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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5章 ...

  •   莫兰在学校的朋友很少,似乎总与班上的女同学有格格不入的地方。

      在学校,规定只能穿校服,所以同学们能比的就只有鞋了,班上的女生讨论最多的就是这次又入了一双三叶草的篮球鞋,穿不了那么多就屯着,等涨价了再转手出去。莫兰对这个不感兴趣,她脚上的鞋,通通都是不超过两百块。

      班上和她最好的朋友秦佳怡最近告诉她,前天就真的很巧,她回家路上居然和周默碰到了,还一起回家了,更重要的是,分别时周默竟然还对她说了一句话!!周默是隔壁班的学霸,是秦佳怡的不二“男神”!

      莫兰听了,挑着眉头说:“什么话啊!”

      “我说了,你可不许告诉别人!”秦佳怡一脸欢喜。

      “啊,这么神秘?——可惜,我并不想知道!哈哈哈……”莫兰得意地耸着肩膀,大笑了起来。

      “你!你!”秦佳怡嘴巴撅上了天,“好,我不说了!”

      莫兰扶了一下鼻子上的眼镜,将一只手搭在秦佳怡的肩膀上,“嗯,那就不说了吧!”

      “你会后悔的!”秦佳怡气呼呼的。

      像周默这种男生,莫兰是只敢远观的,太干净了!哪里都是一尘不染,毫无瑕疵。太可怕了。再说了,她自认为自己姿色一般。眼睛很大,但是镜框更大。皮肤很白,但是身材平平,学习成绩更平平。在这所省级重点中学的校园里,她就是平平无奇的的一个小透明。

      这天,莫兰正在收拾自己的文具,准备去小班化A教室上英语课。

      秦佳怡这个疯婆娘风风火火地追了上来。

      莫兰纳闷道:“你不是在B班上英语课吗?跟着我干嘛?”

      “莫兰。快快快!把法语书借给我一下。”

      “借法语书?你不是选修德语吗?”

      “不是我借。是周默借!”秦佳怡上气不接下气。

      莫兰一脸疑惑:“周默借?”

      “刚才周默找我借法语书。说忘记带了。我哪里有法语书啊?但是没有我也变得有啊,必须借给我的‘男神’啊!”秦佳怡话锋一转,催促道:“快点快点,要打铃了!”

      莫兰白了一眼秦佳怡那一幅花痴的样子。一边往回走,一边敲打她:“醒醒吧,你得不到他的!喜欢他的人都排到了法国!”

      “废话少说!快去拿!”秦佳怡佯装踢她一脚。

      莫兰哈哈大笑起来。“记得给我拿回来啊!”

      *

      书拿回来已经是第二天了。

      莫兰不经意地翻开书,一张纸从书中掉落下来。

      莫兰好奇地从捡起纸,打开一看:

      ——是一封信!

      李莫兰:

      今天,你看到的这封信,就是我一直想对你说的话。

      我喜欢你。

      ……

      “啪”的一声,莫兰赶紧把纸关进书里。心脏不听指挥地疯狂地跳动起来。

      我的天哪,我看到了什么?谁?是谁写的?写给我的信!不!确切地说是——情书!

      这是李莫兰长到十五岁第一次收到别人给她写的情书。她万万没有想到,在盐湖中学还会有男生喜欢她。她在这所学校太普通了,她简直比大厦上的玻璃还要透明!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难道是他?oh,my god!

      莫兰再次打开书,看到那封信的落款,赫然写着他的名字:周默。

      心已经快要跳出喉咙来了。

      那个全年级赫赫有名的帅哥,学霸!多少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竟然喜欢李莫兰,还喜欢了很久了!

      “李莫兰,你出息了!”莫兰喃喃着。

      她不敢再看,回家再看吧。

      晚上,躲在书房里,莫兰仔仔细细地读完了那封不长的信。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喜欢李莫兰多久了?很久了吧。

      去年在模联社,就觉得你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

      我喜欢你笑起来的样子,喜欢你坐在那里托着下巴看别人说话的样子。你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你说不上话的时候我多想替你说。上次,你的队输了,责任不全在你,看到你受了委屈也不为自己争辩,也不能为你做什么。我放学后找到你的好朋友,想通过她见见你,安慰你,但是我却笨得连你的名字都说不出口。

      你为什么最近都不来模联社了?这两次你的座位都是空的。

      还有五个月,就要中考了。不想和你分开。所以给你写这封信。

      我希望能够在鹏城中学见到你!

      加油,我的女孩。

      想知道你怎么想的。明晚放学后,九点前我会在Cocopark门口等你。
      周默

      去,还是不去?

      说句心里话,莫兰有点被感动了。有一种长期被雪藏,突然被人认可的心酸。

      一直以来,莫兰都觉得周默是她不敢奢望的阳春白雪。但是,谁知他却偏偏喜欢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个瞬间击中了学霸男神的心。

      一想到这里,莫兰心里又有点小雀跃。自己还是挺有“卖相”的嘛!

      自信点,李莫兰!相信自己,你配得上。是他来找的你,又不是你上杆子喜欢的他。选择权在你这儿!

      去吧。去了说不定就成就自己一段完美的初恋!

      另外,自己也确实做梦都想读鹏城中学,不是吗?

      莫兰美美地睡了一觉。

      *

      第二天放学后,莫兰心里突然又紧张得要命,去相亲就是这种感觉吗?

      豁出去了。

      莫兰拉紧书包的带子,朝Cocopark走去。

      远远地看见了他,他坐在在门口的那颗大榕树下。双手撑着膝盖,看着前方来往的车流。真的很帅啊!莫兰今天还是第一次认真地打量他。

      莫兰往周默身边一站,咳嗽了一声,故作轻松:

      “周默,你找我啊?”

      周默显然被吓了一跳,有点惊慌地站起身来。“你——来了。”

      气氛有点尴尬。怎么会这样?

      “一起走走吧。我送你回家?”莫兰看出,学霸帅哥竟然在紧张。

      两个人并排走着。

      “我看过了你的信,心里很感动。谢谢你。我一直还——挺自卑的。成绩也不好,连一所好的高中也很难考上。”这是莫兰的心里话。

      “我帮你补习。你那么聪明。”周默眼里写着关心。

      “我跟你谈恋爱。那些女生会把我大卸八块吧。”莫兰直截了当。

      “别怕。不要去想别人怎么想,你自己怎么想的最重要。”

      ……

      “想喝咖啡吗?我去买。”周默指了指前面的咖啡店。

      莫兰点头表示应允。

      一会儿工夫,周默手上多了两杯咖啡。他替莫兰慢慢地揭开盖子,小心地递给她。

      他还挺细心。

      莫兰目光落到了周默的手上。皮肤细腻,光滑白净。那是一只不沾阳春水的学习的手。

      突然,莫兰想到了那个男孩。哪个男孩?珍珠。为什么在这个节骨眼上珍珠要突然闯进来?!
      珍珠的手,莫兰仔细地看过。那是一双是风里雨里,草原雪地里摸爬过的劳动的手。青筋暴起,仿佛可以看见汩汩的血液在里面流动,那是一双充满男性荷尔蒙的男人的手!莫兰曾痴痴地望着他的手、他的背影、他湖水般清澈的眼睛和他深棕色的飘着藏香的长头发出神,莫兰怎么这么快就忘了呢?

      莫兰一时恍惚,竟然忘了接咖啡。

      “给?”周末有点疑惑地提醒她。

      莫兰方才回过神来。连忙抱歉地去接递过来的咖啡,却不小心触碰到了周默的手。

      在触碰的那一刻,一股无法言表的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

      她有点不适!

      “啊,那个,……我……可不想成为众矢之的!”莫兰说道。

      “你是说……”

      “对不起,今晚,我是来拒绝你的。谢谢你的咖啡!”莫兰打断了他的话,落荒而逃似的跑回了家。

      到了没人的地方,莫兰停下脚步,不停地锤自己:“啊啊啊啊啊啊,李莫兰,你刚刚到底干了什么?你知道你刚才在说什么鬼话吗?你竟然拒绝了周默的表白?!你够能耐的啊。你会后悔的。”

      *

      第二天,莫兰一整天上课都有点魂不守舍。

      午饭时,她也没有什么食欲。

      坐在对面的秦佳怡问她:“喂,你怎么了?”

      “对了,还记得上次周默放学路上遇到你他对你说的什么话吗?”莫兰提起了兴趣。

      “他好像说,想约——我——们两个去中心图书馆。”秦佳怡抬眼回忆起来,“后来,不知怎么就没了下文。”

      哦,果然如此!

      忽然,莫兰凑近了,轻声说:

      “哎,你知道吗?他给我写了一封信!不对,是给我写了一封表白的情书!”

      眼前的秦佳怡顿时双目圆睁,嘴巴张成了一个”“O”型。望望四周,压低了声音,飚出了一句英语:“What?!”

      “可是,我已经拒绝了他!”莫兰往嘴里扒了一口饭。

      “What are you doing!”秦佳怡像是听见了一条惊天奇闻。

      “当时就很奇怪,为什么要拒绝他?拒绝完,还后悔了好一会儿。”莫兰嘿嘿笑了一声。

      “李莫兰,他喜欢的人竟然是你!你真的好命啊!啊啊啊,我失恋了。”秦佳怡带着哭腔,“更可恨的是,你居然还拒绝了!”

      莫兰耸了耸肩膀。

      “唉,我跟你说!”莫兰正色道,“我上次去川西,去高原,你还记得吗?”

      “记得啊。”

      “我遇到一个男孩子。”

      “什么男孩子?”

      “是一个藏族男孩。昨天我突然想起了他。”

      “你喜欢上一个藏族男孩子?” 秦佳怡嘴巴又张成了一个更大的“O”。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反正老想起他。他长得可好看了。跟我见过的所有男生都不一样。”

      “啊呀,我的天哪!慢着,等我缓一缓。”秦佳怡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忽然又问:“那他喜欢你吗?”

      “我也想知道。”莫兰满眼落寞地垂下了睫毛,“但已经联系不到他了。”

      “为什么?”秦佳怡扒拉着餐盘里的米饭。

      “他那里连电话信号都没有。上次去他家,从镇上要坐好几个小时的车,还要走好长的路才会到。再说了,他们住在帐篷里,到处搬家,没有一个固定的住所。现在他住在哪,我也不知道。”

      “我的妈呀!那就是说,爱情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哈哈哈。”秦佳怡大笑得停不下来。

      莫兰放下筷子:“哎呀,你别这样。我哥哥就是在他住的帐篷附近失踪的。他们一家人对我家找我哥哥帮助特别大。我很希望能再见他一次。”

      “哦,我懂了。” 秦佳怡收起了脸上的笑容,“可是,这恐怕很难了。你连他住哪都不知道。他多大了?”

      “现在应该十七岁左右了。”莫兰想了想说。

      “那你可得抓紧找到他,听说藏族的男孩子十五、六岁就订了亲,十七、八岁就结婚了。找到他,向他表白!不管他喜不喜欢你,也没留遗憾。万一人家结婚了,你才跑过去,那就完全没机会了!”

      “喂,你在瞎说什么呢!”莫兰嗔笑着,怒锤了秦佳怡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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