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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   男孩
      “瘟神”是一个我初中班里的坐在最后排的差生,他有自己另外的外号比这还难听一些。“瘟神”这个外号没人知道,是我在心里给他取的。
      我初中时不合群,但我也会与人交往,我会去发现并欣赏别人的优点。但在“瘟神”身上我几乎看不到优点,他不仅成绩差,而且人缘也不好,说话吐词不清,一着急就卡不出话来。明明不是读书人,还打游戏打坏眼睛,挂上眼镜。他个子中等不算高,脸上看起来不太干净的样子,听说他也真的不讲卫生,被同学屡次吐槽有脚臭。我对这样不光成绩瘟,人也很瘟的差生当然毫无好感,毕竟我那时候还是很受老师喜欢的听话又成绩好的乖孩子。不出意外,我一句话也不会跟他讲,因为一分钟我都不想浪费在他身上。但往往,越避之极恐,越可能会发生点意外。
      我写字不好看,但我完成作业一向是很认真的。可能我初中的语文老师也比较看好我,时常帮助我,在我犯错的时候,会直接批评我,在我有点懈怠的时候也会鼓励我。所以我写语文作业也会更认真了。我不擅长人际交往,所以为增进同学友情,我会默许抄作业这种事情发生。在我看来,学数学全看懂与不懂,不懂也就不会,只能交给老师一片空白的作业,不好交差,所以抄一下也无所谓。而会的人,借来抄,看看解题思路,也有启发。我人很懒。所以最爱去想最简便的解法。会的人能看懂,也能有点帮助。我的数学作业就会随便给人借鉴,反正抄我作业的同学跟我关系也还行,他抄了要是还不懂,老师也不见得不了解学生的水平。对语文作业我就宝贝的多了,一般不会轻易给人看的,除非是很好的朋友。但是!有一天下午,我意外地看到我的语文的练习册竟然出现在瘟神桌上!还被弄脏了!!只见我的练习册对应着的做了题的那页,上面有个一团黑黑的疑似脚印的黑印,和一个大大的圆圆的红色墨疤,那一瞬间我就火冒三丈了,我平时可宝贝的语文作业就被这家伙这么糟蹋,气死我了。这就好像,我很喜欢的玩偶,我把它小心翼翼地捧着护着,结果他拿着毫不客气地当球踢。我也不忍了,当场就骂他一顿,我也记不得我怎么骂他的了,只记得他吞吞吐吐嘎嘎地解释,更让我生气了。我骂完了就不想理他了,抽回练习册,心想着算了,算了,别气了,一定是语文老师让他看的,这也是对我的一种表扬,看在语文老师的份上,就不跟他计较了。
      从这件事以后,我离他更远了,我原本以为我跟他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了,但又发生了另一件事情,让我对他的态度有点改观。
      那是一次运动会,我参加完了我的项目后,还留在操场闲逛。碰巧当时正要跑初中男子1200米了,我便去看比赛,顺便给自己班里的同学加加油。可是我让我没想到的事,“瘟神”参加的这个项目。虽然看到他真让人很不高兴,但来都来了,那就看看再走吧。
      枪声响起,他跟其他人一样冲了出去,因为中长跑可以抢内道,“瘟神”这倒霉蛋在人群之中被裹着往前跑,然后不算意外地摔倒了,膝盖着地的那种姿势,看着就觉得疼。他周围一起参赛的人没有一个停下来的,我们班里的同学有看到他摔倒的,就想上去扶他。但他摇着头示意大家别管他,然后自己快速地爬了起来,就继续跑了。尽管毫无胜算,毕竟其他那些参赛的跑步选手都很厉害,但他还是选择坚持跑完了比赛。
      如果这是交给老师的作文,那我肯定会必不可少地会描写他得奖了,类似于咬紧牙关冲向终点,汗珠划过脸庞之类的,超越一个又一个的对手,最终拿到前几名。而事实上是没有拿奖,拿奖没有那么容易的,况且还在一开始就摔倒了。我记得很清楚的只是他跑完了比赛,仅此而已。就只出于这一点,我便不再那么厌恶他。我试问自己,假如当时是我,在一开始就明白毫无胜算,还会不会坚持跑完比赛?要是过去的我,不知道会不会借着摔伤的借口不跑了,这是说不定的。我很早就明白权衡利弊这一词的概念。
      但如果这个问题放到现在,那我一定会选择跟他一样爬起来继续跑。说起来有的时候,我很幼稚,还不爱干净。说不定在一些人眼里我也是“瘟神”。要想获得所有人的认同,那太难了,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我也只能做自己。做好自己,实现自我认同。然后保持乐观,继续相信如果我是好人,那就会遇见很好的人,发生很好的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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