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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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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严这孩子小学、初中因为挑食,营养不良,个头老不见高,直到了高中,才有发育的迹象,这一发育不要紧,却怎么也刹不住车了,个头从一米六直窜到一米八,老师同学们看了都诧异:朱严不会打了什么激素吧?这长的也忒高了。
可朱严自己并不觉得,一米八,一直是他的理性期待,他觉得男人就要有个头走出去才仗义,当然,这仗义还有更深层次的内涵,那就是高个儿的男生在人堆里总是鹤立鸡群,容易引起女孩儿的注意。
朱严喜欢的女孩儿叫沈菲菲,他们班的班花儿。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沈菲菲跟他上过一个班,当时,他对她印象最深的是:她穿着花裙子大大方方的站在讲台上用甜软的童音带着全班的小朋友唱《让我们荡起双桨》,那架势绝不输给后来唱《辣妹子辣》红遍全国上下的□□,当时的情形着实让他幼小的心灵很震撼,所以记忆深刻。
当朱严同学打算在小学发展早恋的念头刚萌生起来的时候,人家沈菲菲早已经转学了。
若干年后,在同一个高中,朱严又见到了沈菲菲,兴奋的心情绝不逊于美国总统小布什活捉了恐怖分子本•拉登,他还记得当时自己词不达意的跟她说的第一句话是:“沈菲菲,你以后学文学理?”
沈菲菲对朱严早没什么印象了,琢磨了半天,才很不屑的撇撇嘴:“只有成绩不好的人才学文呢!”
朱严很郁闷,因为他想学文,又怕给人自己成绩不好的印象。
其实说起来,朱严喜欢沈菲菲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她漂亮。
当然,这种漂亮并不是那种倾国倾城的绝世美艳,在今天看来,也只是能说的过去而已。可当时在偏僻的小城镇的普通中学里就不一般了,整天有人围观。朱严就是其中的一份子,他每天都找借口去沈菲菲面前晃上一晃,瞻仰一下她醉人的容颜。
后来,他觉得这样终究不是办法,光看着能有个屁用啊?解决不了实质问题。所以文理分班的时候他狠了狠心,咬了咬牙,放弃了自己从小憧憬的文学梦,毅然跟着走进了理科班,他不能让暗恋的女孩儿以为他成绩不好。
就这样,朱严跟沈菲菲混到了一个班,也仅仅一个班而已。她是班花,他是成绩平平、貌不惊人的老实孩子(而且那时,他的个头还没窜到一米八的绝对优势),他们根本没啥交集。
沈菲菲第一次用异样的目光打量朱严是在高三上半学期。有天上数学课的时候,朱严不小心睡着了,当然睡着也不能怪他,谁让老师讲课像唱催眠曲呢?朱严上课睡觉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常通宵开夜车看武侠小说,熬的晚了,自然睡眠不足。
那天,数学老师偏偏揪住他,说:“朱严,你上来解释解释这道题。”
朱严一惊,赶紧从梦中惊醒,迷迷糊糊的走上讲台,做梦似的在全班同学面前慷慨陈词了一番。
顿时,台下唏嘘不已。
数学老师瞪着眼,扶了扶眼镜,问:“你从哪儿看来的这种解法?”
朱严似乎还没睡醒,根本没理老师的茬儿,打着哈欠瞟了一眼讲台下的的沈菲菲,发现她正用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崇拜的盯着自己。
朱严粗糙却敏感的心立即意识到自己早成为了焦点,他心跳的剧烈,赶紧捂住大嘴,不好意思的低下头,那时候的朱严还是个害羞的大男孩儿。
数学题的异样解法让朱严第一次赢得了沈菲菲的注目,他终于意识到想要得到喜欢的女孩儿注意其实并不难,那就是——要在某个领域里标新立异,说句通俗的话,就是要特牛逼,牛逼到别人想不到你到底有多牛逼。
朱严的这次顿悟让他的学习方法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各科成绩突飞猛进,不止让老师们彻底改变了以往对他不冷不热的态度,也让班花儿沈菲菲完全颠倒了对他的看法——原来朱严并非池中物!
整个高三,朱严成绩上升的速度与他的身高长势成正比。
也正因为如此,朱严才有机会考上大北京的重点大学。
高考的时候,朱严连着想了两件事儿。
第一件事儿,他爱他母亲,不能给她丢脸。因为母亲一直希望他能考上重点大学,也曾多次跟亲朋好友提及儿子如何如何优秀,他觉得自己有义务满足母亲那份骄傲。如果这事儿搁到父亲身上,他倒是无所谓的。
第二件事儿,就是他喜欢大北京。前面说过,朱严喜欢学文,他从小有个文学梦,因为某些原因暂时放弃了,可是,这并不能阻止他对文学的向往,他喜欢《故都的秋》与《怀念我的1998》两篇文章,这两篇文章简直把北京写活了,那份对北京的向往如同一粒鲜活的的种子落在他内心深处,开始发芽,成长,并牢牢扎根。朱严对自己说:“我喜欢大北京的秋天,大北京的云!”
为什么是大北京呢?
这里有三个层次的原因(汗,又不是回答问题,怎么总排列一、二、三呢?)。第一,相对于朱严来的那个小城镇,北京的地域面积太大了,大到让他走了三天没走完,却走转向了;第二,北京的牛人太多了,从文艺界到学术界的泰斗,让他掰扯着手指数到抽筋,硬是没数过来;第三,北京的文化积淀太厚重了,博大精深,纵是读了很多书,他心里仍是没有一个总体的概念。
大北京,第一次让朱严觉得自己很渺小,就像镶嵌在巍峨泰山上的一粒石子。
话说朱严来到北京,像拖死猪似的拖着自己的行李到理工大报到。那天很热,秋老虎依然凶神恶煞一般在这个城市里横行,朱严挽起长裤的裤腿,又脱掉了运动服上衣,才觉得舒畅一些。
北理工学校很大,朱严一时辨不清方向,遇到人就问:“新生在哪儿注册?”他浓重的家乡口音让对方伸直耳朵听了半天,愣没听懂。清秀的小姑娘微笑着跟他说:“你不会讲普通话?”
普通话?朱严思考着,就是《新闻联播》里罗京老师那样的吧?他赶紧换了一种语调,规规矩矩的又问了一遍:“请问,新生在哪儿注册?”这次,发音虽然还是不规范,但至少能让对方听懂了。
清秀的小女生掰着手指头,往里指了指:“就那座最旧的楼,你上去往西边走。”
总算找到了地点,朱严心头一阵狂喜,恨不能冲过去立即注册,可是,想飞奔(汗,第一遍写成了裸奔)的一瞬间又硬生生刹住,满头大汗的脸憋成了猪肝色:“请问,哪里是西?”
清秀的小女生差点被他问懵了,待明白过来,不禁捂住嘴偷笑:“右手边!”
她笑得畅快且淘气,像个快乐的小精灵。她就是——乐淘。
乐淘是谁?这里暂且留个悬念。
乐淘教给朱严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在学校里要讲普通话,虽然这个要求后来被朱严同学实践了N+1次,但总是不太成功,他浓重的家乡口音直到毕业也没改过来。(都是后话,后话,稍后讲。)
乐淘是让朱严在偌大个校园找准坐标的圆点,以后很多事儿,朱严都学会了向乐淘看。(也是后话。)
朱严注册完学籍,按学校的分派找到宿舍,一屁股坐下来,连续喝了三瓶娃哈哈纯净水,才开始安顿自己简单的行李。
宿舍里有人比他到的早,一个白白净净的瘦高个儿,全身上下不自觉流露出一种悠闲和优越,那哥们慢条斯理的喝着依云的矿泉水,也许是平时养尊处优惯了,连捏着瓶子的手指都白皙、细长、匀称,这让高头大马、长相略嫌粗糙朱严心里很是赞叹,男人长这样——好看。
愣了一会儿,朱严开始忽略这些外在的差距,热情的伸出大手,说:“我从江苏来的,我叫朱严。”
白白净净的瘦高男生嘴里逡了一口水,悠悠咽下去,然后斜倚在床铺的架子上,颤了颤身体,觉得倚实了,才开口:“梁薄,北京的。”
朱严因为口音的问题被乐淘笑话过,所以,很注重听别人的发音,他发现粱薄说“北京”的时候“京”字有些上扬,带着刻意的漫不经心。
朱严乐了,像考古学家发现了远古化石一般兴奋,说:“你是北京人呀!”
粱薄不置可否,又喝了口水,咽下去,看着朱严面前那几个娃哈哈的空瓶子说:“娃哈哈是河北高碑店产的,从地下井抽出来简单净化了一下而已,不好。”
朱严郁闷了,“学校小卖部的阿姨给我推荐的呀!”
俩人正说着话,从宿舍外走进一个又高又壮的男人,络腮胡,乍一看,有四十岁左右,肩上扛着一个木头箱子,男人身后跟着一个黑瘦的小男孩儿,十七八左右,有点蔫儿,男孩儿身上也没少背东西,大大小小的包四五个。
朱严在脑海里飞速计算着男人肩上箱子的体积,想着这么大一箱子,装男人身后那小孩儿应该绰绰有余了。
粱薄仍是一副冷静的表情,冲来人打招呼:“叔叔——您好。”
朱严也跟着招呼,随手搬了把椅子放门口:“叔叔,您请坐。”
男人皱了皱眉头,“滕”一声将箱子放在朱严脚底下,瞪着眼瓮声瓮气的问:“你们俩跟谁叫叔叔呢?”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瞅向男人身后的小孩儿,小孩儿耸耸肩:“你们别看我,我可没带家长。”
朱严更郁闷了,“没带家长你怎么不早说?”
粱薄想想也觉得可笑,问络腮胡:“你多大了?”
络腮胡男人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个二,一个四,在场的三个人均“啊”了一声,以示不可思议,朱严挠着后脑勺憨笑:“哥们还以为你四十二呢!”
络腮胡指指自己:“我长得老而已。”
让大伙对络腮胡感兴趣的除了年龄和长相,还有就是力气。
大家都注意到他是扛着大木头箱子进的宿舍,而且一口气爬了六楼,脸不红,心不跳。
朱严因为被箱子挡着脚,就想挪一下。趁着络腮胡同学去洗手间的功夫,朱严开始捣腾那个大木头箱子,可是,用了几次力,箱子都纹丝不动。
不就一箱子,他居然搬不动?朱严不服,用了吃奶的劲儿,箱子才动了一点点。
朱严开始较劲,喊上黑瘦的西北小孩儿一起搬,还是没什么效果。
粱薄在一旁看得希奇,说:“不就一箱子,你们俩都闪。”他摆了摆姿势,猛一用力,本以为能把箱子推床底下去,可是,箱子只向里滑动了几厘米。“邪了!”粱薄自言自语的说。
正当三个人想同心协力的时候,络腮胡同学上厕所回来,一看三人围着他的箱子左看右看,觉得有点怪异,干脆一猫腰,一把举起箱子,扛到自己铺位上。
三个人完全被他的举动震慑了,一个个干张着嘴说不出话来,络腮胡同学抹了把手上的灰尘,说:“我们山东大汉扛个箱子跟你们踩死个蚂蚁似的。”
朱严终于知道了什么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了。
后来“山东大汉”成了舍友们送给络腮胡同学的官方称呼。
宿舍里八个人陆续到齐,大家彼此认识了一番,很快熟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