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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初之前的往事 ...


  •   李辰,男,28周岁,属狗,未婚。无阴暗往事无伟大志向,完全的普通人,除了很宅之外。

      以上为艾瑞克·邦尼特(Eric·Bonnet)穿越过来之前的全部资料。

      脑海中关于前世最深的记忆就是平凡。虽然也流过洋,除了阅历的增加没其他收获。回国之后也没把那段经历太当一回事,依然很平凡的过着。

      因为形象上不突出,虽然不算丑也没谈过恋爱。28了依然没有固定工作,索性宅在家开网店过活。除了父母离异之外没什么刺激神经的往事 。多年买彩票的经历,只是养活了彩票投注站老板而已,一次也没中过奖,按几率来说这也算是极品。唯一爱好就是上网看小说,起点和晋江两个基地来回窜,渐渐的耽美和种马都能接受。

      于是就这么过着,没有闲钱奢侈,但也饿不着,只是活着,平凡到麻木。

      喜欢看无限恐怖。原著同人全部大爱。也许因为跟作者的设定比较有共鸣:麻木的人穿越到疯狂的世界。但是只是YY还好,如果真让他去那个世界,肯定活不下去。

      穿越之前通宵看了一个新找到的同人小说,呵欠连天,于是决定再看一眼正在追的同人,没有更新的就去睡。但是那台四年前购买的电脑已经太老了,开个页面都卡得不行,即使用Opera浏览器也没见快。困得要死的同时遇上如此郁闷的事,以至于虚火上升,肾上腺素快速分泌,大脑极度充血,直至耳边清晰地听到‘啪’的一声脆响,伴随着‘赶快卖掉这批裤子买一台新电脑’的念头,失去知觉。

      艾瑞克抱住头蹲在甲板上呈OTZ黑线状,不得不再一次强迫自己承认:原来上辈子,真的是气死的。

      ---------------------------我是前世的分界线-----------------------------

      头上漫画化的浮现黑线的前宅男颓废中。然后听见某人让人厌恶的呱噪:“艾瑞克,你发疯了?还是在故意偷懒不干活?”

      脑中残废掉的那部分窜出黑色的小恶魔,挥舞着尖头叉子叫嚣:你才发疯,你全家都发疯!!

      蹲着的男人双手揉过深棕色的半长头发,深呼吸默念:世界如此美妙……艾瑞克,你要忍耐!

      抬起头,尽量睁大那双金棕色的眼睛,以无限‘纯洁’的眼神看着问话的押运员先生,“不是的,邓格拉斯先生,我不小心撞到膝盖了,只是蹲下来等待这阵疼痛过去。”

      那讨厌的男人似乎被什么撞到了胃,喉咙发出几声难受的声音,后退的同时将视线平移,仿佛眼前的‘东西’是什么热病的传染源一般,低声地嘟囔着‘该死’、‘疯子’一类的诅咒。

      “您怎么了?我亲爱的邓格拉斯先生?胃不舒服吗?用不用我帮您揉一揉?”

      艾瑞克慌慌张张,笨手笨脚的凑到邓格拉斯身边,抬起因为清扫甲板而弄得很脏的手去揉押运员的胃部。邓格拉斯使劲用手臂隔开艾瑞克的脏手,骂骂咧咧的抱怨着他弄脏了自己的衣服。

      艾瑞克眼角含着一包泪,露出一副好似白痴一样的表情委委屈屈的说道:“对不起,我忘了我刚清扫过甲板……邓格拉斯先生,要不您把衣服脱下来,我帮您洗一洗吧?您放心,我洗衣服还是挺在行的,已经很久没洗坏过东西了。”

      “什么?不……”那倒霉的押运员没想到这个愚蠢的小子真的上来要扒他的衣服,他惶急的用手拽着衣服下摆,迅速转身跑走了。

      艾瑞克假装追了上去,无辜的向着那背影喊道:“您交给我吧,绝对会干干静静的还给您的!您别跑啊……”

      那倒霉的人的背影仿佛踩中了某块水渍般滑了一下,晃了晃,拐了个弯,不见了。

      艾瑞克停下脚步,邪恶的弯了弯嘴角,低声说道:“艾瑞克·邦尼特,随时为您效劳~~”

      一阵脚步声从他身后传来,艾瑞克转过头去看,是他的好友从船长室走了出来。这青年名叫爱德蒙·邓蒂斯,是这艘埃及王号货船的大副。他们的船从马赛出发,到那不勒斯完成交易后马上要扬帆返航。

      这是一个身材瘦长的青年,约莫有19、20的样子,有一对黑色的眼睛和一头乌黑的头发;外表显得极其镇定和坚毅,那种镇定和坚毅是只有从小就经历风险的人才有的。(以上摘自《基督山伯爵》第一章)

      爱得蒙叹息着看着他,企图揉乱艾瑞克半长的发,却被艾瑞克架住。他无奈的说道:“艾瑞克,不要总捉弄押运员先生了。”

      艾瑞克拨掉爱德蒙企图揉乱他头发的手,发现爱德蒙的心情似乎并不是很好。想到他是刚从船长室出来的就了然了。

      “爱德蒙,黎克勒船长怎么样了?还是没有退烧?”

      爱德蒙叹口气。船长身体不适,船上就是大副指挥,各种琐事很累人。而且,“艾瑞克,我怀疑船长不是单纯的发烧,有可能……有可能是脑膜炎……”

      艾瑞克哈哈一笑,说道:“我亲爱的爱得蒙,为什么在你面前我总像是年纪小的那个?可别忘了我才是应该当哥哥的那个人……小心我跟大叔告状!”

      爱德蒙勾勾嘴角说道:“父亲才不会责备我,是他要我‘好好看住那淘气的孩子’的,你看,父亲实在是很清楚你的个性呢。而且怎么看我都是更像哥哥的那个人。”

      “爱德蒙,大叔对我的疼爱使你嫉妒了吗?还有,我确实比你早了两年来到这个世界,只要是稍稍有思考能力的人都要承认,就实际年龄来说我比较大!还有,不要仗着比我高就揉我的头!!”

      爱德蒙大笑:“哦,我亲爱的朋友,你的脸实在是没有跟你的年龄相衬,配上这恶狠狠的表情就像是被戏弄的小动物,一点都不能让人害怕,哈哈……”

      事实总让人挫败。爱德蒙虽然瘦但是身材很高大,实际上大部分水手都是身材高大、膀大腰圆的家伙;但是艾瑞克自己在这群高大的家伙中就显得又瘦又小--他已经二十一岁了,但是身高只有一米七五左右。实际上艾瑞克总是申辩说那是因为他太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而一个到处坑蒙拐骗养活自己的孩子是没有什么机会喝到牛奶的。

      没错,我们的主角这辈子的身世实在是有点可怜。生在处于社会下层的家庭,粗鲁的父亲及愚昧的母亲根本不能让小艾瑞克感受到什么‘家庭的温馨’,也不会关心孩子的教育问题。幸而艾瑞克生来就有意识,借着街上所处可见的旧报纸自学了语言。后来父亲与别人打架,失手将人打死,被判入狱。两年后传来消息死在监狱里。而在这之前,母亲就因汹酒过量死在酒馆里。

      父母双亡后,没有留下任何可以继承的财产,艾瑞克作为杀人犯和酒鬼的儿子,也没什么人愿意抚养他。于是他从8岁开始流浪,每天与野狗抢食垃圾堆中没有腐坏的太厉害的食物,在水果摊上顺几个新鲜苹果;如果在河里仔细清洗一下,稍微干净的时候,也许能够骗得夫人小姐的同情,得到只值一些零钱的怜悯;运气好的话还能趁着某位绅士不注意偷到一两个钱袋。当然,被抓到也会被打得很惨就是了。曾经也有被某些有着特殊嗜好的贵族老爷看中,想把艾瑞克带回家,却都被他逃了。所以小小的艾瑞克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着实吃了几年苦。

      不是没想过依穿越人超常的知识挣钱,只是他一个小孩子,又没有可以依赖的人和本钱,就算作出什么来也总是被人抢去。这时代的欧洲下层人还相当野蛮,街上的地痞也不会让个小孩安心挣钱的。至于上层人物,他更是接触不到了。穿越过来这许多年,艾瑞克当然也YY过种马后宫,挥金如土的生活。但是命运用事实教会了这个前宅男,当年过的几乎不能忍受的麻木日子是多么可贵。

      他这辈子的经历无论如何也与幸福沾不上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吃得苦多了,让他也就感觉不到有多么痛苦了。他的生活从不鲜活,也只不过从麻木的人生落入另一个麻木的人生而已,只不过一个是平凡,一个是苦难。

      难得经历这种人生的艾瑞克,他虽然身处于黑暗里,不知怎的竟然还保持着一定的天真,或者说是笨。一次一次的痛苦都被他渐渐忘却,到头来他还是怀着期望去相信人性,梦想着总有一天他会遇见给予他关爱的人。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艾瑞克的心也渐渐的灰了。他不明白老天到底为什么要把他丢在这个世界,难道是要让他学会如何去恨吗?难道是要引诱他坠入地狱吗?

      认识邓蒂斯大叔的时候,艾瑞克已经快15了。在某次饿晕了的时候,手脚无力导致偷钱失手,被暴打一通丢在街角。醒来的时候发现被邓蒂斯大叔捡回家。

      慈祥的老人递给他一块黑面包,爱德蒙则拿来热汤给他。眼泪滴在汤里,艾瑞克使劲咧着嘴角一边流泪一边将食物吃下肚皮。

      对于愿意给予他温暖的邓蒂斯父子,前宅男只有无限感激与敬意。在他几乎忘记世界上还有爱这个东西的时候,那对父子简直是将他从地狱尽头拉了回来。

      这以后艾瑞克正式告别了之前野狗样的生活,被邓蒂斯大叔介绍去在码头当个小工。之后又跟爱德蒙一起跑船当水手,在摩莱尔父子公司的这艘[埃及王号]上工作。

      刚开始艾瑞克完全不知道怎么和他们相处,要知道这辈子他认识的几乎都是很小偷、骗子、妓女一类的人。他知道偷东西需要的工具哪里能弄到,也知道销赃的时候要找什么人,就是不知道要跟普通人相处要怎么办,简直手足无措。结果那个老成的少年主动靠近他,示以友好,像照顾亲弟弟一般照顾他。即使之后两人了解了艾瑞克实际比爱德蒙还大两岁,在两人之间依旧是大的那个被当成弟弟照料,而小得那个反而在照顾人。后来艾瑞克觉得这样相处两个人更自在,就更愿意装小撒赖了。

      发育时期的营养不良造成他的身材却好似未发育完全似的个子不高,还很瘦。但是幼小时候的经历,注定了艾瑞克性格变得自私的,还有点扭曲、阴沉,而且还是个相当废柴的笨蛋。唯一的优点,也许就是还算知恩图报了吧。

      这样的人身上总是有着戒备的味道,加上他有些小心眼,所以尽管笑起来很干净明亮,仿佛不知人间疾苦般的阳光,艾瑞克其实跟人相处得并不太好。船上的水手跟他几乎没什么私交。唯一可称之为朋友的人,只有爱德蒙·邓蒂斯。当然,在艾瑞克心里那两个人是家人,是永远跟别人不一样的存在。

      爱德蒙身上拥有他所失去的一切可贵品质:诚实,善良且忠诚,相信世界上还是好人多而恶人很少,喜欢帮助别人。艾瑞克喜欢那对父子,喜欢这个少年老成的朋友,所以也不在乎被当成孩子般照顾。有时候即使出了什么差错被爱德蒙念也觉得很温暖。爱德蒙本人很上进,工作努力勤奋,而且很聪明,刚19岁已经做到大副,水手们也都很敬爱他,愿意听他的话。尽管艾瑞克总觉得他太轻信,但不能否认,还是很骄傲有这样的朋友的。

  • 作者有话要说:  
    左边这个就是我心目中水当当的年轻弟弟爱德蒙啦,帅不?
    就是眼睛不是黑的,有点可惜……另外眉钉也请忽略!不过我找了很久,我觉得挺帅的,除了看起来有些幼齿……
    本文耽美,很明显是不会写美茜蒂斯什么好话的,请喜欢美茜蒂斯的亲们不要浪费时间进来看了,我已经解释这个问题无数遍,实在是不想再纠缠于这个问题了。
    请亲们理解,我对美茜蒂斯并无好感,于是笔下的这个人也肯定不会写她什么好,我不想再因为这个人的事被频繁拍砖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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