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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卷 狐生 一 自从一百五 ...

  •   “师傅,麻烦去八里墩。”
      夏迦逃也似的一头钻进了出租车里,门一关,把午后灼热的空气摒绝在外。
      “八里墩……”司机喃喃念叨着,扭头看了看夏迦,后者只顾拿手当扇子拼命往脸上招呼,丝毫没有察觉司机师傅言语中的轻微的异样。
      停了两秒,司机还是踩下了油门。车排出一通黑烟,拐上了通往城外的临海大道。
      一棵棵巨大的悬铃木从车窗外飞快地掠过去,摩天楼们也渐行渐远。
      这个城市里遍种悬铃木,也叫法国梧桐,似乎成了一种标识。
      这是一种生长挺快的落叶乔木,六七十年的光景,昔日种下的小苗如今已经变成遮蔽了整条马路的巨大树荫。
      与这个城市一样。
      上个世纪初,这里只是一片小渔村,三面是大海,背后是荒无人迹豺狼出没的群山。而现在一百年过去,这里已经进化成为某个临海的国际化都市。
      这样的进化在人类的世界中比比皆是。人类是非常善变的生物,一百年前还生活在战乱,饥荒与瘟疫的恐惧之中,一百年后,虽然还是活在战乱,饥荒瘟疫中,但是已经上得了天空,潜得进海底。似乎无所不能。
      相比之下,各种依靠自然力量存在的生物们,就活得越发憋屈了。
      哦,这里的“生物”指得不光是动物和植物,也还包括生活在人间界的各种异族们。
      现在是农历七月末,农历有个说法叫做“七月流火”。意思是每年这个时候,大火星就会在傍晚时分从西方的天空落下去。它的降落,表示炎热的的天气到了尽头。
      可是也许,创造农历的古人类们,并没有考虑过几千年后,人间会出现一种叫做“厄尔尼诺现象”的玩意吧。
      连日的晴天,几乎要把温度计都烤爆掉。知了疯狂地叫,大地像着了火。但凡有一丁点可能,绝对没有人愿意顶着太阳出门。而夏迦就是那个一丁点可能也没的倒霉鬼。
      夏迦脑袋贴着车窗玻璃,就这么一路胡思乱想着。
      不能怪她。怕热是水族的天性,即便夏迦只是个混血儿也一样。
      此刻她的脑袋里好像有一万只苍蝇在飞,已经无法继续任何正常的,有逻辑的思考了。
      夏迦的母亲是人类,父亲是龙族后裔,因此她拥有一半的人类血统,以及四分之一龙族和四分之一水族之血。她的诞生,几乎就是这个人魔混居时代的缩影。
      从气息上来看,她更接近于人类,几乎不需要刻意隐藏自己的妖气。这点优势使她比其它异族们更容易融入人类的世界。但是每当入夏,就是她噩梦的开始,整个人好像生了一场大病似的,终日精神萎靡,身体惫懒,恨不得整日怀抱冰镇可乐泡在浴缸里才好。
      然而生活艰辛,妖怪的生活更加坚辛。
      自从一百五十年前,天庭的众神们似乎集体想明白,竟然撒手放弃了对人间长达上万年的控制。自炎黄之战结束后,存在了上万年之久,摒绝“天地人”三界的强大禁制被解开。各种异族被允许自由往来人间界,甚至免除了一切禁忌。一时间,人间界似乎又恢复到了上古人神混居,妖魔横行的时代。
      但是,别高兴得太早。
      这一切并非没有一点约束,天神们也不是傻子,为了保证人间界的安宁,以及维护人类的利益,天神们定下了三条不可更改的铁律。这就是后世通晓的“人间三法则”。
      人间法则第一条――凡在人间界生存之异族,禁止使用法术或异能致使人类蒙受损失而得利。
      这条法则的意思就是说,在人间界想赚得到钱,得跟人类一样自食其力。那些点石成金,隔空取物什么的通通不许用。
      这可苦了妖怪们。
      要知道,绝大多数妖怪们都是些不读书,不上学,与人类科技完全绝缘的家伙。说白了,就是文盲和半文盲。
      在进入人间之前,在“那个地方”,为了多活两年,为了不被更强大的妖怪灭掉,妖怪们所有的力量都用来修炼。除了各种坑蒙拐骗的小戏法,谁还懂别的营生啊。就像街头的偷儿,骗子们,但凡有一技之长,谁乐意坑蒙拐骗?
      也有的说了,我不坑蒙拐骗,我依靠天生的慧眼神通寻找些值钱的财富,譬如挖挖矿,寻个宝什么的,总可以吧?
      答案一样是不行。
      因为还有第二条――禁止人间界之异族以任何方式掠夺,占有人间资源。
      这就是说,人间的每一寸土地,都是人类自己的。土地上大到石油煤矿小到翡翠钻石,统统都归人类所有,妖怪不许动一丝一毫。即便你眼睁睁看见了自己脚底下埋着金子,也不准挖,否则就是犯法。
      如此说来,除了自备工具生产珍珠的鲛人之外,恐怕没有妖怪能靠这个发家致富了。
      这两条铁律,可真是互相配合,不遗余力地把异类们彻底打压成了弱势群体。总之一句话,想要在人间谋生。就得老老实实跟凡人一样干活、赚钱。
      或许有人会问,难道这些妖怪就这么听话?眼睁睁看着人类的财富不去碰?夹起尾巴老实做人?
      怎么可能!
      妖怪们都是很直接的家伙,他们习惯了争抢拼斗,为了一饱顿饭就能拿起刀子捅人。指望他们乖乖守法那是痴人说梦。因此,在三界联通之初,人间又正值乱世,烽火连天,人类忙着革命,仗打完了一场又一场,妖怪们也趁机兴风作浪,很是乱了一阵子。
      但是很快他们就尝到了厉害——
      因为大神们在颁布三法则的同时,在人间界布了一个威力无比的巨型法阵。
      这个阵法没有具体名字,估计天神都懒得去想。但是妖怪们都管它叫——“天罚”。顾名思义,上天降下来的惩罚。是说起它的原理,其实极其简单,连人类都耳熟能详。
      自古以来但凡妖物修炼,都是逆天而行,必须经“天地人”三劫。“人劫”姑且不论,这“天地”二劫指得就是两样威猛无比,专门对付妖物的东西——“天雷,地火”。这种玩意,说不好应当属于法术,还是别的什么,也不知是哪位大神布下的。似乎从有妖物的时候便存在,大概就是所谓“天道”吧。
      智慧无上的天神们只不过改了改它的设定,把原本“枪打出头鸟”的设计变成了“普度众妖”。
      这个法阵本身并不限制妖怪的行动,但是却对妖气极其敏感。因为妖怪但凡施法,必定会露出自己的气息,这是控制不了的。而且所用的法术越厉害,妖气就越明显,施法的频率越频繁,露出来的妖气就越大。一旦某处妖气徒增,就会触动法阵,降下天雷地火。
      这就有意思了,可能某妖怪正在隔空取物,正偷得过瘾呢,突然身上莫名其妙就着火了,而且这火一烧起来就不可收拾,不用一顿饭的功夫,就变成了一片灰烬。也可能某妖怪正在呼风唤雨,飞天遁地,结果突然天上一道闪电下来,瞬间化作了地上的一个焦土大坑。
      有那么一段时间,凡人们可能会有所奇怪,为什么天上不分春秋冬夏,隔三差五总打雷,动不动就降下一个大火球来;又为什么总能在一些金库啊,宝库啊,值钱的贵重物品附近发现一堆一堆的灰烬。当然,奇怪归奇怪,人们是不会去在意这些与自己日常生活无关的事物的。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个把年月,人间的妖怪们被“天罚”劈得外焦里嫩,凄惨无比,无数修炼千年的大好元神就此灰飞烟灭。到了后来,只要听见天上打雷,或是看到地上起火,他们就胆战心寒。
      因为被“天罚”灭掉的妖怪实在太多了,就连秉承“乱世用重典”的天神们大概也觉得有点太残酷了。于是后期法阵的力度便渐渐减弱,不再那么灵敏。只要不是特别大的动静,稍微释放点妖气,玩点小法术,不至于引发。
      可是妖怪们已经都学乖了,即便阵法减弱,可谁也不敢保证它什么时候会不会落下来。它变成了一柄时刻悬在人间一众妖怪异族的头顶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绝大部分妖怪都不敢再乱用法术和异能了。
      然而,抛开各种法术和异能,妖怪所剩下的,只有一身蛮力和强壮异常的生命了。于是智商高一点的妖怪,纷纷苦学人类科技,学好了去大公司混个白领精英,也少不得被贪婪无耻的黑心老板压榨得死去活来。当然也有那脑袋够聪明的,靠着异于常人的灵敏感官去搜集各种信息,炒个股,投个资发大财也是有的。
      但是,这也得有脑子才行啊。
      要知道很多低等妖怪,脑袋还没有凡人灵光,智力测试充其量80+,只能去工地搬砖搅和水泥,又或者给地下团伙当打手沙包,靠卖命混饭吃。
      按说,这么辛苦,广大异族们该知难而退才是。可事实恰恰相反,每年都有大批妖怪如涌入人间,比难民还疯狂,撵都撵不走。而且绝大多数妖怪都愿意乖乖守规矩,吃苦受累也乐意。
      为什么?
      因为,跟他们原先待的“那个地方”比起来,人间就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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