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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薛平贵有两个结义兄弟一个叫大春,一个叫秋秋。

      你可能要问了,秋秋这名字怎么这么像一个女孩子?

      ——其实她就是。

      只是初次出场的时候,秋秋做了男儿的装扮,跟薛平贵拜了把子。

      后来她穿回女装,薛平贵惊讶,笑问自己是不是要改口叫她妹妹。

      秋秋豪迈地拍了拍薛平贵的肩膀,问,“怎么?难道你看不起女孩子,谁规定只会男孩子才能拜把子、做兄弟?我偏要做你的弟弟。”

      看书的时候,王宝珠就觉得自己根本就看不出这番话特别在哪里,可能是特别的没有逻辑吧。

      但是薛平贵一听这话,眼睛就跟通了电的大灯泡一样亮了起来,只觉得他的秋秋“兄弟”果然不是寻常女子!好,从此之后,他就认准这个兄弟了!

      其实上面的这些内容,倒是不会特别影响王宝珠对两位“兄弟”的观感。

      但是!

      薛平贵拜的大哥,那个叫大春的乞丐,主业乞讨,副业坑蒙拐骗。

      有一天,他骗到一个官家小姐的身上,被人当场揭穿,被骗的官家小姐怒了,差点真的命人将他打成残废。

      从此以后,大春就对这些官家小姐失去了好感,觉得这些人个个为富不仁!为了区区几两银子,竟然要狠心将人致残!

      生路被断,他心灰意冷,却在失意之际遇上了薛平贵。二人一番交谈,薛平贵觉得这个乞丐不凡!大春也觉得薛平贵是个懂他的人,二人就这么结拜为兄弟了。

      ——当然,王宝珠依旧不明白这个乞丐究竟是不凡在哪里。反正薛平贵就是跟他结拜了,还将其奉为大哥,对他百般照顾。

      大春行骗被人打断腿,他让妹妹照顾他,他才没落下残疾。大春不敢再去骗人,乞讨又维系不了生活,他把猎来的猎物送他一半。

      成婚时请他来当证婚人,婚后大春对王宝珠百般挑剔,薛平贵别说是维护妻子了,反倒对王宝珠有了意见——怎么我身边的亲人朋友都看你不顺眼呢?这到底是你的问题,还是你的问题?

      书里的王宝珠活得愈发小心翼翼,书外的王宝珠险些分不清,到底谁才是这个渣男的老婆?

      再说秋秋,她跟薛平贵相识的契机还跟王宝珠有关。

      跟大春一样,秋秋也有一个赖以为生的主业——偷窃。

      王宝珠被关在香闺里十多年,好不容易有了放风的机会,才第一次出门,就被人摸走了荷包。

      不过小贼的技艺实在不精,还没跑远就被人发现了,王宝珠的丫鬟大喊“捉贼”,路过的薛平贵就来见义勇为了。

      他追着小贼一路跑远,然后成功地把王宝珠的荷包带回来了。

      当时王宝珠手拿荷包,连看都不敢多看薛平贵一眼。此时的她又怎么会知道,薛平贵在那个小贼面前又是耍帅、又是安慰、又是理解、又是结拜的?

      婚礼当天,小贼秋秋也出现了,王宝珠瞳孔地震!

      两个王宝珠都相当的震惊!尤其看书的那个,要不是她知道男主角没有这个智商,她都要怀疑这是一个设计好的仙人跳了!

      为什么她不怀疑呢?来来来,你听听她们说的这些话。

      “抱歉了,嫂子。没想到当时我偷走的竟然是你的荷包,不过这也是缘分嘛,我们这也算是不偷不相识?”

      “宝珠,你是不是认不出秋秋来了?其实她就是那天那个在街上偷走你荷包的小贼,多亏有她,不然现在我们可能还没办法在一起呢。”

      “哇,这么说来,秋秋还是你们的媒人了!这不给个大大的红包,可说不过去啊!”

      秋秋、薛平贵、大春……但凡他们还有点脑子、要点脸,都说不出这种缺心眼子的话。

      偏偏王宝珠把这些话听进去了!望向秋秋的目光里,是满满的感激,然后再和丈夫对视一眼,视线里全是绵绵的情丝。

      你以为这就是恶心的极致了吗?不是的。

      之前我们说过,薛平贵在讨女人喜欢上极有一手,秋秋不出意外的——也对其欢心暗许了。

      上一秒她还跟新娘子不偷不相识,下一秒人家夫妻两个不过对视了一眼,她就觉得自己伤心了、难过了、此生无望了。

      于是她勾着薛平贵的脖子,打断了夫妻俩的对视,“好了好了,别看了,你们还有一晚上的时间呢!快快快,先跟兄弟们一起喝酒去!”

      书里的王宝珠害羞地低下了头,书外的王宝珠却觉得不对劲了。

      她继续往下看,秋秋把人勾走以后,果然拿出了一大坛子酒,“来,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王宝珠:“……?”不是,今天是什么日子?就这个不醉不归,它真的合适吗?

      秋秋说到做到,真的把两个大男人喝趴下了。她自己也醉了,但好歹还有一点意识,不像另外两个人,早已经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了。

      这时候王宝珠还在里屋等着丈夫回来跟她洞房,薛灵儿受不了这个刺激,早早地躲回了屋子里。

      所以大堂只剩她们晕的晕、醉的醉的三个人。秋秋痴迷地看着趴在桌子上的薛平贵,然后情难自禁地吻!了!他!

      王宝珠:“……!”人干事儿?!你再怎么情难自禁!你也不能把人家新郎官亲了吧!再说你们刚刚才喝了酒!你不嫌他嘴里味儿大吗?

      亲就亲了吧,反正王宝珠对这本书里的各个角色的节操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偏偏这个秋秋非得又当又立!

      作者还给她写了一段内心独白:什么从今往后,你就是别人的丈夫了,这个吻是我唯一能拥有的东西了。什么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为难,从今往后,我只要远远地看着你就够了。什么做兄弟也好,起码我可以留在你身边。

      她还自己给自己下了一个评价,这是一段多么卑微的感情啊!

      卑微你mmp!卑鄙就卑鄙,能不能别碰瓷人家卑微?你嘴上说着远远看着就行足够,也不耽误你行动上天天对着薛平贵勾肩搭背、搂搂抱抱啊!

      人家正牌夫人在旁边吃个醋,她还要阴阳怪气:不会吧,不会吧,嫂子你应该不会连我和二哥的醋都吃吧?我们可是兄弟啊,你这样二哥会没有朋友的。

      啊,这可真是回想一下都觉得拳头梆硬呢。:-)

      薛平贵参军以后,大春和秋秋觉得兄弟就是要有难同当!于是她们也决定去参军。

      但是二人的身体素质不过关,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加入伙头军。

      铁布国的伙头军基本不上前线、管控也不严,没有参军补贴,但是有月银、包吃住。比起军人的身份,这倒更像是一份工作。

      因此,薛平贵在战场上失踪以后,两个人就沮丧地辞职回家了。

      王宝珠:……?!

      你们不是兄弟情深吗?兄弟在战场上失踪了,然后你们就找不也不找地辞职回家了?

      其实这也不算什么,最多也就是言行不一致而已,但是他们回家以后……原文是这样描写的,大春和秋秋沮丧地回了铁布国国都。兄弟在战场上失踪了,今后她们到底该何去何从?

      然后他们就在去兄弟家报(蹭)信(饭)的路上,遇见了匆匆忙忙跑远的八字胡。

      他们完全不担心独自居住在窑洞里的王宝珠的安危,出口的第一句话就是,“弟妹她——竟然偷人!”

      “好啊!”跟王宝珠不偷不相识的秋秋立马跳起来,“大哥尸骨未寒!她竟然这么迫不及待!走!我们找她算账去!”

      所以——王宝珠眯着眼睛,摸上了案板上的菜刀——这两个该挨雷劈的废物坨子,是来找她算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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