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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粗略的算了一下,我来到地球,已五百六十年了。五百六十年,这是我在地球的年纪。在这里,我是不老不死的怪物。可在612星球换算来我才十八,风华正茂。

      按理说,我是612星球的人,我的记忆力,应该对什么都是过目不忘的。可是地球上昼夜交替、四季更换,有太多太多的人、太多太多的故事。我的记忆力,竟和人类一样,日趋的退化。

      不过我还记得我最辉煌的时刻。

      我因着从612带来的一点高科技,人生根开了“外挂”一样,以“飞天遁地,无所不能”之才,和明朝亡国帝朱由检拜过把子。他尊我为大圣轮回紫光君。通俗点讲,对外我是他兄弟,对内我是他神仙祖宗。不过我瞧着,朱由检这小子可不靠谱,只爱美人不爱江山啊!那古书上讲什么来着……讲……总之,这小子不靠谱!于是,我卷了明朝的机密,转身投靠了努尔哈赤。努尔哈赤建立了清朝,非得封我为通天教主,他说我是神仙下凡。还要赐我良田千亩,府邸数座。我可是那般贪欲名利富贵的粗鄙之人?于是乎,我扛着国库的黄金万两,逃到乡野村间,建了几间陋室,勉强度日。也就占地……十几亩吧,安然度过一百余年。我原是算着,卷走了明朝国库一半多的钱财,怎么也能逍遥到612来人接我回去了吧!只是不想,这怡红院的姑娘忒俊,耗了些钱财。又不想,正好赶上乱世,还有人敢趁我不在家,砸了我的门,偷了我的钱,一把烧了我的院子。

      直到这时,612还没有人来。

      我打算报仇,可“外挂”没了,仅凭一己之力,能做什么?我不甘心,想着不抱此仇誓不为人。又过了百八十年,我发现没有了高科技,我的确什么都做不成。

      此之后,我蔫了。

      时间跑着,我有过好多身份。什么酒楼、山庄、药店、米铺、学堂我都开过;状元、地主、和尚、道士、半仙我的干过。我遇到过好多姑娘,高的矮的、胖的瘦的、俊的丑的、温柔暴躁的太多太多。当然,好男人没少当,渣男事也干的不少。什么相敬如宾,琴瑟和鸣的生活有过,那留种不留名的好事也干过。女人,无非就是如此,早就腻了。

      讲到这里,你以为我的一生都牛逼哄哄吧。什么功名利禄,都是我玩剩下的;什么归隐田园,也都是些懦夫而已。我都不屑。人说小隐隐于田,大隐隐于市,我呢秉承着这番道理,立足这浮杂的人间,又不与俗人们同流合污,过得那是个逍遥自在。

      如今算过去,又好似历历在目来。五百多年去,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生活繁杂的如今,你猜猜我会什么工作?国家元首?达官贵人?商业名流?明星网红?

      俗,太俗。我的职业,乃是人类良善层度与经济水平情况与第一产业过剩程度验证员,俗称……俗称乞丐。

      ——

      和往日一样,A县。我穿了身破衣服,端了个碗,坐着商场地下。我在这儿颇有名,这都得益于我会一些相术。我看人看相,一向很准,我的盛名在人里流传,他们喊我高人,对我也算照顾。

      人来人往里,我地上放着碗,手机里的录音重复播放:“赏点了赏点了,好心人们,支持扫码。”

      而我则因为无聊,用另一部手机打开了王者荣耀。

      “妈妈,你不是说我们家不是很穷吗?那为什么他都能用iPhone 11,我们家却给我买不起。你是不是骗我!”一个小孩的声音出现耳畔,我抬头撇了一眼。她妈妈连忙让他闭嘴,顺便对着我哈腰喊了一声“高人”,又顺便往我碗里放下五元钱。

      我点头一应,他们着实影响我拿了五杀。

      “这世道真是什么人都有。有胳膊有腿,坐在这里沿街乞讨,恶不恶心?”

      随着一声defeat(失败)游戏结束。

      “你在说我?”抬头,这才见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这男娃子,长到倒是颇为俊秀,一双精明凌厉的桃花眼,高挺精致的鼻子,只是嘴唇微微泛白。

      “恶心?你教教我,为什么恶心。”

      “社会的累赘。”

      我嗤笑出声:“我欲无求,不图名利富贵的,你不夸我,反倒骂我,这是什么道理?”不过“看你这额头发青,眉鼻发红,面色焦黄,口唇无色,是你自己最近财气不好运势不佳,到我这儿来,泄气了吧!”

      “你……你怎么……”男人微微震惊。

      “我怎么不知道,李水长先生。”

      李水长三步跨到我面前,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是谁?”

      “不告诉你。天机,不可泄露。”

      “江湖术士,骗人的把戏。”李水长转身就走。

      “你信,便信。东南方,有你的运势。若你转运,记得回来找我啊!”

      李长水背脊挺直,顿住了脚步。

      ——

      我就知道李水长那孩子会回来找我。

      晚夏的日暮,最适合啤酒配烧烤。路灯刚亮起来,我掂着小破碗里的钱,今日收入颇丰。正要走,身后是喊我的声音。

      “一野先生。”

      我回头瞧,笑道:“小孩,又回家了啊。”

      “你怎么知道我在外地工作?”

      “猜的。”

      李长水没再问。

      他又问:“先生一会打算去做什么?”

      “喝酒,吃肉。这小天,啤酒配烧烤,你不觉得妙极吗?”

      他点点头,说:“正好我也饿了,一起吧。我请你?”

      “好好好!”我的头跟拨浪鼓似的点起来。

      这种好事不占便宜,什么时候占?

      这还真是个傻小子。不过好久不见长相这样俊秀的小孩了,就是彼时人们争相观望的梅兰芳,也不一定有这幅长相。真好,现在的孩子,长得眉清目秀的。我侧着眼瞄他,这处偏僻,灯光打这他的脸上。他的目光涣散却明亮,沉静却不失坚毅。今天他穿了一身运动装,白色的恤、运动鞋,灰色的裤子,头发不似那日梳的笔挺,微微垂下。

      这下子,更像个孩子了。

      “一野先生,你很饿吗?”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那么问。我答着:“还好。”

      “那不然,我带你去买几件衣服,理个头发吧。”

      “哦,还嫌我脏啊。”

      他急忙道:“不不不……”

      “那就是贪图我的美色?”

      “先生这话,你一个大男人的。还有,我都要三十岁了,可不是小小年纪。”

      “小美……呸,小孩,我喜欢叫你就叫!”

      露天烧烤摊我常去,店主见了我还是那样热情。

      李长水问:“你看似跟老板很熟。”

      “经常来,可不是。”

      “你好像不是特别没有钱的样子。”

      我拍拍胸脯,酒劲有点上头:“当然,想当年我可是有半个国库金子的人。那仗势,所有人都摆头摇尾的舔我。”

      “先生还真是会开玩笑。”

      我又道:“汪精卫都追在我后边,跟你一样喊先生呢!”

      “我信。”

      我先是微微震惊,然后大笑。“你不骂我放狗屁,还说信我。”

      “先生还有什么有趣事吗,给我讲讲,我都听着。”他几分玩笑,又几分认真。

      “那我说我五百多岁了。”

      “我信。”

      “我在放狗屁哈哈哈!其实我才十八岁。”

      “我信。但别侮辱狗了。”

      “我是从天上飞过来的。”

      “我信。”

      “我讨厌林徽因,她就是个绿茶!”

      “我信。”

      ……

      我不想,我竟然跟一个小孩子讲了那么多话。多年的孤独,在这个蓝色的星球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属于我。或许曾经有过,但他们都跟着时间去了,我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人离去,好似我也该走一样。我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异物,是旁观者,我不该被任何人亲近。

      这一夜,我们聊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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