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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七 僵尸也泛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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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宵霍然转头,阿玲已经露出属于自己的美滋滋的笑:“我又想陪着你,又担心我妈妈,心里难受的要命,还好你有这么多钱!”
“雷哥……你怎么了?怎么……哭了?”
“阿玲!”雷宵使劲吸吸鼻子,道:“谢谢你!”
“谢什么啊!”阿玲张嘴笑了,白白的牙齿露出一大片:“你有那么多钱,想要哪一个陪着没有?哪里能轮得到我,还好是我先认识你的!”这个还好话音未落,就已经被雷宵紧紧抱住了。是的,还好你先认识我!
他一点点给阿玲讲完自己的事情,天已经亮了。过一会冬子买了早点回来,是一些蟹粉包子,水晶虾饺,萝卜糕之类粤式早茶。都用小小的保温纸盒装着,十分精美。冬子买这些点心在酒楼外面站了半宿,放下点心他立马就去烧水泡茶,凉到杯子不烫手才递给雷宵喝,这种殷勤劲要是放到追女孩子上,定然是横扫千军,打遍天下无敌手。
阿玲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精致的点心,高兴的不得了,自己尝着好吃的东西都要递给雷宵尝尝,雷宵虽然不需要吃东西,也尝不出味道,但是不愿意扫了她的兴,还是吃了不少。确定了恋爱关系的人是瞒不住别人的,阿玲的喜气举手投足之间不断的透露出来,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雷宵的?是和别的女孩子一样,从便利店门口路过,看着里面英俊又表情酷酷的男子开始?还是从雷宵递给她那一支热乎乎的牛奶开始?还是……从不知为什么,那个男孩看自己的眼神猛然会流露出深深的眷恋开始?
有谁不渴望爱情?阿玲的处境逼迫她只能顺其自然,无法妄想追求这种奢侈。如果雷宵不主动,她肯定不会踏出这一步。又有钱又博学又深爱自己的英俊男人,那是言情小说上才会有的生物,阿玲就是做梦的时候都没有想过要一个。所以,雷宵致命的缺陷在她看来理所当然,还好你有缺陷,不然任凭我多么喜欢你,你也不可能属于我。还好……
“那个村子原来就在这附近。”雷宵握着方向盘,对副驾驶位上的阿玲说。
四下里都是荒草,雷宵指的地方已经看不出有人住过的痕迹,只是比起周围的地方平整一些。阿玲跳下吉普车,兴冲冲的往下搬帐篷睡袋。雷宵皱眉道:“今晚睡这里?还是算了吧,这里偶尔有野兽出没。”
“怕什么,有野兽你吸死它!”阿玲兴奋的挥挥拳头,将沉重的睡袋砰的一声拖在地上,雷宵只好下车去帮她。他和阿玲在一起已经三年多了,雷宵每天要做的事就是带着阿玲到处游玩,以前露宿时一条毒蛇不幸遇上了他们,雷宵不想隐瞒自己黑暗的一面,故意就当着阿玲的面吸干了那条蛇的血,想看看阿玲的反应,没想到阿玲见那蛇透明消失,不但不害怕还十分欣喜,她高兴的说:“雷宵,是不是你以后不用喝人血,动物的也行,那我们车载冰箱里就不用全放血袋,可以冻点雪糕了!”
遇上这种人,雷宵有什么办法?当阿玲反复提出要去看看那个神秘的地方,雷宵心里很不自在,但是她说的次数多,也就还是来了。
“哇!快看,这朵花是蓝色的!”阿玲叫了起来,雷宵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她太喜欢大惊小怪了,雷宵领着她旅行听得最多的字眼就是哇,哇!是雪,白雪啊!哇!大海,大海!哇!骑马,我从来没有骑过马!就这么一路哇过来,哇了三年也没够,现在一朵花也能哇。
把她和苏明比较等于把孙二娘和林黛玉比较,只有从物种起源角度才能说她们很像。雷宵不知道自己以前怎么竟然会觉得两个人惊人的相像,现在阿玲在他眼里已经和苏明一点相像的地方也没有了,那种打动他的又忧郁又心碎的笑容再也没有出现过一次,这丫头做梦都是傻笑。
可是为什么,同样的宁静又回来了呢?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带给雷宵心灵的平静居然是一样的,雷宵又觉得不能睡眠的痛苦是可以忍受的了,现在冰箱就冻着雪糕,因为他又和跟苏明在一起时那样,几乎不需要喝血了,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又不想死了!
“阿玲,你手里什么?”阿玲伸出手,她握着一块鸡蛋大的圆石头,道:“我看看这块石头是不是,拿着挺凉的。”
雷宵看着阿玲手中带着土的白石头,道:“不是,扔了吧!”
阿玲又握了一会,石头变成温的,她才扔在地上,又拿起一块握在手上,自从雷宵告诉她那块石头和雪一样凉,一直握着都不会变暖开始,每次看见白色的圆石头,她都要握握试试。雷宵见她又扔了一块,眼睛还在四下寻找,摇摇头,道:“算了吧,这里不会有,我以前雇过几百人把周围几个山头都挖开了也没看到。”
阿玲嘴上答应着,眼睛还是忍不住往地上看。雷宵没好气的道:“你找石头有什么用?大巫都没有了,没有人会用咒了!”
“要是能找到石头,说不定就能找到大巫,雷宵,总能过去的,多难的事都能过去的,真的!”
她看看手表,拿出手机开始每天一次的例行电话:“冬子!找到你的网友没有?”
这是雷宵托人搞到的军用通信设备,信号极好,电话那一头冬子的声音雷宵都能听到:“没有,我每个论坛都上去问,一天上网十二个小时!那家伙就像个屁一样消失了!你就算了吧!我去论坛问谁知道哪里有大巫,靠,那答案能写一百本封神演义,其中九十九本都是黄色的……哎呀,我不愿意打击你,就不和你仔细学了。”
“冬子,你再找找,别灰心啊,肯定能找着的!”
“行啊行啊,我服了你了,反正你们出钱,我就当找了份高薪磨叽的工作了,我找了块和雷哥说的差不多的石头拍成照片传网上了,故意整的模糊一点,人恐怕是找不着了,我想当初这小子不可能是自己一个去穿越原始森林的吧?说不定别人也拣着了,人没有知道的,石头总有人知道吧!要是还不行,靠,老子就豁出去了!你等着!”
阿玲放下电话,道:“雷宵,冬子想了个好办法,把石头的图片放到网上了,或许有人知道!”
雷宵看着阿玲的眼睛,笑道:“对,先找到石头,说不定这个部落还有分支,里面同样有个神通广大的大巫!”阿玲也笑了,又四下寻找着石头。
雷宵望着她的身影,心中轻轻的道:“我信你,不相信希望,就不配和你在一起!”
“有信了!”几天以后,天还没亮,冬子就突然打电话过来,雷宵本来就不睡觉,坐在帐篷外面看着阿玲睡,电话声音响起,阿玲猛地跳起来,居然比他接的还快!
冬子喘了一口气,道:“有信了!当年和他一起去原始森林的网友找到了一个,我出钱让他飞去云南西双版纳机场,你们去接他一下,路上详谈!”
“好,我们马上准备一下就去!”两个人一下兴奋起来。
“等等……”冬子有点支支吾吾的道:“你们先去市区找个网吧看看,我撒了个谎,你们别给说穿帮了。”
雷宵和阿玲出了丛林回到市区上网,才知道冬子的声音为什么有点不自然了。
他上了天涯的人肉搜索,把阿玲说成一个富家女,认识了一个少数民族来城市读书的男孩,两个人感情极好,谁知那男孩得了绝症死了,只留给她一块会发光的白石头,说是只有他们家乡有,别处都没有的,她视若珍宝,却不幸被小偷偷去了。阿玲已经有了孩子,只想给孩子留一件父亲的纪念品,肯请好心人再给她一块一样的石头,只要找到,必有重谢。
雷宵看着冬子贴到网上不知从什么地方找来的美丽少女泫然欲泣的图片,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冬子,你很无耻,但是太有才了!
两个人在机场等了一会,一个二十一二岁的男子出了通道四下看去,看到他们举的牌子十分高兴,立即走了过来,道:“我叫张东平,是天仙让我来的。”转过头迟疑的看着阿玲问:“你就是……那个?”
雷宵知道冬子的网名叫做‘彩云之南,天外之仙’,许多人就简称天仙妹妹,可是乍听有人说天仙叫他来的,还是恶心的够呛。他却也只能顺着天仙的话头接口道:“是,就是她,网上不能用自己的图片,请你理解。”看到张东平怀疑的看着自己,只好接着道:“嗯,这件事已经过去好几年,孩子也有两岁了,了解这个心愿,我们就可以过新的生活了,我们打算找到石头给孩子留个纪念就登记结婚。”
张东平忙道:“噢,我说看着她怎么不伤心……不是,不是,理解理解,人还要活着嘛,那个,恭喜你!”他伸出手去,雷宵连忙握住,道:“你好,我叫雷宵,你叫我雷子就行。”张东平的手突然哆嗦了一下,飞快的看了他一眼,随即低下头,道:“你好,你好。”语气竟然有点慌乱。
雷宵仿佛没有察觉一般,带着张东平上了车,张东平很快就神色如常的和阿玲谈笑起来,然而雷宵从后视镜中看到他总是忍不住偷偷盯着自己看,目光中流露出的神色还有些阴冷。
只听阿玲问:“冬、天仙说你以前穿越过原始森林,不怕吗?”
张东平道:“哦,其实没有穿越,只是在森林边缘走了几天,一天路程之外就有人烟了,所以也没有什么野兽,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我估计你的……朋友就住在森林边的村子里。”
“你们当时多少人一起去的?”
“三个,另外两个我也联系不上了。”
雷宵插嘴道:“都有八九年了,现在的网络真是的,几分钟就能认识一个人,转眼就能不见了。以前可不是这样,认识一个人,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是啊。”张东平随口回答,又和阿玲说话去了。
来到市区,雷宵停在酒店门前,道:“东平,我已经安排了旅馆,你一定累了,先休息一下,我们也要准备一些东西再去原始森林。”
雷宵送张东平进了房间,又寒暄几句,然后拉着阿玲就走了。
走出几十米,雷宵低声道:“阿玲,这个张东平有问题,我猜他一定会偷偷跟着我,刚才路过酒店的玻璃门,我看见他果然跟来了……别回头!我们先装着不知道,慢慢往前走。”
阿玲很紧张,小声问:“为什么?”
“我在机场一见到他就觉得不对,他最多二十一二岁,八九年前能多大?穿越原始森林,可能吗?三十几岁的人长得年轻,看着像二十七八岁的人是有,但是看着像二十一二岁的不太可能吧。”
“啊,是骗子?”
“我开始也以为是骗子,冲着冬子说有重谢来的,可是一路想过来却觉得不对,我说我叫雷宵,他分明很吃惊,却极力掩饰自己,难道他不认识我的人,却听过我的名字?”
“那怎么办?”
“没关系,有我在,我们看看他要干什么。”
两个人逛了一天,回到酒店,阿玲很快睡着了,雷宵躺在床上无聊,开门出去走廊转转,却看见张东平正在窗口往外看,雷宵打了个招呼:“东平,不睡啊?”
“雷哥,你不是也没睡吗?”
两个人呵呵一笑,眼睛里却一点笑意也没有。
“东平,你长的够年轻的了,你这种面相最经老,我猜你再过十年也就是这个模样。”
“客气了,比起雷哥远远不如,我猜雷哥再过二十年也会像现在一样年轻。”两个人又是哈哈一笑,向对方走去。
“雷哥,你的衣服上有点脏东西,我帮你拿下来。”张东平上前拍拍雷宵的后背。
“换个地方吧,衣服破了可长不回来。”雷宵刁住他的手腕,只见他手心里亮晶晶的,是一把小小的瑞士军刀。
张东平收回手,也收回了脸上皮笑肉不笑的表情,道:“原来真的是你,我还以为是传说呢。雷宵,你换了身体,却没有换名字。”
“传说?”雷宵楞了一下:“也不过一百五十多年,我就成了传说了?那你叫什么名字,可以告诉我吗?”
张东平轻轻一笑,道:“既然是你,我也就不必隐瞒了,进房间吧,我们慢慢说。”
随着他的诉说,雷宵知道了一百五十年前,那个新选的大巫带了全村的财物离开后,在城市中娶妻生子,居住下来。临死时就把一切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自己的儿子,儿子死后又传给孙子。不过他从村子里搜刮的财物虽然不少,在五彩缤纷的花花世界里却不太经花。祖孙三代全是奢华享受之辈,只进不出,到了他孙子的时候,更是寻花问柳,整日出入声色场所,年纪轻轻,姘头就有好几十个。从来嫖赌二字最花钱,他渐渐手头紧张,穷困潦倒起来。他孙子享受惯了,哪里挨的下穷日子?何况大概被掏空了身子,最近周身越来越没了力气,连个打扫卫生的工作也做不了了,他没了办法,最后脑筋就动到这点爷爷留下来的东西上。
长生咒用了之后的危害爷爷老早给他讲的很清楚,他自己是不敢用的,却想卖个好价钱。于是天天留意报纸上富豪的信息,终于被他知道一个家资巨万的富豪癌症晚期,即将离世。于是他就闯上门去,自称有祖传秘方,能治好他的病症。
要叫平时,富豪怎么会相信一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但是求生的欲望毕竟大于一切,他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接待了他。他拿给富豪的是离魂咒,让富豪选择一个刚刚死去的身体离魂,就可以再活一次,不就和治好了一样吗?虽然只有一年的时间,不过他拿了钱当然走人,一年之后上哪去找他?
他这里计算的挺美,却不知那富豪在商界是一个极厉害的人物,见他眼珠子乱动,就知道心中有鬼,反复说要是真的能救自己,就将全部家财相赠,但是什么离魂咒可是不信,他急了,云南部落,格森大神,大巫等等都说了一点出来,还把雷宵的事情一股脑说出来,让他知道以前也有成功的案例。
那富豪见软的能套出来的话都套尽了,就吩咐将他关起来,让自家□□出身的保镖用尽方法逼供,又榨出了关于长生咒的事情。富豪见他也不像个能忍得住打的,既然威逼利诱得到的结果一样,可信度就又提高了不少。为了确定,富豪又吩咐将他仔细收拾很多天,直到他把爷爷告诉那点事情全说出来,再也没有一点隐瞒没有为止。
那富豪,也就是现在的张东平不想只活一年,他存了和雷宵一样的心思,先用离魂咒后用的长生咒,只不过他心狠的多,并没有找一个自己病死的人,而是直接将地下室的倒霉鬼闷死,占了他的身体。本来还是半信半疑,但见离魂咒果然有效,他轻易附上了这具年轻的身体,治病灭口一次解决,他万分高兴,快一年的时候精神开始恍惚,他相信了附身后只能活一年的说法,又用了长生咒,大千世界里,又一个不死之身就在雷宵之后六十年左右完成了。
当然,他也很快就高兴不起来了,那个倒霉蛋的爷爷作为新任大巫继承人,知道许多雷宵这个外人不知道的事情,包括格森大神在森林中的住处,并且他也有大巫才有的画符用的石笔,如果长生咒能解除,按理张东平应该比雷宵更容易找到。但是雷宵比他早下手六十多年,村子周围的山头都被他雇人夷平了,地形严重破坏,张东平按照倒霉蛋留下的线索却是什么也没有发现。他比雷宵性格坚定,雷宵找不到就开始自暴自弃,而张东平却每一年都在山间穿梭,和冬子网友穿丛林那一次也是在云南遇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