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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她眼中有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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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温泉酒庄远在山上,虽然路途遥远,但所在之处空气清新,更有着难得一见的好风景。廖静的朋友给她留的也都是上好的观景房,坐在房间,拉开窗帘,便能看到山石树林被雪覆盖的场景。
付明瑶进了屋后就开始给自己打预防针,以裴慕的性子,他不说做些什么,但讽刺的话必是不会少的。
但出乎她的意料,对方一进房门就开始仔细检察起了房间。从安全到卫生一步不漏,让人不禁感叹不愧是开酒店的人。
这种山间酒店自然比不上他平日里住的总统套房,但也还算不错,胜在雅致。
裴慕关上推拉门,回首就看见付明瑶一副犯错等着他训的样子。他回想了下自己平时是不是管她管的太多了。
付明瑶见他不说话,心中更是没底,干脆自己开了口:“对不起,我私自做主让你跟其他人睡一间房。”她低垂着头,用脚蹭着地毯上花纹。
裴慕哂笑,反问道:“知道你学长睡眠不好,你不知道自己睡眠不好吗?”
一听没训自己,付明瑶抬起了头,表情还有些懵懵的。
见此,他将语气放得更柔了点:“你不知道自己关灯睡不着吗?”
其实之间在付家被迫和裴慕睡了一段时间之后,她的症状减轻了很多。从一开始整个房间都要开灯,已经变成了只开小夜灯。
在付家的每一天,她的睡眠质量都很好。大概是因为她知道旁边有一个他在,连噩梦都很少做了。
殊不知的是,最开始同床的一段时间,裴慕每晚都会被她吵醒,被迫睡眼惺忪地将她抱在怀中,哄着她睡觉。
也许正是因为得知她脆弱的一面,在面对她时,他才会充满怜惜。
“算了,既然来都来了,好好玩吧。”裴慕揉了揉她的头,没有多说什么。
付明瑶用手按在男人刚才揉过的地方,有些不解。按照他的性格,她将他安排跟别人住在一起,不说发怒,最起码也是说上两句了。怎么也不该这么轻描淡写就过去了。
每当付明瑶自以为了解的裴慕之后,他总会展示出新的一面告诉她,他不是。
她也没有想太多,打开行李,收拾了起来。他们五人开了两三个小时过来,也算劳累,约好了修整一下再出来玩。
付明瑶将自己的笔电和宝贝外接键盘摆好之后,裴慕已经接了四五个电话了,其间还算了三四种语言。之前在家里,两个人一般都是个忙个的,互不干扰,偶尔有人过来开会,但也都是在书房里。
“工作很忙吗?”付明瑶调试好键盘问道,背后的落地窗外,雪花簌簌飘落,雪下大了。
裴慕收回放在雪景上的视线,心中一片宁静。“只是工作上一些问题而已,不怎么忙。”
对于他工作上的事情,她一概是不过问的。只是感叹于他工作的努力,在他家住的时候,偶尔夜里起床喝水,还能看到他书房的灯亮着。
“键盘不错,不过键帽该换了。”
付明瑶顺着他的视线,望向手下的键盘,上面刻的字母已经模糊不清了,长时间的触碰,键帽已经被盘的油光发亮了。
“我有好几个键盘,经常会换着用,这个用的时间比较久了。”付明瑶一边解释道,一边按下按键,随手打出了一串文字。细白的手指在键盘上翩飞,敲击键盘的“咔哒”声谱写出一首有节奏的乐章来。
“这个手速弹钢琴绝对够了。”裴慕点评道。
付明瑶嘻嘻一笑,这才哪儿到哪呢,他还没见过她赶稿的样子。要不是码字软件记录着字数,她都不相信自己能爆发出那么大的潜力。
“你为什么会选择当作家?”裴慕看着她摸着键盘的样子,不自觉问出了口。
虽说小时候写作文,十个有九个都会写当作家,但不过是说说罢了,真正能坚持下来的人寥寥无几。关于艺术创作方面,虽然面上看上去光鲜亮丽,但却远比想象中枯燥。
像付明瑶,她全职写作在家。虽然不用看领导脸色,不用跟同事交际。但也放弃了一大半的人情往来,每天面对着电脑的时间几乎有一大半。而剩下的时间,不是在充实自己,找寻灵感,就是查找资料。
她为什么会选择写作呢?付明瑶回想自己的人生经历。最早是为了能赚钱吧,为了赚学费,让自己生活的好一点。
但更远一点,她思来想去,只有简单又贫瘠的两个字——热爱。
付明瑶轻抚键盘,“我小时候在孤儿院长大,那时候大家都没有父母,勉强还能玩到一块去,即便大家都是竞争者。”
“但是上学之后,开始有了阶级的划分。小孩子是最残酷的,你跟大家不同,你就是异类。我没有父母,也穿不起漂亮的衣服,用不起好看的文具。就如此被大家孤立了,后来我发现学校里的图书馆,很小很旧,是学生们捐的书,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在那里,我读到了我人生第一本小说。”
付明瑶现在已经记不清当初那本书的内容了,但当时阅读时的心情,她到现在还记得。她第一次知道,人可以如此轻易的被文字所打动。她可以凭借着文字,在脑中欣赏大漠孤烟,走遍烟雨江南。可以跟豪侠为伴,结识英雄好汉。
那一刻,她不再是一个孤儿,她拥有了一个旁人无法企及的宝库。
“那时候我就在想,我什么时候能写出这样的文字来,可以让人心潮澎湃,可以让人潸然泪下,久久难以忘怀。”
“但是我实在是太笨了,直到现在都没有写出来。”付明瑶轻轻敲下删除键,像是把那些让她不满的文字给删掉。
“我不是什么作家,只是一个写手罢了。”付明瑶转头望向裴慕,纤长的睫毛掀起,眼中闪动着动人的光。
那点光坠在她的墨瞳之中,像是全世界的光都打在她的身上,让她整个人都亮了起来。让裴慕看不清她的长相,但依旧注视着这个皎洁的灵魂。
从此之后,在裴慕眼中她将区别于其他人,不是作为暧昧的对象,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身份,她只是她自己。往后他再想起付明瑶时,只会记得,这是一个眼中有光的姑娘。
“就那么喜欢?”
“就那么喜欢。”付明瑶语气平淡,“假如能让我写出一本旷世巨作来,下一刻让我死我也甘愿。”
眼前的少女,面颊饱满,肌肤娇嫩,眉宇之间还带着丝天真之气。但他毫不怀疑她说这话时的真诚。
他突然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年近四十,抛妻弃子,放弃了优渥的生活,只为了画画。为了画画 ,他甚至抛去了道德和世俗生活。文中形容他,被魔鬼附了体。
裴慕不是一个乐意被世俗束缚的人,他虽震撼于他的行为,无法理解但认同,只是极端的文学创作而已。但此刻,他相信,这世上真的有人与之思想是共同的。
假如裴慕看过付明瑶写的《云牧群青》,那此刻必定会笃定她就是这么想的。
面前的少女也像是被偏执的魔鬼的附体,在这刻,裴慕忽然理解了她那些极端的想法。
为什么和父母关系不好她也不想着挽回,为什么她没有朋友,为什么她一再强调她是不婚。
她不在乎,也不需要。
想通了这点的裴慕丝毫没有丧气,即便他本人就是被她摒弃的那部分。
“那就做你想做的。”他注视着眼前的少女,目光温柔,像是要浸润到她的灵魂。
热爱极限运动,喜欢生理上刺激的裴慕,在此刻突然对阅读起了极大的兴趣。“什么时候我可以看下你写的书呢?”
刚才还不卑不亢的少女突然羞怯起来了,迟疑道:“还是不要了吧……我写得很烂的。”
“可是我想看看。”裴慕蹲下身子注视着睫毛抖动的姑娘,只有他知道那双薄白的眼皮之下藏着一个发光的灵魂。
“写书的人不是同时也会把自己的三观、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灵魂藏在里面吗?”
“我想看一看。”裴慕微微发冷的指尖轻轻触碰下她的脸颊。
虽然只是一触即逝,付明瑶的脸却在不断发热发烫,她微微抖了一下,好似那一下当真触碰到了她的灵魂。
这人,这人怎么这么坏呢。作为一个小说家,她敏锐的察觉了他文字背后的未尽之意……灵魂相交。假如裴慕不在场的话,她恐怕能当场把自己变成一块扭糖。
裴慕哈哈一笑,他用手微微抬起她的下巴,迫使她与自己目光相对,然后收回了手。
“我今天很高兴,特别高兴,比那天还要高兴。”他注视着她一字一句说道。
付明瑶刚被他的目光所摄,下一秒又被他的不正经给击倒,脑中开始不自觉闪回关于那天的画面,两颊充血,越来越烫。
“怎么?想到那天了,要不要重温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