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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Chapter 16 ...


  •   莉齐承认,E先生确实有两把刷子。

      她一直分不清各种乐曲的区别。

      在她看来,轻柔的钢琴乐就是一个人嘤嘤嗡嗡的絮语,餐厅里需要这种絮语,但不能太大声,否则就会有人掀桌子。

      激情的小提琴独奏,则是她的梦魇,因为她总感觉那把琴弓不是在琴弦上磋磨,而是在她快要断裂的神经上。

      至于辉煌的交响曲,她是否能忍受,主要取决于手上的扑克牌——要是一手烂牌,她就只能不动声色地溜啦。

      E先生的歌剧,却完全没有那种无法忍受的感觉。

      即使她对音乐一窍不通,从来没有成功欣赏过一首交响曲,也能感受到E先生在音乐上的造诣。

      他换了一套深灰色的礼服,笔直地站在指挥台上,手持乌木指挥棒,以极其精准、清晰、果断的手势,统领着每一位乐手。

      在他的协调下,三十四位小提琴手听上去就像是一位小提琴手在演奏。

      领导力堪称恐怖。

      听说在交响乐队中,弦乐组最受重视,木管乐器随后,铜管乐器其次,打击乐器排在最后。⑴大多数乐队的指挥也更注重弦乐组的配合。

      E先生却没有忽视任何一位乐手,最大限度地调度出每一位乐手的潜力。

      莉齐确定,就算是最后面那位十分钟才敲一下三角铁的乐手,也在他不容置喙的统领之下。

      莉齐对他很感兴趣。

      不知是否他的身形跟幽灵相仿的缘故,她一对上他那双焚烧似的金眼睛,心就跳得厉害,仿佛恋爱了一般。

      “这样也好,”她平静地思忖道,“跟知道长相的人谈恋爱,总比跟不知道长相的人谈要好。那个幽灵连脸都不给我看,也不告诉我名字,我干吗要喜欢他呢。虽然我也不知道这个E先生的名字,但好歹能看见他的脸,而且长得挺好看。”

      想到这里,莉齐晃晃脑袋,准备像往常一样把幽灵抛至脑后。

      每个生性乐观的人,都有这种把烦心事抛到一边的本领。但这回,她的本领失效了。她不仅没能把幽灵抛至脑后,还回想起了那个凶狠而激烈的吻。

      唉,莉齐忧心忡忡地叹了一口气,心想,她不会忘不掉那个可恶的幽灵了吧。

      她开始回忆自己忘记初恋情人花了多长时间。

      她的初恋情人是一个极其俊美的教士,金发碧眼,身穿黑色天鹅绒法衣。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场私人舞会上。当时,人们都在议论她投机商女儿的身份,没人和她跳舞,是他跟她跳了第一支舞。那支舞为他们惹来了不少非议。

      他却不以为意,还温和地劝慰她:“不用在意那些闲言碎语,莉齐小姐。不少教士私底下都跟未婚姑娘跳过舞。我们教区的神父还跳过踢踏舞呢。只要不是康康舞就行。”

      莉齐笑了起来。康康舞是一种粗俗而滑稽的舞蹈,姑娘们在舞台上高昂着头,随着舞曲提膝、踢腿,露出裙摆底下的风景。

      她眨巴眨巴眼睛,假装不懂康康舞是一种怎样的舞蹈,天真无邪地瞅着他,希望他能给她演示一下。

      尽管他面露难色,却还是站了起来,叉着腰,像康康舞女郎那样,提起膝盖,高高抬起一条腿。

      看见这一幕,她乐得哈哈大笑。

      他很快就意识到她在逗弄他,却没有生气,只是摇了摇头:“你这小姑娘。”

      因为这句话,她控制不住地爱上了他。

      可他并不是那种可以结婚的教士,看出她的爱意后,就请求调离了她所在的教区。

      他离开那天,她哭了一整晚,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他了。

      谁知第二天早上,艾德勒先生带她去买了一对水盈盈的翡翠耳环,她就把那个俊美的教士抛在了脑后。

      如今两年过去,她并不避讳回忆起他——他的相貌,他的微笑,他那件黑色天鹅绒长法衣,他跳康康舞时可笑而又潇洒的身姿,内心却再无触动。

      她天性乐观,感情充沛,勇敢果断,有一副玉石般冷硬的心肠。既然他不喜欢她,不愿意和她在一起,那她就能把他抛到脑后。

      然而,她却无法这样对待幽灵。

      为什么?

      直到现在,她都还记得那个吻让她的心脏跳得多么快,身体瘫得多么软,后颈通了电似的阵阵发麻。

      她还记得他下巴的触感,冷峻、粗犷、轮廓分明。他的身材明明那么高大强壮,肌肉坚硬得像块石头,下巴却瘦削至极,没有一丝一毫的赘肉,她吻上去的那一刻,就像吻到了峻峭的下颚骨。

      她还记得他的嘴唇,那么冷漠的一个人,双唇却松软而滚烫。她还记得他脸上的血——哦,他一直不来见她,她都差点忘了他脸上有伤这回事。他为什么不来见她呢?她真的有好多好多话想跟他说。

      莉齐越想越难过,越想越惶惑——她不会栽在这个幽灵的身上,变成一个倒霉的多情种子了吧?

      不行,她决不能沦落到如此悲惨的地步。

      她抬起一双幽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向了台上的E先生。

      男人多的是,何必对一个幽灵念念不忘呢?现在忘不掉,多谈几次恋爱,肯定就能忘了。

      “也有可能是我太久没接吻了,”她想,“我就不信,我再接一百个吻也忘不了他。”

      自我安慰完毕,莉齐彻底放松了下来,露出两个甜蜜迷人的酒靥。

      她从裤兜里掏出化妆镜,在脸颊和嘴唇上搽了一点儿胭脂——要是叫兰斯看见,估计又得大吃一惊。尽管不少贵妇人都开始搽胭脂,但在一些保守的人眼中,仍然只有轻佻女人才会涂脂抹粉。

      见失恋并没有损坏自己的美貌,莉齐合上化妆镜,撑着下巴,继续观看E先生的演出。

      等演出一结束,她就去问他愿不愿意当她的情人——他要是不愿意,她就换个人继续问,直到有人愿意为止。

      ·

      埃里克第一次在指挥时走神。

      他只要一想到,莉齐正在包厢看着他,就会不可避免地走神。

      这段时间,他因为那个吻心绪混乱,一直不知道如何面对她,直到昨天才想出解决办法。

      遇到她之前,他闭上眼睛,从来只能回忆起汗水、尘土、鲜血、恐怖的黑暗、遁逃的老鼠和枪口淌出的硝烟。

      遇到她之后,尽管他还是会梦见那些阴冷的画面,梦境中却多了一双白皙的脚——莉齐的脚,脚背微弓,脚踝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

      当时他身受重伤,几乎已经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假如不是她向他走来,他根本无法走出那个牢笼。

      从那时起,她就与他的梦境如影随形。

      因为她,他的梦境不再恐怖而充满恶意,变得浓丽而香-艳。

      明明他从未近距离接触过她,却莫名能在梦中闻到她汗水的气味;明明他从未在剧院外见过她,却总能看见她穿过昏暗的沙尘,向他走来。

      恐怖因她而不再恐怖,黑暗因她而不再黑暗。

      就连刺鼻的硝烟,都因她而带上了一丝清馥的香味。

      不过,尽管他时常梦见她,却从未对她产生过不适宜的想法。

      就像饥饿到生吃草根的人,决不会幻想佳肴多么鲜美一般,他也不会幻想莉齐会喜欢上他。

      所以,当她故作娇憨,让他亲她的手背和手心时,他虽然心跳加速,脑中却没有任何出格的想法。

      当他揽住她的腰身时,尽管他的手因此而微微发抖,仿佛被无数根通红的、尖细的针轻轻地扎了一下,头脑却仍然没有往暧-昧的方向想过。

      直到,她吻了他。

      她的吻打开了他幻想的闸门。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在此之前,他只想保护她,帮助她,让她和兰斯离婚。

      至于为什么想让她和兰斯离婚,他从未细想过,也不敢细想。

      那天晚上,他突然明白了原因。

      想通以后,他的胸口前所未有的滚烫,呼吸一阵冷一阵热,仿佛患了会导致高热和心悸的伤寒病。

      黑暗中,幻想在滋蔓生长。

      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愿意拯救和亲吻他的人。

      他渴望得到她,就像野兽渴望跟打开捕兽夹的人回家一样。

      假如没有她,他永远不会生出那么强烈的求生欲,也不会那么迫切地想要攫住财富和地位,更不会像一个正常男人那样奢想爱情。

      他闭上双眼,冷静的头脑逐渐变得昂奋。

      就在这时,他忽然想到了她的那句话——

      “幽灵先生,我能看看你的脸吗?”

      瞬间,昂奋的头脑冷却了。

      只要他一日顶着这张可怖的脸庞,就一日无法在阳光下与她相见。

      想要和她在一起,他必须制作出一副完美而英俊的面具。

      然而,当她真的被这副面具吸引时,他又感到了锥心的嫉妒。

  •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⑴:[美国]保罗·福塞尔著《别把恶俗当格调》:“以乐器为例,按惯例,交响乐团根据不同种类乐器的声音微妙程度和演奏难度来排列乐器组。弦乐器身居高位,木管乐器随后,铜管乐器其次,打击乐器则排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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