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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想养猫 ...

  •   “你有其他的衣服穿吗?”我想他每天穿我衣服也不太好,不是说嫌弃他什么的,就是整天穿我裤子,那裤腿在地板拖地,天天拖来拖去,一点也不好看。到了开学的时候也不能这样穿去学校吧,小孩都这么大了。

      “那套校服?”刘闻宇试探性问了问我,看到我皱眉又改口说没有。抬头看我脸色时候,唇角抿着,好像怕我突然暴起吃人。

      “我又不会吃了你,干嘛这么怕我。”我撩了撩他的额头前已经遮眼睛的头发,是时候带他剪头发了。

      我跟他说好等周日我请半天假带他出去逛街买东西。

      这些天跟他相处还好,他这个小孩挺乖的,之前他跟踪我,我还以为他挺坏,是我看错了。

      “钱花姐,明天我上午请半天假给小宇买衣服,要开学了。”我一手脱下围裙,一手端起要清洗的厨具。比起去工地干活,我觉得这个店的活儿还比较轻松。

      钱花姐将奶茶递给最后一位顾客,闻言答应。“没事明天不忙的,你放心请半天假,你姐我还给你算那半天工资。”

      那天收留小宇时,我跟钱花姐提到过,因为我听钱花姐提到过她的住所,是在小宇养父母曾住过的那片地区,想麻烦钱花姐打听一下小宇说的是否符实。

      虽然我答应了收留小宇,但我也不能不留点心眼。我可以做善事,但不能被骗。

      周日我起了个大早,列了个表准备给刘闻宇买的东西。

      纸张上列着:

      1.书包
      2.文具
      3.衣服
      4.球鞋

      小宇从头到脚都是穿我买的,让我有种真养了个孩子的既视感。如果结婚了我以后肯定是个好父亲。哈哈,这么想还真有点占小宇便宜。

      我悄悄溜达进厨房,准备今天做个早餐给小宇尝一尝。自从收留刘闻宇后,家里的饭再也没有经我手,全都是小宇一手包办。

      我早晚在家吃,中午要做事就在店里随便应付。我不在家,小宇就在家做做家务,或者看看我给他买的书。

      我把包菜切丝,豆角切碎,胡萝卜擦拭丝切碎,然后和鸡蛋一块翻炒,食材从锅里铲起来到碗里,碗里橙色的胡萝卜散发着香甜的味道,包菜和豆角在阳光下透着翡翠的光泽,加上些虾皮,少量耗油香油,让人胃口大开。我将它们塞进饺子皮,饺子皮被撑得有些圆滚滚的,整齐排列在案板上。

      我端起它们要放进锅上开蒸,余光就瞟到有个人影趴在门框那看我。

      “小宇,醒了就去刷牙洗脸,我做了素三鲜饺子,你今天有口福欸。我难得下厨呢。”我臭屁的讲,脸上是得意的神情。我觉得没有人会不爱吃这个饺子,我妈妈第一次给我做的时候,我就是哥伦布发现美洲那般惊喜。

      刘闻宇洗漱完跟出来,我正将饺子端上桌,我弯腰放碟子时,围裙紧紧勒着我的腰部,勾勒出身体的曲线,我不知道此刻小宇深深的看着我的腰部。

      “文哥,今天你怎么起这么早?不是说好了家务我来干嘛?”刘闻宇疑惑的眨了眨眼睛,浓密的睫毛像蝴蝶翻飞,说话间淡红色的嘴唇露出洁白的牙齿。

      这个时刻我总觉得他长得有些像在橱窗里摆放的洋娃娃,眼睛漂亮得不像真人。

      我提醒他今天是周日,我要带他去买衣服。

      他愣了一下,回过神脸上呈现出惊喜。他应该没有相信我会兑现上周我说带他去买衣服的言论。我推测出要么是他还不信任我要么是他养父母不重视他,经常言而无信。

      我比较倾向与第二个推测,我这么诚信一个人,他跟我相处都快一个月了,肯定看得出来我的本质。虽然这么说有点臭屁,但保真欸。

      那就是他父母的言而无信导致他对人不敢给予基本的信任,我得帮帮他。

      同心城里有一家服装店,与其它服装店不同的是,它会卖店主制作的衣服。店主是一个年纪挺大的婆婆,慈眉善目的,见了年龄比较小的孩子还会特地给点糖果,我小时候就跟妈妈来过,也拿到了糖果。妈妈对于这家店也是蛮钟情的,同心城有三家服装店,这家是距离最远的,在城边缘,可妈妈就算走上老久也要来这儿买衣服。

      受她的影响,买衣服我首先想到这儿。

      “小宇,你穿衣服有没有喜欢的风格?”我对衣服是没有审美的,经常红绿混搭上班是常有的事。我衣橱里深受我宠幸的就那件印着米老鼠的红色T恤和绿色长裤。

      店里常来的一个圆脸小姑娘也调侃过我,要不是脸长得挺帅,还真不一定能hold住这个打扮。

      “文哥,我什么都行,你觉得我穿什么好看就买什么给我吧。”

      看着他那乖乖的表情,我无奈笑了下,你哥我真没审美,不是说笑的,让我给你打扮,你别让学校同学笑死。

      我还是去问问人家店主吧。“婆婆,你帮我看看这小孩穿什么衣服好看?”我弯下腰对着正在裁衣的婆婆问。

      婆婆抬头看了我一眼,“稍等一下,小伙。”

      只见婆婆在桌子旁摸索出一副眼镜戴上,上下打量刘闻宇,接着拿衣撑叉了两件衣服下来。一件是明黄色衬衫,一件是蓝色短袖。我觉得都一般吧,但我没说出来只是默默推小宇往换衣间走。

      等小宇穿着那件明黄色衬衫出来时我又不觉得一般了。

      明黄色的衬衫很亮眼,显得小宇的皮肤愈发白净,店里昏黄的灯光在他的皮肤上晕出光泽,给人感觉暖暖的,尤其他还一脸期待的看着我。

      “好看,婆婆,就这件了。”我转头跟婆婆说顺便把蓝色那件也拿了,再让婆婆推荐几件也不用试直接买下来就行,从这件衬衫我能看出婆婆审美还是可以的。

      “文哥,我能不能再加件衣服,我想要这件绿色米老鼠的上衣。”刘闻宇指着挂在角落的米老鼠绿色T恤,我定睛一看,嘿,那不是我那件米老鼠红色T恤的同款吗?

      看来这小子,审美和我一致啊,有眼光。

      我突然想到在店门口那铁架挂着的一条红色长裤,脱口而出:“那条红色裤子要不要?”

      “谢谢文哥!”刘闻宇点点头,笑得眼睛弯成月牙,一副满意的神情。我不由心里嘀咕他这审美不会是被我传染了吧?我真没遇见过审美跟我这样式的。

      沿街道走十来米外,可以在两栋楼间发现一个巷子,放耳朵去听,能听到人们的说笑声,酒杯的碰撞声,菜的翻炒声,油烟从窗口飘出,白白的往天上飘。这条巷子周遭都是做小吃之类的,便宜又好吃。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我理解为酒好的就爱躲在巷子里酿。就跟这些人一样,明明做出的东西这么好吃,却要躲在这个狭小的巷子开店。虽然也有这儿地段差,无论是要多大面积的地儿所花的钱也比那儿商业地段的最小店铺所花的钱来得便宜的原因。

      穿过人声鼎沸的店铺往最里面走,也是最热闹的地方,这儿人挤人坐着,店子外摆的七张方桌子都坐满了人,有些人端着碗子坐在路牙子上吃,一个小伙急急忙忙的在其中穿梭上菜。他们碗里面的红烧饭让我看得咽了咽口水。

      “七哥,给我来两碗红烧饭。”我冲着厨房里炒的火儿直冲上空的厨师喊。

      厨师整个人生得高大黝黑,浑身上下肉眼可见鼓鼓的肌肉,五官端正透着一股正气。他名字不带一个七字,母亲生他的时候他是第七个孩子,我们这周围的人就叫他老七,我比他小才叫他七哥。

      听到我的声音,七哥抬起头惊喜:“林文,怎么来七哥这儿啊 ?红烧饭是吧,很快好的。你别搬凳子往外路牙子坐了,来七哥的后院坐得了。”我停止了搬凳子的动作,带着小宇从厨房穿到后院。

      后院中央有套石头桌椅,靠墙那长着棵树,树木的枝干向院中央舒展,恰好能在夏日给石头桌椅遮阳。去年夏天我就常和七哥在这儿坐着吃西瓜喝汽水乘凉。

      不一会儿,七哥端着两碗红烧饭上来了。大白米饭上淋了一大勺酱汁,铺着满满的红烧肉。

      “七哥,你弄这么多红烧肉干嘛?亏本啊你!”这个分量的红烧肉明显不对劲,太多了,红烧肉都快溢出碗了。

      七哥放下饭,顺手揉了我的脑袋一把,坐在我旁边。“哪有,只是你来,我才弄这么多给你,不会亏本的。”

      七哥视线又投向挨着我坐的刘闻宇:“林文,这是?你的新朋友吗?”

      刘闻宇在下面悄悄拉住了我的指尖告诉我他有些不安,有些用力但不疼。之前我带他出去屋子周围逛的时候碰见邻居打招呼时他就很局促的样子,肉眼可见的不安,我莫名有些心疼就想出这个法子。如果他和我一块儿出去遇到这种情况感到不安就可以拉住我的手,用这种方式告诉我他的感受。

      我反手握了握他的手,有些凉,听说人在不安时手会特别冷。我回过神介绍:“小宇,是我月前认识的,算新朋友吧。小宇,这是七哥,算是我亲哥了。”毕竟我刚来这儿时生活到处碰壁,还是七哥经常不嫌麻烦帮我。

      例如屋子经常爆水管,我也不知道找谁好,最后还是七哥帮我搞定。

      “噢,原来是林文的朋友啊。”七哥站起身伸出手表达自己的友好。

      “七哥好,我叫刘闻宇。”小宇也站起身把手放上去回握。远远望去,他们体型差是有点大,我记得七哥约莫是一米九多,小宇大概一米七多点儿,因为小七站起来到我鼻尖儿,他们一个黑皮一个白皮,一黑一白的手相握,显得黑的愈发黑,白的愈发白。

      不知怎么的,我补了句话给七哥:“小宇现在和我一块住。”七哥握着小宇的手加大了几分力气,小宇不服气的还击,反倒把自己的脸憋得通红。

      看到小宇脸涨红,我赶忙分开他们角力的手,意外的是很轻松。七哥之前常喜欢和我比力气,输的人要答应赢的人一个条件,七哥经常赢我,但是都不提出正经要求让我去做,最后都是说让我公主抱他,很显然跟他比我是细狗,后面莫名其妙反成他抱我了。

      我虽然有些疑惑他为什么第一次见到小宇就这样,但我猜可能因为小宇是我带来的朋友吧。有个成语“爱屋及乌”,七哥可能对刘闻宇就这样,当我是他亲弟弟,就对小宇比较亲昵。

      “小宇家里出了事,所以住我家,不过他不和我睡一块儿。”我向七哥解释,估计七哥怕我和小宇睡太挤了。之前来我家,七哥看到我那张床就问过我会不会太挤了,那次在我家过夜,他还老担心会不会挤到我。

      听到我这么说,七哥神情稍缓和,低声跟我解释刚刚不是故意的,又跟小宇说:“不好意思,你是林文带来见我的第一个朋友,有些激动,刚刚不是故意的。”

      小宇抿了抿嘴,然后弧度很小的笑了有些意味不明:“嗯,我知道。”然后和我对视时,他的眸子又黑又深,仿佛带着漩涡,让我看不透。我不知道他介不介意,但我希望他不要跟我说讨厌七哥。我收留小宇的时间说短已经不短说长也不长,但是我已经把小宇当成自己的一部分,有占有欲,即使我知道这样不好。可七哥帮了我很多,我也不能跟七哥无缘无故就因为小宇说讨厌就不来往。

      我给他们和稀泥,就赶着七哥去厨房。

      吃饭时就跟小宇说起七哥和我之前的事情,给七哥拉拉好感度。同时也决定后面跟七哥单独相处时也给七哥讲讲小宇的事情,拉拉好感度。

      晚上在写日记时,我不由回想起带刘闻宇到文具店说给他买个书包,新学期新气象,他的神情有些奇怪,眼睛里的情绪复杂我看不透,久久才低声说:“文哥,你对我真好。”

      随即便像没事人一样率先走进店去挑书包,但我还是顿在原地没有反应过来。我不觉得我对他很好,我如果养只猫也会给它买它可能用到得物品,何况小宇是人。

      我在今天得日记留下一句:“要对刘闻宇再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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