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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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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小雨淅淅沥沥的打在程郜身上,后者却全无感觉,只是略带悲伤的看着面前已经关门有些时日的奶茶店。
放学的学生们也三三两两的结伴跑来,没想到却是一场空,纷纷望着店铺唉声叹气。
“您在找什么?”一个小姑娘怯生生的问程郜,待后者回头,姑娘像是受了惊吓般后退了一步,久久未语。
程郜此时的模样确实有些可怕,身上的衬衫三天没换洗却还是有型的,脸上却是不太干净。这一个月来,他日日守在奶茶店前,出去偶尔打个电话交代一下工作,多数时间他就坐在石阶前,观察着路过这儿的行人,试图寻到那个有些瘦,却一身反骨的男人。
“我……我在等人。”程郜清了清哑的不像话的嗓子。
小姑娘看了看他,嗫嚅道:“那个,那边有个人……让我跟你说,不要等了,他不会……不会见你的。”
程郜闻此言,身心俱震,他几乎是克制不住自己的问:“你……你说的那个人,在哪个方向?!”声音是已经控制过的,却还是尖锐难听。
一个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的社会成功人士,就这般失了态。
小姑娘颤颤指了个方向,便忙不迭的跑了。
程郜喜悦之情简直难以用言语来形容,他立刻拔腿朝着女孩指出的方向跑了过去,结果是显而易见的——那里没有人。
失望如潮水般席卷了程郜,他深吸了一口气,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程二,”那人问,“怎么回事儿?听说你媳妇跑了?”
“好好说话,别侮辱人家。”程郜抹了把脸,“教我唱歌。”
“啥?!!”
“你就这么跟老余总出柜了?”李清蕴把一瓶可乐扔到程郜怀里,“程总,我有时候真觉得我从没认识过你!”
程郜把可乐推过去,认真说∶“可乐杀精。”
“滚!”李清蕴一屁股坐到懒人沙发上,“别转移话题,那个小明星——”接收到程郜要暴起的眼神,李清蕴自知失言,双手合十道歉:“那个邵越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你怎么就——老余总和程姨能同意?”
“关琸姓余。”程郜说,“余老师和关赫谈过了。”
“靠,余曼姐也护着你!”李清蕴不理解,“行,耶你说说,你这位从小唱歌儿没一首在调儿上的的少爷怎么想起来要学唱歌儿了?”
程郜烦燥地喝了口水∶“教不教?”
“教。”李清蕴无法,只得应下了这苦差事。
“邵哥,你别喝了。”助理红着眼眶看着把酒当水喝的邵越,“云……云姐看见又要说您了!”
邵越迷茫道∶“我都和公司解约了……”
他抹了把眼睛,喃喃道∶“我第一次看见他,就感叹,怎么会有人的眼睛这么漂亮。小宁,我敢打赌,世界止绝对没有这么好看的眼睛,我那时就……就喜欢……我知道他家世好,看不上我这种……靠春春吃饭的人,我、那我就不干了,我去上大学、去找个好工作,这样我就可以…就可以离他近一点,就配的上……他那么好……”
“现在也配得上的。”一道柔和的女声从门口传了过来。
邵越揉了揉眼睛,迷茫的往门口看去。
那女人抱歉一笑∶“不好意思邵先生,有时间谈谈吗?”
邵越不知来人是谁,却还是站了起来,同时在脑海中思索。
“不用想了。”女人微笑着说,“我姓余,是程郜那个败家子的姐姐。”
当邵越和那个自称程郜姐姐的女人一起坐到咖啡厅里的时候仍然是迷茫的。他本质上还是个半大不大的孩子,一下子紧张起来,看着面前穿着考究的女人,决定在女霸总甩出100万之前先发制人∶“我和程郜什么都没有。”他迟疑了一下,加了句∶“姐姐。”
余曼强忍着笑意和快要泛滥的母爱解释道∶“你放心,我今天找你,没别的什么意思,就是想和你谈谈呃……程郜。”
“程郜从小就受欢迎,不管是比他小的还是比他大的,都喜欢和他待在一起。嗯……可能太受欢迎了,所以他有些膨胀了。”余曼忍不住笑了一声,“他上初中的时候和一个别的学校的女生网恋……然后他发现他被那个女生当成了备胎,还被骗了200块钱,回家跟我说再也不相信爱情了,第二天跑去那个女孩的学校蹲点,三天把那女孩儿的门牌号都搞清楚了。”
“后来直到现在,他没有谈过恋爱了。”余曼看着面前的咖啡,“我怀疑过他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也旁敲侧击问过他,答案自然是没有的。”
邵越有预感,余曼接下来的话很重要。
果不其然,余曼换了种口气,沉重道∶“孩子,我知道我下面的话很不真实,但是在他遇到你前,阿程真的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开心的笑过了。”
“我是个中学老师,很忙,父母为国家工作,更忙。我们在家的时间真的屈指可数,所以阿程从小就是保姆带大的。”
“阿程有一点……特殊。不怎么能体会到正常人的情感,这或许和当年那个女孩有关系……当然也是我们的过错。”
“阿程喜欢你,但他……不敢喜欢你。”余曼说得艰难,邵越却很快明白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准备好好消化今天听到的事情。
“你们……我一个外人不好说什么,但是阿程的感情我们看的一清二楚。”余曼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让眼泪有个遮挡。
邵越垂眸,将注意力转移到窗外,他轻声道∶“下雨了。”
余曼看了看窗外∶“是啊。”
天空灰蒙蒙的,空气中都有些阴潮,天气预报分明是说今天晴天,可见天气真的是反复无常。
邵越与余曼告别,回到家中时,天已经暗了。北京城中华灯初上,无数的人聚集在街上贺岁欢喜。
邵越进家门,习惯性说了声“我回来了”,可惜无人应答,他也已经习惯了。电视上放着搞笑的小品,邵越没有兴趣,拿起桌上的收音机,调到熟悉的频道,回了房间。
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来计算,从那日奶茶店远远一瞧到今天,可真是有几个世纪之久了。
“晚上好,各位。”收音机有些失真,却不难让邵越分辨出那个熟悉的声音——那是程郜!
程郜的声音有些发涩,他道∶“今天,我来找我的爱人。”
邵越去关收音机的手停在了半空。
“我听说,一对曾经的恋人很久不见,听到声音就会思念成灾。”程郜说,“这几个月,我听完了他所有的歌,看完了他所在所有综艺,本来想着能放松一点,但是我更痛苦了。”
他咳了两声,有些局促∶“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那就这样吧,一首即兴,送给我的爱人。”
前奏不长,当程郜的声音出来的时候,邵越呆住了。
他听着那个第一面就与他谈笑风生,却是个社恐人士的男人笨拙的唱歌,一句一句,很认真,却都不在调上。
时间错过不会再来,
想要拥抱你却不在。
如果可以坦白,想抓住你的手永远不放开。
如果爱能磨平山海,
如果分手能算表白。
那我可以为你去做一切,
哪怕结果悲哀……
平心而论,程郜的声音不适合唱歌,尤其是唱这首情歌,原本低沉的声音变得幼稚好笑起来。
唱这首歌,是因为邵越不止一次的说过,自己喜欢。
再唱,竟已是曲中人了。
“邵越。”程郜说,“爱能磨平山海,我信。”
夜景如诗,万家灯火。夏日蛙鸣像在鼓励什么,在池塘里叫唤。繁星点点,邵越摸起电话,直接打了过去。
“你在哪?”他问。
“楼下。”程郜温和道,“不会再让你迈那一步了。”
邵越说∶“好。”
这便是什么?
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