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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贝姨是个好人,饭菜都是她做的,总是笑眯眯的,会经常偷偷塞给我个苹果,让我嘎吱嘎吱啃上半天。她的饭烧的很好吃,会在我那盘上摆一簇玫瑰型的奶油,我总舍不得吃。她对我打了声招呼,“孩子,先吃早饭吧,甜点是菠萝慕丝塔。”面包夹着玫瑰果酱,又香又甜,一天这样开始,默默祷告完,迫不及待开始用餐。
      法拉家每一个人都很好,可我从没见过他父母,他也没提,但也一定是好人。我这样想,我这样相信。
      豪华雕花大门缓缓打开,加长的汽车停下,我连面包都没有吃完就跑下楼,他的车门打开,没有风没有雨只有阳光,维多利亚的夏天总是很美丽,真的。
      他下车了,黑色西装直挺而潇洒,他的长发已经剪了,可我还是喜欢他留长发的时候,那时侯他不喜欢说话,不喜欢表露什么,可还是有孩子的天真,哪怕在污秽无比的沼泽地里。五年,他一点点沉下去,可我连沼泽在哪里也不知道。
      我爱他,我很爱他。他依旧美丽英俊,我棕色眼睛的维多利亚小爱人,我美丽而多情的玫瑰,罂粟一般的娇狂,淹没所有的惊艳。他是骄傲的,拒绝一切施舍,所以他是孤单的,我连介入也做不到。
      他很强。最重要的,强到可以蔑视一切。包括神明。

      一天的开始很平常,贝姨出去买菜了,超市新鲜的蔬菜牛肉,合上黄油牛奶,香喷喷的,阿鲁德懒洋洋趴在院子里晒太阳,纯种的德国猎犬,皮毛黑亮,它很老了,据说以前曾经上过战场,陪着法拉的爷爷。法拉的爷爷是个士兵,军队的上校,70多岁还精神抖擞的老人,爽朗的好人,会笑着把宽厚温暖的手掌抚上我的头顶。他年轻时一定很英俊,一定有棕色头发和眼睛,笑起来时会弯成温柔的弧度,让人看着就幸福。他叫不出我的名字,毕竟不像法拉学会中文,他只能叫我瑞,单字音节,简短而清爽,和拣到我的老人一样,叫我的小名。
      我嘴里含着糖,薄荷口味,玫瑰的芬芳,萦绕鼻梢,甜美的味道,我的爱人回来了,他有了长长的假期,可以一直在这里。他和我一样含着糖,一样的薄荷口味。玫瑰摆在窗台,迎着阳光招摇,野玫瑰,本应该生在旷野。
      我把汽水易拉罐叠在一起,他弹了最底下的那个,哗啦一下倒了,我只能再叠,他再弹,我叠的气喘吁吁他只要动动手指就能让我的努力变成虚无,绝对的。我不甘心的继续叠,他没来弹,就倚在一边看我,我叠到第十五个,像我的年龄,再也叠不上去,我踮起脚伸直手,第十六个,再也放不上去。

      阳光从背后的落地窗打进房间,我知道背后被阳光笼罩,因为很温暖。

      他站起来,在我身后侵占阳光的位置,修长手指接过我的罐子——他的下巴刚好抵上我的头顶,我知道,头顶的发被什么东西吹着气,痒痒的,比阳光还温暖。
      一个——两个——
      十七个罐子,叠的高高。像一座塔,里面是我和他。王子和他的玫瑰。

      直到很久以后,这一幕,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午后阳光,高高的塔,我十五岁,他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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