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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慕容 ...

  •   几天后慕容跑来找我。

      慕容是越发出落得水灵美丽,印证了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丽这一说法。

      她坐在凌皓家的客厅里,和我边喝茶边聊天,东扯西扯,漫无边际。我听了半天,还是一头雾水,不明白她的来意。我只能说,这样的慕容,扭扭捏捏的,极有女人味,只是不太像慕容该有的行为。

      我听得那个累呀,那个晕呀,无法用言语形容。到最后我实在是忍受不了了,论婉转我也是高手,但碰到她我硬是没辙,颇有点一山另有一山高的味道,也有点一物降一物的意思在里面。

      好吧,好吧,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就算她要我做的事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要她肯说出来,只要她希望,我都愿意为她去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谁叫我是她的好朋友呢?朋友这东西嘛,就是用来利用,就是用来陷害的。

      我说慕容慕容,我们这么多年的朋友,你有事就说,跟我客气什么?

      慕容继续迟疑,继续支吾,继续天南地北,继续漫无边际没有目的。

      我听得冷汗都快冒出来了。神啊,救救我吧,那么直爽可爱有趣的女孩,竟然因为谈个恋爱就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爱情的魔力实在是太可怕了。

      我耐住性子,我细语轻声,我循循善诱。

      好不容易,慕容她总算抛开顾虑,她总算下定决心,她总算说出来意。

      她吞吞吐吐地对我说:“苏,你教我做菜好不好?”

      听了这句话后,我当时的表现只能说明我的镇定功夫还有待于提高,手中的茶杯由于重力因素直接与地面来了次亲密接触,大大破坏了我自诩冷静老成的完美形象。

      可是,这不能怪我。用任何言语来形容我那时的震惊程度都不会过分,这话的爆炸力大概只有哪天凌皓脑子坏掉了说他爱我可以相提并论。坚持了半天,我的冷汗还是落下来了。

      我掐了自己一下,确定自己没有在白日做梦;看看窗外的太阳,确定今天的太阳并没有从西边出来;仔细观察慕容的表情,确定她不是闲得无聊跑到这里来开这种一点也不好玩的玩笑。

      我点头,我说好。

      这个任务听起来还不是很困难,应该比要我去摘天上的月亮简单得多。我想我可以完成这个难题,除非由于某些所谓不可抗力的因素。比如说,除非慕容像某人一样天生在这方面缺根筋,天生是可以在厨艺方面被归类于朽木不可雕的人,天生与所有的食物材料和厨房中的瓶瓶罐罐、锅碗瓢盆有着深仇大恨,天生以看到它们尸横遍野为毕生最大的乐事,除非有以上的一条或几条存在,我才会失败。鉴于这种可能性实在微乎其微,毕竟像某人这种级别的厨艺白痴也是百年难遇,千年不出,万里挑一的,所以我想我会失败的可能性也就只有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

      再说,洗手为爱人做羹汤,是每个陷入爱河的人都会去做的非常浪漫的事情,慕容不是第一个,也决不会是最后一个。这种心情我非常了解,也深有体会。毕竟我也曾经做过相同的傻事。

      因为这样,所以如此。就算前面困难重重,我一定会想方设法帮她实现愿望。

      说出了来意,慕容终于如释重负,脸上终于真正展露笑颜,终于有心情开始和我讨论细节问题。时间,地点,工具,材料,当然还要保密,要给对方一个惊喜。

      时间不是问题,我已经决定了舍命陪君子,把她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地点也不是问题,慕容的新居已经完工,正好拿那边的厨房来练练手。工具,材料更不是问题,只要有钱,这世上没有买不到的东西。

      一切都没有问题,只等我们去行动。唯一的问题是凌皓在这时候冒了出来。这个人,不好好地乖乖睡午觉,竟也跑来凑热闹。他听了前因后果,然后发表了一通似是而非的见解,马上改变了所有决定好的事情。

      他说:“慕容你决定的这个地点大大有问题,既然要保密,怎可以上你那去做,再怎么小心,或多或少终归会留下点痕迹,一旦泄密,这惊喜就大打折扣了。不如就在这里做吧?我负责提供所有的东西。”

      他又说:“去选购材料也是一种学习,但你们两个人都不开车吧?这样很不方便,不如我去帮忙提东西,做车夫。”

      他再说:“苏逸菜是做得好,但他对别人做的菜不挑剔,碍于情面也肯定没法给出中肯的意见,不如由我来品尝鉴定吧。”
      慕容认为他说得很有道理,我乍听之下也觉得不错,但越想越不对,这人好像越来越小家子气。这种事情,也来插一脚,不得不说他是有钱有闲再兼太无聊。

      和这两个人走在一起去超市买东西,得到的回头率绝对是高到你没法想象,当然承受的压力也是一般人的几倍。

      周末的超市人很多,稍嫌拥挤,和这两个发光体在一起,更觉空间不够,氧气稀少。这两个人倒是很自在,比在自家的花园里漫步还要悠闲。

      想想也是,从小到大就是被瞩目的对象,这么点程度的围观不过是小意思。只有我这样的普通小老百姓才会觉得不自在,那人恐怕是没人注意才会不舒服吧。

      认命吧,认命吧。

      我在鲜疏区里,一点一点教慕容选好菜的诀窍,尽量无视旁边大妈婆婆们好奇的目光。看来,以后还是挑个人少的时间来才是上策。否则,天天被人如动物园中的珍稀动物般观看,这样下去我肯定会血压升高,寿命减少的。

      艰难无比地买好东西,我没料到后面还有更大的考验在等着我。

      我一向觉得只要努力,总该会有点收获,但我现在只能怀疑慕容和凌皓是不是有什么血缘关系。

      无数次的示范,无数次的练习,无数次的失败。我相信失败是成功之母,但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成功因为难产而胎死腹中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君子远庖厨,有些女人也应该远庖厨。

      凌皓盯着眼前黑乎乎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东西,迟迟不肯下筷。

      “慕容,你还是请个厨师比较省力。”考虑了很久很久,他终于开口,“你想给他个惊喜这种想法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是很明显这个惊喜的危险性有点高,我作为朋友,建议你早点放弃才是明智之举。”

      我瞪他一眼。是他自告奋勇要试吃的,可没人逼他。不吃也就算了,何苦要去打击慕容的积极性。

      以初学者而言,慕容的表现还不至于差到像他说的那样。不过是切破了两根手指头,烧坏了三口锅,浪费了四份材料,砸了五个盘子而已,至少还没有把他家的厨房烧掉,所以根本没有必要说到这个地步。

      “慕容,没有关系的,每个人刚学的时候都是这样的,请继续努力,相信我,一定会进步的。”我马上为她打气。

      有人也许要说我在睁眼说瞎话,但我认为这不过是善意的谎言。

      不知道慕容是不是下定了决心,还是我的鼓励起了作用,反正她没有被凌皓打击到,毫不气馁地继续努力。

      自从吃了上次的东西腹泻几天后,凌皓早就没有胆子再来了,只留我继续陪她奋斗。在经历了十几天地狱般的集训后,我终于可以说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了。

      不去管颜色,不去管味道,至少那东西绝对不会对食用者的生命产生任何危害了,这当然是个重大的进步,值得庆祝的进步。

      我去为我俩各倒了杯酒,递给她。她伸手接过。

      慕容的纤纤玉手上都是伤口。

      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因为爱就能做到这个地步,会不会太过疯狂了呢?

      “慕容,你爱他十分,他爱你会有几分呢?”我忍不住开口问她。

      “那么你和凌皓呢?”她反应很快,马上将了我一军。

      我仔细考虑了一下我和凌皓间太过复杂的关系,我和凌皓甜蜜却是残缺的过往,我和凌皓现在胶着的状态。

      “如果凌皓愿意爱我十分,那我可能会爱他三分吧。”我说,还是有点犹豫。

      “可是,苏,如果爱情能够计算得这么清楚,那还是爱情吗?”

      我顿时被慕容问倒了。学海无边,能者为大,果然在爱情这方面慕容比较有发言权。照这样的理论来看,我肯定是不爱凌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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