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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卖身契 ...

  •   林朗一见那份附加条件书就后悔了——妈的,继《马关条约》、《辛丑条约》以后,最变态、最猥琐、最不要脸的协议就属她自己手里拿的这张纸了!
      “你,你你!侵犯人权!”她声音颤抖着指控道。
      “不愿意签就算了,没人逼你签。”肖锦笙懒洋洋地说。
      “……”林朗不做声了,显然是在犹豫。
      偏偏有人不想让她犹豫,“签吗?不签我找别人去,突然觉得跟电视台合作也不错。你说,要是你们的点子被别人拿去赚钱了,你们领导知道了以后会……”
      “谁!谁说我不签了!”林朗被他激得怒吼。
      肖锦笙原本滔滔不绝的声音戛然而止,嘴角邪恶地挑起,“哦?”
      “我,我签!我签还不行吗?”一咬牙,她垂头丧气地说。
      一般人听到这话总该满意了吧?肖锦笙偏不,一定要厚颜无耻地递上一支笔,再加上一句“那就签吧”才肯罢休。
      林朗气得直哆嗦,连呼以前真是瞎了眼,居然说这家伙“纯、洁、无、辜、又、善、良”!他就是算准了电视台“非他不可”的心思,而自己又断然不敢擅自让他这条“大鱼”溜走,才敢这般底气十足的。
      说到底就是腹黑啊腹黑,明明长得人模人样的,心怎么就这么禽兽不如呢!她看着条款,欲哭无泪。

      协议书
      甲方:Alec S. Lyle
      乙方:林朗
      甲方Alec S. Lyle先生(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林朗女士(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所属公司的《小狼游天下》栏目组担任特约记者期间,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在甲方提出的要求合理的情况下,乙方须均给予满足。
      合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餐饮、购买衣物、在甲方需要帮助时及时出现。
      在乙方花费合理的前提下,以上内容所出均由甲方一人承担,须在协议执行期间将所出费用给予乙方。
      二、违约责任:
      1、甲方在履行和乙方所属公司签署的担任《小狼游天下》特约记者的合同义务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合理要求达不到满足时,甲方将不再履行与乙方所属公司签署的合同的义务,其合同违约金由乙方承担80%,其余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合理要求所出费用时,如有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起计算,即……
      ……

      后面就是时间和签字的留白了,林朗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目光定格在“友好协商”、“相互尊重”八个大字上,有一种非常“良好”的生理反应——想吐。
      当然,她还没有胆大到敢把这种想法告诉给肖锦笙,更别提付诸行动了,只是在心里不满地抱怨了几句:要不是你肖锦笙是大神,谁会签这种“卖身契”啊!真是作孽!肖锦笙,你给姐姐我记住了,女子报仇十年不晚,咱早晚翻身骑到你头上去!
      林朗忍气吞声地抄起钢笔,签上自己的大名,满怀怨念地想起了造成这一系列惨剧的因由。

      一周前,在她还没有离开国土、“远”行东洋的时候,林朗所在的单位,A市电视台已经开始了节目《小狼游天下》的第五系列《欧洲文艺之行》的企划工作了。这一系列的第一次会议她没有参加,很多事情都是后来才知道的。比方讲,策划部的一群变态建议,把创作了风靡全球的畅销小说《Night》的美国推理小说家Alec S. Lyle请来当特约记者。
      不可否认,他们给出的理由很有说服力:
      其一,Alec的作品不止一次获得过国际级推理文学奖项,其代表作《Night》更是得到了爱伦.坡最佳作品奖的殊荣。所谓“欧洲文艺之行”,请个母语是英语的大神来当记者,不是既切题又牛X吗?
      其二,年仅二十四岁的他相貌出奇的清俊,虽然在公开场合露面的次数并不多,但却拥有庞大的粉丝群。把他请来,收视率绝对可观。
      其三,锦上添花的一点,根据他们的调查,Alec十六岁那年参加过肖邦国际钢琴比赛。令人震惊的是,年纪轻轻的他竟独揽第三名之位,虽然此后再没参加过任何与钢琴有关的比赛,可只此一奖就能说明他在音乐方面的造诣也是颇高的。
      策划部的特约记者人选不可不谓最佳,但上级领导也不是白痴,听了个大概便指出了建议的漏洞:第一,若没有人情,他们是请不动Alec S. Lyle的,一个不怎么在媒体面前露脸的美国人,怎会无端答应来中国当记者呢?况且他又不是靠媒体吃饭的明星;第二,如果Alec连半句中文都不会,他讲话的地方就需要配音或者字幕,这势必要导致制作经费和时间的增加;第三,就算真的走了狗屎运,把他给请来了,工资要怎么支付?他们有那么多钱吗?
      言下之意,此提案非、常、不、现、实。
      领导很生气,认为电视台养了一群不着边际,只会异想天开的废柴。

      作为国内最优秀的市级电视台之一,其下的策划组成员自然不会做没有八成把握之事,说出这种建议显然不是一时脑子发热,面对领导的质疑,策划一组的组长做出了详尽的解释,而这个解释就是致使林朗进来万分倒霉的原因。
      针对领导质疑的第一个问题,组长的回答是,根据自己在当娱记的朋友的准确情报,Alec现在就在A市,而且联系方式也已经弄到手了。人情更是一点也不差,据那个狗仔朋友的调查,曾在美国留学的记者林朗跟Alec是同届毕业的高中同学。
      第二,Alec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是在中国念的,未必不懂中文。
      第三,如果能借Alec的名义请来足够的赞助商,工资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以上三条一挑明,领导高兴了,林朗就杯具了。
      且不说一大群同事跑来向她打听有关肖锦笙的事,领导“限你一个月时间让他签约,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不然小心年终奖金泡汤”的要求加威胁先把她压了个头大,任她怎么解释自己跟“Alec Lyle”不熟都不管用——她一个小小的旅游节目主持人,哪里来的那么多的任务啊,泪目,完全就是在剥削劳动力嘛!

      选了个良辰吉日,林朗带上她的“嫁妆”——合同书初稿一份,与负责谈判、签约的几个同事一起前往大神所在的高级公寓。
      策划部的计划是,先由林朗出马,借以“老同学”的身份请大神卖个人情,再由其余几人与之详谈签约的事宜。
      没有预先打电话通知对方,林朗要的就是这种出其不意,就她和肖锦笙的关系,如果让他提前知道了,闭门羹肯定免不了,到时再想找他签约就更难了。

      一下轿车,林朗便心跳如鼓,一方面有点害怕见到他,担心他像以前那样对她,说些什么“我不想见到你”一类的话,且不说她的颜面能不能吃得消,最主要的是,现在的她……早已没了当年的勇气,面对那人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了。
      另一方面又想见到他,想看看这么多年不见,他的变化究竟有多大。是不是变得成熟了?为人是不是更加沉稳温和了?那掩盖在柔和表象下的凌厉,是不是……藏得更深了?

      然而一切都与她所猜想的背道而驰。
      在按了多次门铃之后,夹杂着些许不耐、没有任何掩饰的湛蓝色眸子直直撞入了她的心底——两人均是一怔。
      睡得凌乱的亚麻色短发,松松垮垮的牛仔裤,只来得及系了三颗扣子、皱皱巴巴的衬衫……以及,那遮掩得并不严实的,白皙的胸膛。
      他不再像以往在学校里的那般一尘不染,出其不意的“探访”让他毫无准备,显得有些狼狈和……不知所措。
      双方都没有开口。
      倒是一旁不明所以的同事,见两人之间莫名地沉默,心知不能倚仗林朗,便犹犹豫豫地开口道,“请问,是Alec S. Lyle先生吗?我们是……”

      “早上好,Alec。”林朗不想这么早就把身份供出去,情急之下,一句恶俗的开场白脱口而出。
      肖锦笙那妖孽的脸顿时黑了大半:知道早还来打扰他。
      “有事?”用胳膊撑着门框,他根本没有让他们进去的意思。
      “我……那个……”林朗仰头望天,“呵呵……那个……”
      同事听着她抓不住关键的话语急了个半死,抬腿就揣她一脚,打断道,“您好,Lyle先生,我们是A市电视台的记者,来找您谈一下合作的相关事宜。”
      “哦……”肖锦笙意味深长地瞥了林朗一眼,笑着让出大门,“请进。”
      同事们一个个欢天喜地地踏进房门,都明显对大神的家充满了好奇,只有林朗唯唯诺诺地跟在后面,不愿迈进。

      肖锦笙倚在门边,挑着眉,“小狼,好久不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卖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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