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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Let it 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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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点,麦考夫准时接金月下班带她去约会。
“我们去哪?”
“我们先去换套衣服,我们俩穿的有点扎眼了。”
“行”。
一路上两人沉默着,麦考夫打开了广播。金月靠在椅背上,眼睛眯着看向窗外,大脑里循环着电台里的歌词:Some of them want to use you,Some of them want to get used by you,Some of them want to abuse you,Some of them want to be abused。
“下车吧。”
麦考夫带金月去了个造型工作室。
金月很快就被造型师折腾了一番:烟熏眼妆搭配着猩红色的唇釉,双腿背包裹在渔网长袜中,包臀皮裙搭配紧身上衣露出一截白皙的腰,厚底的马丁靴给人带去了一丝丝的英气。
麦考夫也换了一套打扮,牛仔裤,体恤,皮夹克,切尔西靴,人一下子年轻了许多。
金月有些不知所措的看着麦考夫,越来越弄不懂他在想什么了。
麦考夫绕到金月的身后,双手环过金月的腰,冰凉的触感让金月一颤。
“月月,看镜子。”
一条蛇形的腰链,金月皱了下皱眉,她觉得像是被人锁住了一样。
“下个礼拜你就过生日了,这条腰链也不知道你喜欢不换,五年前就想送给你了。”
金月看着镜子的两人,不动声色地推开了麦考夫的手,她心里清楚,五年过去了,喜好是会变得。
“准备好了我们走吧。”金月转身,看着麦考夫。
“那我们走。”
一路上,金月注视着开车的男人,恍惚间,她好像看到了他还是她保镖的时候,她的左手悄悄的按上右手腕,心跳的节奏再一次乱了。
“我们到了。”
“好。”
“我们去哪?”
“介意蒙上眼睛吗?”
金月摇了摇头。男人扯下手腕上的方巾,轻柔地系在她脸上。
麦考夫牵着金月,“走吧。”
金月机械地跟着麦考夫,手心沁出了汗。
“到了。”
金月被麦考夫带到了一个地下乐队的live,这是金月五年前最喜欢的一支乐队。
“麦考夫,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Solstice吗?”
“孤独。”
“很多年前,有只乐队叫做Candlemass,他们的主唱的厄运之舞有代表极了。”金月顿了顿,扭头看向了麦考夫,话锋一转,“你知道我喜欢古典乐吗?”
麦考夫愣住了,他从来没想过金月在他面提到古典乐。
金月笑了笑,扭头专注地看着台上激昂的主场,手解开了腰链。她转身,把链子一圈圈地绕在麦考夫的手腕上,仔细地扣上。
“你知道我喜欢薇薇安·伍德,但你不知道的是我喜欢的是她的反叛和真实的态度。”金月握住了麦考的手,摩挲着链条上的纹路,“你只知道我喜欢金属摇滚什么的,但你不知道我喜欢的Candlemass和Solstice有着一种歌剧般的戏剧性。”
金月轻轻地倚在麦考夫胸前,低声地说道:“你和夏洛克的最大区别就是,你懂人心,你也会玩弄人心。你何尝不知道我之前喜欢的是古典乐呢?”
“你因为父母的原因才放弃大提琴的吧,但是你放弃大提琴的原因更多的应该是你的哥哥。”
“我说过你懂人心的。”金月的声音更轻了。
“巴赫是你最喜欢的音乐家。”
“他的音乐和你我都很相似,迈克。”
“月月,我很开心我们有着共同点。”麦考夫摸了摸金月毛茸茸的脑袋,“一切都过去了,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陪我看一场电影吧,迈克。”
金月拖着麦考夫离开了现场。
车上,金月连着车载蓝牙,放了首《哥德堡变奏曲》。
钢琴的声音环绕着在车厢里,金月看着车外空无一人的街道,转头又傻傻地盯着麦考夫,他们是同类,互相试探,互相吸引,互相伤害,可能也要互相毁灭。金月深知麦考夫的聪明里夹杂着偏执,看似冰冷,但他的野心透露着狂热。
变奏曲结束,车也停了下来。
“抱我回家吧,迈克。”
“我的荣幸,月月。”
金月被麦考夫放在了沙发上,她顺手捞起边机上的酒樽,给自己倒了一杯,橙黄色的酒液在水晶杯里流转,她打开投影仪,放着王家卫的《一代宗师》。麦考夫坐在金月身旁,揽着她,静静地陪着她,看着电影,看着他。
金月像很久之前一样,窝在麦考夫的怀中,她把玩着麦考夫的手,自然地亲了他一口,给他递过去一杯威士忌。
金月脸颊微红,吻上了麦考夫,两个人交换了一个酒味的深吻,她跨座在麦考夫身上,双手摩挲着男人的脸颊,轻吻着男人的耳垂。
麦考夫吻了回去,反客为主。
“迈克,我们做吧。”
“月月,我不想你后悔。”
“落子无悔。”
麦考夫猛地打横抱起身上的女人,走向卧室。
当太阳升起,金月沉沉睡去。
麦考夫抱着金月,温柔地看着眼前熟睡的女人,亲了亲女人的眼角:“我爱你,月月。”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又回来继续更文了!
我尽量保持周更嗷!
希望大家多多评论,多多留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