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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笫一章 始与终 ...

  •   我叫丛今,十七岁。

      十七岁,是一个曾经让我对未来充满遐想的年纪。多少个故事的开头,在十七岁让青春得以灿烂;多少次偶然的遇见,在十七岁让美好得以具现。总之,我总以为十七岁这个年纪的我,怎么也该有一场轰轰烈烈的奔赴。

      后来的我,十六岁遇你,十七岁明心,自此便以为我们的缘分万千。可是遇你的人不计其数,慕你的人多如牛毛,我从来就不是什么特例。况且,你我从一开始就关系淡淡,彼此完全没有半分情分可讲。除此之外,你明净大方,倾心者不知凡几;我寡言阴暗,实在不是良人,更别说我们之间生来便隔了一道天堑。

      所以当我把那句隐晦地表达喜欢的词发给你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或者说,为了压制住我那万分之一却又蠢蠢欲动的痴心妄想,我必须用我那不起什么作用的理智把“你不喜欢我”这件事砸实。

      告白的结果没有意外之喜,但是也不算太坏。你认真且和善的对我表达了明确的拒绝。对于这样的一份感情,没有不回应,没有避如蛇蝎,没有广布于人。

      其实回想起来,喜欢上你这件事也是不知由来。没记错的话,我们第一次见面应该是秋天吧。黄昏的落日,暖金色的余晖与黑暗交接之际,我坐在阴影笼罩的角落,而你长发披肩映入我的眼帘。彼时你正与朋友谈笑,不知道我看见你眼底与唇角荡开笑意的那一瞬间,诚如一眼万年。其他人把这称之为见色起意,而我那时候只是单纯地觉得你特别好看。

      此后我们并没有什么接触,就连见面次数多起来,都是后来同班以后才发生的事。所以在你的视角看来,故事可能是这样子的:有一个和你不怎么熟的普通同学,她给人的感官不太好,一遇到你表情就会冷下来,经常做一些啼笑皆非的事,偶尔还会给你发一些莫名其妙的信息,然后某一天,她突然就跟你告白了。嗯,那种法律讲堂里犯罪前奏的味道一下子就出来了。

      我不知道这是你的不幸还是我的不幸,毕竟我会的追求方法就只有这两种:写情书和告白。然后它们的第一次都用在了你的身上。

      不过我可以确定的是,在我叛逆多疑而又懦弱多虑的少年时代里,你是我唯一一次付诸行动的勇敢。对于“我喜欢你”这件事,这只是结果,而不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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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3
      红笺小字,说尽平生意。

      译意:精美的红笺上写满密密麻麻的小字,都是我平生对你的爱慕。

      而这句话在我身上,更是:身无一物,唯有平生爱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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