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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梦中的他 ...

  •   我不知道为什么,即使多年未见,我依旧会偶尔在梦中见到他,即使时过境迁,他依旧是阳光下那个少年。

      宇是我小学五年级的同桌,一个皮肤白皙,剑眉凤眼,手指纤长的男孩子。那时候正是男孩子最淘气的时候,大多每天都是疯玩的一身脏,而一身白净衬衣的宇就如同鹤立鸡群,那么与众不同。

      我和宇做同桌,班上不知道多少女生羡慕妒忌的要死。宇是班里不少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他不仅长的帅,成绩也异常的好,说话风趣,微笑的时候,红色的嘴角轻轻上扬,露出洁白的牙齿。那种笑容真的是能把冰川融化,以至于若干年后,我依旧能在梦里再次见他那温暖甜蜜感的笑容。

      在宇面前,我是有些自卑的,因为我皮肤黑长的很一般,成绩没有他好,更让我羞愧的是,哪怕是美术课,他一双手做出来的手工作业都比我做出来的精致百倍。有一次美术作业是用挂历纸做钱包,美术老师一个一个检查作业时,看到宇做的赞不绝口,再看到我做的时,一边摇头一边说到,你看你,一个女孩子,做的都没有男孩子做的好。那一刻,我真想立马钻进地缝里。

      那时候,我们班有三大才子,老大属于超级天才类型,虽然家境不好,却自学成才。常年占据年级第一,羡煞旁人。当然最后也是成功考取帝都B大计算机系,最后去了M国定居。第二位就是宇,宇虽然聪明才智比不过老大,却因为长的帅气,人又才情并茂,更加招女生喜欢。老三是个只有小聪明,长的鬼灵精怪的男孩子。这三位经常在一起玩,更碰巧的是这三位分别喜欢班上三位美女。宇喜欢的正是我最好的闺蜜,同样是皮肤白皙到透光的一个女孩子,性格柔弱,气质有些像红楼梦里的林妹妹。

      我不知道这是我的幸运,还是我的不幸,在我得知我的同桌喜欢的是我闺蜜的那一刻。宇虽然才情并茂,却家教很好,也十分克制。所以虽然他向我透露了他喜欢我的闺蜜芳,却从未见他有下一步举措。我就像一个勤奋的小红娘,承担起帮这两位传传话的角色。虽然是在一个班里,并且他们两个彼此喜欢也算是班里人尽皆知的事情,但是,一个克制,一个害羞,两个人愣是在班里从未单独在一起聊过一句话。以至于各种关心问候都是靠我这个小红娘来传递。

      芳的皮肤特别娇嫩,每年冬天都要遭受冻疮的折磨。先是十指红肿就像一根一根胡萝卜,然后严重的地方溃烂流出脓水。那种又痒又痛的折磨,不管是身为闺蜜的我,还是宇的心里,都充满了疼惜。可是宇只能远远看着,让我帮忙传达几句安慰的话。

      宇之所以如此克制,我估计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当年小升初还有统考,升学压力下,他不想让自己对于男女感情投入太多精力,第二是当年还是十分保守的,人言可畏,他又是老师眼里乖学生,父母眼里乖儿子,如果扯上早恋,那个年代简直就是老师和父母眼里的洪水猛兽,老师和父母一定会极力阻止,宇不敢冒太大风险,他让我传话给芳,让芳好好学习,两人争取都考上当地最好的初中,到了初中以后,再进一步发展。

      芳也是十分爱慕着宇,比起班上那么多爱慕宇的女孩子,芳是幸运的,因为她的爱慕得到了回报。可惜芳的学习成绩比如宇还是有很大落差的,我想宇让我传的话,也是希望能给芳一种激励吧。

      芳的生日快到了,那是小学里能过的最后一个生日,恰逢芳因为拆迁搬了新家,去了一个很不错的新小区。芳打算办一个生日会,当然,宇被邀请了。

      宇很开心,那段时间,他忙碌的像一个小孩子,他在为芳的生日筹备礼物和惊喜。

      那个年代,大多家庭经济水平不太高,宇算是家境不错的了,因为他能每月追更去买最新的漫画书,《七龙珠》,《城市猎人》,一本就好几块钱,那个年代,我一年能收到的压岁钱加起来不过几十块。

      为了给芳准备礼物,宇做了一件令我想不到的事情。他居然把他收藏多年的漫画书拿到班上卖。我知道那些书是他花费多年,一本一本积攒下来的,连载的漫画一本没有落下过。这次他卖了其中几本就意味着,他的全套漫画不再完整。我想劝他,可是看到他下定决心的样子却又退缩了。那一次我才真正知道,原来在宇的心里,芳那么重要。

      其实我曾经也对宇有过一丝的幻想,毕竟每天坐在他身边,与他谈笑风生,被他的学识,被他的帅气打动,我不是石头人,我也是一个正常的有感情的女生。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他?

      看似平日一本正经的宇,也曾与我开过玩笑,我们之间也不是一张白纸。有一天,他说我们玩个游戏,他说我们每人写三个自己喜欢人的名字,然后互相交换。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主动提出玩这个游戏,难道他看出了我的心思?那时候我真的好傻,好天真,我把他的名字写了三遍,而他写的是自己父亲,自己母亲,还有其他家人。那一刻,我觉得被他戏弄了,又害羞又生气。他手上拿着我写的纸条,上面是他的名字,他知道了,我喜欢他。

      看到我真的生气了,宇却用那略微沙哑却充满磁性的声音对我说,别生气了,逗你玩的。我很委屈,那一刻,我不知道以后到底该如何面对。宇喜欢芳,我最好的闺蜜,而我,这个小红娘,却喜欢宇。

      也许是为了安慰我,宇温柔的说到,他心里99.99%喜欢芳,0.01%喜欢我。就只喜欢两个,剩下就真的是父亲,母亲了。

      也就是这0.01%的喜欢,我的心却如饮甘蜜。我居然很开心,开心原来宇的心里不是完完全全没有我。现在回想起来,当年真的好卑微,即使那样的施舍,我都如同受了天大的恩赐。

      宇有时候会和我开开玩笑,好像我是班里难得有机会能和他聊天开玩笑的女生。毕竟,即使那么喜欢芳,宇也未曾在教室里和芳开过玩笑,一起开心的聊天,而我,因为是宇的同桌,反而可以正大光明的和宇聊天,当年的我觉得自己是何等的幸运。

      和我聊天,宇不用担心有人会传出我们两个早恋的传闻,我是一个多年安全的聊天对象。

      我至今记得,夏天的午后,我们都在低头写着作业,当年的课桌是长方形的,两个人共用一张桌子,我和宇的桌子中间并没有三八线。我的右胳膊正好轻轻碰到了宇的左胳膊,我们就这样挨着,夏天大家都穿着短袖,我一身长裙,他穿着白净的衬衣。那一刻,他的体温从他的胳膊传递到我的胳膊,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感受到了过电的感觉。除了温暖,我能感受到像一丝微电流从我们相挨的地方传进来,这丝电流迅速的穿遍我的全身,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被电流贯穿的酥麻感。那源源不断的电流带来源源不断的酥麻,那一刻我真的希望时间能够停止,我能永远活在那个夏日的午后,我们两个人的胳膊能永远挨在一起。

      我的例假是6年级来的,那时候女生真的非常小心翼翼,把卫生巾偷偷塞在书包里。宇看到我鬼鬼祟祟的样子,十分的好奇,执拗的非要让我把书包里东西给他看。那一刻我羞愧的要死,真的是打死不从。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一次他那么好奇,那么固执,甚至他的双手也伸进我的书包里去打探。我紧紧捏住,手放在书包里不敢出来,他的手在书包里碰到了我的手,我们两个人就这样僵持了。最后我妥协了,偷偷在书包里给他看了手上的东西,他才放过我。那是唯一一次,一向彬彬有礼,充满理智和克制的宇,对我做出的最过分的事情。

      芳的生日会上,宇送了三个礼物,一个漂亮的紫色风铃,一副精致的画,还有一个摆件,真的是羡煞旁人。女生们除了吃醋,就是羡慕。为了帮宇筹集钱,我用仅有的一点压岁钱买了宇几本《七龙珠》漫画,包括最经典的那本《悟空娶亲》。我甚至还借了他十几块钱,我说,你不需要还我钱,我只要你在我生日时,也给我买份礼物,就当还我钱了。

      其实,我何尝不羡慕,不嫉妒。我也好想在自己的生日,有一个爱慕自己的男孩子,送我一堆礼物。而这些礼物,是男孩子牺牲了自己的爱好,精心准备的。可当我真的过生日时,我却并没有等到宇送我的生日,甚至连生日聚会,他都没有来。那一刻开始,我除了失落,更多的是对宇的怨恨。为什么我那么小小的要求,他也不能满足。即使他不愿送我礼物,那把钱还给我也可以,可是那日以后,正好也小学毕业了,我们不再是同桌,宇也彻底和我断了联系。

      小升初结束后,宇如愿以偿考上了最好的初中。我和芳都只差一分,不同的是,我的父母想尽办法,花钱让我进去了最好的初中,而芳的父母没舍得花钱,于是她去了排名第二的初中。说是排名第二,教学水平却和第一相隔千里。两个学校也隔的比较远,自此,宇和芳都不曾开始,却已经结束了。

      虽然我和宇去了同一个初中,却分在了不同的班里。对于宇,当年所有的好感都变成了怨恨,我恨他破坏了我唯一的一丝对于生日的期待,更恨他因为不再还钱彻底和我断了往来。

      我不知道这份恨到底维持了多久。虽然我们一个初中,一个重点高中,却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到了高中,他个子一下子窜到1米8,依旧皮肤白皙,篮球场上打球时,好多女生花痴一样为他着迷。他依旧对大多女生不苟言笑,拒人千里。据说高中时和班里班花谈起恋爱,却又在大学前匆匆分手。

      总有人会不经意聊起他的一些近况,我静静的听着,仿佛我从未认识过他,更没有和他发生过任何事情。而当年他借我却未还的钱,却再也没有了下文。

      我以为自己彻底把他遗忘了,却在若干年后,我已在魔都工作多年,有一段时间如同魔怔一般,夜夜梦见宇。梦见和他重新回到校园里,梦见我们谈笑风生,梦见我们捉迷藏,互相开玩笑打闹。连续一周梦见他以后,我担心起他的安危来,我凭借着记忆拨通了他老家的电话。十几年过去了,那个号码拨通后居然真的是宇的母亲接了电话。我说我是宇的同学,多年未联系,伯母非常客气的给了我宇的手机号码。

      怀着紧张的心情,我拨通了宇的电话。真的是他的声音,还是那样略带丝丝沙哑的磁性嗓音。我才知道他在N城市,距离我1小时火车车程,并且一切都还好,是我自己多虑了。

      我以为自己已经彻底忘记他了,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只是忘记了对他的恨,而不是忘了他这个人。

      偶然的机会,我正好去N城出差,我约了他见一面,他推脱很忙,约在了一个地铁站里。那一次,我们两人站在地铁站里,匆匆聊了几句。他好瘦,瘦到两颊的肉都凹陷进去,显得眼睛好大。当年如此英姿帅气的阳光少年,现在瘦的脱了人形。经过那么多年,我们从当年无话不谈的同桌,已经变成了陌生人,也许只比陌生人好一点点。

      他匆匆坐上地铁走了,我还傻傻站在地铁里。那一刻,我的心中五味杂陈。

      也许以后我还会梦见他,但是我想我们不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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