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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你的手还挺好看的。 ...

  •   陈宁宇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了一个篮球,就约陆忱去村里的那个废弃篮球场去打篮球。

      陆忱看着他怀里抱着的那个球,表皮都掉得七七八八了,有点嫌弃,“这球还能用?”

      陈宁宇拍了拍那球,“有就不错了,要什么自行车。”

      陈宁宇是校篮球队的,平时一下课就喜欢抱着蓝球往球场冲,陆忱就不太喜欢这种球类运动,动不动就出满身大汗的,弄得身上黏黏的。

      陈宁宇转头跟陆文军说了句再见,拉着他就往外冲,“快点,要不都没场地了。”

      陆忱只能跟着他去。

      村里的篮球场拢共就只有一个。

      以前周围住满了人的时候,球场挤满了人,要打球基本都要提前来占场地。

      人山人海,呼声四起,那是这个球场最辉煌的时刻。

      现在很多人搬出去了,没什么人在傍边住了,这个球场也差不多荒废了。

      围起来的铁网全生锈了,周围也长满了枯草,连两个篮球架上满是锈,看着有点歪歪扭扭的,像一个驻守了多年的老人,在目视多年的沧桑变化,热闹变迁之后,最后又回归一人独守一片荒田,好像随时会随风去一样。

      这里已经没有当年闹热气氛了,也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偶尔会有人来。

      陆忱他们去到的时候,一边的场地都已经有人了。

      他们就去了另一边的场地。

      陆忱去到就往旁边的铁架上坐着。这铁架是那种一层一层的,以前最热闹的时候,上面坐满了全是来看比赛的人。

      “你去打吧,我坐一会。”陆忱说。

      “你能不能稍微动一动?”陈宁宇看他一副动也不想动的样,说,“多运动对身体好。”

      陆忱摆了摆手,否定,“那是对你,对我那是有损身心健康。”

      “你看你这样……”陈宁宇看着他一副爱动不动的样子,想了下形容词,笑他说,“像极了提前进入我奶奶那种老人辈的退休生活。”

      陆忱提脚佯装踢他,顺势把脚放在了下一层,“滚吧你。”

      “真不打?”陈宁宇拿起球,又问了一遍。

      陆忱正在看旁边那些人在打,有个高个子想投个三分球,没中,球擦过框,往旁边落下去了。

      “不去。”陆忱摆了摆手。

      “那你给我拿衣服吧。”陈宁宇脱下身上的羽绒服递给他。

      陆忱把衣服拿着,就坐着在那百无聊赖地看陈宁宇一个人在那打球。

      微信提示声叮咚响了两下。

      是班长发了个表格过来叫他核实奥数比赛报名信息。

      班长:“陆忱你确认一下报名信息。”

      陆忱:“好。”

      陆忱点开了表格,看了一下基本信息,没什么问题,准备退出了的时候,看到他名字下面的李鑫。

      李鑫也报名了?

      也对,他怎么会不报名呢。

      陆忱又往下拉了拉,想看下报名的还有谁。突然感觉到铁架动了动

      他还以为是陈宁宇打得累,过来坐着。就没抬头,说,“这么快就打完了?”

      没有人回应。

      陆忱抬眼看过去,发现是温立,对方戴着个棒球帽,帽檐压着眉边,显得本就棱角分明的脸更凌厉了几分。

      又看向球场那边,除了陈宁宇外还有一个人在打,那不是那天在网吧里做作业的那个男生吗?

      “你不打?”他听见温立问。

      陆忱把手机关了,摇了摇头,“不喜欢打。”

      温立有点诧异,“不喜欢?”

      “嗯,”陆忱点了点头。把刚刚伸出去搭在一下层的左脚收回来,那脚有点累了,又换了只脚伸出去,又说,“太容易出汗,不欢喜。”

      温立看着他的动作,少年的腿笔直修长,穿的是一双白色休闲鞋,看起来的确不像是专门来打球的。

      少有男生不喜欢打篮球的,温立一开始是想这么说的,可又想起刘志龙之前教自己的追人大招。

      “第二招是兴趣相投,你要想追人,就要有跟她一样的兴趣爱好,这样你们才有话题可聊,一来二往,不就熟悉起来了吗,再聊那么两次,诶,这不就成了吗!!”刘志龙是这么说的。

      于是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又拐了个弯,温立说,“我也不喜欢。”

      末了,又加了一句,像是在强调,“真的是太容易出汗了。”

      这话本来是没有什么毛病的,可陆忱看了看对方头上的棒球帽,腿上的护脚袜,还有短裤之下的篮球鞋,一个不喜欢打篮球的人还穿得这么齐全?

      温立说自己不喜欢打篮球,陆忱是明显不相信的。

      “不喜欢打?”陆忱挑了挑眉,示意他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穿得这么专业?”

      温立也知道自己说的话丝毫没有可信度,可话又说出口了,他总不能又推翻吧。

      “是刘志龙非要拉我出来打篮球,我就只能来陪他了。”

      这话说得更像是此地无银的辩解了。

      刘志龙这出的什么馊主意!

      “哦。”这话听着也没有什么可信度。

      可别人到底喜不喜欢打篮球跟自己又没有关系,陆忱就没有再问下去,就换了个话题,“你们今天不用守店?”

      温立原本还在想着措辞回答后面的问题,可对方已经转头看向球场那边了,明显就对这个话题不怎么感兴趣。眼眸低垂,掩过了眼中的一点失落。

      “今天刘志龙他妈来看店,让我们出来走走,说老在店里待着不好。”

      温立也往球场那边看过去。

      此时,刘志龙正带球准备穿过陈宁宇的拦围,陈宁宇跟着他的节奏拦住。

      刘志龙脚用力地蹬了一下,把球向抛,对方也跟着往上跳,一伸手,挡住了球,可能力用得有点猛了,那球没有掉下来,反而越过了刘志龙的头上,往一边飞去了。

      “哦。”这个话题原本就是他随口一提,陆忱没什么兴趣聊,就简单地应了一声。

      一时无话。

      手里的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滑下去了一截,陆忱伸手把它拿起来,刚放好,另一只手袖又掉了下去,陆忱刚想去拿,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就入了眼里。

      那手把袖子拿起来,放在了他的膝盖上,还轻轻地拍了拍,手跟衣服摩擦发出了很小的窸窸窣窣的声音。

      眼前这手跟自己的手很不一样,陆忱人看着高高瘦瘦的,但手指却是有点圆润的,白白粉粉的,看着就有明显的肉质感,而温立的手修长,本就明显的青筋在手部活动时就突出得更引人注目了。

      陆忱喜欢好看的手,平时看到好看的手都会情不自禁地多看几眼。

      温立将他的反应尽收眼底,微微弯了嘴角,也不急着收回手,就这样让他看着,过了一会,才轻声问了一句,“手控?”

      陆忱也没想到自己会就这样盯着人家的手看,有点不自然地收回目光,“算是吧。”

      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在,又添了句评价,“你的手还挺好看的。”

      只是听到对方轻笑了一声,说,“挺好的。”

      挺好的?什么挺好的?

      陆忱没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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