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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他很年少 ...

  •   良树家下面就有一户人家。
      早先年,他家还是木房,他家还是木房时,我一次也沒去过,但他家后院有一个水池。
      水池是男主挖砌的,他在里面放水。
      沒事时,女主就坐池边洗洗涮涮。
      我经常看她洗男主的衣服,用手搓,用涮子涮,完了还用木头锤。
      连十分勤快的二姨娘都笑她:“洗那么干净干嘛?下回不穿了?”
      “穿,就是因为还要穿,我才发狠给他洗干净。”
      后来我才知道,女主喜欢鱼,男主就给他养鱼,女主喜欢花,那半池紫葫芦就是他专门给她种的。
      后来,相隔十年,我再去他家。
      他家木房子已经变成一幢三间三层复式的大洋房。我误打误撞去的。
      以前我只去他家屋后的水池洗菜,赏鱼赏花,现在是走错路。
      “对不起,我走错了。”
      “你从哪里来?”他正在侧院的房子里面干活,拿着铁耙子,他家的大洋房二至三层,大阳台上全种满花,那些盆栽枝枝蔓蔓,繁花似锦,勃勃生机。
      再看他,他已经白头白胡子,此刻正调着水泥还是出着牛粪。
      我当时因为太紧张了,注意力全在怎样出去。都怪他家院子花朵太多,我忍不住去摘去采。
      我可是小偷,并且在行窃时被主人逮个正着。
      鲜花,牛粪,这家人。
      “快来家里坐!”他放下工具说。
      “你认识我?”
      “嗯,你是沈恩衣嘛。”
      “那我应该怎样喊你,我人太笨,记不得了。”
      “随便怎样喊都行。”
      我听了更傻。
      这个老人,他让我怎样喊他都行。
      “怎能随便?”
      “哦,按辈份,你确实大我许多,先不说我,就我的爱人,她就应该喊你作娘娘。”
      这下,我全知道了,他是种紫葫芦花的人。
      那个屋子,无论贫穷,富裕,都一年四季,风雨无阻,花开不败。
      他家的院子很大,零零总总,种了果树和庄稼,但依旧是花花草草最多。
      因为她喜欢,他就种。
      如此恩爱夫妻,谁说不是?
      另外地方,还有几处,我有幸亲自到那带人家屋里面坐过,只稍一会儿,我都感觉是家,那种用心,用真,用情,用爱装点修饰过的地方,无关木制还是砖墙,也无关它体积小还是大!
      6月10日
      “伍歌。”
      “嗯,我奶奶说,明天我们先去隔壁七大叔八大婶家!”
      “什么七大叔八大婶?不是同一家吗?”
      “不是,两兄弟,分家了。”
      伍歌的七大叔八大婶家,我沒印象,只知道早上天刚麻麻亮,伍歌就领我去一个屋的门口:“大叔,大婶,人来了沒?”的喊。
      “来了,伍歌,你奶奶今天不来?”
      “不来,我家明天也寄了,她今天弄田,我和我同学来。”
      “哦。”
      “去哪里拿秧?”
      “秧等会你大叔会抬到田里,你们拿盘子和板凳就好了。你们吃早餐沒?”
      “吃了。”
      “不吃过来煮。”
      “真吃了,我们现在去田里。”
      伍歌七大叔家的田很小,也很平,形状像人胃,田边种有几株大叶子树,树叶绿绿的,很像桑叶。
      田的一侧是沟,山水清清,一侧上去仍是田,胃梯子形式的存在,很迷人,很诗情画意。
      另外两侧是河。
      水绿绿的,浅的地方我可以去,人踩在河滩,石块上。
      “沈恩衣,过来游泳。”伍歌已经去绿水里。
      “我不会。”
      “那在岸上玩。”
      岸上呢?岸上也有许多人。
      比如三姑六婆,比如伍歌的弟弟然然乐,还有一个很特别的少年。
      这个人,他真的很特别。
      首先,他长得很美,早晨,我在田里拔泥,手和脚脏兮兮,我要凳子和秧。
      “给。”
      他说。
      我于是自然而然抬头,抬头,人就定住了。
      我从沒见过那么好看的一个男生,他微笑的站那,顿时,山水皆失色。
      我不敢应他,怕惊着。
      他说什么也就是什么,他给什么我就拿什么。他说:“我叫毅然,年纪和你们一般大。”
      但我觉得,他很年少。
      我不能和他说话,和他一块,哪怕劳作,也有老牛吃嫩草奇奇怪怪的感觉。
      我的心向来无念过去,无惧未来。
      但那天,那个挡我所有晨光的少年,我就想嫁他。想和他争分夺秒过此生此世。
      那天的花,仿佛一夜之间,桃花,杏花,山花,水花,全部盛开。
      我们的一生,会遇见许多人。
      我们会遇见许多人的一生,会爱上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人。
      一生只爱一人,得一人,是幸运。
      可这个世界,既美丽又遗憾。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少了一个,便是遗憾和徒劳。
      喜欢的人,不用努力,自然而然的喜欢。
      不喜欢的,再多努力也徒劳无用。
      我无法解释那天,只能用特别去形容。
      那天普普通通,平平常常,可那天,我却遇到只见一眼就想与之结婚的人。所以说,他很特别。
      收工时,他过来拿凳子。
      虽然大家都讲,各洗各的,但他一手一只,拿了我的就开心跑走。
      “你会游泳吗?”他问。
      “不会。”
      “那也沒事。”他说。
      然然乐会,但然然乐也是小孩,他也安安静静坐我旁边。
      晚饭,因为事情做完,主家高兴,厨房里煮了许多肉。
      吃饭的地方在二楼,人须要爬楼梯。
      我走上去,毅然就在门囗等我。
      他换了干净洁白的衬衣,他的整个人都很特别,像所有的光全从他体内喷发出来似的。
      “梯子小,你走慢点。”
      “哦。”
      吃饭时,他也坐我旁边。
      主家倒酒,他悄悄的换了。
      “我不喝酒。”他说。
      我本也不喝酒的,坐他旁边,依然有老牛吃嫩草奇怪感觉。
      “伍歌,你同学怎么不喝?”
      “她不会。”
      “不行。”
      酒也就满上了。
      “不喝不准走。”主家说。
      “我替她喝。”毅然说。
      那浓烈的米酒,一大碗,也就如我的芳心,缓缓流去他的心里。
      6月11日
      “伍歌!明天我们干嘛?”我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肥大肉问。
      “寄秧。”
      “多少斤多少人?”
      “不知道,我奶奶安排的,应该一天时间就能全部寄完。”
      结果,第二天,无偿帮忙的人太多,大家早早就收工了。
      “时间还早,我们去河边玩吧。”伍歌说。
note作者有话说
第92章 他很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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