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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夏安拿着鬼工球出门,正被领月例回来的春祺撞上,春祺一问缘故,唬得不轻。

      连忙进来寻谢云初,瞥见主子在月东窗下养神,扑过来跪在她跟前,

      “主儿,您给奴婢一个明白话,这是怎么了?”

      春祺心思一向细腻谨慎,二人又一起长大,情分不一般,旁人都好糊弄,唯独她糊弄不过去。

      谢云初将她拉起来,语气郑重,“说来你不信,我这几日断断续续做了个噩梦,梦到我给太太操办寿宴,积劳成疾,病入膏肓,时日无多。”

      春祺听到这,吓得脸色一白,回想谢云初一贯劳神劳力,舍己为人,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瞬间神色凝重。

      谢云初接着道,“更可笑的是,我梦到那陆氏将谢云秀送入府中,意图待我病故便给二爷做续弦,虽说是梦,预兆却不好,春祺,云秀只比我小两岁,我已出嫁近两年,论理她该定亲了,她却在书院迟迟不回,你仔细想想,是何道理?”

      春祺闻言更是义愤填膺,啐了一口骂道,

      “那陆姨娘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妾,竟敢打姑娘您的主意,简直是做梦!”

      后面春祺喋喋不休的话,谢云初就没听到了,她满脑子都是春祺那句“陆姨娘”。

      陆姨娘?

      对哦,现在是天禧八年三月,陆姨娘还没被扶正呢。

      一想到这,腾得一下身子坐直了,谢云初拽紧了春祺的手,颤着声问,

      “离我父亲的寿宴...还有几日?”

      前世陆姨娘是在她父亲寿宴上被扶正的。

      好像就在天禧八年。

      “四月初三,还有半月呢。”

      春祺见谢云初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有些奇怪,“您不是已经备好贺礼了吗?姑爷与咱们老爷寿诞离得不远,您是一块准备的。”

      谢云初心咚咚直跳,许久才平复情绪,

      “好,好,届时咱们好好给爹爹祝寿。”

      这一世,她一定不能让陆姨娘得逞。

      还有时日,她得好生计议。

      有了这个梦做托,春祺说什么都不肯谢云初劳累,“您确实该好好歇着,将养身子,命没了,什么都没了。”

      主仆亲昵不在话下。

      *

      今日三月十六,天清气朗,卯时下了片刻雨,到辰时放了晴。

      晨曦折射在露水里泛出五色光芒。

      今日王书淮休沐。

      状元及第后他被派任翰林编修,如今两年期满,到了要擢迁的关口。

      三月循例大选,月底该要出结果。

      王书淮晨起给父母请了安,随同父亲王家二老爷回了外院书房。

      二老爷王寿中年发福,身形已不似年轻那般挺拔,唯有那张脸还能寻到几分旧时峥嵘,他大腹便便坐在书案后,几乎要将王书淮那张紫檀圈椅给占满,管家立即躬身进来奉茶,将二老爷惯喝的那紫砂壶给捎来,里面正热辣辣地滚着一壶大红袍,再给王书淮斟了一杯西湖龙井,笑眯眯道了一句,

      “二老爷,二爷,请喝茶。”随后便掩门而退。

      王寿本是王家嫡长子,王书淮也是王家正儿八经的嫡长孙,被唤一句“二老爷”和“二爷”,却有缘故。

      琅琊王氏屹立百年,族中子弟芝兰玉树,人才辈出,到了大晋依旧长盛不衰。

      先帝初登大宝,王家老太爷有从龙之功,被封王国公,老人家前头有个少时的青梅竹马甄氏,乃二老爷王寿的亲母,甄氏生下儿子没多久便过世了。

      恰逢德容公主丧夫,先帝做主将唯一的嫡公主嫁给王老太爷为妻。

      德容长公主前头也有一个儿子,年纪比二老爷王寿大半岁,又因先驸马党附逆犯有罪,长公主做主让儿子改性王,叙齿第一,便是如今的王家大老爷。

      往后长公主与国公爷又生了二子一女,便是王家三老爷,四老爷,与五姑奶奶。

      长公主身份尊贵,王家大老爷又长袖善舞,在国公府混的如鱼得水,俨然有长兄之姿。

      倒是衬得自小没娘的二老爷王寿有些懦弱无能。

      二老爷上头被没有血缘的长兄压着,下头还有几个金尊玉贵的弟弟,他夹在当中快成了个隐形人。

      直到王书淮出生,这位正儿八经的王家嫡长孙很有先祖遗风,性情温雅,出类拔萃,摒弃家族荫官,一心科考,最后大放异彩,成了当朝状元。

      让二老爷颇有几分扬眉吐气。

      他坐在书案后,看着年轻矜贵又风采斐然的儿子,眼底不由露出自豪,只是想起大选的事,眉头微微皱起,

      “昨个儿我在西厢阁喝酒,遇到吏部的权大人,说是各部堂官都相中了你,有意叫你去自家衙门观政,但权大人说了,最后定下哪家还得看长公主的意思,淮儿,你想去哪部?要不要为父进宫一趟,托你祖父给长公主陈情?”

      德容长公主虽已出嫁,却不住在公主府,只因夺嫡时,辅佐今上杀出一条血路,今上格外敬重这位妹妹,一应朝政皆问过她的意思,故而长公主这么多年常居深宫,极少回府,国公爷爱重妻子,大多时候陪着她,逢年过节方回府中含饴弄孙。

      王书淮去哪个衙门上任,这等末节小事本不可能惊动皇帝与长公主,一来王书淮身份尊贵,二来,王书淮身份特殊,毕竟不是长公主嫡亲的孙子,万一长公主别有深意,朝臣还不想得罪这位呼风唤雨的巾帼女英。

      王书淮听了这话,脸色没有半分变化,俊美的脸浮现一抹怡然,“父亲莫虑,您去陈情,反而将事情闹复杂,显得没事寻些事来,长公主定下哪儿,儿子便去哪儿。”

      王寿深深看了一眼儿子,他今日穿着一件密瓷色的直裰,腰间悬着出生时长公主赐给他的那枚和田沁玉,这样的颜色并不出挑,换做旁人怕是要被压得黯淡无光,穿在王书淮身上却不同,他气质过于卓越,神情冷冷淡淡怡然清定,反而将那颜色衬得有几分仙气。

      若儿子真是那种任人摆布的倒也简单,就怕不是。

      “你可别闹出事来。”

      王书淮垂眸不言。

      二老爷瘪了瘪嘴,又瞥了从容淡定的儿子一眼,轻哼几声。

      罢了,他也帮不上忙,任由小狐狸自己去折腾。

      二老爷不惯操心,很快将烦心事抛诸脑后,反而是盯着王书淮问道,

      “昨夜歇在你媳妇那?”

      王书淮神色微微一怔,他是个极为专注的人,一心都在谋前程忙朝事,若非父亲刻意提醒,他差点忘了昨晚的不快。

      对上父亲略有几分戏谑的眼神,王书淮无语,他从不在家长里短多费口舌,神色不变道,

      “是。”

      一副不愿父亲多问的样子。

      二老爷也明白,老子哪里能管儿子房里事,他之所以多问一句是因谢氏今日告病不曾去上房请安,从来风吹雨打雷打不动晨昏定省的媳妇骤然不见人影,他只能认为是小夫妻小别胜新婚,折腾狠了,谢氏害羞。

      在谢氏生下嫡子之前,王书淮不能纳妾,这是王家规矩。

      儿子久旷,一时把持不住也能理解。

      见王书淮漠然不语,二老爷就知道他这是在赶客了,于是起身往外走。

      王书淮恭敬地送他到门口,方折回来,进了书房,他脸上的情绪淡了下来,从多宝阁的匣子里抽出一叠特制的薄油纸,开始写信。

      写毕,唤人将之送出。

      侍卫出去,进来的是长随明贵,他满脸堆着笑提着食盒进来,

      “爷,少奶奶遣秋绥送了百合莲子汤来,您趁热喝一喝。”

      王书淮在府上时,谢云初一日三顿照料得很勤密。

      如常抿了几口,味道与寻常不太一样,不过也没多想。

      他很敏觉,却不是什么事都会上心。

      他并不知道,从今日起,他的饮食不再是谢云初亲手所羹。

      喝完,见明贵没走,王书淮冷淡抬头,“有事?”

      明贵露出担忧,“小的进书房前,瞧见春祺去请大夫,看来少奶奶身子不大好。”

      王书淮默了默,这就能解释谢云初拒绝同房,要养一养身子的事了。

      正好,他也不急。

      昨夜的事,谢云初固然有错,他却也没放在心上。

      “嗯,你去照看些,务必叫大夫谨慎上心。”

      叫旁人上心,自己却不上心,明贵无言以对,默默腹诽几句恭敬应下。

      *

      谢云初确实请了大夫,一来得为自己的突兀寻个有力的幌子,二来,她着实打算好好调理身子。

      回想昨夜与王书淮那番对话,她也意识到阴差阳错拒绝了王书淮同房,结果她是满意的,但若不给个合理解释,难保夫妇起龃龉,她是对王书淮歇了心思,却不意味着要针锋相对,面子上无论如何得顾住。

      春祺听她的话,去请大夫了。

      王家乃京城首屈一指的大族,又有长公主的缘故在内,太医院特意给王家配了一位太医,很快太医过来,给谢云初开了益气固血的方子,谢云初午膳喝过药,睡了一觉醒来,沐浴更衣,容光焕发。

      既是决定继续过日子,晨昏定省便不能少。

      谢云初换了一身茜红色的对襟长褙,一条浅粉的撒花裙,大大方方往上房去了。

      谢云初的婆母姜氏是个绝色大美人,姜家是老牌勋贵,姜氏自小养得金尊玉贵,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养出一身细皮嫩肉,早些年是个嚣张跋扈的主,后来嫁入王家成了长公主的媳妇,不得不收敛性子,丈夫不能干,妯娌又难相处,姜氏被磨得色厉内荏,外面看着架势很足,内里却无成算。

      就拿昨夜的事来说,明明谢云初拒绝了同房,姜氏却一点风声都没收到,为何,春景堂要么是谢云初带来的心腹,要么是王书淮的人手,姜氏插不进来。

      因谢云初是长公主挑的儿媳,能干稳重,端庄大方,姜氏对她有爱又恨。

      爱的是终于有个精干的媳妇替她掌家,她总算可以歇一歇了。

      恨的是终究不是自己挑的媳妇,隔了一层。

      姜氏一共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王书淮因一心读书,不肯成婚,姜氏急着叫媳妇接班,先给王书淮的弟弟三爷王书旷娶了媳妇,等谢云初有孕后,又把四爷王书同媳妇娶进门。

      姜氏在外头受了气,就爱拿自己媳妇出气。

      谢云初进去宁和堂时,就看到自己那位貌美的婆婆正对着四爷媳妇发火。

      “不就是漱口吗,你都伺候不好?你再看看你二嫂,淮哥儿媳妇生得你比还美,也没见像你这般笨手笨脚。”

      姜氏惫懒,每日午觉睡得晚,申时方起。

      四奶奶许时薇,手里捧着一痰盂,战战兢兢站在软塌下方,白俏的脸蛋快要被骂哭了,“母亲,我以后跟嫂嫂学...”

      丫鬟立即上前接手,待姜氏漱好口,喝完茶,丫鬟又送来一碗燕窝粥。

      每每这个时辰,姜氏爱喝一碗燕窝粥养气凝神。

      许时薇看着那碗燕窝粥,心中发苦,恰恰瞥见谢云初步履从容迈进来,她如同看到救星,连忙迎过去,“二嫂,您可来了,我跟娘可念叨了你一天了,怎么样,身子可还好?”

      谢云初不动声色对了许时薇一眼,笑吟吟弯了弯唇,“多谢弟妹挂念。”

      前世她与许时薇关系最好,许时薇长相甜美,性子乖巧,谢云初处处关照她,哪里想到谢云秀即将续弦的消息传出去后,她是第一个朝谢云秀示好的呢。

      果然,人不可貌相。

      谢云初先是上前优雅地朝婆婆行了个礼,旋即接过丫鬟手里的瓷盅,轻轻搅拌,搁一点在手背试了试温度,

      许时薇在一旁瞧见了,关切道,“嫂嫂慢些,别烫到了娘。”

      等谢云初调好了温,又担忧问,“能喝了吧?”

      事儿是谢云初在做,听起来都以为她在效力。

      谢云初舀起一勺,朝姜氏递了过去。

      今日清晨,林嬷嬷给姜氏告假,说是谢云初身子不适,不能晨昏定省。

      姜氏一听脸色就变了,她被谢云初伺候惯了,一时半刻都离不得,老三媳妇最是掐尖要强,一心想夺谢云初的中馈权,趁着谢云初不在,便见缝插针去了议事厅,到现在还没回来。

      她只能叫幺媳妇伺候。

      幺媳妇是个笨的,烫了她几回,平日嘴甜人甜,真叫她干活没几两本事。

      有了旁人做对比,眼下看到谢云初,姜氏气顺了,自然而然就张开嘴,享受着谢云初的侍奉。

      恰在那勺燕窝粥要送入嘴边时,谢云初不可控地抖了一下手臂,别过脸轻轻咳了一声。

      姜氏眉心皱起。

      谢云初连忙退了一步,惭愧道,“昨夜着了些风寒,怕是还没大好,请婆婆恕罪。”

      以前她亲昵地唤一声“娘”,如今改成“婆婆”。

      姜氏还没发觉这些细微的变化,她也并不是非要人喂,更何况还有贴身伺候的丫鬟嬷嬷,只是自己多年媳妇熬成婆,便想耍耍威风,享受被人伺候的滋味。

      谢云初掩了掩嘴,打算继续往前,这时许时薇如往常那般客气道,“要不还是我来吧,总看到嫂嫂伺候娘,也该我学学。”

      这种客套话,谢云初耳朵快听出茧子。

      前世许时薇也是这般,每每她要伺候婆婆起居时,许时薇便在一旁看着,手脚虽慢,嘴巴却快得紧,时不时说一句,

      “嫂嫂今日备了什么粥,我觉得这里头得加一味人参才好。”

      “哎呀,还是嫂嫂能干,将娘伺候得光彩照人,我佩服嫂嫂。”

      一句话拍了婆婆马屁,又奉承了谢云初。

      说话的时候满脸痴气,人乖嘴甜,实在难以让人防备。

      今日许时薇这么一说,谢云初立即转身,从善如流地将粥碗搁在她手上,明眸善睐,

      “我身子不大好,这两日便辛苦弟妹伺候婆婆。”

      许时薇呆了呆。

      姜氏看了一眼谢云初,方才谢云初已做了示范,若是许时薇还学不好,那就是蠢。

      许时薇撞上婆婆投来的审视眼神,硬着头皮接过瓷盅。

      许时薇伺候的时候,谢云初便在一旁指点,

      “无论是茶水或粥食,皆要在虎口位置试一试,茶要五分凉,粥要六分温....万不可烫到婆婆。”

      “对了,晨起的粥食里必须加一味人参,一日的精神气便足了。”

      “瞧瞧,今日我不在,婆母容光照人,可见四弟妹比我更讨婆母欢心....”谢云初嗓音珠圆玉润,十分好听。

      听在许时薇耳郭里却十分熟悉。

      谢云初说完又咳了几声。

      姜氏先是被那句“容光照人”给奉承地浑身通泰,又见谢云初咳嗽不断,担心她把病气过到自己身上,嫌弃地摆摆手,

      “回去歇着吧,没好全前不要过来了。”

      谢云初等得就是这句话,雍容施礼,

      “那媳妇告退,婆婆喜欢海棠,媳妇这就去院子里折几支海棠,遣人送来。”

      许时薇眨了眨眼,这不是她常干的活吗?

      *

      谢云初打宁和堂后面的抱厦出了上房,自前世缠绵病榻,谢云初便不曾出院子,她脚步有些迫不及待,过穿堂,踏上一处平折的石桥,迎面暖风扑来,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流顺着喉咙灌入五脏六腑,将那一股郁结许久的浊气给排空。

      前世的她,活成了旁人眼里端庄贤淑的妻子,贤惠孝顺的媳妇,可亲可敬的嫂嫂,全京城人人艳羡的牌坊。

      唯独没有活出自己。

      这一世,她要换个活法。

      谢云初带着丫鬟采了一篮子花回去,吩咐春祺寻来两只天青色的梅瓶,准备插花。

      王书淮循着旧例,来春景堂用晚膳,刚踏上廊庑,就瞥见平日安静的明间,聚着一群莺莺燕燕。他皱了皱眉,他从不喜喧闹,谢氏也一贯体贴,何以今日院子里乱糟糟的。

      定睛瞧去,最瞩目的要属当中那位穿海棠红裙的姑娘,她个子高挑纤细,唇红齿白,髻上插着百鸟朝凤牡丹镶宝石金钗,发梢还别着一朵粉嫩的海棠,如同蹁跹的粉蝶愉快地穿梭在花枝中。

      这精神气,可不像是身子不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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