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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0 ...

  •   “不过——”他语调上扬,“我下个月还要去北京,以后都会待在北京的分公司。”

      “真的吗?”这么快,我刚刚才“希望”现在就成真了。现在已经是2月下旬,也许他比我还早就到北京了呢。

      “到了北京,小熙还愿意带我去看好看的、吃好吃的吗?”这不就意味着我们有很多见面的机会?

      “愿意是愿意,可是我对北京都不怎么熟悉。怎么带你?”It’s a problem.

      “那我们可以一起去探索嘛!”好建议,我喜欢!屈原都在《离骚》里写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正当我们热烈讨论“吃遍北京”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过的快乐或委屈突然好想你”,是肖越。这是我在北京时为他的号码设置的铃声,因为那时候想他、想厦门,想得厉害。

      “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因为觉得宇之不是外人,我没想要回避他。

      “小熙,你吃饭没?晚上有出来吧。”听肖越那边的声音,他应该在开车。

      高考后他就考了驾照,而且收到父母送他的成年礼物,一辆BMW 3系的敞篷跑车。自从相信他的车技以后,去年夏天我经常“吆喝”他载我去兜风,他的跑车差点变成我的专用车。

      “吃了,我现在就在XX小吃店。晚上要去哪,有什么事情啊?”最好不要有事,我还想和宇之待一会。

      “后天凌齐、黄莉和徐颖就要回学校了。思远在我们经常去的KTV里订了包间,大家聚一聚,你赶紧过来吧。要不要我去接你?”不是吧,又要和鼓浪屿之行一样,没有“圆满的结局”。为什么,为什么……无言的呐喊。

      谁让今天的主角有黄莉和徐颖,我肯定要去的。“不用了,这里离KTV挺近的,自己过去。”

      “你坐车要多久?”肖越真了解我,知道我懒得走。下午我只是想和宇之一起走路,也不想他发现我的小缺点(懒惰算是小缺点?)。

      “大概二十分钟。”现在是下班高峰期,平时只要十分钟不到。

      “我也差不多,那我在KTV门口等你。路上小心。”出门有接送,凡事有叮嘱,肖越对我确实很好。

      “知道了,你开车也要小心。对了,你现在打电话有没有用耳机?没有?下次注意啦你!先这样,我挂了。”十多年的相处,我们早就把对方当成亲人了。

      要回去咯,不过不用现在就和宇之分开。因为那家KTV就在宇之住的XX酒店对面,我们还可以一起回去。

      “有急事吗?”只听我说的话,宇之大概也知道了谈话内容。

      “恩。有朋友要返校了,晚上在KTV聚会,一会就要到。”我的语气里有遗憾和不舍。

      “那我们走吧,我先送你去聚会的地方。”

      “嘿嘿,聚会的地方就在XX酒店对面,我们可以一起回去。”

      “好巧。”说着我们已经出了小吃店。

      “我们打车回去吧。吃得饱饱的,我懒得走了。”现在是下班高峰期,路上人挤人,宇之用手杖肯定会不方便。我还在电话里答应了肖越,走路花的时间肯定超过二十分钟。虽然肖越已经习惯我的“迟到”,但是宇之刚才也听到“二十分钟”,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另一个小缺点:没有时间观念,经常迟到(这缺点也算小?)。

      “好,坐车比较快。”依旧是宇之去拦车。每次和宇之在一起,都是他帮我拦车的,不过今天是他第一次和我同车哦~

      奇怪,今天的二十分钟怎么这么快,一下子就到XX酒店。因为这里不能左转,出租车就停在XX酒店门口。

      宇之要送我到马路对面,被我婉拒了,“不用了,我朋友就在对面等我。咯,你看,就是在银色跑车边上的那个。”

      “你是担心……”宇之的目光落在手杖上,很轻的声音,很黯然的表情。

      “不是不是!你在想什么啦!你送我到马路对面,我又会想送你过来,然后你又送我,不就没完没了了?”赶紧解释。

      “送女生过马路是应该的,你为什么要送我呢?”他的脸色阴转多云。

      “厦门是我的地盘耶,我是‘地主’,当然要好好照顾你这个客人啊!”这也算“地主之谊”的一种嘛。

      “我知道了,你的想法好可爱!过马路要小心。”宇之的脸色总算是多云转晴了。

      “我知道。”要say good-bye了,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再见。

      “那我们再用电话联系。小熙再见。”恢复温柔的声音啦。

      “再联系咯。宇之,再见!”笑着说完我就过马路了。

      笑着告别,是因为他说“再联系”,让我有了一句保证。

      刚走到斑马线的中间,我就看到高大挺拔的肖越迎面大步走来,“我快到了,你来干嘛?”

      今天的肖越穿了银色夹克,紧身皮裤和军靴,真是闷骚得不行!每次他穿得很抢眼的时候,我都习惯性地用“闷骚”形容他,那么爱现他的身材,当然闷骚啦!

      这身装扮衬得他英气逼人,再加上一张酷似金城武的脸皮,五官深刻,尤其是剑眉和那双很有“杀伤力”的丹凤眼,早就引得路上的5岁到55岁的女性路人纷纷侧目。不过我们俩早就习惯了:他习惯被异性注视,我也习惯了他这副天生的好皮囊。

      像以前过大马路一样,肖越很自然地牵起我的手就走。他一边看路上的红路灯和车况,一边念叨我:“你平时老是心不在焉,连走个路都会走神。这个路口人多车也多,看你连过马路都不专心,我迟早会被你吓死的!”

      “哦。A大校草你很罗嗦耶,天天这么担心老得快。”心里说不感动是假的,但嘴上就是不饶他。

      “这还不是担心你——颜小熙。快走!”

      过了斑马线,我一回头看见宇之在站在酒店门口,就朝他挥挥手。然后我就看他也朝我挥了挥左手,双眼4.3的视力让我看不见他诧异、失落的表情。

      挥完手,我的心情更好啦,脚步也快了起来,“肖越,他们都来了没啊?我们快进去吧!”

      “废话,他们早到了。就你最慢!刚刚你和谁挥手啊?”

      “晚上一起吃沙茶面的人咯。”

      “别糊弄我。那你晚上和谁吃的面?”

      “现在不告诉你,以后再说啦。”

      “哟,小丫头对我还有秘密啦!你说你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一路上我和肖越都在吵吵闹闹。

      在我心里,和肖越牵手就像和爸爸弟弟牵手,所以我丝毫没有留意我们两个的手一直牵着,从马路中间到KTV都没有松开。

      那时的我并不能预料,那天晚上的聚会,让宇之说的“小熙再见”差点变成“小熙再也不见”、我说的“再联系”差点变成“再也不联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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