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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跪求个预收T^T,宝子们动动手指加个收藏吧——《偏偏惹你》久别重逢文
文案:
方灼第一次遇见沈煜是在十七岁那年,他满脸桀骜不驯的走在雨里,她大着胆子给他递过去一把伞,迎上他吃人的目光说:“你受伤了,不能淋雨。”
沈煜淡撇了人一眼,脚步一下也没停顿的走了过去。
她后知后觉的从那个眼神中品出了点“要你管?”的意思。
然后第二天这个难接触的少年,就成了她的后桌。也是那天她才知道,原来他就是那个临北一中盛名在外的沈煜。被众多女生仰慕,却又被他目空一切的姿态而忌惮。
而第三天,他搬家碰巧成了她邻居。
方灼那娇气大小姐脾气,就时不时的,总能招惹到这个不好惹的邻居。
“怎么,害怕了,不是挺能耐?”一次他勾着唇角上扬,散漫的笑。
“……”一改往日气焰,弱着呼吸,望着近在咫尺的脸,半天,她红着耳根没能闷出一个字。
就是之后这邻居,没能做得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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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后回国,她又见到了沈煜,褪去了青涩,多了些许的成熟稳重。
就是看过来的那道眼神让她转瞬想到了之前,像是分明在说:“怎么就混成这样了?”
而此时方家没落,只留给她一栋无人接手的烂尾楼。
灰暗的夜色里,沈煜罩在指尖的焰火抖动,旁人问他:“前女友,不帮一把?”
他嗤的一笑,将烟掐灭,往旁边垃圾桶盖上一丢,“不帮。”他这人,记仇。
“舍得啊?”朋友打趣儿。
他淡笑,没吭声。
默认了。
但是转眼他的这位朋友就见到沈煜在厕所门口将方灼给堵住了,朋友切的一声无语的摇了摇头走到一边避嫌。
“我看你九年义务教育算是白上了,见到熟人,都不打声招呼的?”
方灼顿时红了眼。
沈煜凝眉,啧了一声脸偏过看向一边,心道,不辞而别的是她,她怎么反倒还哭上了?他寻思着刚刚口气应该也没那么凶吧?
/你是我的灼灼烈日,煜煜生辉。
1.酷拽少爷x没落富家女
2.久别重逢/救赎/前校园后都市/双chu/he
3.男女主彼此了解,心意相通,久别是现实因素阻隔,但没破镜。分手是别人以为,男主表示不承认。
4.男女主不完美,喜欢完美无瑕的退!退!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