………呵呵,尼桑,你不要忘了,你现在拥有的钱财还有公司,都是属于谁的!”娜塔莎。
      “哦,亲爱的娜塔莎,我的心里是爱你的!并且始终爱你一个人!”尼桑。
      “什么?!”林林子。
      “哦!你又是谁?请快点离开我的家!离我大方勤快文雅年轻,智慧与美貌并存,温柔且不失刚毅的妻子远一点!”尼桑。
      “………………”

      温顺尔雅的娜塔莎和年轻漂亮的林林子打了起来。尼桑最开始是帮着林林子说话的,当他们的大儿子扬言要去走法律程序时,尼桑怂了,他不但赶走了林林子,还将她打了一顿,卷走了她的财产。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尼桑不是一个好人!现在林林子小姐走了,我也没地方去了,尼桑也不再管我了,我准备收拾收拾回家!
      现在我已经17岁了,懂得了许多,已经算个小大人了!我也不再灰心,因为我已经明白了人生就是这样起起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的。
      而且我也不再羡慕有钱人,你以为有钱人很快乐吗,他们的快乐你根本想象不到。

      我要回家了……如果那里还算是我的家的话!

  •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我直说了:我用了凑字数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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