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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第一百一十章 秦汉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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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墓地布置及丧葬习俗:
1、家族墓地:
战国时,王侯、贵族、平民分区而葬的族墓制度已出现动摇和松弛,西汉时按血缘宗族关系同族而葬,而又依身份地位分为公墓和邦墓的族坟制度崩溃,单纯聚族而葬的家庭墓地逐渐兴起,人死归乡称归旧茔。
2、地面设施:
1)、两汉各类墓都有封丘,以夯土筑成。崖墓特殊,以山为陵。
2)、继承先秦墓上建筑传统,大墓前建有祠堂;
3)、西汉时出现我国最早的墓前石刻造像。霍去病墓前的石人、象、牛、马、鱼、羊、虎等,是我国现存时代最早而又保存完整的成组石刻,东汉大型墓前石刻增多,立于神道两侧,有避邪、狮子、虎、羊、牛等,帝陵前还有天禄和象。
4)、东汉时,大中型墓多有地上石祠、石阙、猎兽、墓碑等配套设施。墓碑可能最早出现于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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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随葬品:
1、战国至东汉,人们丧葬观念一直变化,厚葬成风,稍具规模墓葬随葬品种齐全,数量众多,既有实物物品,又有模型明器。
2、西汉墓用漆器增多,铜器减少,不作礼器使用;随葬品组合鼎、盒、壶,晚期明器增多,东汉明器极流行实物铜、漆器等减少。模型明器、动物俑、人物俑增添生活气息,另产生摇钱树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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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玉敛葬:
1、汉代葬俗以九件不同形状的玉器填塞或这该死者九窍,以防精气外泄,称玉塞或九窍赛。玉塞多见高级贵族墓。
2、战国大中型墓用幎目,按五官形状制成多块带孔玉片,排列于五官之上,又有用整块玉片雕刻出完整面部形象的玉覆面,五官、须眉俱全,遮盖死者整个面部,幎目和玉覆面可能是玉衣的前身。
3、玉衣,发现于两汉时期。是专为皇室贵族、诸侯王制作的葬玉,用若干带孔的小玉片按人体外形编缀而成,外观似真人,以金丝编缀着为金缕玉衣,又有银缕、铜缕、丝缕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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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玉衣:
1、是汉代皇室和高级贵族死的时候使用的敛服。
2、用金属丝或丝将玉片连缀而成,也是我国最具有特色的丧葬用玉。
3、汉代玉衣有金缕玉衣、银缕玉衣、铜缕玉衣、丝缕玉衣等。
4、玉衣从西汉初期开始使用到东汉时期形成严格的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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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汉代玉衣的制度:
1、是汉代皇室和高级贵族死的时候使用的敛服。
2、用金属丝或丝将玉片连缀而成,也是我国最具有特色的丧葬用玉。
3、汉代玉衣有金缕玉衣、银缕玉衣、铜缕玉衣、丝缕玉衣等。
4、玉衣从西汉初期开始使用到东汉时期形成严格的使用制度。
5、西汉时从皇帝到诸侯王都可使用金缕玉衣,东汉建立后,玉衣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玉衣使用的等级制度已成熟并载入史册,由于两汉皇陵尚未发掘,整个东汉时期尚无金缕玉衣出土,而诸侯王级别的墓葬中出土的都为银缕玉衣,列侯及其同等级别的墓葬中出土的玉衣则全用铜缕穿缀,即使是地位较高的诸侯王也不例外,可见东汉时玉衣的使用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即皇帝用金缕玉衣,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公主用银缕玉衣,大贵人、长公主用铜缕玉衣。
6、东汉后期葬制越界的现象十分严重,越级使用玉衣者不在少数,如一部分使用玉衣的人生前为郡县豪强,但并非皇室成员、诸侯王、列侯或其家族成员,史籍中也没有记载其死后接受朝廷赏赐玉衣,这应属于越界行为。这种现象一般出现在朝廷礼制遭到破坏的时期,如东汉末年宦官赵忠为其父厚葬,越界用了玉衣,收到冀州刺史朱穆的严惩。
7、玉衣的制作地点有朝廷东园匠管辖的作坊和诸侯王国属下的官营作坊两种。其中帝后以及主要皇室成员使用的玉衣应是由前者制作,皇帝用于赏赐的玉衣也出自这里;一些实力较强的诸侯国王及其家族成员所使用的玉衣则主要由其国内的官营玉器作坊制作,由于各诸侯国在不同时期政治、经济实力的差异,其制作的玉衣质量也有明显差别。
8、曹文帝曹丕下令禁止制作玉衣,玉衣的使用从此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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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买地券:
1、是墓主人所持有证券,也可以说是土地所有权证明书,东汉后期出现的有鲜明道教文化色彩的随葬文字材料,表示墓主对这块墓地的所有权不可侵犯。
2、源于西汉、盛于东汉,券文写或刻在砖、铁、石板等上,南宋还有铁铸的买地券,形制大小于墓志相像。
3、出土的地券按内容分为实在使用的地券、迷信用物以及更广泛使用的物券和奴婢券商类。
4、墓主的身份有太守、校尉、处士、白丁,社会阶层较墓志广泛。
5、六朝地权内容多是向冥界买地的钱地两清的券文,体现私有制的发展,也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契约凭证肯定了官僚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和拥有奴婢的合法性,按地券质地一般分为铅铸、砖刻和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