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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去沙漠游泳 ...

  •   Lençóis Maranhenses
      热带雨林的尽头该是什么?

      Lençóis Maranhenses
      热带雨林的尽头该是什么?
      热带草原吧?
      那你就错了。好吧,你没学好地理,大概不清楚,通常自海洋至内陆,会因为降水量的关系,慢慢由森林过渡到荒漠,而中间地带,在热带雨林的尽头,本来应该是茫茫的大草原。比如在非洲,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就与赤道的雨林遥遥相望,中间隔着数千公里奔放的大草原。威武的狮子慢腾腾地走过来,鼻尖上挥之不去的一群群让它十分不爽却不得不习以为常的苍蝇和蚊子。
      如果你学好了地理,那么这个基本常识通常会误导你。
      Lençóis Maranhenses
      再说一遍这个名字——伦索伊斯。
      请记住这里——太平洋之南,巴西之北,靠近亚马逊丛林的尽头,这里,是一片白色沙漠。
      或者,倒过来说也可以,站在沙漠边缘,穿着黑色的游泳裤,泡在碧蓝色的湖水里,顾惜朝抬头看到的是一公里外浓郁苍翠的雨林,一群火烈鸟正从绿色的背景上飞过去。更远的深蓝天际,层云万里,暴雨即将来临,阳光从□□的缝隙里漏下来,被挤成一柄柄插向大地的利剑。
      从雨林如此突兀地跳跃为沙漠,这里真疯狂,不过他是个疯子,他喜欢。
      他花了近一个星期几乎走遍了沙漠边缘的每一个角落,接下来他决定向沙漠深处走,腹地深处有两片大型绿洲,居住在当地的沙漠家族热情好客。也许再过几年,当游客如织,文明世界的美钞欧元涌进这里,人们的淳朴很快就会消失不见。
      这世界本没有什么淳朴,所谓淳朴在欲望跟前往往不堪一击。
      他冷笑着游到岸边,湿淋淋地爬上沙滩,捡起他的水壶和墨镜,希望积雨云飘过头顶时,自己不至于淋得很惨。
      不过那又怎么样呢,反正他这一身就是游泳来的。到沙漠里游泳,谁还在乎淋一场暴雨?
      他提醒自己,我是来度假的,我是来度假的,我应该很快乐,我应该很舒畅,这里像天堂一样美,这里不属于真实世界。
      可是见鬼的,为什么他还是要时不时地冷笑?
      一个星期以前他想过从华尔街的一栋高楼上跳下去,不过也就是一闪而过的念头罢了,他才不可能自杀。的确很多人觉得他应该自杀才合理,那场金融风暴让很多精英抱着纸箱子退出写字楼。他比他们更惨,生意失败,公司巨额亏损,申请破产意味着推倒重来,可是信誉危机将面临终身。偏偏这个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老婆跟别的男人关系暧昧,那个男人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不过是个小小的公务员。他提出了离婚,结果儿子太小,抚养权没有争取到。
      真是奇耻大辱!
      不过他一定会讨回来的!
      濒临崩溃的时候,他买了飞机票直达圣路易斯。之所以选择这里,只是当时刚好在机场买了一本旅行杂志,随手翻到了这一页。
      不过他的运气总是这么坏,当地人惯说葡萄牙语,他英语地道,法语熟练,德语流利,能听懂芬兰语,还会一点点西班牙语,可是葡萄牙语——除了认识几个和英文类似的单词字母,他几乎一窍不通。
      所以就有一种异常的孤独。
      穿着翠绿色沙滩裤的拉丁美男光着膀子,牵着马走过来,叽里呱啦热情洋溢,顾惜朝全部回以微笑。
      “áÒ¥#@%&ικδâæ”
      “好啊,我很好啊!你也好!”
      “βΘξôÖθãÂòèéΧοξνàíîâ”
      “嗯嗯,天气真不错哪,不冷不热!”
      “θãÂò%&&¥#**”
      “此景只因天上有,人生能有几回见,真好,我都不想回去了。”
      “噗嗤”后面突然有人笑起来,“他在跟你说,这里的暴雨温度很低,你会淋感冒的。”
      顾惜朝回头,看见一个大胡子男人从白色沙丘后探出头来,中国男人,但是一副当地人的打扮,头上一顶草帽,尤其皮肤已经晒成古铜色,于是看上去跟拉美男子真是相差无几了,如果他不是会说流利的中国话,顾惜朝真以为这个蛮夷是土著居民。而且,太可怕了,他居然穿着那样一条大裤衩——火烈鸟的颜色,带彩色的螺旋棒棒糖的图案,你能想象有人穿这样的沙滩裤吗?尤其他还一脸分辨不清容貌的大胡子。
      中国男人叽里呱啦地和南美美男交流了一番,然后彼此挥手再见,这才回头看住顾惜朝,边向他伸出手来,“这位先生真是一表人才器宇不凡,你是我这三年里见到的第一个中国人。鄙人戚少商,幸会幸会!”
      顾惜朝冷冷地看着那只伸出来的手,对于起先的一表人才器宇不凡他表示赞同并且很受用。可这个评价因为后半句话显得没有什么可比性和权威性。他“嗯哼”一声,“我不信一个三年不说中国话的人开口能这么流利的。”
      戚少商挠挠头发,指指后面,“我住在三十公里外的一个小村子,有卫星天线可以接收电视节目,并且经常和远在北京的同僚讨论一些工作上的细节。顺说,我不是坏人,不要那么充满戒备。”
      顾惜朝环顾了一下四周,“你在这里工作?”
      “是啊。”
      “真会选地方。”
      “哈哈,你也这么觉得?”
      正说着,那片积雨云飘到头顶,豆大的雨点砸下来,又冷又疼,戚少商“嗷嗷”叫着,“到下面去,到下面去,我那里有个简易棚子。”
      两个人逃也似的跑过沙丘,果然在低洼处有一个草棚隐在一片棕榈树间,两个人迅速钻进去,外面“哗啦啦”的大雨瓢泼而下。
      棚子里的木箱上,有蓄电池箱子,手电筒,一些压缩饼干,当地的热带水果,饮用水,还有一个尚在工作中的苹果笔记本和一些摄影器材。
      “可以说说你的工作吗?”顾惜朝来了兴致。
      戚少商把电脑侧过去,将屏幕对准他,“我是搞生物遗传学的,正在研究这里的一种鱼和一种小型沙漠龟,顺便帮一些旅行杂志拍风景照片赚点外快。”
      顾惜朝去看他拍摄的鱼,水下的世界类似海底,但是那些短期内生长出来的植物造型奇特,像绿色的丝绸。那些鱼悠闲地游动着,戚少商的旁白不像《人与自然》里那位语调温柔却抑扬顿挫的解说员,相反,他简直像个三流娱乐节目的主持人,咋咋呼呼,说学逗唱,罗里吧嗦,唧唧歪歪。也正因为如此,顾惜朝算是明白为什么他的中文没有退化。
      “你如果被它们傻头傻脑的样子骗了,那你可太大意了。我第一年来这里的时候也这样,看,那条鱼,背上有一道青色细纹的,它是我们的SUPER STAR小哇。不是‘青蛙’的‘蛙’,虽然人家是公的,但是很显然它们这个群体还没有进化到有阶级和社会意识,所以它成不了王子,更加不是青蛙王子。那么是哪个‘哇’?BINGO,猜对了,就是一声惊叹——哇!哇!哇!你看它要跑了,它用嘴推挤着沙子,我们总以为它在给自己造一个窝,可是不需要了。早在雨季来临的时候它已经完成了交-配任务,现在它的老婆已经抛弃了它,虽然听起来有点伤感,但是小伙子不需要再准备婚房了。
      好吧,这不是它要造的房子,那么是什么?去年这个时候,我以为它们所有的成员都在自掘坟墓,我跟着一条鱼一起潜入沙子底下。它挖,我也挖,最后我的标尺和摄影器材只到达了两米半的深处,花了大约半个月的样子。最后雨季留下的水干涸了,那条鱼筋疲力竭,死了。
      我很抱歉,本来它或许可以顺着流沙或者地下径流回归大海,也或许它要投向那边的红树林,总之我阻挡了它的回归之路。
      小哇,你在挖什么?你要去哪里?”
      镜头里的鱼对他的采访毫不理睬,有条不紊用嘴顶开沙子,一点一点往里钻去,最后只有一个小小尾巴甩动的背影。
      戚少商在继续解说,“每天它们的成员一个个消失在湖底,它不是在给自己挖坑造坟,不用伤感,谢谢!因为我花了很长时间刨过一个大坑,试图找到任何残留下来的遗体,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它们就这样消失了。鱼间蒸发!”
      接下来是一断长时间的近景特写,没有旁白。
      顾惜朝看得有点闷了,开口提议用跟踪的晶片埋植在鱼里面,追踪它们的去向,戚少商摇摇头,“试过,找到了尸体,唯一的,它的同伴们仍然不知所踪。不过这也没什么,大自然是如此奇妙,未解之谜才吸引人。”
      戚少商于是又调出一段视频,边解释,“鱼的生活单调了一些,这里有一种沙漠龟,作为爬行动物它们要掌握的生活技能可复杂多了。这里的龟和刚刚的鱼一样,喜欢刨坑,我不知道他们最后去了哪里,沙子里到处留着他们产的白色小卵,非常小,不仔细看几乎分辨不出来。在生物界,很多的个体并没有遇见过他们的上一代,但是它们大脑里拥有一切应当具备的生活技能。难道你不觉得这种记忆非常神奇吗?也许我们人类也保有很多祖先的记忆,可是我们统统忘了,必须通过后天学习得来生活经验。你不觉得比起这些鱼和龟,我们人类有一滴滴遗憾么?”
      出于礼貌,顾惜朝表示沉默,他想,我宁肯做人,才不要做鱼或者乌龟。好吧,不是乌龟,是沙漠龟,但是,总之是龟公。
      “你研究他们的生活习性?跟《动物世界》的摄影师一样在这里一蹲好几年?”顾惜朝问道,然后他忍住冷嘲热讽的念头,挑挑眉毛,“可是研究这个有什么意思呢?”
      戚少商道:“你难道不觉得,越是研究没有意思的东西,才越有意思吗?”
      顾惜朝点点头,有哪一个穷人会关心巴西北方沙漠里的一种鱼?这人的境界就是他妈的不一样,他突然羡慕戚少商。对于吃饱了撑着没事干,他一向是深恶痛绝的,可是研究鱼和乌龟,这是另人艳羡的事情。
      外面雨停了,早就恢复了先前艳阳高照的大晴天。
      戚少商合上笔记本,“嘿,出去看看!”
      他带上一个用防水材料装好的摄像机,只露出塑料膜包好的镜头,从小箱子里取出两副防水镜,自己戴一副,然后把另一副丢给顾惜朝。

      他们走了一小段路,前面有一个深蓝色的不小的湖泊,岸上白色的沙丘仿佛鸡尾酒表面浮着的奶油。
      戚少商选好位置一脚跨入湖水里,再将摄像机小心地沉入水下,“没条件背氧气瓶,今天不跟拍,就找个地方把摄像机架好,能搭把手么?”
      “怎么帮你?”
      “我埋摄像机的时候,你帮我扶着就行。”
      “OK。”
      戚少商深吸一口气,扎了个猛子潜入水底。
      顾惜朝跟着潜下去,前面的戚少商游泳姿势非常好看,碧波荡漾,破碎的光晕在他皮肤上晃动,像一尾大鱼。
      两个人花了一些功夫才埋好摄像机,等探出水面时,胸腔几乎要爆炸的状态。
      戚少商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你是个疯子啊,我又没说要一次搞定,差点淹死了!我以为你要杀了我。”
      顾惜朝哈哈大笑,有一点恶作剧后的快感,“不是一次搞定了吗?”
      两个人游到岸边,一起躺在沙滩上晒太阳。
      沙丘高处有风“呜呜”地吹过,在这样的环境里显得格外苍凉,头顶上有淡云飘着,正好遮住了阳光,好似一把大大的阳伞。
      顾惜朝闭上眼睛轻轻地哼起歌来,曲不成调,然而他的声音清朗,带着一点点不经意的性感。
      “很旖旎的旋律,就是听着有些伤感,你碰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戚少商突然问道。
      顾惜朝睁开眼,愣了愣,“有这么明显吗?”
      “纯粹来旅游的都带着照相机,一路‘咔嚓咔嚓’拍过去,这里真的很美。很多旅行社提供小型飞机,从空中看伦索伊斯的沙漠,就好像一张白底绿纹的织花地毯,这是最神奇的沙漠。因为大雨冲刷,你看这里的每一颗沙子,都跟洗过一样干净。可是你到了这里,无心看风景,我三天前就注意到你了,你一直在这一带瞎晃,所以我想,你不是来旅游,而是来散心吧?”
      顾惜朝心里佩服他的观察入微,不过听到他说三天前就开始注意自己,又微微有点尴尬。倒不是不舒服的那种尴尬,而是他平时不太习惯他人的关心。
      “哎,是有点烦人,我的私人助理叫我出来度假,于是我就来了。”
      “多呆一阵吧,这里会让你忘记一切烦恼,没准跟我一样,会打算住下来,哈。”
      顾惜朝白了他一眼,“可是我不是生物学家,我更加不可能在这里呆一辈子。”
      戚少商道:“我也没说我会在这里呆一辈子啊,只是目前尚且没有离开的打算。”
      顾惜朝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沙子,“天色不早了,我得回去了。你呢?就住在那个棚子里?”
      “我有露营的帐篷,来来回回地跑太麻烦。”顿了顿,他向顾惜朝作了个自己都没有预料的邀请,“我的帐篷很大,要不一起睡吧,这里的夜晚也很美的。”
      顾惜朝揶揄:“哟,在这里住久了,跟当地人民一样热情好客呢?”
      戚少商笑,“我没来这里以前就这么热情好客的。”
      “免费?”
      “他乡遇故知,谈钱俗不俗?”
      顾惜朝上下打量他一番,“万一你要敲诈勒索,我怕我打不过你。”
      戚少商也上下打量他一番,“你身上除了一条游泳裤,还有什么值得打劫的啊?”说完突然恶作剧地凑上前一步,“除非……你怕我劫……劫个色?”
      顾惜朝的脸色果然变了,在戚少商逃开那踹过来的一脚后,他在后面指着他的鼻子边骂边追,“谁劫谁还不知道!”
      戚少商停下来,歪着头看他,“你真打算劫我的色?”
      顾惜朝看看他一脸的大胡子,笑骂,“你想得美!”

      太阳落山以后,戚少商用电磁炉摊了几张面饼,夹一点火腿水藻,两个人咔嚓咔嚓吃了一顿当地特色的晚餐。
      然后顾惜朝在帐篷里看戚少商留下来的观察日记,当然,主要是视频形式的。期间还有他的一些朋友,有男有女,有在亚马逊的河流中坐着大船来的,有驾驶水上飞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比戚少商更粗鲁的男人,开着沙漠越野车直杀过来,差点撞翻了一个木架子。镜头外戚少商骂骂咧咧,但是看得出这些人都和他交情匪浅。
      有一段是他的朋友拍摄的,镜头里的戚少商从白墙红顶的房子里走出来,看样子是他在附近的一处比较现代化的营地。他走过去解开栓马的绳索,一翻身利索地上了马,谁知道屋里蹿出来一只肥硕的大狗,扑上去死死咬住马鞍上的皮革,就跟拖着的面口袋一样沉。戚少商拍着狗的脑袋直笑,然后对着镜头解释,“请相信,它不是舍不得我离开,它是要我带它去找女朋友。”
      镜头外有女孩子“咯咯”大笑的声音,“那你就带它去找女朋友啊?”
      戚少商面有难色,“上礼拜它在镇子上碰到了一条杜宾,可是人家嫌它是沙皮,对它完全没有兴趣,最可悲的是,那条杜宾不是姑娘,跟它一样是带把儿的。”
      镜头外的女孩子笑得前仰后合,镜头都晃花了,“闹了半天,人家不是去找女朋友,是去会基友。”
      戚少商拍着狗脑袋,郑重其事道:“沙师弟,既然人家搞性取向歧视,咱不跟它玩了。”
      那狗还是咬着马鞍子不松口,嘴里“呜呜”哀求着。
      “你说你就这点出息!”戚少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地骂着。
      顾惜朝正看到这里,突然帐篷外探入一个脑袋,“还在看呢?”
      戚少商利索地钻进来,然后一拉帐篷拉链,边挥舞着手作扇子状,“别让蚊子进来了,这里的蚊子可凶悍了。”
      “沙漠里也有蚊子?”
      “有水的地方就有蚊子,这里的降水量比长江中下游地区还要多。”
      顾惜朝盘腿坐在那里看了看他,借着电脑幽蓝的光,戚少商的脸若隐若现,“怎么把胡子刮了?”
      戚少商摸了摸光光的下巴,笑道:“原来我一个人的时候,哪里想到要建设形象工程啊。不过既然有人来了,自然不能把我俊美非凡的外表掩藏在胡子下面了。怎么样,帅不?”
      他的脸圆圆的,两个酒窝极深,那表情带了一点点孩子气。
      “你没了胡子,一点个性都没有了啊。”顾惜朝语似可惜地长叹一声。
      “原来你喜欢胡子男,不早说。”
      顾惜朝觉得这话接不得,他想这个家伙在这里不修边幅,每天有热情如火的巴西姑娘经过这片沙漠,他那时候怎么不去注意自己的形象?意识到气氛的微妙,他果断地合上笔记本,“不早了,睡吧。”

      顾惜朝自己也没有想到,在这个地方一呆就是一个多月,简直舍不得回去了。
      生活是单调而有趣的,除了每天去拍摄和观察沙漠里的鱼,龟,水藻,贝壳,他们还到西部的一条河边散步。沙滩上有枯萎的树,也有正在枯萎,但是仍然伸展出绿枝的树,自然靠近河岸的那几株,则是枝繁叶茂绿意盎然,仿佛插在白色沙盘里的大型盆景。而河的对岸,是层层叠叠望不到边的热带密林,红色的火烈鸟在水边闲庭信步。
      “我明天要走了。”顾惜朝突然说道。
      “还回来么?”
      “不知道,怎么?还没走就开始想我了?”
      戚少商抿出两个酒窝,笑得阳光灿烂,“如果还回来,那我就放你走,如果你说不回来,那留个地址给我,我结束这边的工作,就收拾收拾行李去找你喽。”
      顾惜朝看着水面上的倒影,两只火烈鸟脖子痴缠在一起,“我不是……”
      “你不是什么?”
      “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戚少商坐在地上玩着一把沙子,“你觉得我把你想成什么人了?这个月里我知道了你是什么样的人:有过一个老婆,可是人家琵琶别抱了,有过一家大公司,可惜频临倒闭了。我知道你要回去面对这一切,你是个有担当的男人,就是这样,这是我心目中的顾惜朝。”
      顾惜朝跟着坐下来,沙子柔软而干净,他忍不住把脚插-进沙子里,然后仰天躺下来,“大概在你眼里,那些凡尘俗事跟这里的一切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戚少商,我们是两类人,我不可能和你一辈子生活在这里,我会闷死的。”
      戚少商靠着他一起躺下来,“我又没说我要在这里呆一辈子。”
      “你会跟我回人间?”
      戚少商“啊哈”一声,“那你以为我们现在哪里,天堂?”
      “对我来说,差不多是天堂,你要是求我留下,我会被你诱惑住。”
      戚少商在他嘴唇上咬了一记,得到的是一个轻轻的耳光,他不以为意,“我干什么要求你留下?我也呆得有点腻了,正准备挪窝,也许下一阶段,是在实验室里研究基因链。”
      顾惜朝愕然,“我以为你要到解开谜底的那一天才会离去。”
      戚少商耸耸肩膀,“我又没说不可以再回来?也许哪天就得回来取个样本。”
      顾惜朝失笑,把手盖在脸上,“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
      “所以,想回去就回去了,别弄得生离死别一样。”戚少商突然指指岸边的火烈鸟,“打个赌,那两只都是公的。”
      顾惜朝恼了,“不要自己那啥了,就看什么都是天下大同好不好?”
      “那啥什么了?”戚少商无比委屈。
      顾惜朝被这话噎住,索性不理他。
      过了一阵,那只不安分的手慢慢地爬过来,“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天早上,我说我做了一个梦,梦到前世,我是个西北大漠的剑客,你是个江南水乡的书生,其实是我编出来的故事。”
      顾惜朝跳了起来,“可是我是真的梦到了,见鬼,我还以为咱们心有灵犀。”
      戚少商吞了吞口水,“其实……其实你大概最近压力大,所以一直在那里说梦话……所以我就……”
      顾惜朝面如死灰,转身就要走。
      戚少商追上去,将他扑倒在沙地上,“那重要么?我只是不想骗你。我跟你说的那些鱼那些龟的故事,并不是假的,所以说不定,留有前世记忆的那个人是你,不是我。”
      顾惜朝一翻白眼,“你不觉得你这套说辞太玄幻了吗?难道生物学博士都是这样搞研究的?原本我还以为你大概只是有点科幻细胞而已。”
      “不是玄幻或者科幻,分明是言情嘛。”
      顾惜朝要气昏过去,但是压在他身上的戚少商笑得很没品,“哎,什么风格的,有区别吗,总之咱俩凑成一对了,相得益彰,天衣无缝。”
      “谁跟你相得益彰,天衣无缝了?”
      “那珠联璧合,天生一对?”
      “滚!”
      两个人在沙地上扭打一阵,顾惜朝套在身上的白色衬衫慢慢敞开了,露出晒成蜜色的皮肤。
      然后很突然地,两个人一起停了下来,胸口剧烈起伏地看着对方,戚少商再也忍不住,嘴唇盖上去,用的力道狠了,舌尖汲取着里面深不可测的秘密。
      半晌,他放开他。
      顾惜朝“哼”了一声,语带不屑,“不要这样随时随地发情好不好?”
      戚少商把手摸下去,“好像发情的不只我一个啊。”
      顾惜朝咬着牙,勉强把咒骂声吞回去,“可是我不想咱俩的第一次这样幕天席地的。”
      戚少商并没有就此放开他,而是问道,“你来这里那么久了,知道Lençóis在葡萄牙语里是什么意思么?”
      “不知道,怎么?”
      “Lençóis是指床单,也就是说这片沙漠是一张巨大巨大的床单。”
      “So?”顾惜朝频临爆发边缘。
      那又怎么样?
      你说那能怎么样?

      故事讲完了。
      包子:亲爱的,你要吸取教训,那就是——别总是那么不要脸地赞美自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blabla的,真是太不要脸了,我都替你害臊,总要踢到铁板的,我说是吧?
      小顾:我只是没有学好葡萄牙语而已,人无完人,这点我还是承认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去沙漠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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