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更新的档案 兔子会觅食 ...

  •   如同和煦的风从林间穿过,轻抚脸颊,然后一头撞在耀眼的阳光中。

      如果可以,我真想把这个故事变成我和美少女相遇的浪漫故事。

      但是可惜,这是我这个宇宙最强的战斗民族在超能力者的手中讨不到好的故事。

      在我看到齐木的视线也投到美少女身上的时候,我揶揄齐木:“齐木楠......”

      齐木的两眼射出凶光。

      然后“雄”的音还没发出来,我的嘴就被一股不可见的力量捂住,无论怎样挣扎都发不出声音了。

      呀嘞呀嘞,好险。

      喂喂喂,怎么突然动手了,我做了什么打扰到你的事了吗,能力者大人。

      [你即将招惹到最麻烦的存在。]

      发光美少女将我的挣扎看在眼里,我看到她和身边的同伴向我走来,一脸担忧的。

      [算了,先解决你的事吧。]

      下了决心,在甜点与阻止被一个麻烦暴露能力者身份两件事之间,齐木楠雄选择了后者。

      他走出队伍,侧头示意我跟过来。

      我跟上去,我们远离了队伍,期间我转头看向队伍中发光的女孩,再次感慨这女孩真让人心醉。

      要是放到吉原,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吧。

      [不要想危险的事。]

      “是是,有你在,这个世界会一直安定的吧。”

      我以为齐木会带我离开人群后会详细地了解我,不论是什么方法,我甚至已经做好了承受痛苦的打算,准备咬牙抵抗□□的疼痛和精神层面的摧残,毕竟眼前这位粉头发的人可是深不可测的超能力者。而我也确实惹恼了他。

      他使用了“瞬移”。

      我们来带一处山林。

      空气清新怡人,四处都能听到流水声和鸟类的鸣叫。

      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打开我的任意门把我踹了进去。

      “就这样放我离开好吗?不怕我再过来?”

      [我对你所想的play没有兴趣,这里没有你想要的东西。]

      “你知道我想要什么?”

      [人死不能复生。]

      “......这种事三岁小孩都知道。”

      齐木握住了拳头。

      嘻嘻,下次再见啦,我赶紧消失,回到了歌舞伎町。

      我知道齐木楠雄只是把我踹回去的原因,因为他拿我没办法,我的世界穿梭是可以无视一切的无条件穿梭,即便他是这个世界的神,也不能阻止我逃跑。

      我和他都清楚,只要我想,我就可以立即在这个世界消失并且出现。

      因为我没有恶意,所以他回报宽容。

      只是他真的狠啊,竟然在使用“精神控制”后发觉无法改变我关于穿梭的意识才放我离开。

      果然人对于自己的地盘有天然的保护欲吗?

      这样想着,我拉开房门走出去,因为时间的流逝是相同的,并且这次的来回花费时间不足一小时,天还是黑的。

      嗡嗡,嗡嗡,手机响了。

      打开盖子,屏幕上显示的是:华佗。

      兴师问罪的吧,我挂断它不作理会。

      过了一会,嗡——

      短信来了。

      果然是问罪,即便只是文字也能感受到华佗她捏着扇子轻蔑且得意的嘲讽。

      喂喂喂,这不是关乎你的信誉吗?幸灾乐祸不好吧。

      反正这段时间是不会去歌舞伎町赌场见她了,我可不想被她阴阳怪气的讽刺。

      但我的钱也不多了。

      夜兔能打也能吃,虽然我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情况,但现在达到“我吃饱”这个标准面临金钱的挑战。

      我打了另一个电话,给身在地下都市吉原桃源乡的凤仙。

      他是春雨海盗团第七师团的上任团长,是华佗忌惮的对象,我来到地球后找到了他,并且加了联络方式。

      “老团长啊,我是阿见。”

      “小兔崽子,来吧。”

      档案更新:

      姓名:阿见

      性别:男

      所属:春雨海盗团

      能力:无条件的世界穿梭,穿梭时时间同步流逝,并只能穿梭到世界的“主角”附近

      现居地:地球歌舞伎町一条街

      人际关系:(已确定)

      登势(对面酒屋的老板娘)

      华佗(歌舞伎町赌场主人,春雨海盗团第四师团长)

      坂田银时(世界的“主角”,对面的邻居)

      夜王凤仙(老团长)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