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2、012[修] ...

  •   观察到夏明月的脸色,民警顿时示意:“让他进来。”

      不多时,辅警就带着沈东阳赶来。
      沈东阳行色匆匆,目光准确无误地在数张陌生面庞中捕捉到夏明月,见她状态还算不错,长久紧绷的双肩这才放松下去。

      沈东阳直接在夏明月身旁坐下,压低声音:“怎么回事?”

      夏明月瞥向民警,对方没有阻拦的意思,才闷闷开口:“今早上有人发了视频,认定那个女孩是因为抱抱溺亡的。”

      她又想哭,哪怕忍得住眼泪,也忍不住语气中的低落和委屈。

      “视频?”沈东阳的眼皮子狠狠跳了起来,“什么视频?”

      他开了一上午会议,对于网络上发生的一切都一无所知。

      夏明月说:“有人放出抱抱撕咬那个女孩的视频,媒体报道后,抱抱就被带走了。”

      说到这,她牙关收紧。
      过于难过,甚至都没注意到夏晓曼颤抖的身体。

      面前的情况早就找出她最开始的预料,深怕自己的所作所为被机敏的沈东阳勘破,夏晓曼一直低着头,极力隐藏着自己的存在感。

      沈东阳也不是傻子,近日只有一起溺亡案,结合案件和目前的情况,他很快把事情猜了个七七八八。

      要是狗单纯咬伤人,那好办;可如今牵扯到人命,那就是大事。

      沈东阳头皮发麻,“请问受害者家属那边准备如何处理?方便安排我们见一面吗?”

      狗伤人并不是主观意识,当下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从家属入手。

      桌对面的几位民警面面相觑,最后道:“家属情绪激动,他们要是愿意,你们可以见面,至于是移交检察院,还是私下调解,都要看家属意愿。”

      民警说的很明白。
      私下调解就是赔钱了事;要是移交检察院,判几年赔多少那都是法院说了算。

      夏明月作为监护人,管理不当,轻重都要承担责任。

      想到将要面临的风险,夏明月脸色刷白,整个人像一团烂泥瘫在了椅子上。

      沈东阳轻拍她的肩膀,直接说:“我们想先和家属见一面。”

      “可以。”

      两方被安排在调解室相见。
      入门前,沈东阳拽住夏明月,怕旁人听见,嗓音刻意压得低沉:“待会儿不管他们说什么你都不要说话,知道吗?”

      夏明月抬起头,眼圈有些微红:“……抱抱不会咬人,它可能……就是想和她玩,所以才……”

      她在完全不知情的时候背负了一条人命,那个视频将她放在了被动的局面,然而她却对真相一无所知。

      “现在不是抱抱咬不咬人的问题。”沈东阳说,“在派出所都要拿证据说话,如今那个视频就是证据。不管起因如何,那个女生的确是在抱抱的拉扯当中跳下去的。现在我们只求家属愿意私了。”

      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是难事。
      倘若夏明月因为这个事情坐牢,毁的是往后余生一辈子。

      夏明月闭着眼,咬牙把眼泪咽下去,“我知道。”

      沈东阳苦口叮嘱:“那家人有点难缠,所以不管他们说什么,你都不能生气。”

      夏明月点头,不轻不重地嗯了声,“我有分寸。”

      沈东阳最后看了她一眼,这才把门推开,同时,愤怒与咆哮自敞开的门缝汹涌而出——

      “杀人凶手——!”

      “你赔我女儿,你赔啊!!!”

      女人恶犬似地扑了过来,动作之快令民警猝不及防。

      沈东阳眼疾手快挡在夏明月面前,自己却来不及避开,下巴硬生生挨了女儿打过来的巴掌,干净的面庞瞬间多出三道红痕。

      “家属请你不要胡闹!”

      辅警又一次把她拉开,言辞正色:“之前和你说过什么?这是派出所!不是你瞎闹的地方!”

      女人被一顿训斥。
      她没再继续叫骂,跌回椅子哀嚎不断,反反复复都是这“杀人凶手”四个字。

      夏明月冷眼相看。
      不停歇的哭声让她头疼,心烦气躁的,就像是被丢在火炉里面烤,四面八方都是煎熬,没有一条能让她逃生的路。

      两方面对面坐下。
      家属那边来了死者父母,还有兄长与舅舅,浩浩荡荡成一列,直接从气势上压倒三人。

      无论是夏明月还是夏晓曼,都没有应对这种情况的经历。唯有沈东阳淡定如初,不骄不躁地操控着局面。

      “关于你女儿的死,我们感到非常抱歉。”

      “抱歉有用吗!”刘美娥嚎哭着拍打桌面,“就算你说一万句对不起,我女儿也回不来!”

      她咬牙切齿地瞪向夏明月。
      那个眼神让夏明月浑身一震——这是她25年来,第一次看到这种目光,那双眼睛像是囊括了世界全部的恶意,化作两片毒刃奔她而来,恨不得当场将她生啖汝肉。

      ——杀人凶手。

      四个字沉甸甸压了过来,临近窒息。

      “所以我们才想与各位讨论一下接下来的处理方法。”沈东阳维持着淡定,“关于赔偿,我们会尽量满足。”

      赔偿两个字一出,哭声猛然止住。
      刘家大儿子眼里放光,就连身旁满脸横肉的舅舅都动起了歪心思,贪婪之意不言而喻。

      一直沉默不语地刘有为突然说话:“你们能赔多少?”

      刘美娥转了转眼珠,顺着丈夫的话:“是啊,你们赔多少。我可告诉你们,我女儿一条人命,你们可别想给点钱就打发我们!”

      夫妻俩打着算盘,脸上哪还有半点伤心。
      夏明月快要在他们身上盯出洞,也没找到如同先前那般的愤怒伤感,仿若她之前经历过得恶意都只是一个错觉。

      “你们提。”

      刘美娥上下打量着夏明月。
      她一个乡下妇人认不出名牌,但眼尖儿,她的皮肤又白又嫩,一身衣料光滑无皱,又想起儿子先前的唠叨,说这女人开的大奔,有钱的很。

      刘美娥算起了账。
      外债还有十五万,乡下盖房三十万,零零碎碎加起来共五十万。她拿定注意,梗起脖子比出一个数:“五十万!一个字儿都不能少!”她叫嚣着,“不然我们法院见!”

      沈东阳扭头看向夏明月。
      五十万对她来说不算多,能负担得起。

      夏明月不想继续和这家子人有任何牵扯,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摆摆手正要答应下,沈东阳忽然说:“稍等,我们要出去谈一下。”

      他拉开椅子:“明月,你先和我出来。”

      夏明月尽管困惑,还是起身跟了出去。

      “东阳哥……”

      这声称呼里渗满疲倦。

      “你要答应?”

      “不然呢?”夏明月自嘲一笑,“再和他们胶着?那我日子还过不过了。”

      她深信抱抱没有恶意伤人。
      可就如沈东阳所言,民警办案讲求证据,那个视频,包括警方和家属都认定抱抱是害人入水的恶犬。

      与其苦苦坚持,倒不如赔钱了事,重新将生活步入正轨。

      沈东阳叹了口气:“这家人明显是奔钱来的,你现在要是给的太干脆,他们就认为你不缺这五十万,到时候肯定又会缠着你。”

      夏明月一愣。
      她一门心思的想快点离开,倒是没想到这一出。

      “你可以答应,但是不要立马给钱,要表现得为难一点,明白我说的吗?”

      装穷。

      她懂。

      两人再次回到调解室,这一次夏明月表现的比先前还要脆弱。

      夏晓曼不晓得两人谈了什么,眼神左右游离,满是不安与担心。

      夏明月没有理会妹妹的眼神,缓缓在几人面前坐下,声音更是缓慢的:“五十万有些多,我恐怕……”

      “五十万!一分钱都不能少!”刘美娥不留余地,语气愈发变得咄咄逼人,“你赔不了命就赔钱,我们家艾歌可不能白死!”

      艾歌应该是那女孩的名字。
      听着还算文雅,但一联想到她头顶上有一个哥哥,这个名字就不是那么好听了。

      白死?
      这俩个字听着无比可笑。

      夏明月算是看出来了,这家人完全是把女儿当成谈买卖的筹码,先前的伤心难过不过是做给外人看的把戏,真正的用意是从她这里捞钱。

      她唇无血色,声调温吞满是倦意:“我在这城里也只是做点小生意,账户里没有这么多的流动资金。五十万我可以给,但要些时间,所以希望你们能通融一下,给我几天时间好让我筹钱,筹到了直接打到你账户,你们看这样可以吗?”

      夏明月说的真挚诚恳,让夫妻俩顿时没了声音。
      一家人对视几眼,良久之后才不情不愿点头:“行吧,最多七天,不然你看着办。”

      夏明月松了口气。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打成共识,他们在调解书上按了手印签了字,这事儿也就算过去了。

      **

      从派出所出来已是下午。
      阳光打在她肩头,让她有种久违的重逢之感。

      她从早到中都没有吃饭,饥饿和疲惫全压了过来。脚踝也肿的不成样子,走不了路,歪歪扭扭只能由沈东阳搀扶着。

      三人上车,夏明月靠着椅背闭住眼,未等沈东阳发动引擎,眼泪便掉了出来。

      夏晓曼在旁边看着,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012[修]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