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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久别 ...

  •   五月份的夏季被人称为仲夏,夜晚蝉鸣声响。空气中残留着白日的炽热,漆黑的夜晚,夜深人静,只有路灯还是亮着的。连经常晚上出没的小野猫都不见踪影。

      他指间夹着一根烟,放在嘴里吸了一口。呛人的烟草味吸入肺腑,有些苦。烟头猩红的亮光燃着 。

      他沿着小道走了一会儿,到家门口掏出钥匙,准备开门。门却从里面被打开,里面的人没有出来关上门。

      看他凤眸微眯,气压很低,那张一向没有什么表情的脸,带着愠色,倒是很少见他生气。

      他把烟头灭了,开口道:“麻烦让让,我要进去睡觉。”眼前的人没有什么动作。时涣舔了舔唇,看着眼前的少年。一身酒气夹杂着烟草的气息,眼眸低垂。

      他声音冷然:“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喝酒了?”

      “怎么想让我教教你?”江燃勾了勾唇,语气里满是讽刺。

      说罢。便不耐烦的推开他,准备进门。却被时涣整个人压到墙上,后背撞在瓷砖墙上有些冷。他抬头盯着那双眸子警告道:“时涣,我不想跟你打架。”

      时涣微凉的手背贴在他的额头上:“你发烧了。”

      他像是一下没有力气了,又像是放弃和他争斗 。把身体重量靠在墙上,他声音低哑至极道:“不用你管。”

      脑袋被烧的意识模糊,视线已渐渐不清晰。到跟他在国外的两年每次发病的时候,有些相似。

      在理智和疯狂的拉扯下挣扎,在人间和地狱的交界处被迫辗转。他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却又无时无刻都在喜欢着那个偷来的少年。

      明明是日思夜想,连梦呓时都想见到的人。可真当他见到了,他却退缩了,迟疑了,他是个胆小鬼。

      但时涣还是他从小到大见到的那个样子,优秀且耀眼,他永远都万众瞩目。

      记得照顾他的阿姨,有一个五岁半的儿子。跟个小团子一样,粘着他,让他讲故事。

      “哥哥,给我讲个故事好不好?我特别喜欢听故事!”小孩子扯着他的衣角问。

      他被闹得没了脾气答应了下来。

      “从前有一个小偷,偷了一颗很漂亮的珍珠。但是他没有华丽的丝绸,没有鹅绒的软垫。他怕就连护在心口,粗糙的布料也会把珍珠磨伤。怕它磕着碰着,他想如果珍珠被磕坏了,他一定不能原谅自己。于是小偷把那颗珍珠紧紧攥在手心里,睡了一夜。第二天清晨就把那颗偷来的珍珠还回去了。”

      “啊…小偷一定很难过吧,他舍不得的。”小孩子满脸失落,显然是对这个结局并不满意。

      他摸了摸小孩子的头问:“为什么?”

      “我觉得他一定很喜欢这颗珍珠,因为他照顾不好珍珠。所以才把他又送了回去,他真的好可怜啊。”小孩子拖着腮乖乖道。一副小大人的样子。

      他听完笑了笑:“小偷并不可怜,他见到了世界上最漂亮的珍珠,他很幸运。”

      因为经不起失去,所以干脆就不要了,不论是那颗小偷的珍珠还是时涣。

      少年的嗓音混着蝉鸣,却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时涣。国外的花店有很多枝玫瑰,我每天都会买一朵。因为我想…如果有一天你来找我,我能把那朵玫瑰送给你。可是你没有来,花枯萎了,我也不喜欢你了。这两年发生的事情很多。我经常生病,很难受。我过的一点也不好…但是你没有给我发过一条消息,打过一通电话…”他鼻音有些重,却并不含糊。

      “像现在这样不好吗?就装做以前的事情没有发生,让外人看来我们就是一对兄弟不好吗?……我现在没有玫瑰了。”

      时涣静静听完一言不发,他把少年拉过。

      他们吻在一起。

      是谁的唇被咬破,透着一股甜腥。两年前的记忆仿佛在这一瞬间重合,好像他们从未分离。那个说不要小红花,只希望不要被人丢下来的小孩子,也从未被丢下。

      我不要玫瑰,蒲公英就好,好爱与恨一样令人发指,我只需要你坚定不移的说爱我。

      时涣,心疼那个小偷,那个离开了他整整两年的小偷。

      他把所有锋芒都内敛起来,变得寡言阴郁。人人都觉得江燃的眼睛里是野心,是桀骜。可只有实话,你知道这个少年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心软,都要有温情。他炽热,张扬,是最耀眼的星。

      “后来,那个珍珠的主人,觉得小偷知错就改把珍珠还回来很高兴。善良的主人,给小偷一大袋金币还有那颗漂亮的珍珠。小偷有了丝绸和软垫,有了舒适的衣服。他再也不怕珍珠会受到伤害了。他也终于能和小珍珠永远在一起了。”

      回国不久后的江燃收到了这条消息,是小孩子稚嫩和喜悦的声音。

      那天是五月二十三凌晨1:46

      有些事情天注定,人力难以办到。人力能办到的,往往都是天注定的。人与天难以对衡,你便是天。

      江燃回来的第一周。两年,这个他离开了两年的地方还是没有多大的变化。

      唯一的变化就是那家老字号的面馆的门面又翻新了。连小吃摊的吆喝声都和从前一样。他要了一分章鱼小丸子,用木签扎着吃。

      一只猫荡荡悠悠的摇着尾巴跟着他。步调优雅懒散,完全不像一个来蹭饭的小野猫。

      江燃停步转过身去看它,那猫毫不避讳胆缩,围着他的裤腿打转。看起来玩的挺欢,是个活泼好动的性子。

      他蹲下身嘲笑道:“想吃东西不能叫两声?笨死了。就不会像别的小猫一样撒撒娇,卖卖萌。至于连口像样小鱼干都混不上吗?”

      他用木签钝的那一头扎了个章鱼小丸子,去喂它:“我只有这个了,不过你个小野猫就别挑了,下次给你拿小鱼干好不好?”

      那猫好像不习惯别人用手喂,踌躇不前。过了一会才凑近闻了闻,又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了舔,然后才一小口一小口的咬起来,又用手扒拉着,显得笨拙。

      “吃相真丑。”江燃看清了小猫的毛色。它头顶有一撮黑色的毛,背上也有一小撮,全身是白色的。眼睛是剔透的茶色,如果按猫界的审美,应该是一只很漂亮的猫。

      吃完东西还帮自己舔毛,很爱干净。

      “喂,吃完我的东西,能不能叫两声我听听。小没良心的。”他用手指点了点猫的鼻子不满道。

      那猫抖了抖耳朵,向后看。

      周围多了很多穿着水蓝色校服,刚刚放学的学生。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穿过,落在他身上的是斑驳的光影。那一刹那,仿佛时间定格住了。人行人往,万籁俱寂。

      一人一猫看着不远处单肩背着书包的少年,少年清冷的眸子与他对上。和他一样满眼错愕与惊讶。江燃还半蹲着,手里还有一分章鱼小丸子,四目相对,所有话语哽在心头。

      两年的心酸苦楚在这阳光中消散,似所有时光倒流,少年仍旧。

      “喵~”那只吃完他小丸子的猫,撒腿跑到少年面前。少年蹲下搔了搔它的下巴,猫便露出雪白的肚皮撒娇。

      忘恩负义!

      两人一猫,同行与一条道。穿过熙熙攘攘的小道,便是一片满地蒲公英的草地。棉白色的蒲公英绵延一片,着实漂亮。可江燃没有心思去看。

      “喂。”有人给时涣打电话。

      “你真的不来了?之前你不是还一直在争取国外交换生的名额吗?现在好不容易争取到了,你却要放弃?!我真不明白你要想什么!以前周六周天都不回家,跟栓在学校一样。今天这么重要的时候,你却跑的比什么时候都快!”那边的人语气很急冲,十分不理解。

      “嗯,不需要了。”他语气平淡,像是放弃了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没多久就挂了电话。

      他想去见的人,已经回来了。

      “你能保证不和江燃联系吗?”林瑶语气坚决问。

      少年微蜷手指半晌道:“能。”

      林瑶把他所有的证件包括手机一并锁在抽屉里道:“时涣,你今年才16岁。妈妈不希望你犯傻。你和小燃都是好孩子,你们应该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现在小燃人在国外,那边照顾他的人我也都安排好了。”她顿了顿,“你也不用担心他受什么苦。只有两年,两年后我就把他接回来。我希望你们不要让我失望。”

      为什么会有人觉得喜欢是错误…那仅仅是人类的本能。不管是男还有女,都有爱的权利。

      时涣这个人又冷又闷,却执拗的很。对自己狠心,却不想让江燃受半分委屈。但是现在,的确是他太弱了,他护不住江燃。

      就像两个小孩子在黑夜玩捉迷藏,就算藏的在隐蔽,再仔细。天亮后,也总能让人一眼看出,暴露的彻彻底底。

      他的小狼崽子回来了,但是他好像生气了。

      他朝他亮出尖牙威胁他:“我不喜欢你了。”

      而他声音有些涩哑的回;“燃燃,说谎鼻子会变长。”

      对,他撒谎了,一个弥天大谎。瞒不住时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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