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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七月中旬,丝丝热气在风里打着转,偶尔遇到的路人穿着也都清爽单薄。

      乐欢循着记忆连绕五六个小胡同,拖着沉重的躯壳,走向了离城北再偏远一些的地方。走着走着,两旁的青绿色砖墙渐渐变成红红黑黑的土瓦房,大气的青石板路也被坑洼不平的土路取代,沿路出现一丛丛焉焉的杂草。

      近日天旱缺水,土路上有着不少牛车压出来的辙痕,晒开后又多出道道细小的裂纹,好在不影响正常行走。

      堂姐家就在小路尽头的那一排红泥房子里,不远处有他们自家的种的十亩地,这十亩地要养五口人,还费劲的供着两个表弟读书,所以他家生活也不宽裕。

      刚走到她家门口,就听到不远处田埂上有人似乎在争执。乐欢眯着眼睛看过去,哟,巧了,其中一位不就是原主那位堂姐么。

      乐欢脚步一转,往那个方向走去,耳中传来的说话声音也越来越清晰。

      “赵婶子,这镰刀是您上月从我家借的那把是吧?”站在田埂上穿着麻衣的姑娘左手挎着个草篮,上面盖着块破布,说话声音清脆如玉石撞击。

      六月夏粮收割的时节过后,赵婶家镰刀恰巧坏了,就去乐笑家‘借’镰刀。乐大伯和伯娘脸皮薄,家里几亩地早就活完了,所以只好不情不愿的借出去,结果去要了几次都被赵婶磨磨唧唧给拦回来了。
      眼看着马上就要忙活秋收,家里只剩一把浑身坑坑洼洼的旧镰刀,那哪做的了活!乐大伯急的起一嘴的火泡,还是乐笑看不过眼,揣着篮子就来找赵婶。

      “应该吧。”赵婶弯着腰暗暗翻了个白眼,挥舞着镰刀清除着稻田里的杂草,不情不愿的应了一声。

      “哎呀,错不了。”乐笑右手不经意间抚上篮子里的布块,眼睛笑成一弯好看的月牙,“这不是前几年有人半夜想翻我家墙偷东西吗?那小贼就是被我拿镰刀敲脑袋上才晕过去的,这豁口就是那时候留下来的呢!”

      赵婶面皮一抽,割草的动作顿了顿。这事她知道,那个小贼被打出满脑袋血,后来被送去官府,据说现在都还没出来。不少人都在震惊乐笑小小年纪就如此心狠手辣。小时候都如此凶残,现在长大了还得了?

      赵婶拿着镰刀的手有些犹豫,可乐家除了乐笑这女娃娃泼辣些,其他人都挺好欺负的。要还……最起码要等镰刀用坏再还!

      打定主意后,赵婶眼皮一动,迅速笑眯成一条缝,直起身来说道:“乐笑啊,婶子家镰刀坏了,先借你家的再用一段时间,你家不还有一个旧的吗?先用那个凑合凑合。”

      “赵婶子,这把你先用着,听说您家新买了一把镰刀,我去您家拿新的。”乐笑面上笑盈盈的,看起似乎丝毫不介意的样子,却在下一秒当着赵婶的面缓缓揭开篮子,露出里面明晃晃的菜刀。

      “虎子弟弟应该在家吧?”

      刀柄因为常年被人握住,沟壑里填着黑色的灰渍。刀身很旧,但刀刃却被磨的锋利无比,稍微一偏就折射长短不一的亮光。

      赵婶子一听,张嘴就准备破口大骂,声音却全被那柄菜刀反射的光堵在嗓子里,冷汗唰就流下来了。

      这乐笑从小就泼辣,万一真被她把自家金疙瘩吓出个三长两短,她翠花就是老赵家的千古罪人啊!

      赵婶子脸色发白,紧张的说:“乐、乐笑啊,婶子忽然想起来家里确实有一把,今天活做完了婶子就上你家还。”

      “那我还是先去您家吧。”乐笑撇撇嘴转身就要走。

      “给你!现在就给!”赵婶子凄厉的伸出尔康手。

      站在不远处,不小心看清篮子里东西的乐欢:……

      这位堂姐……似乎有点彪。

      乐笑得意的把自家镰刀斜放进篮子里,一回头就看到傻乎乎站着的堂妹,顿时眼睛一亮,连忙上前挽住她的手,惊喜道:“欢欢你怎么来了!走走走,姐给你卧个鸡蛋吃。”

      姐妹俩手挽手亲亲热热的回去,走前乐欢无意中回头,恰好对上了妇人怨毒的眼神。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似乎堂姐丢掉名声那件事,和这个‘赵婶’也有那么点关系。

      乐笑比乐欢大三岁,过两月满十六。大概是乐家的基因都好,所以她长得也俊俏,笑起来像明媚的太阳花,生气了像爆开的小辣椒,直爽的可爱。

      走进堂屋后,屋子里没几个凳子,正中间的桌角缺了一条腿,用了几块石头垫着。泥糊的土墙一蹭就‘噗簌噗簌’掉下不少灰,一看就是年久失修。大伯和大伯娘也不在,这时候估计也在地里。

      乐欢没要她煮鸡蛋,把咬过的烧饼掰掉角,递给旁边偷偷流口水的五岁堂弟,然后微笑着望向乐笑:“堂姐陪我去集市上转转吧。”

      “集市?”

      此时已是巳时,赶集的人早就散的差不多了,只有一些东西还没卖完的小贩不死心的守在路口,想要将手里的货物买掉,多拿点钱回家。日头越来越大,太阳底下呆久的人叫卖声开始有气无力。

      乐欢和堂姐走在街上,路上接收到不少异样的眼光,却都被乐笑一一瞪了回去。有些人从她们身边走过时,会有意无意嘟囔‘真胖啊’,‘这姑娘好胖啊’之类的。说的人不在意,听的人心里却能难受半天。

      所以原身从不一人上街,每次都要有人陪才肯出门,这也是她要找堂姐一起上街的原因。一路上认识她这一身两百多斤肥肉的人不少,要是被原身父母听到,再加上她后面要做的事,估计要崩人设。

      乐校不在意这些,不过这位堂姐做的事,她也都默默记下来。

      走走逛逛又一个时辰过去了,古代东西匮乏,总的来说没太多出人意料的东西,乐欢心里也有了点盘算。恰好走到一间书肆门口,乐欢停下来,淡定的说道:

      “进去看看。”

      “啊、啊……”直爽的堂姐却在进门后束手束脚的,拘束的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放。这种读书人来的地方,她和乐欢从来都没进来过。

      书肆面积很广,但总共只有正中间摆放的五个书架,四个放的是四书五经类的书,还有一个放着游记话本之类的杂书,四周挂着的都是山水字画。

      印象中乐秀才字画写的不错。

      乐欢随意翻了翻后,走到大门右手边的位置,看向面容斯文和善的掌柜,礼貌的问道:“掌柜的,你们这边收字画吗?什么价格?”

      “收。”掌柜微微一笑,显然认出了乐欢,“你是乐秀才家的姑娘吧,乐秀才写得一手好字,绘画也颇有灵性。咱这的字画都是寄卖的,五五分成,但什么时候能卖出去可不一定。”

      想到乐秀才是熟客,掌柜的又说道:“一般买字画回去的人家,都要求最好的,笔墨纸张无一不精。就拿咱这的阳春宣纸来说,一张就得一两银子,抵得上你爹一个学生的束脩了。咱们普通文人,赚这个抄书钱便是。”

      在这个九成九的人都目不识丁的时代,字画是奢侈品。

      便宜的纸张保存时间短,还会晕墨,买字画的人看不上。好纸好墨都贵,虽然不至于像掌柜说的价格那么高,但也少不到哪去。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大笔投入进去却卖不出去,那字画砸在手里多久,就得心疼多久。

      难怪记忆里乐秀才画技不错,图物栩栩如生,却也从来不拿出来售卖。

      乐欢真诚的向掌柜道谢后,就拉着一旁听傻的堂姐出门。

      一出门乐笑就嘴巴就关不住了,不停惊叹道:“我的个乖乖,一张纸就要一两银子!都够我们一家吃一个月了。文哥儿一个月买纸要二百文,我娘都心疼的不得了。”

      乐笑有两个亲生弟弟,大弟弟乐文林在乐秀才书塾里读书,今年十二岁,似乎今年秋末就下场试试,但记忆里似乎结局并不好。

      乐欢心下一动,笑着看向她说道:“等你以后嫁个状元,买纸就不心疼了。”

      原主的其中一个心愿是,希望堂姐喜得良缘,也不知道堂姐喜欢什么样的人。

      “那我还不如等文哥儿中状元。”乐笑嫌弃的摆摆手,和妹妹说起这话也毫不避讳,大大咧咧的说道:“家里有一个书生就够累的,我想找个家里做生意的夫婿,能帮扶家里,家里没那么多规矩,还能过的舒坦。”

      这话简直跟现在的女子择婿观完全相反,但想法一点都没错。等以后弟弟有功名在身,还能在婆家给她撑腰,日子要多舒坦就能有多舒坦。

      可惜这么明艳聪慧的女子,却被原主一时糊涂给毁了,乐欢再次替她感到惋惜。

      再走下去就快走到集市尽头了,忽然,路边阴凉处一个探头探脑的少年吸引了乐欢的注意,确切的说,是他脚边放着的五六个土黄色的瓷罐吸引到她。

      十四五岁的少年眼睛贼兮兮的盯着来往的路人,嘴角叼着根狗尾巴草,一看到路过的似乎有大户人家的小孩路过,连忙腆着脸将人引到自己的坛子面。

      乐欢也借着他招呼客人,打开坛子的空隙,成功看清里面的东西。

      一只黑褐色的六足昆虫,伸出细长的触角,静静的趴在小坛子里,翅膀上凹凸不平的花纹看起来甚是吓人。

      少年的拉来的客人也对这东西感兴趣,蹲下来跟她讨价还价。

      “两百文小爷就买了。”

      “少爷您别为难我了,这将军虫是我趴在草丛里寻了一个月才发现的极品,我瓮里的虫被它咬死了不少。这样吧,您加一百文,这就就是您的了!”

      眼见着这样桩无本买卖成交,乐欢眉眼清清亮亮,嘴角向上翘起,胖嘟嘟的脸色露出两个好看的酒窝。

      哎哟,赚钱的路子有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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