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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已经入了深冬,梁京这几日连天大雪,盖得四下白茫茫的一片,北风也是徘徊呼啸,白日黑夜没个停的时候。位处京门城郊的老旧庄子久未修缮,立在暗压压的晦暝浓云下,仿若一座随时会坍塌倒下的雪山。
      现正是午时,这片地界的天上却见不到半点太阳的影子,只有成群的浑黑老鸦飞绕盘旋,间或一声连着一声地哑哑低鸣,叫冷清的地方更显出几分萧条来。

      “我那位三嫂就住在这里?”卫信驾在马上,少年不过十三四岁,一张稚气未脱的脸半掩在斗笠下,神色不明地抬了抬下巴。

      身后的仆从忙应了一声,“是,听说三夫人被送到此处静养已经有三个来月了。京里头传信来,让咱们进城的时候顺路接了人回去,府里也就不必再另派人来走一趟了。”

      卫信也不下马,抖了抖自己身上的蓑衣,又揭了头上的斗笠,冷笑一声,“我虽不在京里,却也是知道的,我这三嫂是个厉害人物,不但闹得家宅不宁,前回还害得母亲九死一生险些丧命。这样不孝不悌的人,就该早赶出家门才是,还接回去做什么?我三哥就如此好性儿,这种女人也容得下?”

      卫信对那所谓的三嫂没有一丝的好感。

      他是安国公府的庶出,一直住在青州祖地。生母早逝,卫家子嗣众多,父兄皆不怎么在意他这个人,这两年唯独年轻的继母秦夫人心中记挂,时常通信,问他冷暖。在卫信看来,那位素未谋面的秦夫人不是亲母,却胜似亲母。

      是以,知晓过三嫂沈氏对秦夫人做过的那些行径,卫信心头是止不住地厌恶。

      仆从下了马来,干笑了回说:“这是圣上下旨做的媒,三爷如何做得了主,且京里的来信里有提过,接三夫人回去是夫人的意思。夫人说,一家子没有解不得的仇怨,往日的事也就不多追究了。再加上临近年关,夫人也想好好过个团圆年,若缺了三夫人反而不美了。”

      卫信听罢,更觉秦夫人心善仁和了,和沈氏比起来,当真一个天一个地。无怪能叫他那一贯风流凉薄的父亲珍重爱护的。

      他这样想,眯起眼来,面上自然而然地更多了几分对沈氏三嫂的不快。

      主仆两人正说话,庄子的大门突然吱呀一声开了,从门里头探出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来。

      那老头往卫信身上看了一眼,立时堆起了笑,一边说话一边忙上前去打躬,“这位便是打青州回来的六爷吧,六爷,快往里请,老奴这就去告知三夫人……”

      卫信动也不动,只皱眉不说话,还是仆从拉住那老头儿,笑着好声好言地说道:“老丈,咱们就不往庄子里去了,你只管快请了三夫人出来,雪天路不好走,若再耽误,今儿怕是进不得内城去了。”

      那老头儿忙应了好,扭头急匆匆地传话去了。

      想是里头早有准备,也没叫他们久等,不多时,便有辆马车从后头使了出来,那马车三马拖驾,华盖大厢,刻有明王府的标志,马车两侧还有八人轻骑,随行护卫,一副大家士族出行的做派。

      卫信不禁冷声说道:“她在这里的日子过得倒是快活。”

      仆从:“三夫人毕竟是明王府的表小姐,老王妃与裕和郡主最是爱疼的,怕城外头不安全,叫人来守卫也是人之常情。”

      卫信越发不屑:“咱们家这是娶了个祖宗回来。”
      这话仆从不敢应答。

      三驾马车在距离卫信一行人一丈来远的地方停下,从里面跳钻出个唇红齿白脸溜圆的小丫头,她笑吟吟地向骑在马上的卫信做了个礼,声音清脆,“问六爷好,你们一路辛苦,想是还没用午饭呢,这是我们叫庄子里厨房一早煮的热汤饼子,请六爷和几位哥哥凑合用了,暖暖身子吧。”说完话,便从马车的横板内里拖下来一个斗大的漆红食盒,往前头递了过去。

      卫信居高临下,没叫人去接,他冷冷地看了那丫头一眼,又目光犀利地游移到马车上,似乎想透过车壁上的厚木头看看那位沈三嫂的庐山真面目,只可惜马车围得密不透风,窗门合得严严实实,叫他半分也窥探不到。

      阴沟里的人,果然就是见不得光的。
      卫信嗤笑一声,扬声吩咐其他人:“出发。”

      马蹄扬起碎雪,荷珠被忽视了个彻底,她举着食盒站在原地,动作颇有几分尴尬滑稽,眼见卫信等人已经驾马走远了,她也挂不住笑了,拉下脸来跺跺脚,赶忙叫车夫追上去。

      “小姐你没看见他那张臭脸,不过就是个养在外头的,甫一回京就还扬摆起来了,好心给他们送吃食,竟使脸色给咱们看,什么人呐!”
      荷珠搓了搓手,伸长胳膊在炉子边烤火,口里气冲冲的。

      坐在另一侧做绣活儿的竹珍皱起眉头,面上是和她截然相反的忧心忡忡,“他这样的身份才回来都敢给咱们摆脸,这要回了府里,那些扒高踩低的人精怕是更不得了了。小姐,我担心……”
      竹珍欲言又止,看向马车里的另一人。

      那女子至多也就十七八的年纪,对方身上罩了一件蓝白的素色披风,长发松松半绾斜插了两只海棠流苏钗,做的是未出阁女儿家的装扮,她正倚坐在软枕上看书,听见竹珍的声音下意识抬起头,显出略带婴儿肥的脸颊来。

      “怎么了?”沈云西刚才沉浸在话本子里,并没听见她们在说什么,两个女婢便又重复了一遍。

      竹珍忍不住说:“小姐当真是变了不少。”

      她们这位主家小姐表面柔弱和婉,叫人亲近,实则心气极高,成亲之后性格又变得偏激,若换了从前,这卫六公子敢如此无礼,只怕心里早就恼得不行,如何还能面色如常,安稳地坐得住。

      芯子都换了,人自然变了。沈云西在心里小声嘀咕。她本就不是原主,做不了原主以前的举止言行,也做不来,若刻意去装样,反而更显得古怪,要知道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可不是一般人。

      原主和她一个名姓,叫沈云西,更巧的是,连小名儿也和她一样叫朝朝。

      但和沈云西身在末世野蛮生长不同,这个时代生机勃勃,原主也是锦绣珠玉里养出来的真正的天之娇女。其母元瑚归是明王府的郡主,为国殉职的忠臣之后,地位超然,深受皇恩,其父沈万川官拜礼部侍郎,仕途一片坦荡,一家子全是权贵氏族。

      原主不但家世出身好,也以高标准要求自己,无论学识还是为人处世,她样样都要做到最佳,年纪轻轻学问已是一等,有梁京第一才女的美称。
      再加上她自小便与宫里的太子表哥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情投意合,是众所周知的未来太子妃甚至于未来皇后,前些年可谓是风头无俩。

      如果按照正常的发展,原主该在十七岁的时候入宫,而后经历一系列的蜕变成长,从太子妃做到皇后再到太后,长寿至百岁。

      但女主重生了,一切便彻底不同。

      是的,女主,这是个由小说衍生而成的世界。

      这个世界真正的女主角是原主的表姐秦兰月,也是前头卫信和仆从谈论的母亲秦夫人。

      小说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上一世女主角秦兰月对安国公府的三公子卫邵痴情错付,她怀着一腔孤勇,顶着诸多骂名,不折手段追逐在这个根本不爱她的男人身边,生生蹉跎了最好的年华 ,却到死也没换来那个人哪怕一星半点的怜惜。

      一朝得天庇佑,女主重生归来,大彻大悟,她一改往日的恋爱脑做派,对卫邵变得疏淡起来,不想在这无意间竟引起了卫邵的父亲安国公卫智春的注意。

      和卫邵不同,安国公卫智春是个风流恣肆的,百花丛中,处处留情,乃是京中有名的花心多情种子。

      秦兰月对这种人原是很看不上眼,但当这个滥情人独独对她偏爱的时候,这种特殊的对待让她成了特殊的存在,秦兰月还是沦陷了。

      一方面她确实对安国公卫智春动了心,一方面也是出于对卫邵的某种报复心理。
      她不顾亲人的反对,决然嫁进了安国公府,成了卫邵的继母。

      还一不做二不休,心血来潮,在一场宴会上故意下药,把自己的死对头和卫邵生生凑成了一对。以期让这对渣男贱女互相消化,双向折磨,造福世人。

      原主就是这个死对头。

      被设计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与心上人太子表哥心生怨怼,到手的太子妃之位飞了,成为笑柄不说,还要和死对头做婆媳,原主这十几年顺风顺水,一栽就是这样一个大跟头,她心里的崩溃可想而知。

      原主大受刺激,她知道一切都是秦兰月的手笔,憋了一口气处处针对女主,但因为没有实证,被女主秦兰月反咬一口,说她污蔑人。

      每每与女主交锋,原主无不是惨败而归,非但没落得一星半点的好处,反而惹上一身的麻烦,陷入诸多流言风波里。

      一而再再而三的,梁京里的人提起原主,只说她如何当面是人背后做鬼,内里如何两面三刀不仁不孝,再也没人记得当初那个惊艳梁京的才女了。

      三个月前卫老夫人庆六十大寿,当天,原主看着秦兰月坐在高堂上那张春风得意的脸,听着对方明里暗里的“打趣”,心态彻底崩了,心中涌起一股恶气,当着众多亲族长辈和来往宾客的面,冲上前去扬手就给秦兰月一巴掌,末了,指手便骂。

      从前克己复礼的人,而今口不择言,状若疯癫,直把满堂宾客看得目瞪口呆。

      骂完之后,拔了簪子就要和秦兰月同归于尽,闹了好大一场。
      因此被送到这处庄子里静养。

      原主郁结于心,在庄子里惹了风寒也没想着好好治,几天前又发了一场大热,到底还是没熬过去,这才有了后面沈云西穿过来的事。

      ..

      沈云西侧卧在软枕上,支起头,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原主的记忆,又仔细回忆了一下原书的剧情。

      她穿的这本小说写到原主病逝的时候正赶上末世降临,理所当然地太监了,并没有结局,后面的发展如何她也不得而知。

      她到现在还能记得大半剧情,还是得亏了原主和她同名同姓,这才让她印象深刻。

      沈云西半晌没有吭声。

      竹珍见她一脸沉思,只当她是想起安国公府里的秦夫人又犯犟性子了,拉住她的手苦口婆心地劝说:

      “我知道小姐心里苦,受多了委屈,可又有什么办法,那秦表小姐如今是你婆母,身份上天然压你这个做儿媳的一头,国公爷又稀罕她,人两口子一条心,在这国公府当家作主,您能讨得了什么好处?你听奴婢一句劝,这次回去以后咱们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别再去理会她了行不行?”

      沈云西把话本子合上,点头:“行。”

      竹珍不想她答应得如此干脆,先是一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笑说:“这就对了。”

      沈云西也笑,当日原主和卫邵被女主秦兰月设计睡在一张榻上,大庭广众之下被正捉在场,两人清白尽毁,外头传得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后来原主又急又气地找到她心心念念的太子表哥,想要解释自己与卫邵并无肌肤相亲,但叫她没想到的是,东宫里的太子听闻之后非但没有谅解,反而认定了她和卫邵早就暗通款曲,私相往来,气急败坏地对原主说尽了难听的话。

      不仅如此,他还亲自向皇帝请赐婚圣旨,把原主和卫邵死死地绑在了一起,美名其曰祝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便是为什么,事情闹到如今这个地步,原主也好竹珍荷珠也好,都从来没提过和离。

      盖是因为皇帝下的婚旨,想要和离也得要皇帝的旨意。但庆明帝显然不可能自打脸皮。

      原主会走到今天这一步,除了秦兰月推波,太子也“功不可没”。
      若非太子在后头张扬其事,又是请赐婚又是极尽挖苦,原主的心态不会崩成这样,也不至于不计后果地在婚宴上闹起来,弄得声名尽毁,一败涂地。

      沈云西心里明白得很,除非她自己诈死跑掉,不然是离不开卫家的。

      而且……她也没想离开。这个时代一个人在外,也不是那么好过的。

      ..

      定了定心思,沈云西把诸多念头抛之脑后。她见荷珠还垮着脸,便将没送出去的食盒递给她说道:“别生气了。他不乐意要就算了,咱们留着自己用,一会儿路上歇脚,你下马车去当着他的面吃喝个痛快,气死他。”

      她语气轻平得如同一条平直的线,实在没含什么感情起伏,荷珠这几月其实已经习惯了她这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但此刻看她板着脸一本正经地说着小诡计,还是忍不住前俯后仰地笑出声来。

      “小姐,你越发促狭了。”

      笑过之后,她记在心里,半路上车队停下休息,果然和竹珍拎了食盒去外头。

      青州自梁京有大半个月的路程,又因冬日大雪,路上拖拖拉拉的,卫信差不多走了一个月。他这一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很受了些苦,见到荷珠她们吃香的喝辣的,脸果然更臭得不行。荷珠这才舒服了不少。

      吃了东西接着赶路,雪又下得大了些,马车行进的速度越来越慢,赶马的车夫在外头吆呼半天,也不见有什么进程。好在他们本就在梁京地界,在雪地里拉拉扯扯半天,终于还是赶在亥时前入了内城。

      本朝没有宵禁,夜里的皇都灯烛荧煌,长街大巷被照得恍若白昼,和荒凉的末世、少有人至的城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越往西城内走,房瓴也越见气派,入目一片清堂瓦舍,全是深宅大院。

      沈云西撩起帘子,半伏在车窗沿上,目不暇接,一路上火腾腾的人气和热闹,让她心里莫名地升起一股说不清的情绪来,将两颊晕染得绯红。

      她在末世里活了六年,还没今天这一天见到的人多。

      在沈云西入神的时候,车队到了安国公府门前。

      安国公府可不是什么小门小户,作为京里一等一的皇亲贵族,宅门自然也与别处不同,门前高阶,顶上飞檐,处处彰显百年世家的底气,就连正门不远处的角门也是红漆铜锁气派得很。
      这会儿角门边挂吊的两只硕大的灯笼,在风中打着旋儿,光影流动里站了七八个小厮婆子正支着眼眺望,他们这边的车马方一停下,有眼见的赶忙上前来问好和搬运行李。

      “六爷可算是到了,可叫家里头的人好等,夫人和老爷念了一天,还以为今儿回不来了呢。”当头的仆妇穿的青绒褂子,笑声连连地迎上来,话里话外表述的都是秦夫人的关怀。

      卫信听罢,跃然下马,被冻得发木的脸上不由地露出笑,他问:“这个时辰,母亲和父亲该是歇了吧?”

      “是,老爷下午和武安侯吃了回酒,乏困得很,夫人月份大了,捱不得夜,天擦黑就歇了,但也再三叮嘱奴婢们要仔细守着门等六爷回来,万万不得怠慢的。”

      仆妇一面回话,一面殷勤地请他往里走,“住的地方早拾掇好了,厨房热水汤饭都温在灶上呢,六爷鞍马劳倦,今夜就好好休整,明日府里再为您接风洗尘。”

      仆妇说完话扭过身却见卫信立在阶下不动,少年人那双黑黢黢又有神的眼正往最后面的马车瞧。仆妇先是疑惑,待看到那上头下来的人,这才装作恍然的一拍手,哎哟起来,“看我这记性,怎么把三夫人给忘了!”

      她乔模乔样地扇了扇自己的脸,目光在沈云西身上打了急转儿,诧异非常。

      昏暗烛光下,女人面容安恬,眉间有神,虽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不言不语,也有一股勃勃向上的朝气,与当初宴上的疯狂和被送去庄子时的失魂丧魄相比,而今可谓是容光焕发了,完全不是他们预想中的憔悴颓然。

      短短三个月,人怎么更水灵活气了?

      仆妇心下一个咯噔,这怕是不合夫人的意。

      那城郊要什么没什么的破落庄子,难不成还是个养人的好去处?

  • 作者有话要说:  在后台有看到好多熟悉小天使召唤我哦!我回来啦哈哈哈,开始复健努力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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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成修罗场里的炮灰》
    宁知玉穿到了一本修罗场万人迷文里,成了里面的炮灰郡主。
    她的前侍女是攻略达人,海王女主,艳压全京。
    她的堂兄弟们为女主前仆后继,恍若一群朝拜海王的虾米。
    她费尽心思抢过来的便宜丈夫,更是海王养的一条大鱼,反派大佬,隐性疯批,后期为爱发疯,囚禁女主,杀尽海鱼,无差别攻击。
    宁知玉惊恐:“……!”
    救命!
    这该死的修罗场,还是你们自己去玩儿吧!
    丈夫不在家,有钱随便花,这日子她快乐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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