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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做我女朋友 ...

  •   临走时,我拿走了那张卡,还是物质一点吧,爱情,我不敢忘那方面想。卡里有50万,我给姑姑打了20万。并表明以后自己不会再回去了,很感谢他们收留我那么多年。我想也许我应该自己一个人过了。还有30万,大学剩下的那几年拿来交学费已经生活费也足够了。
      我努力学习,努力学习,告诉自己忘记他吧。我只不过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他也许早就应该不记得我了。
      也许根本不记得有一个叫林陌梓的人还心心念念着他吧。
      时间过的很快,一转眼我也快毕业了。毕业前三个月,我在一家很好的公司通过了实习。为终于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了,算一算也快四年了,可那个人还在我的记忆中,有时候我甚至会幻想我们下一次见面又会是怎样的情景。
      第四次见他,我22岁,他26岁。他变得更有魅力,更加吸引人了。公司例会上我有幸能够进入会议室开会,这对于新人来说是很好的机会。当然,也和实力有关。四年的时间我沉淀了许多,学习了许多,也变得成熟了,会隐藏自己的情绪,更会看脸行事,这就是眼下资本盛行的时代,如果没有叶薇姐在后面推波助澜,我也走不到今天。她是公司总经理,处处照顾我,提拔我,我很感激,也很珍惜。
      今天例会上我终于见到那个期待已久的人--谢颐臣。那个我心心念念一直忘不了的人。别人口中的商业巨子,也是这家公司的老板。即使使他全程连一个眼神都没给我。不过,很正常,不是吗?
      我有什么资格失落,他忘记我是应该的,因为我对他而言。应该什么都不是吧。
      到后来再次见面时,他开门见山“做我女朋友。”我耳朵出问题了吗?还是出现了幻觉?我整个人都蒙了,见我不回答,他再说一次“林陌梓,做我女朋友。”我没有听错,是女朋友,他还叫了我的名字。所以他没有忘记我,对吗?
      “好啊”,我答应了我想我应该是开心的。虽然他的行为很有目的性,可我管不了那么多,因为我爱他,所以我才那么珍惜每一次和他会面,每一次和他对话,甚至今天他说让我做他女朋友 我才毫不犹豫的答应他。
      那以后我的通讯录中终于有了他的电话,微信里也有他的好友,我应该庆幸不是吗?我现在是他的女朋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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