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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昼伏夜出的职业 ...

  •   李愿又做了那个梦,细节俱全,丝毫不差。
      上次是一个月多前,上上次大概是半年前,上上上次约莫是两年前,上上上上次
      记不清了,总之,不下数十次。
      梦里,一片漆黑,小小的他躲在衣柜中,藏在一排衣物后面,双臂紧抱膝盖,脑袋埋在胸前,把自己团成一个球。
      起初很安静,他听到的只有自己的心跳声。砰——门被砸开,他浑身一颤,差点条件反射惊跳起来,唯有死死箍住身体。噼里啪啦——任何东西都被打碎,被摔破,被砸烂,恶意从那一声声的动静里冒出来,汇成一波又一波放肆的压迫,朝他涌来。
      他想哭,却怕哭出声被外面的人发现。
      那些面目狰狞的鬼怪,那些带来极度恐惧的恶魔,它们就在衣柜之外,没有束缚,恣意放纵。
      他不断往衣柜深处挤,想藏得更严实。他不断往内蜷缩,似乎努努力就能把存在缩至零。他把大拇指连同虎口咬得稀巴烂,才堪堪按捺住颤抖的身躯。
      它们在找他,脚步声越来越近,桀桀的笑声先于脚步落下。
      至怖的时刻是何时?
      死的那一瞬间么?不,死神镰刀挥出的时候,也许有极深的痛苦,不甘或者遗憾,解脱或者释然。
      人类心脏最受不了的,是死神的脚步,咯答——咯答——每一步都准确地踩在心脏最柔软的地方,它朝你走来,你却无处可逃。
      他十分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毫无悬念。
      他躲在衣柜中,等着它们打开柜门,然后把他拖出去。
      来了,它们全都围在衣柜前,一双手已经握住了金属拉手,吱——

      他醒了。
      尽管经历了多次这个梦境,他仍惊出了一身冷汗。
      睁开双眼,房间里的昏暗很脆弱,像是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稚儿,如同梦里的他,恐惧着即将破窗而入的光。阖上的窗帘,咬紧牙关抵挡外面的阳光,但从边缝里漏出来的丝丝缕缕,可以推测窗外的阳光是如何灿烂而盛大。
      拉开窗帘,果然,阳光如洪水倾泻而入,眨眼间,驱逐了每个角落里的阴暗,所到之处光辉跃动。
      一般,最热烈的阳光出现在下午的后半截,接近黄昏。
      李愿瞧了一眼手表,下午三点四十七分,离他设定的闹钟还有十三分钟。很好,生物钟比狗狗更像人类忠实的伙伴。
      解锁手机屏幕,查看未读消息,一如既往,没有人的问候,只有一条来自中国移动的套餐优惠推销短信。
      李愿不是在期待着所谓的“万一”,而是想坚守住身为现代人的最后一丝尊严,哪怕仅仅是一个仪式。
      冲开一杯雀巢2+1速溶咖啡,点开屏幕上的游戏图标,登录做日常任务。最近,李愿迷上了阴阳师,抽票抽到手抽筋,结果心肝脾肺肾一个不少地被气炸了,差点连手机都给砸了。于是,他佛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咖啡的浓香是一缎巧克力色的丝绸,随蒸汽缓缓呈螺旋式上升,如舞女的纤纤玉臂,飘拂到鼻尖,用力一嗅,沁人心脾。
      李愿就喜欢闻咖啡。在咖啡的香氛中,他做完了日常。
      咖啡冷却,香味不再,李愿一口干掉,冷咖啡只是甜甜涩涩的饮料。
      偶尔会倒进水槽。
      接着,点开王者荣耀,心想为了岌岌可危的心肝脾肺肾,简单打上两局就收手。
      可自控力这玩意儿,太操蛋了,一开始兴冲冲陪在你身边,在你怀里撒娇,一副舍不得你的可爱样,你以为她一直陪着你,殊不知早已悄悄溜走。
      李愿回过神来,窗外的金黄变为幽蓝,白昼行至末尾。
      他怒气未消,退出游戏,干脆卸载算了。
      娘的!手黑到极点,打了几十把就输了几十把!
      下楼喂饱空虚的胃,顺带扔掉门后那两袋积了几天的垃圾。
      最近街道办在宣传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四处张贴,看上去声势浩大,似乎决心要搞件大事,到年底好歹算是政绩。
      垃圾集中点处摆设了三个新桶: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字面意思,就是“摆设”,那三个崭新的垃圾桶,是摆出来给人看的,不是给人扔的。
      许多人可以作证,他们跟李愿一样,好不容易分了三个垃圾袋,好不容易把各类垃圾区别开,也许有着共同的经历——强忍恶心从黏腻的厨余垃圾里拣出仍错的塑料瓶,刚要一个个掀开盖子往里扔。
      一旁溜达的清洁阿姨立马出来阻止,并让你把所有垃圾扔到后面污渍斑斑、使用已久的旧垃圾桶。她们说,反正最后那三个桶也是要倒入大桶里,直接扔大桶吧,咱也省事!
      既然如此,大家一起省事,我们也不分类了!李愿又拾回从前扔一个垃圾桶的习惯。看来,文明、和谐、卫生新社会的营造,任重而道远呐——
      正值十一月,东北开始飘雪,黄河以北的人穿上了棉衣,而深圳,永远是短袖拖鞋踢踏走的鬼样。
      经过沙县小吃,李愿没进去,昨天刚吃过。
      沙县小吃旁边是桂林米粉,这俩人跟亲姐妹似的,大多地方都手挽手挨在一起,李愿还是没进去,前天才吃过。
      转悠了整条街,最后选了一家烧味店,这家也不是新店,同样吃过多次,招牌烧鸭饭挺合他口味。
      在一个地方住了五六年,并且单身,自己做饭的次数屈指可数,想在附近找出一家具有新鲜感的餐馆,恐怕十分不易。
      陋街小巷里的这类餐馆,与靠菜品味道和口碑来经营的商业中心品牌店和网红店不同,即使桌椅经年镀着一层油膜,即使厨师是捉摸不定的情绪派,即使饭菜的质量比大学食堂还要不堪,依然客如云来。
      无他,每个进来的顾客,求的不是滋味,而是以最低的价格达到饱腹的要求,常客一般是裤脚带泥的建筑工人、满脸疲惫的厂区打工仔。
      李愿偶尔嘴馋了,公交转地铁千里迢迢去到繁荣的商业区,就为吃上一口好滋味。每回都拽上不情不愿的周镜山一起,谁叫他是李愿的同事兼朋友,社交圈最近的人。
      回去时楼下聚了一圈人,吵吵嚷嚷,准有可围观的热闹。
      李愿不爱看热闹,可这是他住的那栋楼,要上楼的话必须经过闹事的门口,他只好硬着头皮挤进去。
      先是迈过水桶脸盆,跨过棉被毛毯,左闪右避绕过地面零散的日用品,然后直面正吵得垂沫横飞的当事人,房东太太和一名面生的租客。
      李愿听了两嘴,主要就押金、家具破损、清洁卫生等进行扯皮。
      房东太太是个典型,围观群众越多,她就越兴奋,说是文思泉涌也不为过。
      这名面生的租客竟也丝毫不怯场,时不时跟围观群众互动,争取理解与支持。两人互不相让,你来我往,颇有持久战的势头。
      群众中也不全是围观热闹者,趁当事人沉迷吵架没留意,顺手牵羊摸走一个汤锅、两柄勺子,这种事见怪不怪。
      傻逼!李愿心里暗骂了一声,没有具体对象,就冲眼前这场景。
      他从吵架的两人当中穿过,一声不吭上楼。
      外人看来,李愿总是一副蔫蔫的模样,无精打采,眼皮耷拉,仿佛一株歪在路边缺水的小草,茎是软的,叶片也立不起来。乍看,似乎温和无害,淡然处之。
      没有人知道,他一天要发几十次火。如果是脸面涨红、咆哮骂街的愤怒,几十次下来还得了,早晚会落得跟一颗不停鼓气的气球一样的下场——破裂。李愿的火不是这种,而是没由来的小小的怒气,顶多只能凝聚成一句傻逼,眨眼就过去了。
      也许周镜山知道。
      回到出租屋,下午被那破游戏气炸了肺,短时间内不想再见,还有几个钟头,李愿决定与马修结伴同行。
      马修是一个解闷的好伙伴,上至权贵,下至贩夫,他不卑不亢,面对希望渺茫的案件,他抽丝剥茧,最终总能寻到真相。他身上有一种颓废而迷人的气质,无论多少,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给教堂,酗酒然后戒酒,习惯流连于纽约的各处酒吧。
      李愿时常问候马修:伙计,今天过得如何?
      马修只有一句回答:不会更坏也不会更好,睁眼闭眼把日子过完了完事。
      看到三分之一,今天的马修依然迷人,李愿简直舍不得放下。
      然而,时间到了,该干活了。
      他从不把工作叫工作,喜欢说“干活”,工作这个词太虚无,没必要给原本就飘忽不定的人生再吹上一缕风,最好找块石头压一压,干活这个词就挺好,实在,份量足。
      冲个凉,换好衣服,十点半出了门。
      十分钟前发了信息给周镜山,直到下了楼,李愿才收到他的回复:随便。
      就俩字,对于等了十分钟的发信人,绝不是令人欣喜的回复。
      但李愿习惯了。
      半路到烧烤店打包了一些鸡翅、肉串,又到便利店买了半打啤酒,李愿就提着一袋子,慢悠悠走去干活。
      从甲子塘大道出来,拐入康茂路,经过社区公园,沿同观路一直前行,临近同观湿地公园处有座桥,叫同观路桥。某种意义上,这里就是李愿的工作地点。
      李愿下到桥底,看见周镜山抱臂倚着桥墩,羽毛球拍斜立在脚边,望着远处黑黢黢的流水发呆。
      “嘿哟!”李愿一贯如此跟周镜山打招呼。
      周镜山回过神,淡淡应了声,而后瞥见那一袋,竹签从打包盒里戳出来,语气略带嫌弃:“又是烧烤?”
      “啧!”李愿忍不住吐槽:“每次问你想吃什么,你说随便,我就随便打包了烧烤,这时候你又来嫌弃,比妹子还矫情!”
      “下次再回复随便,你就没得吃!”李愿威胁道。
      “知道了——”拖长的尾音是周镜山最后的倔强。
      李愿看手机上的时间,晚上十点五十九分,等了一阵风过去的时间,屏幕上数字一闪,已是十一点。
      两人面前,凭空出现了一厢银白电梯。
      走近,按键区只有一个向上的箭头。
      周镜山一按,按键亮了,电梯门缓缓分开。
      电梯里没有按键,也没有楼层显示,两人站定后电梯门阖上,电梯自动上升。
      五分钟后,电梯停止上升,叮——电梯门打开,两人走了出去,一天的工作正式开始。

      一个既空旷无物又满满当当、极暗又极亮的地方。
      各位可能以为这番描述是在故弄玄虚,其实不然,李愿和周镜山亲身经历,他们日日就在这样的地方干活。
      这是哪里呢?
      各位抬头,下颌与脖颈呈一百八十度最佳,目光所及之处便是。
      没错,就是各位头顶的天空。
      李愿和周镜山,每日乘电梯上天,工作在苍穹之上。
      无边无际的夜空,乍看就像家里触手可及的天花板,沉沉的,低低的,挡在头顶山,再细看仿佛越来越远,越来越高,天花板消融于风中,眼前什么都没有。夜空这个名词,从人的嘴里说出来,具有普遍的存在感,实际上并不是摸得着的实物。
      第一眼看到的是油画般浓重的黑,一直盯着看的话,很快,漆黑里渗出幽蓝,似花瓣绽放舒展,一片片的幽蓝蔓延开来。不自觉怀疑眼睛欺骗了自己,到底是黑还是蓝,或许蓝黑交融?不,不能怪眼睛,因为那是眼睛没见过的色彩,仅能用蓝黑色来形容,不过,如此绝色应该配一个美丽的名字。
      可惜,李愿文化水平有限,而周镜山,近乎文盲。
      能调配出这种色彩,月亮功不可没。
      但月亮让人感到惊悚。李愿他们至少经过了几个月的时间才慢慢习惯,以平常心对待。
      第一次在这上面见到月亮,巨大的光球悬浮于云层之上,银白的光晕的确很美,暖金的泛光也足够柔和,但,它给人带来的心理上的压迫,不容忽视。
      李愿刚开始上岗的头几天,频繁地投以警惕性一瞥,总感觉月亮在逼近。甚至月亮表面的斑驳阴影,怎么瞧就怎么像是一张张躲在暗中阴险的脸。
      后来习以为常,就把月亮当成是几千瓦亮的巨大壁灯。
      夜空和明月的组合,怎少得了浮云?
      云团各异,大得充斥天际,长得纵横苍宇,厚如高山,薄如羽翼,奇形怪状,也有圆滚滚的小团,似一座孤岛。
      譬如李愿他们待的这个云团。
      脚下的云层,踩上去像是铺了几十层地毯,哪怕底下藏了一地的豌豆也无人能察觉。目测约有一个足球场大小,周镜山每日值班时都要跑上几圈,权当运动。空旷的云团,一片荒芜。
      除了中心的一盏灯。
      乌木的长柄灯台,托着一盏明亮的琉璃灯,灯璧上镌了满屏的弯弯扭扭,不似文字,不成图案,在烛火的映照下仿佛泛着光。
      刚开始,李愿兴致勃勃地研究起灯璧上的奇怪笔画,偶尔自认为从中辨认出了一两个字。于是成就感十足地向周镜山炫耀,而周镜山总泼冷水,一律回答“不像”“不是”。冷水多了,渐渐浇灭了李愿的热情,他也懒得管那一屏的狗屁不通。
      琉璃灯里燃着的,是一小截拇指粗长的原木,顶着一朵可爱的小火花。如果是普通的蜡烛,那长度再如何节约也最多烧上半个钟头。
      可李愿不止一次用眼睛量了量,那截小木棍依旧是三年前的模样,日夜不息地燃了三年,丝毫不见半点损耗。以致李愿时时对着烛火自惭形秽,一根小木棍都比他有用。
      后来,经老孔科普,那截小木棍的来头可不得了,真正的无价之宝。古书记载,不尽神木,生于昆仑神地,昼夜火燃,暴风不猛,暴雨不灭,燃之不烬。简单来说,好处有二,一是不怕风雨,而是能燃到天荒地老。
      李愿做过实验,往那朵火苗上滴过水、扇过风。水遇火就立即化为蒸汽消失。风袭火则东绕西绕打太极,待静止后瞬间挺立。
      世上只有一样东西能熄灭不尽木燃烧的火,那就是一种黑糊糊的小蛾子。一般成群结队而来,不管不顾往不尽木上扑,一只被火烧成黑烟,那就另一只顶上。
      老孔说,黑蛾子经灼烧而死化为黑烟,这种黑烟一旦浓了,成团了,便可以熄灭不尽木的火。
      李愿和周镜山的工作任务,就是驱赶时不时蜂涌而来的黑蛾子,守住那盏灯火。
      李愿常常自谑,咱是守灯人,守护光明,意义深远。
      两人在灯前席地而坐,李愿摊开打包的烧烤,周镜山勾开两罐啤酒,相互碰杯后开始撸串。
      “烤鸡翅买了三个,我两个你一个,不许偷吃!”
      “知道了——”
      “奇怪,今天的羊肉串有点膻,没上次好吃。”
      “是吗,我没吃出来。”
      “你的舌头是摆设吧?那剩下的全给你,别浪费!”
      “知道了——”
      “你能不拖长音吗?又不是妹子,卖什么萌!”
      “知——嘶!痛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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