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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寻找血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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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公安局,赵永和司机将“宵夜”送完专案组,煜瑀和秦明就没去了。
秦明找了台公安内网的电脑打开,想看看协查的情况。
如果明天能在现场外找到凶手的血迹,下一步就是将血迹的分析结果录入系统看看能不能串并上其他的案件。
假如能顺藤摸瓜发现凶手的身份,那么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想着想着,秦明进入了串并案件系统,在受害者姓名栏里填上了“林笑笑”三个字。
刚刚点下“确定”按钮,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屏幕上竟然出来了三起其他案件。
“串并了这么多?”秦明脸上带着诧异。
这四起案件在系统里已经被命名为“云泰案”,并且直接用地名来命名,可见当初这案子的确不小。
案件的串并一般都有确定性的证据,但“云泰案”的证据并不完整,依据的是作案的手段和侵害对象的共同点。
四起案件的受害人都是正在上中学或大学的女生,施暴的地点也都在公共厕所附近,所有受害者都是俯卧着,双手被捆绑在背后,死于机械性窒息,都有被奸.尸的迹象,却找不到精-斑。
四起案件中,两起发生在云泰市,一起发生在云泰市所辖的云县,另一起发生在云泰市的邻市龙都县。
看着电脑上的四件案子,秦明还没开始胡思乱想,一股淡淡的,像是莲花清香出现,十分自然。
“在看什么呢。”
“女朋友家一个亲戚被害,现在还没找到凶手,想着明天找到血迹会上传分析结果,找找是不是串并,然后我就想到这件事情了。”秦明解释道。
煜瑀也是“见惯”生死的人了,看见电脑上的案件资料不由叹了口气,“都还这么年轻,大好前途就这么没了。”
“对了,你用什么牌子的沐浴露,蛮好闻的,我也想买回去送给铃铛,她应该会喜欢。”
“……”
“咋啦?”
煜瑀看着秦明说了雷人话而不自知的样子,无奈的扶住了自己的额头:“我出来没带行李啊,用的当然是局里的沐浴露和洗发水,而且我这也不是沐浴露的味道!”
现在轮到秦明尴尬了,不是沐浴露和洗发水的味道,那不……就是体香?
OMG,为什么会这么尴尬!
“我有一款洗完后蛮好闻的洗发水,也是淡淡的,你要不。”煜瑀选择了转移话题。
“啊,可以啊,可以。”秦明马上顺着台阶下,此时不下,更待何时?
“今晚的专案会,咱们参加不参加?”赵永走过来问道。
“不参加了,困了,回去睡觉吧,明天有了发现,再和他们一起说。”秦明说完就退出了系统,逃也似的快步离开,往公安局外的暂住宾馆跑去。
“他怎么了?”
煜瑀无辜的摊了摊手,“可能是累了吧,毕竟尸体解剖可是个细活。”
“也是,你也早些休息吧,明天找血迹也不知道要找多久。”赵永说道。
“嗯,走了。”煜瑀慢悠悠的往宾馆走去。
反正只要他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前面落荒而逃的秦明。
……
第二天一早,就煜瑀、秦明、赵永三人就来到了现场外的小院里。
“这个小院子的东西两边都有门,西门门口有个小超市,当时也是超市的老板发现杨风冲出楼道倒在地上的,说明凶手应该不是朝西走的。那么凶手肯定是从院子的东门离开的,我们就沿着他逃离的路线找吧。”秦明说道。
有了方向,事情就好办很多。
动用先进的寻找血迹的仪器,不出半个小时,就听见赵永大喊:“看,找到了!”
在凶手离开的路线上,三人找到了七八滴连续的滴落状血迹,非常新鲜,但是离楼房很远。
“为什么血迹这么孤立?”赵永问道。
“我觉得吧,可能是凶手离开楼道的时候捂住了自己的伤口,走到这里的时候捂住伤口的手松开了,所以伤口会继续往下滴血。不要满足,要继续找。”
果然,用同样的办法,在杨风家的楼道里发现了几小滴血迹,这几滴血迹在杨风留下的大滴大滴的血迹旁,虽然不起眼但还是被发现了。
“这个也很可疑,提取,赶紧做DNA。”
夏季的烈日很快烤得秦明和赵永汗如雨下,但他们俩一刻也没停,煜瑀倒是没怎么出汗,但这样被烈日一直照着,心里也有些不爽。
一直找到下午时分,才惋惜地发现的确再没有其他可疑的血迹了。
但是之前找到的这几滴血的DNA检验结果一出来,还是让秦明和赵永彻底兴奋了。
这几滴血不属于任何一位死者,而是属于一个陌生的男性。
“走!咱们去专案组!”秦明激动道。
“你们俩,先别那么激动,就算串并了,未免也是个好事,血迹不是在案发现场,律师照样能帮他摆脱,扯什么他只是路过,恰巧受伤了而已。”煜瑀一盆凉水泼了下来。
“这……这分明是强词夺理!”赵永愤慨道。
“文字游戏罢了,铁证当然是在案发现场。”煜瑀嘴角上扬,显然是有了什么好主意。
“回现场,案件重演?”
“当然,他能路过这里,还能路过杨风、曹金玉家里?”
秦明和赵永两人又激动了起来,拿着箱子就往楼上跑,生怕那血迹偷偷溜了。
煜瑀无奈的摇头,这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就不能像自己一样成熟一点呢,成熟啊!
不紧不慢的走上楼,一进客厅就看见两人激动的蹲在地上提取血迹,以自己的眼力,一眼就看出来地上有水渍。
“走!这回就没问题了!”
煜瑀微笑了下,这种赤诚之心,真的很少见了。
……
在专案会上,煜瑀拿起遥控器,按下了播放键,在杨风道出事情经过的时候暂停下来,放大了杨风的面部表情,又往后退了些,并说道:“这里,他就撒谎了!”
“洛顾问,有何依据。”许支队出声道。
“当一个人在说谎时,注意力太过集中,眼球会变得干燥,他眨眼的频率就会增加,这一点,不难理解吧。”煜瑀说道。
专案组的警员们注视着煜瑀,许支队也听懂了,毕竟煜瑀已经说得很简单易懂了。
“一个正常人想要记住一个时间段的所有细节是很难的,但是撒谎者不一样,他们会完整的叙述自己所做的一切,并且不会出错。”煜瑀又说道。
“这个我不明白,他说十点多有人敲门,去开了门,有什么不对吗?”许支队出声打断,疑惑的问道。
“我问你,你昨晚几点睡的,睡觉前做了什么?”
“大概十二点多吧,睡觉前有点饿就吃了个巧克力。”许支队回答道。
“他在开门这一块说得太细了,在半夜睡觉的情况下,人不可能记得这么清楚,他连一个迟疑词都没有,简直就是脱口而出。你睡得迷糊的时候,下床去开门还特意看时间吗,如果说是在客厅里无意间看到时钟,那也不会那么肯定是十点多,像我,就会说:大概在十点到十一点这样。”
“但不排除他可能会有看时间的习惯。”
“所以这一点暂时压下。看这里,问他是谁,他说是个不认识的痞子,那么关键问题来了。在睡觉的时间,来人敲门,杨风为什么没询问,又或者说他问了,可他隐瞒了,这是为什么?”煜瑀反问道。
许支队沉默了片刻,开口道:“洛顾问,你的意思是死者杨风他是知道凶手的身份,还给他开了门?”
煜瑀点了点头,又接着说道:“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沙发上的五粮液没有,这上面没人任何指纹,为什么?难道这酒要金贵到带着手套去送人?不,其实这种酒只要是家里生活不艰苦的就都能喝得到。”
“这里有三种假设,一种是儿女带回去的,但杨风儿女都在省城上班没时间,所以排除;第二种,那就是凶手带过去送给杨风的,接着送礼的名义麻痹杨风,减少他的警惕;第三种,那死者杨风买回来的,但没道理买回来后放在沙发上,他应该收起来,所以我有理由相信这两瓶酒是凶手带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