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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骷髅 ...

  •   虫鸣声声,乌云遮月。

      少年站在城墙边上俯瞰着整个靖州城的月色。

      他身形俊秀,眉目清朗,望向城中的眼波深邃沉静。

      从少年的角度望去,靖州府地牢方向,那黑黝黝的大门口只有两盏晕黄的烛火虚晃着,视线所及之处,竟是一丝光线也无。

      今天该当狱卒李达和王衡的班。

      日暮之前,府衙里面的同伴准备回家的时候,每个人都是一脸坏笑。他们笑话的对象就是李达和王衡,笑他二人足够倒霉,可巧这牢里昨天刚死了人,今天就轮到他二人当值。

      李达一边哆哆嗦嗦地抖着腿,一边和取笑他的人斜眼杠着,心中却想:能不恐惧吗?死了七个犯人的那间牢房就在正前方,那黑洞洞的甬道尽头的第四号房。

      众人笑完就散了,只剩下李达王衡老哥俩大眼瞪小眼,二人虽不言声,但心里确确实实装满恐惧。

      打开春起,已经有七个犯人死在囚牢内,死状无一例外,都十分惨烈。

      死者浑身上下的血肉尽失,连眼珠子都没了,只余下两个已经发黑的血窟窿,整个尸体轻飘飘的像一张枯干的纸扎。

      府衙刘大人对此毫无头绪,只好将这七人全部按急症骤亡登记。还好这七人都是要临刑的死囚,家道已经败落,死活根本无人问津,只要上面不发问,花点银子基本就可以瞒天过海。

      三个月时间,七个人,都是这同一间牢房里,一个都没落下,全死了。

      府衙大人整天哭丧个脸,这如果再死人真真是没法交差了。

      白天的时候,李达看着府衙大人垂头丧气,心中还在窃喜,想着小喽啰自然有小喽啰的好,管他纸包不住火还是怎地,都挨不到小喽啰什么事儿,天塌下来自有高个顶着。

      可到了晚上当班该巡视牢房的时间,李达那点窃喜却完全被恐惧压至谷底。他和王衡一边在甬道上惴惴不安地走着,一边小心翼翼地看着脚下的路,形同虚设的烛火之下,两人要睁大了眼睛才不至于在狭窄的甬道上绊了跟头。

      美其名曰是巡视,其实他俩都不敢正大光明地向牢房里面看。

      战战兢兢中,两人想到了同一个问题:昨天刚死人,今天不会再死一个吧。

      走着走着,忽地一阵阴风袭来,李达禁不住打了个寒战,他磕磕巴巴地问王衡:“王兄,刚才是有风吗?”王衡缩着脖子:“可能,大概,也许是有风吧。”

      密不透风的地牢里,怎么会有风,李达目光闪烁,不再吭声。

      如同行走在阴阳两界的分界线上,四周的烛火幽幽的发着暗光,弥漫着阴森的绝望和死亡的气息。时有时无的叹息从地牢里如鬼魅一般的传出来,让人恍恍惚惚中不知道是身处人间还是地狱。

      突然间嗖的一下,一个白色的女子身影从两人正前方飘过。

      白影一闪,李达眼睛瞬间一花,以为自己是看错了,他伸手一把抓住王衡,哆哆嗦嗦的颤声问道:“王兄,王兄,刚才是不是有个女人的影子飞过去了。”

      王衡闻言皱了皱眉头,似乎有点厌烦同伴的一惊一乍,王衡低垂着头,根本不看前方,他只是一直看着脚下的路。嘴里不住地念叨着:等到天亮就好了,等到天亮就好了。

      天亮了,人多点的时候,就敢真正四处走走看看,两个人巡视的时候万万不敢四处胡看。

      前方有鬼,可不敢胡看!

      李达见王衡没吭声,只好没话找话地缓解紧张气氛,他双手还死死抓住王衡的衣袖:“王兄,这温煜温大人是第几个进那牢房的人了。”

      温煜温大人乃是京城高官,被人陷害下狱到此。

      王衡只是表面镇静,其实他的内心比李达不知道慌乱了多少倍。听了李达的问话后,答非所问:“谁知道是第几个,这牢里的人好端端的就毙命,一个犯人的血肉都干了,但是身上一个伤口都没有,你说蹊跷不蹊跷?”

      李达思绪一飘,顺利被王衡带拐:“是啊,奇也怪哉,太吓人了,昨天这牢里又抬出去一个。”

      这不提昨天还好,提了昨天两个狱卒的恐惧又加深了一层。王衡想起昨天早上那死尸被人抬起的时候,仿佛抬起一副纸扎,轻飘飘地不费吹灰之力。

      一个七尺高的汉子,皮肉紧紧贴着骨头,死后只有二三十斤,两只眼睛都没了眼珠子,全身的血肉都干枯了。

      “不是说只没了血肉么?怎么会变得像纸皮人一样,人的血肉到底是多少斤两?”王衡想了一天,想的脑子嗡嗡直响,也没想通。

      新来的死囚温煜就押在最里面的第四号房,牢门口摆放的饭食一点都没动。

      快走到温煜牢房前,两个狱卒停住了脚步,没再往前走。李达把住牢门边框偷偷伸出头,往牢房里飞速看了一下,就转身往回走。看着李达没吭声,王衡开了口:“你刚才看没看见里面那个温煜是活着还是死的。”

      李达颤抖着嘴唇游移不定地说:“活着呢吧,还冲我笑来着。”

      笑?王衡吸了口冷气,压制住诧异:“反正活着就行。”

      巡视过后,回到位子上,看看左右,李达悄悄地从怀里拿出来一个酒壶。王衡见状一脸狐疑:“这就咱们两个人,你拿个酒壶还鬼鬼祟祟的做什么?”

      李达也觉得自己有点夸张,他讪讪地给王衡到了一小杯酒,压低了声音说道:“来,来喝点,这地牢里阴气太重。喝点酒暖暖身子。”

      王衡依言端起小酒盅,抿了一口,不一会身上确实感觉暖了一些,李达又说:“哎,王兄你说,府衙新来的汪大人鼻子是真好使。那天我往他跟前一站,他就问我是不是这两天喝酒了,我确实是当值的那天喝了点,他这一问把我吓得冷汗直冒。”

      听到李达提起汪大人,王衡眉宇间闪过一丝赞许:“汪大人确实警觉,你以后喝完酒,再喝点茶会不会好些,可以压压酒气。”

      李达嘬了一口酒:“茶叶管用吗?那我试试。”

      牢房那头又是一声长长的叹息声传来,两人听到叹息,都再不敢说话,精神百倍地盯着那黑黝黝的牢房,仿佛随时会出来个妖怪将自己吞噬。

      接近子夜时分,禁不住瞌睡虫来袭,两个狱卒忍不住打起了瞌睡。

      牢房里,温煜躺在地上的荒草中艰难地翻了个身。他年纪也不过三十岁上下,虽然经过了一番痛苦折磨,面庞上却抹不去清隽的文人气质。

      作为一个耿直的文官,不会转弯抹角的讨好上司,平白被人诬陷到如此境地,家财散尽,兔死狗烹。白日里温煜像个武将一样硬骨头,对抗着各方刁难,晚上却是躺在冰凉的地上继续自己的文人梦。

      此时此地,也许只有做梦才能安慰自己。

      半醒半睡之间,温煜梦见自己兜兜转转回到了自己家中的书房内,久别的书房,到处都是蜘蛛网,积满了尘埃。

      书案之上,一件玲珑剔透的琥珀笔筒始终未曾蒙尘。

      温煜记得桌上这琥珀笔筒是他重金求来,几乎花掉他全部的积蓄。此笔筒独特之处是有一对蝴蝶被囿于琥珀之中,蝴蝶一只黑色,一只蓝色,历经千年仍是栩栩如生,翩然欲飞。

      笔筒的外观被雕刻成了骷髅形状。

      骷髅本是骇人之物,但是雕刻笔筒的工匠巧夺天工,将琥珀,骷髅,蝴蝶,三者优点融合在一起。笔筒正面是蝴蝶纷飞,恍如琉璃之色;反面则是骷髅,令人望而生畏,如此结合反到让这笔筒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美。

      温煜踱步走在书案前,拿起这久别的琥珀笔筒,冲着微光仔细端详。本来应该如琉璃般的成色,隐隐的有一根根的血丝,仿佛是人的血气,氤氲的血气与骷髅的暗影交缠相映色调诡异。

      但是温煜只当这是琥珀自身变幻而出氤氲色彩,因为转到正面,那两只栩栩如生的蝴蝶,还同从前一样,扇着美丽的翅膀好像随时要振翅飞去。

      看着看着,温煜面前突然精光大胜,琥珀中的那对蝴蝶慢慢隐去。

      温煜如至万花丛中,周围楼阁光彩亮丽,浅浅雾霭有如仙境。

      薄雾中,一位身着淡蓝色薄衫,姿色尚好的妙龄少女,手执琵琶款款而来。

      少女走到温煜近前,朝着温煜微微福了福身,施施然地叫了一声:“温大人。”而后她端坐在一张檀木椅子上,素手拨弦,悠悠扬扬的唱起曲儿来:

      桃花净尽杏花空,
      开落年年约略同。
      自是节临三月暮,
      何须人恨五更风。

      女子歌声悠扬婉转,似水磨调唱腔,迂回间仿佛能见时光倒转。

      温煜最喜诗词,尤其喜欢这诗词改过后婉转优雅的唱腔,一声声琵琶如泣如诉,恍若青春。他觉得自己许久没这么安逸过了,能在窘境中听见如此天籁之音,顿觉人间值得。

      冷冷的月色中,没人留意到笔筒中两只蝴蝶都已慢慢蜕变成血丝状骷髅,一声长唳之后从琥珀中呼啸飞出。

      温煜还兀自沉醉在如珠落玉盘的曲调声中,对周围的变化浑然不觉。

      须臾,一双白骨森森的手掌,轻轻地搭上了温煜肩头。

  •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的诗是唐伯虎的《落花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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