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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夏天,适合相遇,也适合告别吧。 ...

  •   第一章我们在夏天相遇,也必须要在夏天告别。
      宋笙出生于2002年11月12日,王杰出生于2002年11月26日,初二下学期背着老师和家长偷偷早恋,那个时候的恋爱,小心翼翼却又甜到骨子里。
      宋笙从小就有一个老毛病,老寒腿。不论冬夏,他的手和脚很少是温热的,尤其是冬天,手简直和寒铁一样冰。他一定没有想到,自己会去北方那样遥远的地方。人不生地不熟,那样的大城市,一个来自温润水乡的小女生,独自背井离乡,去寻找一个未来。
      她记得,母亲留下的泪,虽然强忍还是哽咽的留下,仍然不忘提醒,要好好吃饭;她记得,王杰为了不干扰她的决定,自己一个人做了分手的结局,临别前彼此都没有拥抱作别;她记得,很多个夜晚,自己一个人泪湿的枕下。
      她记得,就在不远的曾经,有一个男孩,把她捧在手心。冬天的时候,早晨第一杯热水,一定是他打的;两个人偷偷在午睡的时候,在桌子下牵手,他手掌心的温度,是她在无数个冰冷的夜里,梦寐以求的温暖;放学之后,两个人愿意多走一公里的距离,只为了一起欣赏那短暂的晚霞;生日的时候,他为她叠的星星,是她多年后依旧无法忘却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但是,这些事好像在昨天,好像已经过了很多年。好像记忆犹新,好像被故意忘记,却又深深铭记。
      宋笙最喜欢吃橙子,后来,他送的很多东西都变成了橙子味。那个时候还没有什么剥橙子的工具,在寒冷的冬天,王杰总是把剥好的橙子送到宋笙嘴边。
      我已经忘记了,初中那时因为什么吵架,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只与我和他有关。一个拥抱,一次牵手,如果还不能解决的话,那就一个吻。
      到高中之后,不在一个班,涉及到的圈子越来越不一样,矛盾越来越尖锐,两个人大闹一场,最后,是眼泪的力量。
      现在想起曾经,真的很心酸,那个时候多快乐啊。最期待的就是第二天能见到彼此,约好周末一起去宛陵湖玩。而现在,相隔如此远,一不小心,一辈子都见不到了。
      为什么不珍惜呢?夏天的相遇,好像都停留在夏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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