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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神? ...

  •   这是一栋老房子,楼梯间闪烁的灯光让夜晚更加昏暗了,林之和顾思淼是二楼左边公寓的租户。
      林之拽着思淼的手终于爬完了楼梯:“淼淼你真好,还扶我上楼。”
      思淼对刚刚的偷袭耿耿于怀:“……你看我想扶你吗?”
      “不管不管,淼淼最好。”林之绽放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转动钥匙打开门,经历了艰难的一天,林之终于回到了自己温馨的小窝。她们住在一个精致的英式公寓里,房间不大,却很是精致。
      “我的天呐,终于到家了。”林之脱下已经湿透的雪地靴和外套,迫不及待地奔向沙发,伸展全身,躺进了沙发的柔软里:“太舒服了,家是温暖的港湾。”
      思淼在她后面进门,看见了如猫一般懒在沙发上的人:“你回家速度要是能这么快,也不至于让我担心这么久呀。”
      “我错了,学姐,我郑重道歉,让您担心了。我马上去洗澡。”一溜烟跑进浴室。
      思淼走到窗前,把开了一夜的窗帘拉上,将风雪隔绝在了窗外。

      房间里开着暖黄色的灯,卡其色的地毯,棕色的窗帘和布艺沙发,还有温润的木质茶几让整个房间都充满了柔和。平时休息的时候,林之喜欢坐在沙发上喝茶追剧。客厅的左边是一扇落地窗,有太阳的午后,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地毯上,闲暇时光就变得更温柔了。
      不过今夜暴风雪登场,世界沉睡,落雪从空中掉下,划过路灯的时候,变得晶莹剔透。

      林之洗完澡出来时,思淼正坐在沙发上玩着手机。
      林之靠了过去:“在干嘛呢,看个手机,嘴角都要咧到耳朵了。”
      “给你说个超级无敌劲爆好消息。”思淼激动地看向她。
      明白了,思淼每次看到帅哥的样子都是这样星星眼:“顾学姐,你花痴的样子真的,毫无新意。”
      说罢给自己倒了杯牛奶,放进微波炉里加热。
      “之之,”思淼可惜地摇了摇头,“你这个钢铁绝缘工科女。”
      林之拿出牛奶,坐到沙发上:“顾学姐,又是哪位男神得到了您的青睐?让我来瞻仰瞻仰。”

      “之之,这次真不是我花痴,而是陆戎要来咱们学校交流了,据说是要开展一个生物医学工程方面的项目。”顾思淼满眼崇拜。
      “陆戎?”林之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但印象很模糊,实在想不起来了,“是谁?”
      “我们本科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的学长,你不知道吗?他在校期间是他们专业永远的第一名,还辅修了计算机。他大你4届,虽说你入校他刚好毕业,但也不至于完全没听过吧。”看着林之迷惑的表情,思淼拍了拍林之的肩,安慰道,“没事,学姐我就比你幸运了,有幸目睹过两年陆戎学神的风采,那万人空巷,真是让人怀念。”
      思淼的话痨人设好像被打开了,林之赶忙制止:“停停停,学姐你冷静点,冷静点!等会还要睡觉。”

      林之确实也有一丝好奇,向思淼不停弹出消息的手机看去。
      原来是校友群——
      “陆戎学神要来英国了吗,不过怎么去的C大,周末去E城求偶遇!!!!”一位叫Dora的网友连发好几个感叹号。
      “加我一个!”另一个女生秒回。
      屏幕上又来了一条消息:“我们C大不过也就平平无奇生物医学世界第一而已,想到要和学长在同一片天空下学习,我觉得我的梦都变得甜甜的呢。”
      其余人: “Σ_(」∠)呕。”
      校友群里一片沸腾。

      突然有人往群里丢了一张照片,林之点开大图,一位高挑的男子正在行李转盘前等待,照片只照到了他的侧脸,线条流畅的脸部轮廓给人一种温润如玉的感觉,模糊的画质也没能挡住他出尘的仪态,他穿着米色毛衣,羽绒服放在旁边的行李推车上,双手插兜站在照片中央,整个画面都儒雅柔和了起来。林之想到了一句话,陌上人如玉,君子世无双,对,就是这句。
      “之之,你的口水!”顾思淼推了推看得入神的林之。
      “咳咳。”高冷人设不可破,“我只是感觉这个人有点熟悉,在回忆。”赶忙把手机推开。
      “熟悉?你肯定是在什么杂志上看到过他。”思淼看到手机上的照片,继续花痴,“这种高糊照片都这么帅,真不愧是大神。”
      于是眼神楚楚地望着林之:“林之我也把你拉进群吧。”
      “不用!”还没来得及说出口。
      滴,新成员加入群。
      这时候进群,就好像是专门为了看帅哥而来。
      “我要退出。”林之赶忙往充着电的手机扑去。
      “嗨呀,最近下雪无聊,你就当看看乐子吧。”思淼抢过她的手机,笑眯眯看着她。
      “倒也,无所谓。”
      顺手拿起茶几上的书挡住自己的表情,她已经很疲惫了,暖黄灯光下看了两眼书,就陷入了深深的沉睡。

      思淼是林之同本科学校的学姐,当时是因为在留学生的大群里看到林之,就缠着林之要和她住一起,说是这样互相有个照应。林之想着,初到国外,有个已经在这里待了2年的学姐,那当然好啊,所以这事马上就定了下来。林之问过学姐为何对她如此青睐,学姐说是因为林之长得好看,性格又好,很早就想要认识她,刚好有了这个机会,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自恋如她,居然也就信了。但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在他们还不认识的时候,林之就帮了顾思淼一个忙,让思淼对她另眼相待。林之向来有点古道热肠,帮人这事也算正常,遇见不公平的事,她总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过这习惯对她来说也不是时时刻刻都是好事。
      那时林之才大二,那天下午天高云淡,阳光正好,她从图书馆回寝室路上,发现一个当众表白现场,男生自信地望着眼前的女生,递出一大束红色玫瑰花。林之停下来看热闹,她觉得这方式有点土,现在高中的男孩子都知道比这更浪漫的表白方式,对了,还有一大堆人在旁边起哄,别人不知道还以为要打群架呢!
      眼神落到对面女生身上,她穿着实验室里的白大褂,想来是在做实验时被人匆忙拉出来的,实验服都没来得及脱。她扎着的高高的马尾,刚好清风拂过,她清秀的脸庞被吹起的发丝扰乱了一丝平静,不仅是风带来的混乱,还有眼前男生带来的尴尬。林之很明显能够看出,女生在思考如何在众人面前拒绝告白者又不伤其自尊。看着女生迟疑的神情,林之的侠女属性一下就被激发了,灵机一动,她跑了过去,看似很着急地大声说:“可找到你了,教授说你给他的论文论证方式不对,得重新写,明天就让你交了,快回去吧!”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就拉着女生飞奔着离开了社死现场。等大家反应过来,眼前就已经只剩一抹红色的背影了。
      顾思淼特别感谢帮她的林之,说要请她吃饭,但林之灿烂一笑,挥挥手表示,这都是小事,倒是她自作主张帮忙了,说罢便离开了。
      直到多年以后,思淼都还记得那个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星星点点洒下的下午,穿着红色连衣裙笑靥如花的女孩。
      自从那次之后,思淼就记住了林之的名字,后来也就“缘分使然”成为了她的室友。

      思淼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林之正蜷缩在沙发上,书随意散在她的身旁,海藻般的头发轻轻覆盖住她半张脸。
      思淼回房间拿了毯子,轻声走近,给她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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