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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醒 ...

  •   血族,是诺伦大陆的古老种族。相传,他们长着艳丽的容貌,华贵的嗓音,是最完美的情人,也是最凶狠的怪物。

      他们的身躯韧如坚石,刀枪不入,以鲜血喂养的体温凉如新雪,像他们的性情一般薄凉。

      这一切,铸就了他们强悍的能力,历经世代斗争,成为大陆上最尊贵的种族之一。

      ·

      宗亓感觉有阵阵寒风刮挠着颈侧,他缓缓抬手,摸摸自己颈前的衣料。

      柔软的绸缎,复杂的花边,一丝不苟地卡在胸腔上,量身定制。

      他也没穿反衣服,怎么后脖子漏风呢?

      好的吸血鬼应该注重养生,他不要跟风湿性关节炎贴贴。

      宗亓试图拉起领子,遮住漏风的地方。

      “哗——”

      一阵更强劲的寒风吹过来,夹着细小的雪粒,敲打在他的后背上。

      淦!

      宗亓睁开眼,鸦羽般的长睫下,幽暗深邃的瞳孔划过一抹红光。

      这是血族情绪波动的征兆。

      天花板很高,黑黢黢的,还崎岖不平,四周排转着干燥的冷气,缓缓浸润他的身躯。

      他记着自己的棺材,占地体积好像没这么大?

      许是睡了太久,他的身体酸软得不听使唤,折腾两三回,才撑起上半身。

      然后,他愣在了原地。

      不知道哪个缺了大德的家伙把他从墓里开出来,扔进这个迎风坡的山洞里。雪像是厚厚的绒羽被,将他的腰胯以下埋了个瓷实,在里面放个豌豆,保管某位公主感受不到。

      但这不是关键!

      宗亓,一只活了几百岁的高龄吸血鬼,木然看着自己的上半身——

      谁来告诉他,为什么他的丝绸衬衣变成了抹胸,温莎领结变成了蕾丝花边,就连他最喜爱的黑色皮手套,都变成了粉色的手花!

      他可是最、尊、贵、的、吸、血、鬼。

      “啊!”

      吸血鬼生无可恋,悲伤地像个被人偷了珍藏蜂蜜的熊。

      但除了猎猎风声,没有人回应他。

      悲伤过后,宗亓平复心情。

      当务之急,是先将自己从雪里刨出来。

      然后,他看着硕大厚重的裙摆,尽管已经被雪水浸深了一个色号,仍能看出是梦幻的粉色。

      宗亓再度陷入沉默……

      个鬼!

      纵然,距离他上一次醒着,恐怕已经过去百年,但是他很清楚,就算再过一万年,也不至于给他这个硬邦邦的“尸体”套个公主裙。

      公主,是公主吧?!

      他摸摸自己微突的喉结,平坦的胸膛,和某个……

      宗亓及时停止自己的动作,掌心顺势抚上额头。

      还是毁灭吧,赶紧的。

      ·

      科恩斯山脉是诺伦大陆上最高的山,诺伦峰则是它的顶点。

      在古神话中,一位名叫诺伦的神创造了大陆和生灵,科恩斯山脉是离天空最近的地方,故而大家都相信顶峰是神明的居所,便以他的名字命名。

      诺伦峰被视为大陆的圣地,人类无法轻易靠近,只能在山脚下朝拜他们的神明。

      现在,无法靠近的顶峰,站着一株浓艳的桃花,他含苞待放——因为湿透了。

      从山洞走出来的这一路,宗亓渐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他似乎不是被人从墓里翻出来的,而是他的灵魂进入了一个人类的躯壳。

      对,没错,他现在是在一个人类的身体里,一个完完全全,没有任何魔法天赋的人类。他感受不到自己那强大魔力的万分之一,别说令人闻风丧胆,甚至无法为自己换一套合适的着装。

      宗亓越想越气,他将自己仅剩一个瓶底的魔力调动起来,将裙摆齐膝截断,任由寒风将它们吹散到空中,消失不见。

      呼,轻松多了。

      他抹了一把不存在的汗,直身站在雪线上,风将他的长发逸散开来,一双黑曜石质感的瞳孔渐渐染上血色。

      他能看到这个人类的记忆,短短的,只有十几年,但与他那近千年的无聊日子大不相同。

      这个人类,好像活得很痛苦。

      他是国王最小的儿子,从诞生到成年,隔三岔五就要生次病,又因为长相过于出众,明明是个男孩,却从小被当成公主养大。

      起初,他以为这是家人给予他特殊的宠爱,但在他成年那晚,国王才告诉他。

      “孩子,为了让国家免受异族侵扰,祖先与狼族签订了协议,每一任国王都要将自己最尊贵的公主进献给狼王,换取庇护和安宁。”

      国王的语气生硬,仿佛他不是活生生的人,只是一个休战的筹码。

      “你也知道,父王没有公主,狼族空有野性,头脑算不上精明,你的容貌无与伦比,狼王一定会满意的。”

      之后他便沉入一片深水之中,再无知觉。

      宗亓下意识握起拳,任由繁复的花纹在他的掌心上烙出红印。

      你有没有公主关我什么事?!

      现在倒好,魔力没了不说,就连他的皮肤都不坚硬了!

      很显然,这个可怜的人类王子已经在颠簸的长途中奄奄一息,最终于寒冷的山洞里不幸殒命,而他的灵魂不知因何缘故,找上了这具被雪保存完好的身体——

      重获新生。

      宗亓撇嘴。

      他宁愿现在躺在棺材里睡大觉,也不愿意撑着废物壳子去献祭狼王。

      襁褓婴儿都知道,血族与狼族不共戴天,让他乖乖成为狼的祭品,简直天方夜谭。

      不论如何,既然他已经醒来,说明当年的封印已经失效,当务之急,是先找到他自己的身体,旁的以后再说。

      毕竟空有吸血鬼的灵魂,肉体凡胎还是会冻死,他可不想成为第一只被暴风雪夺去性命的吸血鬼。

      别问,问就是不体面。

      宗亓打定主意,将腿从及膝的雪里拔出来,向前迈去。

      “咕——咕噜——”

      被腰封拘束的肚子发出抗议,宗亓的头忽然一重。

      好…好渴……

      他握住自己的脖子,颈侧的肌肤软韧细腻,触感陌生,但内里挤压充斥的渴望,亘古不变。

      这是大自然牵制这个恐怖种族唯一的锁链,只要还有对于鲜血的渴望,血族就永远不是无敌的,他们也会被野性支配,从高高在上的贵族沦为欲望的使徒,直到彻底化为一具枯槁冷硬的石像,才归于平静。

      宗亓被嗜血激发了本能,他短暂恢复吸血鬼卓越的嗅觉,捕捉到了鲜活生命的气息。

      他仿佛听见了心脏跳动的声响,沉重有力,灼热的体温似乎能融化风雪,缓缓靠近。

      吸血鬼的双眼已经完全变为赤红色,几乎不假思索的,追向他苏醒后的第一只猎物。

  •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开坑!小天使们动动小手指收藏一下啦~
    这篇讲笨蛋狼王和他的中二公主的童话故事,作者跑马练笔用,无逻辑小甜饼,日更不坑!
    宗宗:人家公主不都是王子亲一口才醒吗,我怎么是被冻醒的???(指指点点
    作者:你的王子还在路上(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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