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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章 弄巧成拙 ...

  •   灵根是指修真人体内能够用以筑基的灵气属性,分为金、木、水、火、土五性。通常人体内五种属性都有,但多寡各异。灵气稀薄的人因为无法形成灵根所以不能修行,而灵气充足的人一般也只能形成一个灵根,这决定了他最适宜修行哪一种属性的法术。
      昆仑派三宫中,昆仑宫以金性法术为主,玉英宫以火性法术为主,琼华宫以水性法术为主,所以过去收弟子是按这三类去分,木、土属性则随意。可三宫分开招收门人后,五行便被打乱了,所以琼华宫才会有金性灵根的慕容紫英和火性灵根的那迦。
      当然,还有少数灵气非常充足的修真人可以形成多个灵根,但至今最多的也只发现有两个灵根,他们可以将两类法术修炼到高深的极致,因而比单性灵根的修真者更厉害。
      不过,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便是修真者体内只有一种属性的灵气,形成的灵根非常纯粹,虽然只能修行一种属性的法术,却因为灵气的纯粹而威力巨大,不可小视。但这种情况在妖族比较常见,人类则很少见。
      “原来真的这么厉害,难怪可以察觉到此处的妖怪已经被降伏了,我还以为他是不敢来故意骗人的。”
      “那那,你这脾气一定要改。修真界里最重视辈份,不管比你弱还是比你强,只要是长辈你一定要尊重。”慕容紫英很不满地说道。
      “知道了,小师叔又开始训人了。”那迦吐了吐舌头,小紫英待她虽比刚开始要和蔼,可一遇到原则问题,还是不会假以颜色。
      “紫英师叔,你说衡元长老说的高人会是谁?这位高人又为什么要帮长乐和未央?”
      慕容紫英也想不通,“近来前往蜀山庆贺的修真人很多,也许是哪位前辈偶然发现妖迹,顺手除了它。至于他为什么要帮叶氏兄妹,我也不清楚,反正不会是害他们,有的高人行事完全不同常人。”
      “嗯,不是害人就好,那两位小朋友很好人的。”
      “你比人家大不了几岁,还管人叫小朋友?”
      那迦心想:“我不只比他们大,还比你大,要不然干吗叫你小紫英。唉,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公开地叫他小紫英呢?”
      “不说这些无聊的事了,趁着常风师伯还没来,师叔快倍我去逛街。”那迦便拉着慕容紫英就往街市上跑,来到这个世界,她还没有机会好好逛街shopping呢。
      “紫英师叔,你说是这支珠花好看还是这支金钗好看,又或者还是这只玛瑙镯?”对着一排花样各异的珠宝首饰,那迦只觉得自己的眼都花了。
      “你买这个干吗?你可是修真弟子。”
      “紫英师叔,不要这么死板嘛。女人永远都是爱美的,不管是不是修真弟子。你没看到玉英宫的师姐们打扮得有多漂亮吗?和她们一比,我就跟个村姑似的。”她现在这个身份还真是个村姑。
      “其实……你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真的吗,紫英师叔?”那迦眼睛一亮。修真界美女太多,实在是让她大受打击。可如果在小紫英心目中她仍然是个美女,就比任何贵重的珠宝都有效果。
      慕容紫英不好意思回答,转而问道:“别的弟子都叫我常融师叔,为何偏偏你这么叫?”
      “紫英这个名字好听啊,难道师叔自己不喜欢?”
      他怎么会不喜欢?这可是爹娘给他取的名字,紫为贵,玉为洁,爹娘对他的期望就全在这名字里了。记得小时候,娘最爱管叫他小紫英……
      “紫英师叔,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
      “什么问题?”
      “我真的不用打扮也很好看吗?”
      “呃,你本来就生的不丑嘛。”慕容紫英转开视线,“其实,修行到了元婴期就可以重朔自己的容貌,到时你想自己有多美都可以。”
      “真的吗?那不是成整容了。”那迦乐了,可很快便摇摇头,“不好。自己的容貌是父母给的,要是完全变了样还是自己吗?”
      慕容紫英有些惊讶。正如那迦所说,女修真者也避不开爱美的天性,修到元婴期不重朔相貌的还真是少见。可那迦的想法让他觉得很舒坦。
      “没错,美丑不过是外相,修真最重要的是修心性。”
      “师叔,到底哪一个好看啊?”那迦手里又抓着好几件首饰。“我觉得这支红玉簪子不错,不过这支金箔牡丹花也很漂亮,真是让人头痛。”
      慕容紫英暗叹一声,看来他夸奖得太早了。
      “哇,这只镯子好有个性啊!”那迦的眼珠又被另外一件首饰吸引住了。那是一只两指宽的金镯,正面用五彩的宝石镶嵌出一只鸟。
      “咦?这不像是中原出的东西。”那迦仔细一看,那只鸟竟然是一只秃鹫,造型风格更像是古埃及地区的风格。
      “姑娘好眼光,这是西域的商人从很远的地方带来的。”
      “怪不得我看着像……真漂亮。”那迦对于古埃及的文化一直很感兴趣。
      “姑娘要是喜欢可以便宜点。”伙计忙殷勤地推介。因为中原地区没有女人家会喜欢用这种凶猛、不详的鸟型做装饰,所以这镯子一直卖不出去。
      那迦收起眼里的热切,摇了摇头,“算了。师叔,你快帮我挑啊!”
      “你不是喜欢这镯子嘛,还要挑别的做什么?”慕容紫英怎么看不出那迦对那只奇怪金镯的喜爱。
      “呵呵,你还真以为我是在给自己买首饰?是给怀夏师姐挑的,她肯定不会喜欢那镯子。”
      慕容紫英一愣,原来是买给怀夏。他想了想,说:“那就这只红玉簪子吧,那只金牡丹太过富贵,恐怕不太适合。”
      “嘻嘻,我就知道师叔的眼光错不了。”那簪子是一只用红玉雕成的花蕾,红白相间,含苞欲放,插在怀夏师姐的头发上一定很好看。
      付账时,那迦又看了那金镯一眼,慕容紫英突然对伙计说道:“那只镯子我们也要了。”
      那迦惊讶地看着慕容紫英,听他说道:“你下山一次也不容易,既然有喜欢的东西也就买一样吧。”
      “我、我可没钱……这只红玉簪是替怀羽师兄买的……”她现在是标准米虫一只,没有任何收入来源。
      慕容紫英微微侧过脸,“我这个师叔还一直没有送过你见面礼,就当是这个吧。”
      那迦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把那镯子戴在了手上,抬起来扬了扬,阳光照过来,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芒,真是太漂亮了。

      蜀山镇是位于蜀山脚下的一个小镇,此镇以蜀山得名,也因蜀山而闻名。本地居民虽然不多,但每年来往的四方客人却很多,或是为了一睹名山风采,或是为了寻访神仙高人。
      镇中心的大街其实不算大,但吃、穿、住、行、玩、用,样样俱全,不少人穿梭其中,热闹非凡。
      在街的一角,蹲着一男一女,都只有十几岁的光景,身上的衣服倒也崭新,那男的正望着街对面喃喃自语。
      “这人一脸刻薄相,恐怕不会给钱。”
      “这人穿得比我还破,八成没钱。”
      “这人长得太壮,会把我撞伤吧。”
      “这人身材娇小,呃,可惜是个女人。”
      “叶长乐,你真的决定这么做了?”叶未央瞪着那个鬼头鬼脑的家伙。
      “你这是什么意思?哥哥没钱了就不叫哥哥了?”
      “我只有在你要做傻事的时候才这么叫你。”
      “这怎么能叫傻事?我们不是已经成功过一次,如果不是遇上那些该死的地痞的话。”
      “我那次是临时起意,事后想想也挺后怕,你以为我们每次都能这么幸运吗?”叶未央的脸色很古怪,因为她没有办法向哥哥解释她上次的行动。
      “这有什么好怕的?我又不是你,见人就撞,当然是要挑出手大方又心肠软的人,撞上就说是认错人了,然后再哭诉一番遇亲不至、穷困于此的遭遇。嘿嘿,我就不信他能忍得住不帮忙。就算他不信也没关系,认错人又不犯王法。如果真遇上个不识好歹的,我就诬他撞伤了我,要他赔我药钱!”
      叶未央沉着脸,不知在想些什么。
      叶长乐看了妹妹一眼,叹息道:“我这也是没有办法啊。这蜀山镇是蜀山派的地盘,在这里假装仙人捉妖太危险了,你又不肯装尸体……我们总要吃饭啊。”
      “哼,你就不能想点正常的法子吗?唉,怎么会差别这么大……”
      “你说什么?啊,别吵!就是这个人了!”叶长乐突然兴奋地搓起手来,眼睛紧盯着街对面的一个人。
      那是一个年纪和叶长乐差不多的少年,但长相却是另一种类型。脸型微圆,两道弯弯新月眉,一双盈盈杏仁眼,小嘴扬起时,脸上就会现出略带羞意的笑容和两个深深的梨窝,让人一看便觉是个温柔善良的人。
      这少年穿一件品蓝色棉袍,不算华贵,却更像是偷偷翘家的富家少爷。他刚从一家客栈出来,此时正站在客栈门前来回张望,不知是在犹豫去哪里,还是在等着什么人。
      “呵呵,小兄弟,你等的就是我了。”叶长乐满脸欣喜地冲了过去,他正要扮他乡遇故知的戏,这副笑容倒是正合适。
      “我要是你就会离她远一些。”叶未央在他背后喃喃道。
      “元衡!元衡!终于找到你了!”叶长乐将那少年拦腰抱住,口中不住地大叫。他一时想不出什么名字,便把叶未央曾经叫过的“衡元”颠倒过来。
      “啊!”那少年尖叫着推开叶长乐,没有像他所预料的那样和蔼可亲地询问是怎么回事,而是双手环抱自己,满面紧张地看着叶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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