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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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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赵可颂似乎很期待对这个城市熟悉起来,他找人带他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逡巡,从热闹的地方,大众的地方,到生僻的地方全都不放过。程世一开始觉得赵可颂是一个一眼就能看懂的人,但慢慢他不这么觉得了。一旦有了这个想法,他对这个人就开始防备起来。他的行为,在程世看来,有点不自然了。
在丁大伟这里,拿主意的只有丁大伟一个,他手下有多少人,没有人知道,程世也明白,他跟自己和赵可颂说‘你们是我的左膀右臂’,其实,他不知道有多少左右手。赵可颂为什么可以从一个卖电脑的,以出租房子为生的人,到了这里,跟着丁大伟干,这是程世想不通的地方。丁大伟从来不用对自己没有用的人,即使他自己的侄子,他都任他自生自灭,更何况一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程世也分析过,丁大伟用他的时侯,因为他已经建立起一个很像样的走私渠道,虽然还不够成熟,一旦正面面对政府很可能不堪一击,但是,丁大伟有很强的人脉,收纳了程世,他有百利而无一害。赵可颂呢?他有什么?
有了疑惑,也就想解惑。
赵可颂好什么,他早就知道。
灯红酒绿的时侯,程世开着车载着赵可颂往郊外开,赵可颂看着慢慢清凉下来的街道,不由得问“程世,你这是带我去哪儿啊?这都出了外环了!”
程世笑笑“带你去个好地方。”
“我是找乐呵,不是图清净。”
程世瞅他一眼“酒香不怕巷子深,你忘了这句话啦?”
赵可颂想了想,咧开了嘴“你早该尽尽地主之谊了你。”
程世心里动了动“你来这儿这么久了,都找到什么乐子了?”
赵可颂摇摇头“找什么啊?地方都不熟,不得其门而入啊。”他瞅了两眼程世“兄弟,看你年纪轻轻的,怎么混到今天这个地步?”
程世心里一喜,正想怎么探他底细,他倒开头了,他看着前面,超了辆车“我还纳闷呢,一直都没见过你,一见就直接当了大伟哥的助手,你才是卧虎藏龙啊。”
“哪里......”赵可颂说“大伟哥不过是卖个人情罢了。”
“怎么说?”
“这事儿说来话长,你要是不嫌我絮叨......”
“咱哥俩聊聊天么。”
赵可颂说话的确絮叨,一件简单得几句话能说完的事儿,足足说了一个多小时,程世故意绕了个弯子,才在到达目的地的时侯让赵可颂把前因后果闹清楚了。他也松了口气。赵可颂是赵实的私生子,赵实是丁大伟在南边的一个合作伙伴,俩人也算一起开的天下。赵可颂的絮叨都是围绕着自己怎么认了这个爸爸展开的,原来,赵实是一年前才认的他,赵可颂跟着他干了几个月,就被推荐给了丁大伟。
程世大概明白了其中的弯弯绕,丁大伟近年和赵实有点互相猜忌,他这招是等于把儿子压在这里让他放心。
只是赵可颂这么轻易就告诉他原委,这倒让程世没有想到。
在道上混的时间长了,程世不能轻易跟自己说,这个人就是这样。他越来越觉得,人总是在变的,他跟你说一,背后有100,甚至是-100。他跟自己说,赵可颂绝对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说一是一,说二就是二。
表面上跟他打哈哈,请他去了那个十分有名的GAY店,赵可颂看上去很满意,找了一个面目清秀的攀谈起来,然后就进了后面单间。程世找了个地方喝酒,有个少爷陪他聊天,问他是不是第一次来。
程世摇头,那少爷又问,每次来都是纯聊么?
程世说,看心情。
少爷瘪了瘪嘴,今儿见着我是心情不好么?
程世说,跟你没有关系。
少爷又说,你那个同来的,每次都去单间呢。
程世心里豁然,赵可颂,果然喜欢扮猪吃老虎,得防着点儿。
赵可颂继续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里游荡逡巡,程世突然灵光一闪,他可能是在找什么人。
每天游泳,似乎成了他的习惯,为了避开人流,他开始游晨泳了,每天1000米,没有特别的事情,他不会间断。因此他时常能看到那个RIVER,很多时侯,整个游泳池,只有他们俩。
然后,他又养成了个习惯,游完泳后喝杯果汁。
有时会和那个RIVER有简短的对话
“是本地人么?”
他摇摇头说“不是。”
“怎么想起来做这个?”
“也没什么别的更好的。”他说“其实也不错。”
喝了口果汁,RIVER有些拘谨地站在旁边“哪里人啊你是?”
他说出了一个地名儿,程世没听说过。River说“那地方特别小,也挺偏僻的,有条河,绕着村子。”
“所以你叫River啊?”
“不是,英文名是这里经理给起的,因为我名字里有个禾,禾苗的禾,经理说叫禾苗不好听,就叫River了。”
“禾苗?”程世不由得想,叫这个名字还是挺怪。
“我妈给起的名儿。”他不好意思地笑“是不是挺土?”
“挺好。”程世说,看着他青春的脸“你多大了?”
“20”
“才20啊?”
“嗯。”
“叫什么禾?”
“安予禾。”
“雨中的禾苗?”
“给予的予。”
“这名字挺好哇,哪里土。”
他笑了,说“我妈开始起的就是雨中的禾苗,生我那天正好下雨,禾苗正长呢,村里有个挺有学问的人说,把雨改成予给予的予吧,文气点儿。我妈当时就说,成!这字儿比划少,好写!”
程世笑,他也笑。
程世始终觉得,和人相处,是需要气场相合的。可能这个人没有怎么样,你见到他就会讨厌不待见。也许,另一个人也没有做什么,看着他就很舒服,很有接近的欲望。
安予禾,这个名字,和他的人,都有一种让他舒服的感觉。
有一次从住的附近看见他了,在一家超市里,看见他买了好多泡椒凤爪,一副要把店里所有的泡椒凤爪都买干净的感觉。结帐的时侯,他正好在程世前面,程世第一次见他穿便装,普通的牛仔裤和一件T恤衫,耳朵里塞了耳塞,貌似在听歌,收银员问他了句话,他才把耳塞摘下来,一扭头看见了程世,他好像愣了一下再回忆这个脸熟的人,程世一笑,他认出来了。
“您好。”他点了下头。
“都不在工作区了,就别您好了。”程世打趣他。
他结了帐一股脑把10几袋泡椒凤爪都塞进随身的大包里,程世装了几罐啤酒,和咸干花生,多买了一个购物袋。
俩人从超市走出来,程世不由得问“你怎么买那么多泡椒凤爪啊?”
“嗯,买来存着。”
“想吃再来买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想吃了。”
“你住附近?”
“不太远,要坐两站车,我家附近那个超市没有这个卖了。”
“看来你是真爱吃。”
安予禾笑,点点头,指了指不远处车站“我过去坐车了,你就住这儿附近吧?”
“对。”程世指指马路对面的社区“那儿。”
安予禾楞了一下,然后说“那儿挺好的。”
程世不置可否。安予禾跟他道别,说“明儿见。”
程世自然地回应“明儿见。”
想一想,他们的确是天天见面的。
从过街天桥走到对面去,回头看看,车子进站,估计他也上了车,走到马路对面的时侯,不经意的看了眼车站,发现安予禾竟然还站在车站上,仰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开走的,是一辆很空的车。
进了家门,换了衣服,打开了电视,想关上窗子开空调,走到落地窗前,再次看到对面的车站,那个熟悉的身影还在,因为太远,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似乎还保持着仰着头的姿势。
不知道他在干嘛。
坐在沙发上看了一会儿电视,站起来去洗手间的时侯,又看了一眼,貌似还在。
送餐的上来,边吃,边看了一眼车站,他还在。
收拾完饭盒,回来坐在沙发上之前,再看了一眼,车站,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