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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北城八月底的太阳很烈,即使已经是傍晚时分,太阳已经不见了影,但白天残留一道的热意,依旧使人燥热,干了一会活,身上已经覆了一层薄薄的汗意了。

      别墅里负责剪草的几名工人,擦了擦脸上的细汗,开始收拾自己剪草的工具,等一切都弄好后,为首的负责人是一名妇人,她摘掉头顶的帽子,走到一个小亭子前。

      此时小亭子上,蹲着一个少年,少年好像无所事事,蹲在地上数蚂蚁,及腰的银发随意披散在身后,身后离青年不远小空调,呼呼地吹着凉意,吹散了少年周围的热意,少年周围的温度刚刚好,不会太热也不会太冷。

      妇人不禁嘀咕了一声,有钱人就是好,他们在外面忙来忙去,出了一身的汗,连个小风扇都没有,而他眼前的小少爷,什么都没有干,却有一个小空调给他吹,周围还专门有人摆满了水果奶酪。

      “小少爷,这草我们修剪完了,我们就先回去了。”

      俞初抬头看了一眼人,“谢谢芳姨,天色已经晚了,你们早点回去吧。”

      他看见妇人注意的目光停留在他身旁的水果上,笑了笑,“芳姨你们也辛苦一天了,这些吃的你们就拿回去吧,我自己一个人吃不完。”

      少年眼睛弯了弯,几个工人都愣住了,浅紫色的眸子在金黄色的阳光下,很梦幻,瓷白色的脸颊也似是渡上了一层光泽。

      见几人愣住,俞初疑惑道,“还有什么事情吗?”

      “哦,没事。”
      “谢谢小少爷了。”

      几名工人从愣神中回过头来,连忙抱走俞初身侧的水果,再次致谢,“那我们先走了,谢谢小少爷。”

      “嗯。”俞初朝他们点了点头。

      几人看了一眼地上的蚂蚁,再瞅了一眼那精致的小脸蛋,匆匆离开了,等走远了之后,一个人已经忍不住开口道:“看那漂亮的小脸蛋,花都没有他漂亮,难怪能被悸总看上呢。”

      “可不是嘛,刚才他笑的那一刻,我还以为是哪个漂亮的精灵呢。”

      “真羡慕,凭着一张脸,啥都不用干,躺着就有钱收,无聊就数数蚂蚁,发发呆,不像我们这些,剪了一下午的草,出了一身汗才赚了几百块钱,还得想方设法省钱。”

      “给这个运气你儿子要不要,”

      “还是算了,听说这种被圈养的人,一般都不怎么干净,我还是希望我儿子脚踏实地点。”

      “说得好像你儿子能被悸总看上一样…”

      …

      细碎的声音渐渐远去,虽然没有能听清楚他们说什么,但从偶尔飘过来的字眼,他也大概能猜出他们在说什么。

      俞初掀起眼皮,慵懒地瞥了一眼几人离去的背影,浅紫色的眸子里,并没有多少波澜。他的确是悸北养的一个小金丝雀,但和他们说的唯一不同,那就是他没钱收。

      原因无他,这个世界并不是他原来的世界,而是他看过的一本男主逆袭的小说,几年前出了一场车祸,莫名其妙地穿进了这个世界,并且成了书中的大反派。

      这个世界是以男主悸北构建起来的世界,男主本来是一个豪门的少爷,然而悸家的一个佣人,将他调换了,本应该过着被别人伺候的舒适生活,却因为佣人的一个举动,从小就过着贫苦的生活,变成了伺候别人的一个佣人。

      不仅如此,抢了他身份的假少爷,被家里宠着长大,从小就刁蛮任性,经常欺负他,假少爷的母亲就是那个狸猫换太子的佣人,被自己的亲儿子欺负之后,转身就又将过错算在男主的身上,可以说男主从小的生活就很凄惨,在家里不被母亲喜爱,在学校被霸凌。

      在一次偶然之中,男主被认回来,假少爷又不甘自己的富贵生活被夺取,开始和男主抢家产,趁着男主认识的事少,各种陷害男主。

      在反派一步一步的陷害之下,男主不仅没有被打击到,反而越来越强大,最终继承了家产,并成为商界的顶级大佬,而反派下场凄惨,流落街头,因为受不了落差太大,自己投湖身亡。

      而他穿进来的身份就是书中最大的反派,他还绑定了一个系统,要求他走完剧情,按照反派的方式去折辱男主,成为男主的一块历练石,并且答应,等男主登顶,可以复活他。

      为了活命,他安安分分地走剧情,剧情走完了,他也就死遁,一年后,这个世界尘埃落定,系统救活了他原来的身体,并且在这个世界给自己安排了一个无父无母的身份,没有人认识他。

      本应该是皆大欢喜的结局,男主变成一方大佬,他在这个小世界过他小透明的生活,但不知道悸北从哪里找出了他的日记,把以前他画自己的画给找了出来。

      他原本是闲着无聊把自己的样貌画下来,省得有一天他忘记了自己是谁,谁知道被悸北拿着画,把他找了出来。

      一个人的样貌可以改变,但是习惯是很难改变的,身为书中男主的智商没有120,但也差不多了,轻轻松松地把他的马甲揭了,之后他就被带回了这栋别墅,圈养了起来。

      与别的金丝雀不一样,别的金丝雀撒个娇有钱收,他每天照顾悸北,一分钱都没有。

      有时候天赋太好,也是一种错误,他当时画技再差点,也不至于被悸北给逮了回来。

      瞥了一眼快要暗下来的天色,站了起来,走回别墅里,开始准备晚餐。

      俞初哼了哼声,明明有厨师,还非得要让他做晚餐,分明就是故意的。

      “小少爷要做晚餐了吗?”

      俞初点了点头,别墅里的厨师,是个年过半百的大爷,头发白了一半,脸上也有了斑斑点点,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褶子都折了起来。

      覃海闻声,将袖子卷了起来,准备帮忙,“晚上想给悸总做什么?”

      “随便,反正又不是我吃。”
      覃叔叔的厨艺很好,但是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做饭给他吃,或者指导他怎么做菜。

      覃海:“…”

      作为悸总豢养的小情人,不是应该努力讨好悸北的吗,为什么看起来这么不靠谱?

      覃海狐疑地看着厨房里清瘦的身影,感觉十分奇怪,他在这栋别墅里工作也有一小年了,俞初是半年前带回来的,听说是从哪个山脚旮旯带回来的,漂亮的像个真正的金丝雀。

      悸北好像很喜欢这个金丝雀又好像很不喜欢他,粗活不让他做,却很喜欢让他做一些琐碎的事情,还喜欢挑他的刺。

      而俞初也是有点奇怪,别家的金丝雀都在努力讨好金主,他却努力的嫌弃自己的金主。

      咣当一声,一把菜刀掉落,覃海被惊得回过神,“小少爷,怎么了?”

      俞初将手指含入口中,声音都是丧丧地,“切到手了。”

      “我去给你拿个创口贴。”

      覃海出了厨房,拿了消毒水和创口贴帮人消毒,贴上创口贴,粉白的手指,一道黄色的创口贴破坏了他的美感,覃海微叹了口气。

      俞初的双手又细又白,一眼看去就是那种从小到大娇生惯养,连活都没有干过的人,刚开始悸北让他教俞初做饭,教人分清楚菜系都教了很长时间。

      “要不你以后切菜的活都由我来干吧?”

      “我也想,但一会晚上回来又该挑我的刺了,”俞初惆怅道,“晚上我拿受伤的手指给他看,不知道能不能让他有点愧疚之心,别叫我做晚餐了,不过给他看,一会又说我娇气了,反而虐我虐得更加过分了怎么办。”

      “你说他怎么就那么过分,不让我出门还让我干活。”

      覃海:“…”
      覃海看着他嘀嘀咕咕,满嘴的埋怨,但他在人的脸上只看到了一脸的无所谓,他看不懂俞初到底是什么意思。

      俞初也没管覃海想什么,自言自语了一会,便继续做他的晚饭,掐着点做好晚饭,只不过等他做完晚饭后,没有等来悸北的人,却等来了悸北的电话。

      “喂?”
      “今晚我有应酬,晚点回来,你先自己吃。”

      手机里头传来悸北的声音,俞初瞥了一眼桌上热气腾腾的饭菜,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然后挂掉了电话,走向餐桌,直接将刚做好的晚餐,全部扔进垃圾堆里。

      果然又是在折磨他呢。

      他沉默地看了一会垃圾堆的食物,发了会呆,抬头看了一眼窗外已经染上了墨色的天空,他走回二楼的房间里洗了个澡,悸北都没有回来。

      此时主屋这边已经没有人了,他不喜欢晚上别墅里有太多的人,所以厨师和佣人忙完之后都去隔壁那栋别墅了。

      俞初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把头发弄干,及腰的长发顺滑地散落在身后,月色已经爬上了头顶,俞初坐在沙发上抱了一个枕头,又开始发呆,因为悸北不让他出去,所以他一天下来都是在别墅里。

      浓浓的夜色将别墅包裹着,屋外草地上,已经凝成了一片露水,俞初打了个哈欠,眼角溢出了一滴生理泪水。

      他瞥了一眼落地窗,缩小版的他映照在落地窗,身后是空空荡荡的大厅,他恍惚中又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诺大的别墅里只有一个人他在等待,还是等待一个未知归期的人。

      大别墅,一如既往的令人讨厌呢。

      看着外面幽幽的夜色,他晃了晃小腿,把脸埋进抱枕上,晚上还是找悸北谈一谈吧,他已经乖了半年的,差不多够了,实在不行,只能用强的了。

      .

      另一边,刚说一句话就被挂了电话,悸北捏着手机的力气紧了几分。

      “怎么了,看你这眉头紧皱的样子,又是你家的小金丝雀?”身旁的人开口问道。

      悸北捏了捏眉,‘嗯’了一声。

      其他人闻声,不由得面面相觑,还真是家里养的金丝雀,很早他们就听说了悸北在家里养了一个很漂亮的金丝雀,还是小男生,皮肤白白嫩嫩的,但一直是传闻,大半年了,他们都没有见过这个金丝雀。

      而且回不回去吃晚饭,悸北都要专门抽出时间打个电话回去,报备一下,这确定不是家里娶了个老婆吗。

      “悸总,有空不给我们介绍一下吗,我想看看,到底是哪个绝色佳人让我们悸总这么惦记着,连出来应酬都要报备一下。”

      而且养了那么久,都没有扔了,可以看出那个金丝雀手段很可以。

      “是啊,悸总也让我们见见世面呗。”其他人都纷纷起哄。

      “下次。”悸北淡声道。
      其他人唏嘘一声,下次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为了处理好和悸北的关系,也为了之后的合作,他们曾经不止一次动过送一些漂亮的美人给悸北的心思,然而悸北连个眼神都没给,直接全部退了回去,知道这条路走不通,他们只能作罢。

      直到大半年前,听说悸北带回了一个很漂亮的少年,他们又开始动了送人的心思,只是依旧无论男女都被悸北退了回去,而家里那个金丝雀,养了大半年,都没有听说悸北有玩腻的迹象。

      他们是真的很想知道,到底那位少年到底是有什么过人的本领,把悸北给拿下了,而且如果能知道那位金丝雀是什么样,他们就知道怎么顺着悸北的喜好来送人了。

      等悸北回家时,俞初已经抱着枕头,缩在沙发上的角落,睡过去了。

      及腰的银色发丝垂落下来,遮住了一半的面容,从他这边看过去,只能看到他鸦羽般的睫毛随着呼吸,轻轻颤动。

      悸北的脚步一顿,面色不禁缓和了下来,走路的脚步声也轻了许多,但似乎青年的睡眠很浅,在他俯下身子的那一刻,缩成一团的青年就睁开了眼。

      俞初的眼睛很有特色,眸色是浅紫色的,由红蓝色形成,在他睁开眼睛那一瞬间,悸北仿佛看到了紫罗兰绽放的那一刻,很漂亮,比那具身体好看不知道多少倍。

      俞初看着近在咫尺的人,眨了眨眼睛,恍惚了一瞬,“你回来了啦。”

  • 作者有话要说:  排雷:
    1、受是个白切黑,有点疯,整篇文章一大部分都是算计攻,慎入
    这篇偏攻宠受文
    求收新文小甜文《穿成反派男主对我一见钟情》已开
    文案:
    【前期纯情开窍后有点忠犬攻×超级温柔美人咸鱼受】
    满天星上辈子是个演员,在他站到最高的时候,两眼一睁一闭,穿成了黑粉摸黑自己写的书中,书中的自己演技拉胯,因为抢角色的问题,引导粉丝网暴过主角沈留。
    看着眉眼锋利的主角,远远地漠视自己,满天星以为他讨厌自己,本着远离麻烦的心思,他打算以后都远离主角。
    只是他们刚合作拍完一部剧,就又被安排到同一档综艺节目,两人还要长时间住在同一屋檐下,根本避不开。
    但他发现主角好像并没有讨厌自己 ,反而很体贴,总是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保护他,而且总是会脸红。
    和他多说了几句话话,脸红。
    多看了一眼他,脸红。
    碰了一下他的手,脸红。
    满天星看着书中完美身材对他还百依百顺脸红的主角调戏道:可以把腹肌给我摸一下吗?
    只见主角红了一下脸,就别过头掀起衣服:你摸。
    满天星:纯情得想rua
    某一天,听说他没有演过感情戏,满天星兴致勃勃给他搭戏,只是说好的没有演过感情戏呢,为什么一秒入戏,看他的眼神像是要把他拆骨入腹。
    甚至下一刻动作熟练地把他亲得全身发软。
    满天星安慰着自己,这是只是按照戏演而已。
    一直到后来,满天星揉着腰走不动路时才知道,这哪是什么纯情的小奶狗,分明是一个腹黑的狼狗,是真的要把他拆骨入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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