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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盛夏七月天儿,北乡郡七萝村。

      天边儿乌压压的云压过来,村里家家户户刚吃完晚食,窗外便狂风大作,风雨瓢泼,豆大的雨点儿夹杂着狂风砸下来。

      村头顾家,沈云溪赶紧同婆母田氏一起把院中晒着的干豆角抢回屋,鸡窝上盖上防水的稻草,上头再压上一层破毡布。

      忙完这些,带着满身的雨水气,婆媳俩冲回屋里。

      “这雨水也忒大了些,淋了我一身的水,清娘别傻站了,快回屋换身衣裳去,淋坏身子可不值当。”

      田氏站在廊下,一面拍打身上的雨水,一面招呼沈云清同她一起回屋换身干衣裙,再去灶下烧一锅热热的姜糖水,婆媳俩一人一大碗,辛辣的糖水滚下肚,杜云清站在厅堂前,望着外面的泼天大雨,忍不住担忧出门去打探消息的四喜。

      “清娘,别在廊下站着了,小心着凉。”田氏点了煤油灯过来,往外面瞅了瞅,也蹙眉道,“这鬼老天爷搞啥啊,没事儿下这么大雨,四喜可别淋在道儿上了,遇见歹人咋办?”

      沈云清便安慰她,“四喜精头精脑的,可不会傻在外头淋雨,这会儿估计在谁家屋檐下躲雨呢,娘宽心。”

      田氏闻言笑了,“可不是,四喜这丫头饭量大,脑子也好使,再加上她那身大力气,没得让人欺负去。”

      说完,就举着煤油灯回屋,不用说是回屋看福姐儿跟小石头了。

      四喜是自小跟在沈家的小丫鬟,进沈家的时候才八九岁,听人牙子说,这丫头家乡遭了灾,田里庄稼颗粒无收,一家子快要饿死了,四喜爹就把最能吃的闺女卖了,换些米面盐巴。

      没办法,总不能看着一家人都饿死吧。

      沈父是个善心的,看到四喜瘦不愣登的小身子支着个大大的脑袋,头发也蓬蓬乱,一双圆眼却又大又亮,当下就掏银子把四喜买下来了。

      听说四喜爹走的时候,一个高大朴实的乡下汉子泪如雨下都快给沈父跪下了,哽咽着说了许多话,他闺女虽然傻憨能吃,可力气也大,啥活儿都能干,当爹的没本事,请求主人家对闺女好些。

      沈家本就是良善之家,家中经营着一家小食肆,生意不错,虽算不上富贵之家,却也是小康家庭。

      沈父连连点头,就这么把一步三回头的四喜带回了家。

      四喜爹说的还真不错,四喜这小丫头是真能吃,一到家小小的人儿就吃光了三大碗白饭,这还意犹未尽,又捡了米饭的锅巴吃。

      沈家一家三口目瞪口呆。

      小丫头能吃干活力气也超大,一担百来斤的大米沈父挑起来都吃力,四喜却能轻松挑着健步如飞,自从买了四喜,沈家食肆后院的柴垛从来都是满满的,四喜每天天不亮就去镇外砍柴,捆成一大捆背回家......

      就连沈家的街坊也说,这是沈父好心有好报呢。

      院子电闪雷鸣,大风狂做,屋内的煤油灯忽明忽暗,大雨天儿,沈云清无事可做,又不想闲着,便搬了张小板凳过来,在廊下一面用彩线打络子,一面等四喜归家。

      三年前,她的便宜未婚夫顾砚池参军,家中顶梁柱的顾老爹因病去了,原本温饱的顾家生活便一落千丈。

      沈云清同田氏顶起这个家的同时,也会跟四喜到镇上去买团丝线,回家打些络子,绣些帕子赚几些银钱补贴家用。

      田氏是典型的乡下妇人,性子麻利能干火辣,做事风风火火,吃软不吃硬,心地却柔软细腻,在这么艰难的岁月里,对小丫鬟四喜,还有她这个穿越过来的拖油瓶还如家人般相待,着实令人暖心。

      没错,沈云清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她是从现代穿越来的。

      现代的沈云清是个拥有几十万粉丝的美食阿博主,靠着自己拍摄美食视频的收入加上一月几千的工资,她小日子本来过的挺滋润。

      谁知道某天雨夜出门,踩空台阶,脚下一滑的沈云清就这么一摔就这么穿了,穿了就穿了,好巧不巧还穿到了一本看过的狗血虐文小说里。

      在原书中,女主是永安伯家的嫡长女,因为是家中长女,虽容貌绝色,倾国倾城,长了祸国殃民的脸,性子却端庄大方,颇为稳重,德容工貌皆是一等一的好,女主入了老成王爷的眼,为成王世子聘了女主为世子妃。

      要说女主要家世有家世,要品德有品德,心计也在上乘,且早对温文润雅的世子一见倾心,对世子将来问鼎事业巅峰,那绝对助力满满呀。

      便那世子猪油蒙了心,放着国色天香的女主不要,居然对女主庶出的小白花庶妹一见倾心。

      世子少年出宫时,险被贼人所害,多亏一白衣小姑娘所救,那小姑娘就是女主的小白花庶妹。

      狗血剧情就来啦,其实年少时救下世子的是女主,但是小白花庶妹,自小就嫉妒漂亮优秀的长姐啊,就设计在世子面前来了一出英雄救美,顺便相认的戏码。

      世子错把小白花当成救命恩人,自此庶妹就成了世子心上的白月光,并且对女主产生了一系列误会,对她深恶痛绝。

      女主大婚当日,世子一并求了老王爷,把小白花庶妹纳为侧妃,当夜女主独守空房,世子跟小白花恩恩爱爱。

      虽然世子厌恶女主,却还是在朝夕相处中,不知不觉对才德兼备、心思别趣的世子妃吸引,一夕欢愉后,女主喜怀孕,小白花庶妹恨的咬牙切齿,谋划了一出假怀孕被害流产,男主大怒,女主给生生灌下了一碗打胎药,自此心灰意冷,假死出府。

      男主在一片滔天火光中追悔不已,跪倒在地流下血泪。

      三年后,黑化的大女主归来复仇,虐渣男贱女,小白花坏事做尽狗带了,就在女主即将走上人生巅峰的时候,男主对女主深情告白,感动不已的女主居然放下丧子之仇,跟澄清误会的狗男人就这么he了。

      就很绝。

      更绝的是,沈云清的便宜未婚夫顾砚池在原书中就是个只有寥寥数语的配角,而她这个未婚妻更是个连姓名都不配拥有的小虾米恶毒炮灰沈氏。

      恶毒炮灰自小跟顾家大郎顾砚池定了娃娃亲,顾家总共五口人,顾老爹是村中私塾的夫子,田氏在家中耕作教养儿女,夫妻俩生育两儿一女,顾砚池是大哥,下面有一对龙凤胎弟妹,福姐儿跟小石头。

      原身十五岁那年,沈家父母去世,舅舅远在关外,大伯父面甜心黑不可信赖,孤苦伶仃的原身跟贴身小丫鬟四喜便被好心的顾家人接回了家。

      顾家条件比不得沈家,更何况顾砚池虽容貌英挺,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但性冷话少,尤其是一双黑眸常年冷冰冰寒沁沁的,原身十分不喜,在顾家挑剔这个挑剔那个,最后更是趁着顾砚池参军了无音信,婆母病弱,家中四下无人,卖了龙凤胎弟妹,偷卷了家中银钱逃了,一清二白的顾家遇上战乱,因此家破人亡。

      后来,顾砚池成为杀名在外的镇北侯,找到躲藏在塞外的未婚妻亲喂了断肠草,看她断肠吐血而亡。

      以上是原书中关于顾家的全体内容。

      不过这一世原身还没来得及作死,就在一次去镇上的途中,突遇了兵匪,受到惊吓一命呜呼。

      于是沈云清就穿过来了。

      穿越而来的沈云清:TvT。

      天杀的老天爷,她可是个尊纪守法的好公民来着。

      不管怎么说,穿都穿了,既然有命那就好好过。

      再说顾家一家人对沈云清着实不错。

      她前世无父无母,在孤儿院长大,了然一身倒也无牵无挂。

      沈云清如今所在的朝代是大晋朝,大晋建朝数百年,也曾有过政治清明,百姓安居的盛世时代,不过如今的皇帝昏庸无道,无心朝政,整日盘桓在后宫嫔妃间,大晋的朝政全掌握在宦官手中,苛捐杂税百姓苦不堪言。

      去年羯族趁晋王朝衰败,大肆南下纵兵抢掠,接连攻下边关数座城池,朝廷派兵增援,大败而归。

      战乱让百姓生活更加沉重,腐败的朝廷犯了众怒,终于在半年前一支起义军揭竿而起,“狗皇帝昏庸无能,不把老百姓当人,咱们凭什么为他卖命!苍天已死,黄天当立!老子反了!杀了狗皇帝,把羯族狗赶出中原!”

      数月之间,浩荡起义军队伍迅速长大,前几日听村中自外乡逃回家的汉子说,起义军就是一群兵匪组成的,攻下一座城就烧杀抢掠,跟羯族狗比起来也没区别。

      但是就是这样一支队伍,打起仗来却凶悍异常。

      仅仅数月的功夫,起义军已攻下十几个郡,听说下一个攻打的就是北乡郡。

      七萝村村民人心惶惶,家中男丁都去镇上打探消息了。

      唯独顾家,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就剩下一个大力气的四喜跟沈云清。

      本来沈云清想乔装跟四喜一道去镇上打探消息。

      熟料这丫头投过来十分嫌弃的一瞥,“小姐,你就别添乱了,你这瘦胳膊腿的,跟我一道去不是添乱?”

      田氏也来劝,“是这个理儿,四喜一个人遇到不对劲还能撒丫子跑,清娘你跟着去,四喜不是还得扛着你跑?”

      沈云清:“........”

      她不是这么废物吧。

      雨夜如墨,院外依旧暴雨如注,无边无际的阴暗笼罩着七萝村,周围静悄悄的,仿佛不再会有天亮般。

      顾家小院静悄悄的,突然一阵穿堂风席卷而来,吹灭了身旁的煤油灯。

      沈云清起身要去点灯,顾家的木门被拍的啪啪作响,“小姐,出事了,快开门!”

      这是四喜的声音!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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