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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 加入文学社 ...

  •   加入文学社之后,覃晓红的大学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和有方向。
      文学社每周都会有一次固定的活动。有时候是读诗会,有时候是小说鉴赏,有时候,指导老师吴教授,还会亲自来,给大家开一个专题讲座。
      吴教授是个六十多岁的小老头,头发花白,戴着一副老花镜,但精神矍铄,说起文学来,眼睛里都放着光。
      他讲课,从来不照本宣科,而是喜欢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从《诗经》的风雅颂,讲到现代派的意识流,信手拈来,深入浅出。
      覃晓红特别喜欢听他的课。她感觉,吴教授,就像一本活的,文学史。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能让她,对文学,有更深一层的理解。
      她成了文学社里,最积极的分子。每次活动,她都从不缺席。而且,每次听完讲座,她都会把自己的笔记,和一些想不明白的问题,整理出来,然后,鼓起勇气,去找吴教授请教。
      “吴教授,您上次讲到,关于小说的人物塑造,您说,一个成功的人物,应该是‘圆形人物’,而不是‘扁平人物’。这个‘圆形’,我不太理解。是指,人物的性格,要复杂多变吗?”
      “那如果,人物的性格太复杂,会不会让读者,觉得这个人物,前后矛盾,不够统一呢?”
      吴教授对这个,勤学好问,又很有自己想法的学生,印象非常深刻。
      他会耐心地,给她解答。
      “小覃同学啊,你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他扶了扶老花镜,笑着说,“所谓‘圆形人物’,不是说,这个人物,没有主心骨,变来变去。而是说,他应该是立体的,多面的。他有优点,也应该有缺点。他会善良,但也会在某些时候,表现出人性的自私和软弱。他会勇敢,但也会有恐惧和犹豫。这样的人物,才更接近于,一个真实的‘人’,而不是一个,简单的,脸谱化的符号。”
      吴教授的一番话,让覃晓红茅塞顿开。
      她想起了,自己上辈子,写的那些扑街网文。里面的主角,要么,就是完美无缺的圣人,要么,就是一路开挂的龙傲天。人物形象,单薄得像一张纸。
      怪不得,读者不喜欢看。因为,那不真实。
      在文学社的这段时间,覃晓红的文学理论水平,和创作技巧,都得到了飞速的提升。
      她开始尝试着,写一些,真正的,“文学作品”。
      她不再写那些,迎合市场的,快餐式的爽文。而是开始,写一些,她自己真正想表达的东西。
      她写散文,写她对童年,对家乡的怀念。
      她写短篇小说,写她身边,那些普通人的,喜怒哀乐。
      她写的故事里,有在工厂里,辛勤劳作,却依然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年轻工人。有像孙小梅一样,从贫困山区走出来,自卑又坚韧的,女大学生。也有像她父母一样,在时代的浪潮中,努力打拼,守护家庭的,中年夫妻。
      她的文字,不再华丽,也不再追求,那些曲折离奇的情节。而是变得,朴实,真挚,充满了,对生活的,细腻的观察,和对人性的,深刻的洞察。
      她把写好的稿子,拿给文学社的同学们看。
      “晓红,你这篇《父亲的自行车》,写得太好了!我看着看着,就想起我爸了,眼泪都下来了。”
      “你这个短篇《纺织厂的爱情》,人物写得真活!那个叫□□的男主角,又憨厚,又痴情,我好喜欢!”
      同学们的认可,给了她,巨大的信心。
      就在这时,学校举办了一年一度的,“金秋”校园征文大赛。
      这是张州大学,最有影响力的,文学赛事。一等奖的奖金,高达五百元。而且,获奖作品,还会在校报的头版,和学校的广播站,进行刊登和播报。
      文学社的社长,找到覃晓红,鼓励她参加。
      “晓红,你的水平,去参加这个比赛,肯定能拿奖!给咱们文学社,也争个光!”
      覃晓红也有些心动。她不光是为了那五百块钱的奖金,她更想,通过这个比赛,来检验一下,自己这段时间的,学习成果。
      她把自己,最近刚完成的一篇,短篇小说,投了过去。
      那篇小说,名叫《站台》。
      写的是,一对异地恋的年轻恋人,在火车站站台上,短暂相聚,又匆匆离别的故事。
      故事的情节,很简单。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也没有生离死别的狗血。有的,只是,一些非常真实的,生活细节。
      比如,男孩为了省钱,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绿皮火车,只为了,能跟女孩,见上一面。
      比如,女孩在站台上,踮起脚,努力地,想透过车窗,再多看一眼,男孩的脸。
      比如,火车开动时,两个人,隔着车窗,无声地,流着眼泪,挥着手。
      这篇小说,是覃晓-红,根据她上辈子,和沈长春,那段异地恋的经历,改编的。
      但她抽离了,所有关于,她和沈长春的,个人情感。而是用一种,更客观,更冷静的,第三人称视角,去讲述这个故事。
      她想探讨的,不是爱情本身,而是,在那个,通讯不发达,交通不便利的年代里,普通人的情感,是如何被,距离和时间,所考验,所消磨的。
      投稿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
      终于,在一个星期后,征文大赛的结果,公布了。
      公布的地点,在学校的大礼堂。
      那天,礼堂里,坐满了人。
      主持人,从三等奖开始,一个个地,念着获奖者的名字。
      念到二等奖的时候,还没有覃晓红的名字。
      她的心,沉了下去。
      她想,可能,是落选了。
      也是,学校里,卧虎藏龙,有才华的人,太多了。自己一个大一新生,能入围,就已经不错了。
      她正准备,提前离场,忽然,听到主持人,用一种,非常激动的,声音喊道:“接下来,要公布的,是本次征文大赛的,一等奖!获得者是——”
      “来自中文系,大一新生,覃晓-红!她的作品是,短篇小说,《站台》!”
      当听到自己名字的那一刻,覃晓-红的脑子里,“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晓红!是你!是你啊!”坐在她旁边的,文学社的同学,激动地,推着她。
      全场的目光,和聚光灯,瞬间,都聚焦在了,她的身上。
      她在一片,雷鸣般的掌声中,晕晕乎乎地,走上了领奖台。
      中文系的系主任,亲自给她,颁发了获奖证书,和那,沉甸甸的,五百块钱的奖金。
      “覃晓-红同学,”系主任握着她的手,赞许地说,“你这篇《站台》,写得非常深刻,非常感人。文字,老练,情感,真挚。完全不像一个,大一新生写出来的东西。好好努力,你以后,前途无量!”
      覃晓-红拿着获奖证书,站在台上,看着台下,那一张张,羡慕、嫉妒、赞许的脸,心里,百感交集。
      她想起了,上辈子,那个,写了十几年网文,却连一次,签约机会,都没有的,扑街作者。
      想起了,沈长春,对她说的那些,嘲讽的话:“你写的那些东西,有人看吗?能付得起电费吗?”
      想起了,她为了,那一点点微薄的稿费,熬过的,无数个,孤独的夜晚。
      眼泪,毫无预兆地,就涌了上来。
      但她,没有让它,流下来。
      她只是,挺直了腰杆,脸上,露出了一个,自信的,灿烂的微笑。
      她知道,从这一刻起,她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对所有人说:
      我,覃晓-红,是一个,会写故事的人。
      而且,是一个,能写出,好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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