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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十一年来不曾忘 ...
原来刚才那指着慕秋霁问慕戏梦他是谁的人,竟是武林名宿荣华亭的亭主,而跟他一起留在风雨门的另一个人则是神秘帮派谶言教教主,更甚者,那个一路帮师父赶马车的人居然是出了名的邪教枯叶教的教主,而慕戏梦和他们之间的纠缠更是复杂无比,容弄雪简单地概括,就是慕戏梦在京城不晓得怎的就惹上了荣华亭的亭主,两人打打闹闹,接着打闹出个谶言教教主,这谶言教教主出名的神秘,此番因慕戏梦两人现身武林,马上就引起枯叶教教主的觊觎,被枯叶教掳了去,慕戏梦觉得愧疚,便带着荣华亭亭主去救人,大闹了枯叶教一场,然后不知怎的枯叶教教主又缠住了慕戏梦,当时荣华亭亭主和谶言教教主身受重伤,慕戏梦便将他们带回风雨门交给秦衷治疗,自己则到处躲着。
听完,慕秋霁不由得咋舌,说:“师父好忙。”
“是他善于招惹人。”
“这么说来,师父不就是为了躲枯叶教教主而跑去做夫子了?”
“戏梦做夫子?那不是误人子弟么?”
听容弄雪这样说,慕秋霁先是一愣,接着笑了——
“十一年了——”慕秋霁往棋盘里落下一子,突然这样感叹。
容弄雪拈着白子的指尖停在半空,然后一笑,缓缓落下,接着取掉了那些被他的白子吃掉的黑子,余下的空位,恰恰组成一个七字。
“七七——”那是久远到,让人一想起,心头涌起千言万语,却一个字都说不出口的感觉。
此时的他,早已不是那个一身红妆,陪着个孩子在莲花池边吹笛的人了。
或跟着师父,或独自一人,在江湖上行走,因为声音过于像女子般阴柔,所以甚少出声,因此,还得了个“不语公子”的称号,和江湖上的“清狂剑”并称双绝,一个语绝,一个笑绝,不过他们两人,却是从来没见过面的。
“闲枝应该差不多到山下了,我们下山去接他吧!”
“嗯。”自从那个睡莲般清雅的人借秦衷大哥的那道门而离开二门主后,二门主就开始长期住在风雨门里,而在这之前,他都是天南地北地到处谈生意,他是个热衷于交易的商人。
山上的生活很简朴,所以常常需要下山进城里采购要用的东西,今天便是这般。
两人施展开轻功下山,却看见二门主席闲枝和十来个人缠斗着,那些人俱都蒙着脸,身手不俗,席闲枝以一敌十,很快就落在下风,左边衣袖被割去大半,更重要的,是他身后还护着一个人,那人似是身受重伤,只能靠着席闲枝装载货物的小车勉强站住。
容弄雪轻叱一声,十指间撒去淡绿色的烟雾,慕秋霁一甩飞花鞭,将那男子卷起,安置到自己身后,有容弄雪加入,那十几个人很快就被击退了,席闲枝和容弄雪推着小车,让慕秋霁将那男子放到车上,一行人山上去了。
“七七——”突兀的声音,把他从睡梦里惊醒,却原来是自己不自觉间叫出了这个名字。
七七——
那个总是温柔地宠着自己的人,已经,离开自己十一年了呢!那时他以为只是因为自己不听娘亲话,所以娘亲将七七带走,直到后来长大了,才逼着绿绮将当年的事情说出来,竟然,自己竟然说了那样的话,所以七七才会伤心得要跟他师父走了吧!
“小少爷,杨少爷来了。”
“嗯,就来。”
站起身来,拿毛巾随意地擦了一下脸——自从七七走了,他就再也没试过让别人帮他擦脸了,他不习惯除了七七以外的人,碰他的脸。
坐在铜镜前,高千华自己给自己梳发,铜镜中的人早已不复当年那圆润的面庞,五官立体,大大的杏眼也稍微狭长了些,只是笑起来,还会微微眯起眼,显得特别亲和。
“哟!高小少爷,竟没个下人伺候你!”一个响亮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轻浮与戏谑。
“我哪有你杨少爷好命啊!”高千华笑着回敬了那个没打招呼就闯进来的人,随手拿起一根乌木发簪挽起发——那根发簪,是唯一留下一丁点七七的气息的物件。
“是高小少爷你太不风趣!”杨少爷,就是那个与高家交好的杨家独子杨不归,眉目俊朗,为人风流。
“你不是说带你侍妾来看我侄子的么?怎么自个儿跑我这来?”高千华这样问着,上个月,大哥就从京城来信说大嫂生下了小侄子,前几天大嫂和侄子就被大哥送过来,说江南这边气候比较温和,让产后虚弱的大嫂好好休养,也让小侄子从小便晓得自己根在哪。
而最高兴的莫过于高千华他爹高云海,小孙子精灵可爱,逗得他老人家整日笑不拢嘴,高兴地,到处派请柬让人来看他的小孙。
“已经在看了,你知我不耐烦小孩子缠人,所以便先来找你。”杨不归说完,刷地一下打开折扇,模样潇洒地扇了起来。
高千华摇头失笑,他当然知道他这个好友不耐烦小孩子,自己第一次见他的时候还被他嫌弃过呢!不过因为自己拿时候满心都是想快点回家见七七,所以完全没去主动缠着杨不归,倒让杨不归觉得他有趣起来,后来杨不归还时时提议说要见一见这个让他高千华魂不守舍的小美人,可惜那时候,七七已经离开了——
两人走到大厅,远远地便听见小孩子的笑声,才进门,一个穿着鹅黄色衣裳的女子抱着一个小孩,跑着小碎步来到杨不归面前,杨不归对那挥舞着小手的小孩不耐烦地摇摇扇子,那女子便嘟了嘟嘴,将小孩抱回去。
然而这一幕,却看的高千华有点失神了,仿佛有一片鹅黄,拭去了明镜上的灰尘,那美好的倒影,便清晰地显现出来——
那时也是那样的一片鹅黄色,那时也是那样一个挥舞着双手的小孩,一个追,一个躲。
“千华?”沈雨荷轻声唤着高千华——她自也记得,他们两个初相遇时,“她”也是一身鹅黄色的衣裳,看高千华的样子,竟像是记起他周岁时候的事情——七七,大概在他心中真的很重很重的吧!重到一离开,他就甚少笑容,老爷称千华是天才,短短一个月就几乎学会写所有的字,但却只有她知道,千华的努力,是因为那时候七七不能说话,他们只能用纸笔交谈,所以千华拼了命地学,却不想,当他学好了以后,七七是真的走了,无论如何也是找不到了。
这十一年里头,她也是心感愧疚的,七七留下的那封信,寥寥几句,却是告诉她,“她”会让清王依旧帮着高家,只是“她”人不在高家,若有什么人问起,便说“她”想念师父,所以才回了风雨门,她一味怕儿子被别的女人夺走了心,而那人却还是担心着他们高家,其实,他们高家也算亏欠了人家,好好一个姑娘家,就因为千华的任性,那么小就被定下了亲事,凭“她”的姿色,再加上与清王的渊源,上哪找不到更好的人家?只怕现在早作他人妇,她儿子也只能无了期地挂念。
杨不归和他侍妾当晚便留宿在高家,杨不归生性风流,极爱诗词音律,他的侍妾也弹得一手好琴,两人你来我往,花前月下,真真是一副缠绵景致,高千华看得有点脸红,悄然退下,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对着桌面的一点油灯,想起那时候上京城,在清王府的凉亭下,自己非要和七七琴笛合奏,却不想割伤了手指。
“不归说的没错,我真是不懂风趣之人啊!”
换下衣衫,吹熄油灯,便上床躺下。
接着微弱的月光,他看着那完全没有留下疤痕的指尖,又想起来,那次手指割伤后,七七帮自己舔伤口的感觉,那感觉清晰而又模糊,他忍不住模仿着记忆中七七的动作,开始舔起自己的指尖来,湿润温热,然而,却不是记忆中的感觉,轻轻叹了口气,他闭眼入眠。
模模糊糊地,好像有什么温热的感觉落到自己的指尖,淡淡的香气进入鼻腔,沿着那香气捉去,竟真的有人,摸到那柔软的手,他勉强睁开眼来,眼前的人,让他真怀疑自己在做梦——
“七七——”那眼角有着淡粉色的桃花眼,秀气挺直的鼻,总是抿着一抹笑的唇,总被人赞如花似玉的脸,不正正是他朝思暮想的七七么?
“七七,七七你回来了……”
他一把抱住对方,才发现,什么时候,那个可以抱得起自己的人,反而能被自己抱入怀里,他看着“她”的脸,低声喃着——
“七七……七七你回来了……我好想你,好想你……”
身体好像因这拥抱而热了起来,他伸手轻轻抚上那人的唇,想要亲上去,却听那人突然哭了,说——
“小少爷——”
嗷嗷,祸端那个文写得太欢乐了,于是这个文写得某娃有点儿纠结=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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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十一年来不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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