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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红鸟饲养记 ...

  •   你有一个竹马,不过在他被送到寄宿学校后就很少见面了。

      你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如果是面对面,你没有办法很好的去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即便是信息来往,你也会担心自己相较其他人而已过长的回覆时间会让人感到烦躁,所以你并不是一个热衷于使用社交软件的人。

      已知你和你的青梅竹马分隔两地,而你不喜欢用社交软件,这一点他也知道,那你们是如何维持联系的?

      书信。你们写信,你们寄信。从你认识到写信这件事后,你就迷上了这一个稍稍有延误但节奏对你来说刚刚好的通讯方式。

      你和竹马都不是话很多的人,和现在的小孩子不一样,你们都喜静,不然也不可能每周抽出一个下午来给对方写信。

      「亲爱的提摩西,

      今天是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哥谭能有一个不乌云密布的下午,确实值得写一封信来纪念。

      在上一封信的结尾,你提到了你最近喜欢上了蝙蝠侠与他的搭档罗宾,我没有在报纸或者杂志上看到他们的身影,只有报道。已经寄到了你家。

      这一周,学校没有什么特别。莉迪亚终于放弃把我拉进她的小圈子了,这还要感谢朱莉亚老师,让她不得不把时间投放在体操训练以准备开展高中女孩的美好青春。当然,我会选择文学社。

      而你关心的人际关系,今天我也没有在学校认识朋友,我必须再次强调,每周花费时间给你写信收信已经占据了我分给社交活动的全部时间,更多的朋友只会影响我创作的速度。

      新一本推理小说的初稿和续作大纲会一同寄给你。

      祝 作息正常

      你的朋友。」

      写这么多不是你的愿意,但是面对竹马如同长篇小说的问候,写的太少你会担心让他觉得你不重视他了。

      这或许就是甜蜜的烦恼吧。

      你真的很担心本来课业就很繁重的提摩西会因为每一周都必须写信给你而操劳过度猝死。

      哦,他打字真的很快,如果只是看字数的话,那些信应该只需要他半小时的时间。

      这就是你们作为喜静的人最大的分别了。你写信最多比面对面多一点,他写信写得跟交报告一样。

      这个情况在他说最近休息不够,咖啡不断要求你给他寄咖啡后更加猖狂了。他写的信很长,几乎把他一周的经历都写进去了,让你一度怀疑他是不是给自己安了监控器然后一写信就去翻监控。

      而且,很简洁,没有过多的形容词,还能写那么长,真的辛苦了。

      不过你对于他这种汇报式书信十分满意,这让你有一种,我还是他最好的朋友的感觉。

      你只有这一个朋友。你没办法也成为他的唯一,但你至少要成为他的独一无二。

      你的小说在父母的帮助下已经出版了。他们很爱你,即便你不是一个很外向的人,你也仍然是被深爱着的人。

      你的每一天都很快乐,如果没有人来骚扰你的话。

      是在无法理解为什么现在的高中学生可以这么闲,抱团、耍小手段、谈恋爱......有时间真的不考虑一下好好读书或者开始为退休生活做准备吗?

      哦,后者的意思是,赚钱存钱投资。

      当然,你对于同学们的生活习惯没有任何想要干涉他们的意思。大家都是独立个体,谁也不比谁高贵,你也不会自信到觉得自己的生活方式就是最好的。

      所有人的生活方式都是他们在衡量完不同因素的优先顺序后决定的,所以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存在一种正确且完美的方法。

      觉得人际关系比学业成绩有用的,和觉得快快退休比享受青春更重要的,这两个不同的优先顺序就已经延伸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本质上也不存在谁对谁错。

      你充实且有意义的生活在别人看来是有点无聊了,但只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你的推理小说。

      上帝啊,幸好祂没有给你点亮反社会人格,不然你就是当代莫里亚蒂了。

      你的“流浪汉死亡实录”在哥谭一度引起广泛讨论。

      “这个世界没有人会在意一个流浪汉的生命,所以你渴望掌握生命,也许他们会是你最好的选择。”

      看不懂的人说你的小说宣扬犯罪,看懂了的人选择为你写一本书去解读。

      你想要说的不是流浪汉是羔羊,而是社会需要停止边缘化包括流浪汉在内的弱势社群。

      每一个都可能成为流浪汉,而即使你不会,来自被压迫的弱势社群的“临死反扑”不会是你想要看到的。

      大量的流浪汉被消失,社会架构崩塌,连锁反应下无人幸免。这才是你的故事的核心。

      也是你马上要寄给竹马的推理小说的前传。

      自从你会给他寄你的创作灵感后,他的书信也有一大部分是他为你收集的资料和建议,比如新的推理小说,灵感便来自于你们两个的书信往来。

      ——凶手为了代替自己的双胞胎兄弟,残忍的杀害了他,成功取代他的位置后,却被一个笔友发现了真相。

      听起来真的无趣极了,那假如那个笔友就是死去的兄弟呢?

      那真的是一个没有恐怖成分的故事,整篇故事都非常的科学。

      你在这个灵感上又稍微加了一点细节,比如凶手以为那个笔友是死者的青梅,所以一直在寻找机会杀掉可能发现异样的青梅,结果却因此爱上了青梅的妹妹。这个改变虽然看起来很狗血,但你认为有助于迷惑读者。

      是的,迷惑读者。这篇的小说视角是凶手视角,但是读者怎么会想到是主角杀掉了自己的兄弟,找青梅觉得她有点古怪不是因为觉得她是凶手,而是自己要除掉可能发现真相的人呢。

      不管怎么样,两种情况下的感情线发展都十分带感,不是吗?

      真希望提姆会支持这个想法,他一向不是很喜欢我的小说出现感情戏。你想。

      提姆是怎么想的?他真的很恨小青梅不开窍但又沉迷写情杀案了。他并不想小青梅写着写着就觉得爱情没有意思了。

      一个迟迟不开窍还把他当好兄弟的青梅真的可以把红罗宾逼疯。

      提摩西德雷克真的不是一个坦诚的人,甚至对于自己的感情,他也是后知后觉才发现自己对你有不同的感觉。

      你们太熟悉彼此了,熟悉到他会为喜欢你而感到罪恶感。

      再等等吧。

      这一等,就出事了。

      「布鲁斯韦恩又添一子?还是韦恩集团吞并德雷克集团的阳谋?」

      提摩西德雷克,你想要换一个家居然不考虑我家,这么大的事我居然比记者都要晚知道,你完蛋了。

      「亲爱的德雷克先生,

      我再也不会给你寄咖啡了。

      L.K.」

      你从来没有称呼过提姆为Mr. Drake,因为他说那好像是在叫他的父亲。

      而受到信的提姆是一边慌张一边疯狂运转着脑袋想你是为什么生气了。

      你们没有吵过架,冷战都没有,他能从称呼看出你生气了,却也没有相似经验能让他分析出你生气的原因。

      沮丧的提姆软倒在电脑前。

      吓到了下来蝙蝠洞给送牛奶的阿福。

      “也许是小姐发现了少爷你隐瞒了她什么,你知道的,女生都是天生的侦探。”

      早起干活的红罗宾一下倒在蝙蝠电脑前确实让管家吓了一跳,差点就要把还在睡梦中的蝙蝠侠揪起来了。

      “......所以是因为我没有告诉她我成为了布鲁斯的养子?”

      “或许,你可能会需要一封请假信?”

      只要有钱,寄宿学校也可以不寄宿,如果让你知道这件事,恐怕是会更生气吧。他想。

      所以提摩西德雷克敲开了你的家门。

      “......”
      你没有想到他会因为一封信就从学校请假回来,怒火一下子被浇灭了。

      但对你隐瞒这么大的事,真的太过分了,你需要让他知道你的感受。

      “...如果你需要,我的父母也很愿意家里多一个孩子啊......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不生气了以后,你开始有点委屈,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

      你用手背擦去了还没往下掉的眼泪,觉得自己没用极了。

      什么嘛,又不是没联络,一见到人就哭也太激动了吧!

      但你显然没有控制眼泪的能力。

      提姆就站在那里,手足无措的看着你无声哭泣。

      每一滴眼泪都像是在他心上开枪,手臂微微抬起,想拥抱你,又害怕被你推开。

      直到,直到他被人推了一把。

      他撞进了你被眼泪模糊的眼睛里,而你被装进他的眼睛和怀抱里。

      你们很少拥抱,最多是送别时虚抱一下。但你也能感觉到,从小就认识的竹马,真的长大了。

      他比你高一个头,他的下巴就在你的头顶上,轻轻的贴着你的头发。

      你并不熟悉他身上的味道,但是是你会喜欢的淡淡清香。感谢他没有用熏死人的古龙水,不然你会直接把他推开。

      这个感觉真的很奇妙,日后如果面对面交流有障碍,或许可以改为拥抱。比如此刻你能感受到他的歉意。

      “看在你辛苦赶来的份上,我原谅你了。”你也只是想要确定自己是他特别的人。

      “我没有问叔叔阿姨,因为你。我不想成为你的哥哥。”

      他什么意思?你一口气闷在了喉咙,不上不下的。

      “随便你。”你都不知道自己的情绪可以如此丰富且多变,你可能又开始生气了,这次因为对象就在面前,所以改成了生闷气。

      “不,你需要知道原因。我不想要成为你的哥哥,我想成为你的家人。”

      你不懂。

      “那你就应该成为我的哥哥不是吗,虽然即使你不是,你也是我的家人。”

      “我爱你。这样会更易懂些吗?”

      突如其来的一记直球把你砸懵了。

      提姆,他,喜欢我?不对,他说他爱我?

      今天是愚人节吗?不是吧我们不过愚人节的。

      “......”

      或许是因为度过樂最艰难的把爱宣之于口的阶段,接下来的话,提姆都更坦诚了些。

      “你不需要马上回覆我,但我是认真的。我不想只是你的朋友,我想光明正大名正言顺的称呼你为我的女朋友,我的爱人。”

      你连他是什么时候放开了你都不知道,你恍恍惚惚回到了房间,瘫倒在床上。

      ——提姆喜欢我?提姆爱我!

      ——那我也爱他吗?

      你怎么可能不爱提姆,你唯一的朋友,但你又不能确定你们说的爱是同一种。

      遇事不决找妈妈。

      “你去亲他一下,你就知道答案了。”

      还能这样吗?你半信半疑打电话gei提姆。

      “提姆,你在哪里?”

      “韦恩庄园,怎么了吗?”

      “我想来找你。”

      “好,我马上到。”

      十五分钟后,一架低调的兰博基尼飞到你的视线范围内。是的,快得像是在飞。

      十五分钟,你已经冷静下来,你确定你的选择不是基于冲动,而是理智。

      提姆拉开副驾驶车门,从车上下来,小跑到你面前,你才发现他头发都是湿的。

      “你是...刚洗完头吗?”

      “嗯,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提姆绝口不提自己洗澡洗到一半接到电话就压着大哥飙车送他来了。

      “你蹲下来一点。”你说。

      他也听话照做。

      他的脸慢慢放大,瞳孔也是。

      好吧,在他的眼里,你的瞳孔也不小。

      ——我也是喜欢他的。不,我也爱他。

      所以,你放下了轻轻搭在颈动脉的手指。

      提姆整个人都僵直了。

      你觉得他这个反应真的好好玩,于是又凑上前啄了一下。

      你眼睁睁看着提姆把自己煮熟了。

      你觉得你可以再加一把火。

      你凑到他的耳边,用气声说:“嘿,我也爱你。”

      然后,提姆直直的往前倒。

      他晕过去了。

      最像蝙蝠侠的红罗宾,最丢人的一次昏迷———被人亲晕了。

      那个一直坐在驾驶座上的男人也迅速从车上下来。

      “你好,我是提宝的新大哥。他真的很重呢,你可以帮我把他抬回家吗?”

      迪-我身娇体弱-抬不动三弟-克:没用的提宝,都晕过去了,幸好我反应快,不然就拐不走人了。

      你的脸也有点烫,不过你也不会拒绝送提姆回家。

      “好,麻烦你了。”

      “不麻烦。迪克格雷森,叫我迪克就好。”

      “嗯......”

      —————————

      在只有提摩西能懂的笔记本里,他是如何形容这一次表白的呢。

      “我理智上知道我不应该喜欢你,但只有喜欢可以被压制,而爱是不由自主。”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小红鸟饲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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